本文目录一览:
2018年8月26日中午,
仅仅时隔3个月,顺风车再出命案,让滴滴蒙上了“噬血”的阴影。
面对舆论集中向滴滴的“讨伐”,滴滴也在事发后接连发布多份声明并回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滴滴到底做错了什么?
现象:三年间滴滴衍生诸多刑事案件
滴滴顺风车司机杀害空姐一案发生3个月后,同样的悲剧再次上演。
8月25日上午11时25分,据乐清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8月24日17时35分,乐清警方接群众报警称其女儿赵某(20岁、乐清人)于当日13时,在虹桥镇乘坐滴滴顺风车前往永嘉。14时许,赵某向朋友发送“救命”消息后失联。
接报后,乐清警方立即启动重大案件处置预案,并于25日凌晨4时许,在柳市镇抓获犯罪嫌疑人钟某(男,27岁,四川人)。经初步侦查,该滴滴司机钟某交代了对赵某实施强奸,并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目前,受害人尸体已找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空姐案”的余波尚未平息,滴滴顺风车再次出现司机杀人事件,让滴滴深陷舆论漩涡。不少用户在“指责”滴滴对乘客人身安全保护上不作为的同时,也用实际行动——卸载滴滴app来表明自己的决心。
在《关于乐清顺风车事件的自查进展》声明中,滴滴表示,随着服务体量的增大,顺风车安全管理和处置能力也面对巨大的挑战,特别在潜在风险识别、流程制度设计、快速响应等方面有许多亟待改善的地方。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当前曝光的“三月两起命案”,滴滴车主打人、强奸等案件近年屡见报端。那么,这到底是基于庞大司机人数的必然现象,还是滴滴平台管理模式确实蕴含着安全风险?
对此,《》
海淀法院网的案件梳理从地域范围上横跨全国;时间范围集中在近3年;罪名性质从杀人、抢劫等恶性案件到故意伤害、诈骗、盗窃等;但都显示,滴滴平台所衍生的刑事案件数量,远高于公众所知悉的数量。
其中,海淀法院网特别指出,“强奸、猥亵,顺风车主较为集中,因滴滴出行而引发的强奸、猥亵案件基数较大,手法多为通过搭载乘客(女)并在后续交往中实施侵害;但将犯罪行为限定为行驶途中后,案件数量大幅减少,且多集中为顺风车车主”。这也正是滴滴顺风车近期“三月两起命案”的直接写照。
律师:滴滴责任更多在客服体系
现如今,以“美好出行”为己任的滴滴已经被千夫所指,因为两次命案的发生,让很多用户认为,滴滴似乎并未将“保护乘客生命安全”作为第一标准。
对此,***深夜发表《三问滴滴,以生命的名义!》评论,对滴滴公司连发三问:管理哪里去了?责任哪里去了?监管哪里去了?***也在评论中指出:“整改期再出惨剧,称得上怙恶不悛。这起悲剧完全可避免,平台的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尽管滴滴一时间为千夫所指,也有法律界人士在接受《》
回溯整件事,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在接受《》
据赵占领介绍,顺风车不属于网约车,不受网约车管理办法的规范。顺风车平台的性质是为顺风车车主和乘客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而非网约车平台,不承担承运人的责任。作为信息发布平台,滴滴顺风车如果如声明中所说,确实审核了司机的身份和车辆、车牌信息,不存在直接的过错,法律上而言对于乘客遇害没有责任。
而在客服反馈方面,如事件中遇害女子赵某的大学室友所言,滴滴客服方面当时一直表示要将情况申报,需要上级来处理。
针对这一细节,有媒体向滴滴方面求证,滴滴表示由于平台每天会接到大量他人询问乘客或车主个人信息的客服电话,而滴滴无法短时间内核实来电人身份的真实性,也无法确认用户本人是否愿意平台将相关信息给到他人,所以滴滴无法将乘客和车主任何一方的个人信息给到警方之外的人。同时,滴滴在接到赵女士亲属电话反馈后建议其尽快报警,并在接到警方依法调证的需求后及时提交了相关信息。
对此,赵占领认为滴滴客服的反馈与处置存在不足,但平台上的个人信息也属于隐私权,随意泄露也是违法行为。“目前所有的网络平台都是这样的做法,如果不经核实身份,不是公安机关,任何人都可以很轻易地获取平台上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则平台会失去所有用户的信任”。
焦点1:缺乏与警方有效沟通机制
更大的争议点在于滴滴客服对于警方要求也“置之不理”。
乐清警方发布的案件通报中描述:“16时41分许,该所民警利用朱某某手机与滴滴客服沟通,在表明警察身份后希望向滴滴客服了解更多关于赵某某所乘坐的顺风车车主及车辆的相关信息,滴滴客服回复称安全专家会介入,要求继续等回复。”
“17时13分许,滴滴客服向该所民警反馈称赵某某在13时许预约了顺风车后已于14时10分许将订单取消,并未上车。民警质疑上车后还可以在中途取消订单,再次提出要求了解该顺风车司机联系号码或车牌号码以便于联系,未果。”
警方接连两次与滴滴客服方面提出查看司机信息,皆遭拒绝。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体现了滴滴缺乏与警方有效沟通机制。
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旻在接受《》
焦点2:客服投诉平台形同虚设?
