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从业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基金宣传、推介、咨询等业务的人员,应当先从事基金销售人员执业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考试科目是“基金销售的基础”。
基金销售人员执业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在协会举办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中,通过“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两门科目的,视为已通过基金销售基金会科目考试。
2,证券从业资格: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简称。该证书是国家资格考试,是国家金融机构认证的资格证书,含金量高。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证券业的一种准入考试。
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试使用的教材每年都要重新编辑,增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基础课是必修课,专业课可以自己选。基本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合格的,取得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并可根据《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和《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证券从业人员资格。
通过基础科目考试和两个(含两个)以上专业科目考试或者持有两个(含两个)以上资格证书的,可以取得一级专业水平证书;通过基础科目考试和四个(含四个)以上专业科目考试或者持有四项资格证书可获得二级专业水平证书。
2013年新修订的《基金法》首次放开了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的限制。《基金法》第十八条规则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自己 、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该当 事前 向基金管理人申报,并不得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抵触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该当 树立 前款规则 人员进行证券投资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并报国务院证券监视 管理机构备案。810
买了基金后发现自己的基金业绩平平,想换个基金,如何操作呢?一般来说,会把原基金赎回,资金到账后买入新的目标基金。其实有一种更便捷的方法,叫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是指把持有的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直接转换成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基金转换省去了先赎回再申购的步骤,效率高,手续费省。
一
效率高
常规的先赎回后再申购:T日15:00前发起赎回申请,最快T+2日资金到账可用,T+3日申购新的目标基金,T+4日确认份额,T+5日可用。一个流程下来,最快也要4个交易日。
基金转换:在T日15:00前申请基金转换,T+1确认,T+2可用。
相比于常规的先赎回再申购的操作,基金转换效率要高很多。
1、 ?随着股指期货的上市交易,基金管理公司就基金从业人员能否投资股指期货的问题向我们进行法律咨询。鉴于目前法律法规关于基金从业人员的投资活动尚无明确的统一规定,实践中亦见仁见智。因此,我们现对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活动的相关规定进行整理并加以分析,以期在实践中起到一定指导意义。(1) 明文允许基金从业人员投资的领域1)开放式基金《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宜的通知》(2007.06.13)(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三、基金从业人员购买开放式基金的,鼓励通过定期定额或者其他方式进行长期投资,持有开放式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得少于6 个月。”根据上述规定,基金从业人员可以投资开放式基金,但持有期限至少6 个月。2)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23 条第1 款:“公司应当建立有关投资管理人员个人利益冲突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股权投资及其直系亲属投资等可能导致个人利益冲突行为的管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建立相关申报、登记、审查、管理、处置制度,防止因投资管理人员的股权投资行为影响基金的正常投资、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上述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管理人员可以进行股权投资,包括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方式,但基金管理公司应对此建立相关制度,以防止投资管理人员个人利益和基金投资者利益发生冲突。从《指导意见》的立法目来看,我们认为,在加强对个人利益冲突进行管理的前提下,投资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基金从业人员也可以进行股权投资。(2) 明文禁止基金从业人员投资的领域1)股票《指导意见》第23 条第3 款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司员工不得买卖股票,直系亲属买卖股票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备其账户和买卖情况。公司所管理基金的交易与员工直系亲属买卖股票的交易应当避免利益冲突。”根据上述规定,基金公司员工(包括基金从业人员)均不得投资股票。2)封闭式基金《通知》规定:“三、基金从业人员购买开放式基金的,鼓励通过定期定额或者其他方式进行长期投资,持有开放式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得少于6 个月。基金从业人员不得投资封闭式基金。”根据上述规定,基金从业人员不能投资封闭式基金。3)资产管理计划《关于“一对多”专户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说明》规定:“ 8、问:基金从业人员是否可以投资资产管理计划? 答:暂不可以,待相关规定明确后再予以考虑。”根据上述规定,基金从业人员不能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3) 尚无明文规范基金从业人员投资的领域1)黄金、商品期货目前基金产品不投资黄金和商品期货,基金从业人员从事黄金、商品期货交易时,不会与基金投资者利益发生冲突,因此我们比较倾向认为基金从业人员可以投资黄金和商品期货。2)银行理财产品由于银行理财产品通常情况下为结构性理财产品,由银行设计产品后发售,基金管理公司不负责投资决策,从而与基金从业人员产生利益冲突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我们倾向认为基金从业人员可以投资银行理财产品。