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了。
2019年5月23日,扬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立案调查,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本案侦查取证阶段工作即将结束,请尚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银行账户投资及获利交易明细第一笔投资日期至2019年6月份,扬铭股权投资通过网上、网下签订合同的复印件、确认函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芝罘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报案截止日期2020年6月18日。逾期将视为放弃报案。
【引言】
私募基金公司是经正规登记注册的合法公司,一般而言,公司破产倒闭只会涉及民事纠纷,甚少触及刑事犯罪,即便涉及,也是个别法人或实控人涉嫌职务侵占类犯罪居多。但是,一旦私募基金公司暴雷,其 社会 影响远远不同于其他类型公司的倒闭破产,其原因在于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众多,而其资金募集方式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间只有一线之隔。现实中很多私募基金暴雷后,公司被司法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调查。到底私募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在哪,本文从五个方面做了探讨。
需要说明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现实中表现形式种类繁多,消费返利,养老项目投资,军民结合项目投资,区块链、虚拟币投资等等都可能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本文讨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仅只以私募名义为幌子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为区别于其他类型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本文以“非法私募”的称谓代替。
【正文】
一、什么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两个以上投资者募集资金,为获取财务回报进行投资活动设立的投资基金。
投资对象包括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按基金管理人的机构类型,私募基金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其他私募基金等四种。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私募创业投资基金,主要向处于创业各阶段的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除创业投资基金以外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其他类别私募基金,是指投资除证券及其衍生品和股权以外的其他领域的基金。
二、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快速发展,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解决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现实中,有少数私募公司心存侥幸心理,出于各种私利原因,借私募基金之名行“乱集资”之实,基金募集和投资行为不规范,损害投资人人利益,同时增加 社会 金融风险,影响 社会 稳定。
“乱集资”触犯的主要罪名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指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 社会 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 社会 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 社会 公众即 社会 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 社会 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在我国,私募基金施行合格投资者制度,"卖者尽责、买者自负"。严格来讲,只要私募基金严格按照基金行业的要求发行产品经营项目,即便暴雷,也不存在刑事犯罪的问题。
但是,在实践中,很多私募基金公司违背基金本质和专业道德要求,无视忠实履行信义义务,丧失为投资人谋求最佳收益的专业道德要求,看中眼前一时利益而疏于规范管理操作,最后无法赔付,造成投资人巨大损失,同时侵害国家金融秩序。
三、私募基金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
如何区别是合法私募公司的正常运作破产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经营模式无法持续的系统行性暴雷。司法实践中会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断定:
(一)基金产品是面向不特定对象还是特定对象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私募基金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投资者如果为单位,则净资产不能低于1000万)。除满足资产条件外,还必须是有一定的知识能够识别风险能力和一定的财务能力能够承担风险。
非法私募则不问投资者的识别和承担风险能力,说白了,就是只要你愿意花钱买就行。实践中,这类非法私募的“受害人”大多为“大妈”,有一定财富积累的中老年人。
(二)投资人数是否有限制
合法私募依据不同形式设定,投资人数有严格规定。如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设定,股东人数上限为50人。采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定,发起人人数上限为200人,且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采用有限合伙制设立,其合伙人人数上限为 50 人。实践中私募基金较多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
非法私募则完全不会遵守人数上限要求,人数越多越好。
(三)产品的宣传方式是否公开
是否公开宣传是合法私募与非法私募的基本标准。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私募严禁采用广告、公告、广播、推介会、说明会、公开劝诱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 社会 公众发行。