事实上,客服系统的问题在滴滴平台存在已久,但似乎一直没有引起滴滴方面的重视。
2016年5月,深圳一名24岁的女教师在搭乘滴滴顺风车的过程中失联,被害人家属因联系不到女教师,于是将电话打到了滴滴客服平台,没想到却得到了“滴滴客服已经下班”的回复。最终,这位女教师遇害。
回到事发时间,那时正是滴滴和优步合并前3个月,也是双方对战最激烈的时候。疯狂的补贴、持续不断的融资、用户数的飞速增长,彼时的滴滴在大众眼里宛如一颗冉冉升起的明星。而当时每天对比着两个app里折扣力度的用户,可能也并未像今天这样注意到一个同样年轻的生命,在搭乘滴滴顺风车的途中惨遭杀害。
事实上,保护个人信息隐私与确保用户人身安全问题之间如何平衡,一直都是滴滴这类平台需要解决的问题,从接连发生的事件来看,显然这一问题还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案。
“这是个法律问题,需要法律进行规范,不然会导致平台对隐私保护无限滥用。”李旻表示,当前法律上并未对这种情况进行界定,此事件的发生或许可以促使我国立法部门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方式及范围进行明确界定。
据南方周末报道,过去4年的50起滴滴司机性骚扰事件中,许多当事人对客服的处理很不满意。屡出问题,却似乎改变并不大。那么,这种客服平台是不是形同虚设?
赵占领认为,对于大多数情况下的客服反应,平台还是有效的,只是对于一些对时效性要求比较高的投诉,特别是这种刑事案件的投诉,绝大多数客服平台应对能力还不够。
更深入一层的原因还在于,《》
显然,复盘滴滴系列刑事案件,尽管包括法院在内的观点认为,将所有案件都用来讨论平台责任有失公允。但也正如海淀法院网所述:作为一个深植于日常消费、掌握海量数据和交易量的公司,现在也许是时候要求滴滴出行拿出彻底整治的方案了;而这显然不是100万元悬赏和暂停现有注册审核就能够解决的。
为了确保防疫生产两不误,我市各级车管部门目前已经逐步恢复部分线下业务。这不么,咱们的
现场:
师傅,你办理什么业务?
过户
你有预约吗?
有,预约,
预约了来,咱们在这登记一下
身份证给我!把身份证放在这?