3)信托产品(i)信托产品由委托人(基金从业人员)进行投资决策,特别是信托产品可以投资于股票时,可能产生利益冲突并且损害基金投资者利益,因此我们比较倾向认为基金从业人员不能投资此类产品;(ii)信托产品由受托人(信托公司)进行投资决策时,由于信托公司独立于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从业人员,通常情况下不会产生利益冲突,因此我们比较倾向认为基金从业人员可以投资此类产品。4)金融期货《指导意见》第23 条第2 款规定:“投资管理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上市公司等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的礼金、旅游服务等各种形式的利益。投资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对可能产生个人利益冲突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根据有价证券的分类(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性质),有价证券分为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类三大类,其他证券又包括基金证券、证券衍生品(金融期货、可转换证券、权证等)。据此,证券投资活动包括股指期货、可转换证券、权证等。对于投资管理人员而言,(i)根据上述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管理人员不得为其他机构和个人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但我们也注意到,上述规定只是禁止投资管理人员不得为其他机构和个人进行证券投资活动,并没有禁止投资管理人员进行任何证券投资活动。(ii)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投资管理人员不得投资股票,不得从事与基金、基金投资者利益相冲突的行为。在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时,投资管理人员也应遵循防止利益冲突的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对投资管理人员投资股指期货行为进行限制,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在基金公司旗下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时,投资管理人员也不能利用基金产品所投资的现货为自己或他人谋取股指期货交易的利益。因此,我们比较倾向对投资管理人员投资股指期货从严把握,不允许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对于非投资管理人员的其他基金从业人员而言,目前尚无没有明文禁止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在基金管理公司也没有禁止时,则可以投资股指期货。5)可转债对于投资管理人员而言,我们倾向认为其不得从事可转债投资,理由同金融期货。对于非投资管理人员的其他基金从业人员,目前尚无没有明文禁止;在基金管理公司也没有禁止时,则可以投资可转债。但需要注意,由于可转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为股票,由于非投资管理人员的其他基金从业人员不能投资股票,因此,我们认为,这些人员在投资可转债转时,不能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转换为股票。6)权证对于投资管理人员,我们比较倾向其不得从事权证投资,理由同金融期货。对于非投资管理人员的其他基金从业人员,目前尚无没有明文禁止;在基金管理公司也没有禁止时,则可以投资权证;但需要注意,权证行权若采用证券给付方式结算的,在行权时投资者需购入或给付一定的股票。由于非投资管理人员的其他基金从业人员不能投资股票,因此,我们认为,若权证采用证券给付方式结算的,上述人员是不能其对投资的权证进行行权的。7)境外证券投资曾有基金管理公司询问《指导意见》是否规范基金从业人员的境外证券投资活动。我们认为:(i) 中国法律法规主要是调整中国境内(主要是大陆地区)的法律关系,因此该法规没有域外效力;(ii) 如果基金管理公司旗下有QDII 基金,尽管目前规定尚无明文禁止投资管理人员进行境外证券投资活动,基金管理公司仍应处理好利益冲突问题(产生利益冲突的可能性或许非常小);(iii) 中国境内个人进行境外投资证券,在目前外汇管制情况下,需要通过一些QDII 产品(包括银行的QDII 产品)间接投资,尤其是在投资银行等机构QDII 产品时,我们认为通常情况下不存在利益冲突,因此基金从业人员可以投资境外证券;(iv) 如果境内个人在境外有合法收入,其可以在境外直接投资证券、不受外汇管制,而对于这部分投资,有关监管部门在实践中也确实难以监管。综上,关于基金从业人员的投资活动,目前法律法规明文禁止投资股票、封闭式基金、专户,允许进行开放式基金、股权投资;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是否能投资目前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我们认为主要从防止利益输送、利益冲突的原则出发,由基金管理公司自行决定是否允许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这些产品。
1、基金解禁是指基金从业人员可以明正言顺买卖基金了。
2、中证监基金部,对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事宜作出详细规定。基金从业人员往后可以明正言顺买卖基金了。但投资品种仅限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未在允许投资行列。
3、通知要求,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基金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基金,不得利用职业便利牟取个人利益。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基金应当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持有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通知鼓励基金从业人员通过定期定额或者其他方式进行长期投资。在允许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基金的同时,中证监要求有关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监督和报备机制。通知规定,基金管理公司、银行托管部门应当在允许本单位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基金前,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并报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备案,管理制度应包括从业人员的行为操守、投资方式、投资限制、报告与备案管理、违规处理方式等方面的明确规定。此外,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基金应当履行一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上市交易公告书及相关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持有基金份额的总量及所在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