何为“变相公开”,在司法实践中,法官的裁量权很大。在实际案例中法官如果认定在案证据足以证明行为人的目的行为系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那么无论其采用何种手段,都会被认定为公开或变相公开。
在实践中,非法私募多数以合法私募的名义向不特定对象随机电话销售私募基金,这种宣传方式就突破了私募基金只能向特定对象销售的限制,会被视为向公众宣传。类似的方式还有举行沙龙会,怂恿老客户随机带朋友来听“理财讲座”,通过讲座的方式,宣传、销售不合法基金。这种宣传方式会被司法机关认定私募基金突破了公开宣传的限制。
(四)是否承诺或变相承诺投资收益
私募投资基金存在各种投资风险,投资者必须自行承担,故法律规定私募基金发起人在募集过程中不得承诺任何形式的固定收益,并向投资者揭示投资风险,明确投资收益无法保证、投资本金可能出现亏损。
而非法私募则是向投资者一味强调投资回报高,利润大,不负责任地宣传投资的可靠性,并承诺保本付息。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非法私募的销售合同中并不会有直接条款对投资人承诺“保本付息”,但销售人员在向客户销售的过程中,会有固定话术变相向投资人承诺保本付息。或者签订补充协议,或“股权回购协议”,形成刚性兑付,变相还本付息。
(五)募集资金的具体投向
募集资金的流向是具体案件中必须查明的事实之一。在合法私募中,募集的资金会有具体的投向,直接投向具体的项目。
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中规定:募集机构或相关合同约定的责任主体应当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确保资金原路返还。
而非法私募则是将募集的资金存于公司其他账户,形成资金池,自主支配,用于填补其他项目资金亏损漏洞,或者偿还之前到期项目的利息,形成以新还旧。
四、总结
综上,看似高大上的私募公司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间只有一线之隔。基金管理人如果忽视行业操作规范,极易走向犯罪的歧途。投资者应当具备识别正规私募与非法私募的基本知识,防止财产损失。
国家监管部门应当逐步出清“伪私募”、抓紧修订完善私募基金监管办法,推动完善私募股权基金行业的发展。
同时,应当切实改进登记备案工作。指导基金业协会细化登记备案标准和要求,完善流程、优化服务,建立分类备案机制,全面提升透明度,促进私募股权基金行业发展,保障投资人合法利益。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金融犯罪、毒品犯罪案件刑事律师暨毒品犯罪辩护中心秘书长 李伟,撰写于2020年5月5日)
光大证券5月3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于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应诉通知书。
上海浸鑫基金中一家优先级合伙人之利益相关方招商银行作为原告,因《差额补足函》相关纠纷,对光大资本提起诉讼,要求光大资本履行相关差额补足义务,诉讼金额约为人民币34.89亿元。
目前,因相关事项,光大资本及其子公司经自查发现名下相关银行账户、股权及基金份额已被申请财产保全,涉及相关银行账户资金约为 57.76 万元;相关投资成本约为 43.88 亿元。
据了解,浸鑫基金是一个典型的结构化基金,其中包括了优先级出资人、中间级投资人和劣后级投资人。而优先级投资人的出资金额为32亿元,其中包括招商财富及其关联人共28亿元的出资。而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招商基金全资子公司,此次实际出资人即为招商银行。光大资本和暴风集团则分别以LP身份出资的6000万元和2亿元均是劣后级出资。
今年3月20日,光大证券即因此事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命其全面核查前期光大浸辉下设基金对外投资项目损失及差额补足义务等事项。
据光大证券公告,在浸鑫基金中,两名优先级合伙人的利益相关方各出示了一份光大资本盖章的《差额补足函》。函件的主要内容为,在优先级合伙人不能实现退出时,由光大资本承担相应的差额补足义务。这即是投资行业里常见的兜底协议。
目前,本案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对光大资本的影响暂无法准确估计。但公告称,光大资本作为光大证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其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比例非常小。目前,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一切正常,财务状况稳健,流动性充裕。
此外,光大证券及其子公司涉及的其他诉讼还有16起正在审理中。
更多内容请下载21 财经 APP
近日,网络上出现了一则传闻,传闻称私募大V徐晓峰已经被警方控制了,而他被警方控制的原因,是他开设对赌ETF盘,也就是利用他人一起坐庄,然后坑一些散户的钱,这完全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在我国是被禁止的,所以私募大V徐晓峰若是真的这么做了的话,那么他被抓也是不冤枉的,但是这件事情,目前还没有得到警方的官方通报,所以大家还需要静待警方的说法。
首先,在股市中赚钱的人很多,但是很多人因为受不了股市的诱惑,所以悄悄做了很多违法乱纪的事情,例如前段时间就有人恶意破坏股市,利用欺骗的手段来抛售股票,最终自食恶果,获得了我国豪华的“监狱套餐”一份。然而,尽管法律严令禁止欺诈,而且国家对股市的管控也很严格,但是还是有很多人前赴后继做这种违法乱纪的事情,实在是可恶至极。
其次,早先就有传闻说私募大V徐晓峰在股市中有违法行为,他曾经伙同其他人一起恶意坐庄,目的就是靠这个手段坑掉散户手里的钱,私募大V徐晓峰可能以为这个计划是天衣无缝的,但是还是被人举报了,由于私募大V徐晓峰的涉案金额比价庞大,所以警方很快就立案侦查了,但是目前警方没有给出任何消息,所以这些也都是传闻而已。
最后,事情发生以后,很多粉丝都让私募大V徐晓峰出来冒个泡,以此证明自己的清白,但是遗憾的是,私募大V徐晓峰始终乜有露面,而且根据网友们的调查显示,览领晓峰对冲基金一号在2020年的5月份完成了最后一次更新,再也没有其他操作了,所以说私募大V徐晓峰恐怕是“凶多吉少”了。
公司已经注销了。
通过工商信息平台查询,该企业处于注销状态,没有经营了。
北京中房天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目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被立案侦查,同时它的私募基金也被暂停基金备案。
爵士在香港是什么地位1、港的那些被英女王封的爵士,都是英...
本文摘要:美团创始人王兴的父亲王兴的父亲是王苗,一位身材并不高大的...
在网上平台嬴钱风控部门审核提现失败,网上被黑的情况,可以找...
哇塞!这也太让人吃惊了吧!今天由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南非报业集团前...
东方明珠底下的别墅什么来头1、别墅位于东方明珠底部,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