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人与光大银行签署协议,委托光大银行按其约定日期、约定金额、指定基金、约定期数为投资人定期定额申购基金的行为。光大银行接受投资人委托后,根据协议要求,在每月约定日期发起约定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从投资人银行账户内扣划相应的申购款。
办理渠道:光大银行网上银行、柜台
提交资料:光大银行阳光卡、有效身份证件。
通过光大银行网上银行办理基金业务:
第一步:签约。
初次办理基金业务的投资者需持阳光卡前往光大银行任意网点办理签约手续。已在光大银行办理过签约手续的投资者不必重新办理。
第二步:开通光大银行网上银行基金交易功能。
已签约阳光卡但未开通网上银行基金交易功能的投资者需先开通方可在相应渠道办理业务。已办理过此业务的不必重新办理。
第三步:登录电子渠道办理业务。
进入光大银行“网上银行”主页(即ebank.cebbank.com),在“个人用户”页面登录后,点击“投资理财”栏目下的“开放式基金”,即可进行基金的开户、交易等业务。
以下是光大银行网上基金操作说明
操作说明
点击左边菜单栏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产品选择,列表显示当前可进行交易的基金产品及部分相关信息,客户可通过选择基金管理人、基金类型或输入基金名称进行条件查询。也可根据不同基金的不同状态,进行“购买”、“定投”交易。
注意事项
1、处于暂停申购期的基金,是否暂停定投以相关基金公告为准。
2、基金存续开放期间,TA于T+1日(QDII产品确认日请以产品招募说明书为准)对T日申请进行确认,并按T日基金单位净值计算确认金额、手续费、确认份额,投资人应于T+2日(含)后(QDII基金T+3日后)打印或查询确认情况。
4.6.3.3 我的基金管理
功能描述
用于客户查询在我行购买的所有基金产品的余额,并对于已有份额的基金产品操作基金交易
办理业务条件
大众版和专业版客户
操作说明
点击左边菜单栏的开放式基金-我的基金管理,可对已购买的基金产品进行“购买”、“定投”、“选择分红方式”等操作。
注意事项
1、您已提交申请但注册登记机构(TA)尚未确认的交易以及募集期的基金不在本页面中显示,您需到“交易类当前委托查询”中查询。
2、基金存续开放期间,TA于T+1日(QDII产品确认日请以产品招募说明书为准)对T日申请进行确认,并按T日基金单位净值计算确认金额、手续费、确认份额,投资人应于T+2日(含)后(QDII基金T+3日后)打印或查询确认情况。
4.6.3.4 账户查询
功能描述
用于客户查询在我行已开立基金账户的相关信息。
办理业务条件
大众版和专业版客户
操作说明
点击左边菜单栏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查询,显示账户查询页面,对基金账号、账户状态等信息进行查询。
注意事项
如果您的基金账号为空,且账户状态为预开户或预销户,说明您的申请还未被基金公司确认,请于账户申请提交2个基金交易日后查询账户情况。
4.6.3.5 基金销户/取消登记
功能描述
您仅在光大银行有该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账户,在其他销售机构(银行、券商等)均无该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账户,则请用销户交易注销该基金账户。 在我行已成功开立或登记过基金账户的客户,如需取消在我行该基金账户的交易功能,但希望保留该基金账户时,请使用“取消登记基金账户”交易。
办理业务条件
大众版和专业版客户
操作说明
点击左边菜单栏的开放式基金-基金销户/取消登记,显示“基金销户/取消登记”页面,选择“基金销户”或“取消登记”,选择注册登记机构代码/登记机构代码名称、输入基金账号(非必输)和交易密码后点击“确定”,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再次点击“确定”,完成交易。
注意事项
1 、销户:在我行已开立或登记过基金账户的客户如需注销该基金账户时,基金账户必须在我行和其他销售机构均没有基金份额余额、在途基金权益、未被冻结或被挂失,同时该账户当前没有任何在途基金交易申请。基金账户注销成功后,该基金账户将被封存不再使用。在我行成功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在我行办理该基金账户的基金账户销户业务。在我行成功办理基金账户登记的投资人可否办理基金账户销户,以该基金账户所在TA的业务规定为准。
2 、取消登记:在我行已成功开立或登记过基金账户的客户,如需取消在我行该基金账户的交易功能,但希望保留该基金账户时,办理本业务。申请取消登记该基金账户时,该基金账户下必须在我行没有基金份额余额、在途基金权益、未被冻结或挂失,同时该账户当前无在途交易。取消登记成功后,该基金账户还可以在将来重新登记使用。在我行办理基金账户登记的基金账户可在我行办理该基金账户的取消登记业务。在我行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基金账户可否办理该基金账户的取消登记,以该基金账户所在TA的业务规定为准。
3、基金账户业务在基金代销系统提交成功后,仅代表我行已经代理基金公司受理客户的委托,最终能否成功,以基金管理人指定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客户应于T+2日后(含)打印或查询确认情况。
4.6.3.6基金查询
4.6.3.6.1 交易类历史委托查询
功能描述
用于客户查询在光大银行交易的所有基金的相关记录,但仅限于已被基金公司确认的交易及已成立基金的认购交易
办理业务条件
大众版和专业版客户
操作说明
点击左边菜单栏的开放式基金-基金查询-交易类历史委托查询,选择您要查询的基金代码和交易名称(默认为全部),输入查询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点击“确定”,显示交易类历史委托查询结果页面。
注意事项
银行接受的各类基金交易委托,以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请您于委托“受理”2个交易日后(QDII产品确认日请以产品招募说明书为准)通过我行柜台、网上银行、95595等渠道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定投的种类有:1)按“月”定投,投资间隔周期不得超过3个月,*定投日期的“日”部分须为1日-28日中的一天,约定了每期定投一个月中的第几日发起; 2)按“周”定投,投资间隔周期不得超过12周,*定投日期须为周1-周5中的一天,该日期在一周中指定的位置,约定了每期定投在一周中第几日发起; 3)按“日”定投,投资间隔周期不得超过90天,*定投日期可为有效日期范围内任意一天。
基金定投日期和期数:光大银行基金定投日只能为每月的1日~28日;定投期数*为999期,最小为1期;约定定投金额需符合该基金定投*金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