赤峰市交警支队一大队车管所辅警 何爱琪:咱们进入大厅人员需要进行体温检测,进行登记,核查,是否是头一天预约的人员,门口排队人员较多时,要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方可进入大厅办理预约业务。
目前北山车管所车辆业务主要包括:注册登记(新车入户)、转移登记(二手车交易)、转入登记(外地车转入)、解押登记(涉及贷款车业务)以及人民法院车辆查封。五小车辆业务主要包括红山区辖区范围内的摩托车注册登记(入户)业务。 北山车管所目前线下驾驶人业务主要包括转入换证,其他驾驶人业务需要线上进行或者暂停。
赤峰市交警支队一大队车管所辅警 何爱琪:咱们现在的工作时间为上午八点半到中午十二点,中午为消杀时间,下午两点半到五点半,现在办理业务需要提前预约,咱们现在不办理业务的是不允许进入大厅的,同时陪同人员也不允许进入大厅,只允许车主一人进入。
此外,北山车管所车辆查验区外检车辆严格把控进场数量,车管业务大厅内严格把控人数以及安全距离,车管业务大厅内自助选号机只允许一人操作使用。
赤峰市交警支队一大队车管所辅警 何爱琪:咱们以前的业务量是每天三百到四百笔,现在的业务量是每天六十到七十笔,咱们呼吁大家,能在线上办理的尽量不要在线下办理,线下办理的方式为下载交管12123,避免人员接触。
制图/李晓军
3个多月前,21岁郑州空姐乘滴滴顺风车遇害的噩耗,令人痛心。如今,浙江温州乐清20岁女子又因同样的理由遭遇不测,令人唏嘘。年轻生命的不幸逝去,滴滴除了道歉和表示赔偿之外,终于宣布自8月27日零时起,在全国范围内下线顺风车业务,但由此产生的乘客乘车安全问题却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法制日报》
受害者家属斥责滴滴别光顾赚钱
为了参加大学寝室室友的生日聚会,赵某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乐清通往永嘉的山路上。
据赵某的朋友说,8月24日13时30分,赵某在微信群中发信息称已上车。
14时9分,赵某在微信群中说自己进入了无人山区。
大约5分钟后,她发出“救命、抢救!”的信息。
接到信息的朋友马上拨打赵某的电话,但此时手机已经关机,随后,朋友们多次联系她未果。
15时42分,赵某的朋友向滴滴平台打电话反映。滴滴平台称“将有相关安全专家介入处理,会在1小时内回复”。
在这一个小时的等待期间,赵某的朋友分别7次向滴滴平台确认事情进展,滴滴客服一直回复“请耐心等待”。
16时41分许,朋友们不敢再等下去,向永嘉上塘派出所报案。该所民警与滴滴客服沟通,在表明警察身份后希望向滴滴客服了解更多关于赵某所乘坐的顺风车车主及车辆的相关信息,滴滴客服回复称安全专家会介入,要求继续等回复。
17时13分许,滴滴客服向民警反馈称赵某在13时许预约了顺风车后已于14时10分许将订单取消,并未上车。
民警质疑上车后还可以在中途取消订单,再次提出要求了解该顺风车司机联系号码或车牌号码以便于联系,未果。
20时左右,赵某的朋友接到滴滴平台的回复,称已将司机的车牌信息提供给警方。
8月25日,滴滴公司的高管等一行人来到殡仪馆向家属鞠躬道歉,但家属质疑其公司管理不严,“你们这么一个公司,不要光顾着赚钱,忽视了社会的影响”。
作案司机案发前被乘客投诉
“刚看到这则新闻,全身鸡皮疙瘩起来,站都站不住。”乐清的林女士告诉
“我在虹桥虹杏路叫了这辆顺风车,去翁垟。当时司机借故说要晚几分钟,让我把单子取消了,钱用微信转给他。”林女士说,因为坐了几年顺风车也经常有这样的司机,就没有在意。
林女士回忆起这次乘车经过:上车后,司机说还要接另外一个人,结果一路越开越偏僻,询问了好几次司机,他就说快到了、快到了。我有点起了疑心,我让他打电话给另外要坐车的人,他就支支吾吾说快到了不用打。当车子拐弯到一条很偏僻的路上,发现前面根本就没建筑物的时候,她觉得有问题,让司机马上停车,否则就跳车。这时,司机才被迫停车,并立马熄火要锁门。
在司机熄火的同时,林女士打开车门跑了,结果司机掉头来追。还好路上有几辆车经过,司机跟了我几百米让我上车。在林女士表示“再跟着我,我就报警了”,司机才开走了。
林女士当时留了个心眼,把车牌拍了下来。目前,林女士正在配合乐清警方调查。
警方迅速破案通报案情
接警后,乐清市公安局立即启动重大案事件处置机制,抽调刑侦、刑事技术、相关派出所等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全方位寻找调查,并向温州市公安局提请支持。
鉴于滴滴司机钟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开展布控,经合成作战,于25日凌晨4时许在柳市镇抓获犯罪嫌疑人钟某,并于25日9时在永嘉县峙口村查获车牌号为川A31J0Z的作案车辆。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8月24日14时50分许,他将受害人带至淡溪镇杨林线山路时,对受害人赵某实施强奸,并用匕首刺其颈部,致大量出血,随后将受害人抛在道路护栏外的悬崖下,驾车逃离现场。经法医初步鉴定,赵某死亡原因为右颈部动脉断裂急性大出血致死。
温州警方还发布官方通报,提醒广大网民不传谣不信谣,对恶意制造、传播谣言者,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
经查,在当日16时22分之前,永嘉、乐清警方未收到针对此案的电话或来人报警,对于网传“亲友接到女生求救后马上报警,警方说没有车牌号和司机电话不予立案”一事,经公安机关调查,不存在此情况。警方同时表示,民警曾3次向滴滴客服索要嫌疑人及车辆信息,两度被拒,提供警官证后滴滴方才提供相关线索,共耗时92分钟。
