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6日基金业协会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会员大会,翌日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为基金业协会揭牌。同时,当天表决通过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工作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章程》、《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费收缴办法》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投票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届监事会。
基金业协会的会员分为三类:普通会员、联席会员和特别会员。其范围涵盖基金管理公司、银行、保险、信托、QFII、私募基金公司等。基金业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执行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包括30名理事,其中包括5名非会员理事,25名会员理事构成;专职副会长4名,兼职副会长9名。监事会包括6名监事,监事长1名,副监事长1名。
截止2013年11月1日,基金业协会的会员共有555家,其中包括84家公募基金公司、19家托管银行、218家私募基金公司和多家其他机构 。
投资基金行业自律性组织,社会团体法人,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成立的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行业关系,进行行业自律,提供行业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普通会员 :公墓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加入协会的是普通会员。
联席会员 :证监会备案注册的基金销售、登记、估值、评估、信息技术服务、律所、会所等机构。
观察员 :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资产管理的机构的是观察员,一年后成为普通会员
特别会员 :全国性交易所,地方性股权交易机构,与基金有管的其他单位。
社长(会长、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名誉会长等,有党组织的还有党委书记(党组),中央一级的基金会还有书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