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基金会没有法人章程。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分支机构依据授权开展活动,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此基金会的分支机构在对外开展活动时,要冠以基金会的全称,以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基金会承担。法人分为企业法人与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两大类。基金会属于第二类非营利性法人。
法律分析:基金会法人属于公益法人。基金会法人是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法律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法律分析:基金会法人属于公益法人。基金会法人是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法律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法律分析:基金会法人属于公益法人。基金会法人是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法律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有公有的,有民办的,是慈善公益机构。
基金会(慈善基金会,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相关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民间非营利组织。
拓展资料:基金会的特征
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组织和制度形态,基金会不同于政府、企业,也有别于一般的非营利组织,公益性、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基金信托性是基金会的基本特征。
1、公益性
基金会的公益性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基金会源于捐赠,是公益捐赠的制度化和组织化形式;二是基金会有明确的公益宗旨;三是基金会有明确的公益用途,通过各种项目活动使特定群体和整个社会受益。公益性决定了基金会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公益组织。
2、非营利性
非营利性体现在基金会的运作管理及其相应的制度规范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存在非营利的分配与收入约束机制,要求基金会的捐赠人、实际受托管理者不得从基金会的财产及其运作中获得利益;二是存在非营利的组织运作和管理机制,要求基金会具备有效规避较高风险与较高回报的自我控制机制;三是存在非营利的财产保全机制,要求基金会不得以捐赠以外的其他方式变更财产及产权结构。
一、正面回答
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二、分析详情
基金会法人是指以社会公益事业为目的并以基金设立的法人。是具有独立财产权的。基金会并没有自己的成员或会员,基金会的管理者并不是基金会的会员,管理者的变动也不应当影响到基金会的存在。它完全是一种由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而成立的一种私法人。基金会法人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三、基金会属于非营利性法人吗
基金会是公益性的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是社会组织的本质特性,即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区别于企业。我国非营利组织主要有三类: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非营利组织主要从事的是公益事业,但社会公益事业不是非营利组织专有,政府、企业也可从事公益事业。
基金会属于社会组织,基金会一般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非营利性法人。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
我国的基金会发展大体经过了4阶段,在1981-1987年,处于起步阶段;1988-1996年,处于三重监管阶段;1997-2003年,处于清理、整顿阶段;2004年至今,属于快速发展阶段。
基金会具有的特征包括公益性、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基金信托性等,基金会的公益性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基金会源于捐赠;二是基金会有明确的公益宗旨;三是基金会有明确的公益用途。
基金会成立时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比如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有固定的住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