当
另一名受访者小金在杭州下沙上大学,她告诉
2019-02-01 10:48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备受关注的乐清“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一审有结果了!2月1日上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进行宣判,以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钟元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月1日上午,随着主审法官一声令下,面无表情的被告人钟元被法警押解到庭。
因涉及个人隐私,根据法律规定,今年1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不公开开庭方式进行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钟元因***欠债,遂预谋抢劫并购置单刃短刀、橡胶头套、封箱胶带等工具放在其驾驶的轿车内,意图在从事滴滴顺风车营运时伺机抢劫女乘客财物。
2018年8月23日10时许,被告人钟元通过滴滴软件接到第一名女乘客的滴滴顺风车订单后,以通过微信另行结算为由让该乘客取消了订单,以逃避监管。当日13时10分许,被告人接上该乘客后寻找偏僻地段伺机抢劫。途中,该乘客发现被告人行为反常,坚决要求停车并趁机逃离,被告人未能劫得财物。
2018年8月24日9时许,被告人通过滴滴软件接到第二名女乘客赵某某(女,殁年19周岁)的滴滴顺风车订单,再次借故让赵某某取消订单,被赵某某拒绝。当日13时28分许,被告人接上赵某某,当车行至附近山路时,被告人采取持刀威胁、胶带捆绑的方式,对赵某某实施了抢劫、强奸,后为灭口残忍地将赵某某杀害,并将其抛到路边悬崖斜坡上。
此前庭审时,被告人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对其犯罪行为表示后悔,愿意接受法律制裁。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第一次抢劫系犯罪中止而非预备,且有坦白、悔罪等情节,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元以*方法抢劫财物,又强奸妇女,并为灭口而故意杀害被害人,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对被告人钟元应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虽然被告人钟元归案后能坦白,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钟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5000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5000元。”
浙江新闻+
法官说法
(一)关于抢劫第一名女乘客是否系犯罪中止的问题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根据第一名女乘客陈述、被告人钟元供述以及投诉电话录音,证实了被告人因第一名女乘客设法逃离而未能继续实施犯罪,并非主动放弃。被告人对第一名女乘客实施抢劫未成,于次日再次实施抢劫并成功劫得财物,其抢劫犯罪意图始终持续、连贯,系犯罪既遂。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抢劫第一名女乘客系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应免于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不符,不予采纳。
(二)关于本案量刑的问题
本案是一起有预谋的恶性*犯罪案件。被告人因***欠债,预谋抢劫,为此准备刀具、封箱胶带等作案工具,并将犯罪目标锁定于滴滴顺风车女乘客,动机十分卑劣。被告人在第一次抢劫未成后,毫无悔改之心,次日即再次实施抢劫。继而对赵某某实施强奸,在赵某某无任何反抗的情况下,为灭口采用扼颈、持刀连续捅刺头颈部等方式将其杀害,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综合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犯罪动机、手段、后果等因素,依法应当予以严惩,故以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钟元死刑立即执行。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滴滴顺风车事件》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滴滴顺风车事件、赤峰北山车管所相关的财经新闻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