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公益发票能不能抵国税 公益发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税前扣除,依据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 *** 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具体范围包括:
(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企业或个人在名单所属年度内向名单内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接受捐赠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不在名单内,不得扣除。具体名单可到税务总局官网查询。
问题二:捐赠或公益支出是否可以抵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 *** 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综上所述,符合税法规定的胆益性捐赠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其他的捐赠不能税前扣除。
问题三:哪些公益捐款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计税? 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龚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注意是应纳税所得额,就是计税依据,而不是应纳税额。)
2、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这两点都要注意,必须是“通过”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进行的捐赠。自己直接捐赠的,不得扣除。
问题四:个人捐款可以抵多少税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供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问题五:国家规定公益活动可以抵顶税收吗 要有国家规定的公益机构开据的发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问题六:公益基金捐款抵税和正常缴税的区别 这个主要看主体,如果你是个人的话,相关的法规其实比较难以覆盖。因为个人所得税的减免还没有那么完善的执行层面的制度。
如果你是企业的话,是可以的,今年捐款额度可以在税务核算的时候减出来,减少纳税总额。但是要注意的是,很多机构可以提供免税发票,但并不具备免税资格。免税资格是由省级单位统一评估的,一般每个省国字头的基金会、慈善总会都是有资质的。但其他的草根公益机构比较难以获得免税认定。
也就是说无法完全享受免税政策
问题七:公益性捐赠可以抵扣个税吗?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汶川和玉树大地震受灾地区的公益性事业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问题八:公益性捐赠税可以抵扣增值税吗吗 不能。
公益性捐赠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且金额不能超过企业利润总额的12%。公益性捐赠是不能抵扣增值税的。
问题九:公益捐款可以抵扣所得税吗? 公益性捐赠支出,只能是抵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按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
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本年度利润12%以内的部分,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也就是说,在这个比例之内的,可以做为费用支出扣除。
通过向下列社会团体捐赠,可享受税前全额扣除:
1.中国红十字会(见注释)
2.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
3.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
4.中华慈善总会
5.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6.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
7.宋庆龄基金会
8.中国福利会
9.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0.中国扶贫基金会
11.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
12.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13.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
14.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15.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16.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
17.中国绿化基金会
18.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19.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
20.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
21.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22.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
问题十:公益基金会给企业开具的发票能抵税吗 不能抵税,只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允许税前扣除,这样可以让企业少交一些所得税,注意不是全额少交
我国有五种可获全额免税的捐赠情况为:
一、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以及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二、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
三、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
四、通过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五、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和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捐赠。
我国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除了得益于个人、企业和各类社会团体的爱心奉献,更离不开国家法律政策的保障和鼓励!这其中,就有税收优惠政策对慈善捐赠的支持!
个人通过基金会捐赠,如何抵扣个人所的税
个人通过基金会捐赠,凡符合以下机构的捐增准予在个人所得税税前百分百(全额)扣除:
1、对红十字事业的捐增。
2、对福利性、非营业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增。
3、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捐增。
4、对农村义务教育捐增。
5、向宋庆龄基金会等6家单位捐增。
6、对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的捐增。
7、对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增。
8、支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8家单位捐增。
9、对县级以上总工会捐增。
10、对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捐增。
11、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研究开发经费捐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抵扣的计算:
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额-费用扣除3500元
处理允许全额扣除的捐款,其他捐款允许扣除的金额=应纳税所得额*30%,超过部分不允许抵扣。
个税=(月工资额-费用扣除3500元-捐款)*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向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赠慈善可否抵扣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八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 *** 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税前扣除。部分经过批准的基金会,如农村义务教育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红十字会等,个人向其捐赠的所得,按照规定可以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时全额税前扣除。
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如何抵扣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现就个人向5.12地震灾区(以下简称灾区)捐赠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由扣缴单位凭 *** 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赠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
二、个人直接通过 *** 机关、非营利组织向灾区的捐赠,采取扣缴方式纳税的,捐赠人应及时向扣缴单位出示 *** 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捐赠凭据,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凭 *** 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依法据实扣除。
三、扣缴单位在向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应一并报送由 *** 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接受捐赠凭据(影印件)、所在单位每个纳税人的捐赠总额和当期扣除的捐赠额。
个人直接捐赠给学校的捐赠款能抵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直接捐赠给学校的捐赠款能抵个人所得税吗--------不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由此可见,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个人直接向希望小学的捐赠不得税前扣除。
其次对个人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规定,依法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前扣除办理手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5号)二 规定:“个人直接通过 *** 机关、非营利组织向灾区的捐赠,采取扣缴方式纳税的,捐赠人应及时向扣缴单位出示 *** 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捐赠凭据,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凭 *** 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依法据实扣除。”
再者可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向教育事业的捐赠的政策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03号)
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二、本通知所称农村义务教育的范围,是指 *** 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农村乡镇(不含县和县级市 *** 所在地的镇)、村的小学和初中以及属于这一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纳税人对农村义务教育与高中在一起的学校的捐赠,也享受本通知规定的所得税前扣除政策。
三、接受捐赠或办理转赠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应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由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捐赠票据,并加盖接受捐赠或转赠单位的财务专用印章。税务机关据此对捐赠单位和个人进行纳税所得扣除。
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的问题。
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是属于企业“营业外支出”部分。当次年汇算清缴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要进行税务调整,而这一类支出是属于调增部分。意思就是税务部门不认可是公司日常经营成本部分,不可扣除。
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调增部分-增减部分)*25%
但是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提及到: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 *** 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意思就是当按照规定,合法用于公益事业捐赠的款项总和,不超过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就是没有扣除所得税费用的金额)12%,是给予税前扣除。也就是这部分不超过12%利润总额的是不属于调增部分,超过的,就按照超过部分计入调增部分里面去。
这样应该比较清楚了吧。
上海个人慈善捐款如何办理抵扣个人所得税
应通过民政部门捐赠,取得捐赠专用发票。凭发票提供给税税务部门认可后抵扣。
劳务报酬缴个人所得税金时如何扣出捐赠
1,对个人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对个人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3,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可以全额在下月或下次(按次征收的)或当年(按年征收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另:1,2,必须是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否则无效
个人的公益性捐赠,如何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 )第二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计算公式为:捐赠扣除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如果实际捐赠额大于捐赠限额时,只能按捐赠扣除限额扣除;小于或者等于捐赠扣除限额,按照实际捐赠额扣除。扣除捐赠额情形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捐赠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说明:除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及劳务报酬所得之外,其他的所得专案在适用本公式时,不减除速算扣除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八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 *** 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税前扣除。”
非公募基金会能否接受个人捐赠
当然可以接受个人捐赠。
以下报道可参供考:
SEE基金会成立于2008年,是由国内近百位知名企业家发起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其主要捐赠收入来自于约200个固定的SEE会员,这些企业家承诺固定每年向基金会捐款不少于10万元,这部分收入每年约有3000万。
事实上,SEE基金会2011年通过的新战略规划显示,计划用五年的时间对环保行业累计投入不少于5亿人民币的公益资金。现在看来,其募集到的资金显然与此相比还有一段距离。“整个经济形势不好,我感觉对公益很有影响。”刘小钢说。
面临筹资压力的非公募基金会不仅仅是SEE基金会一家,即使有着非常专业的金融背景的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下简称真爱梦想)也难逃经济下滑带来的影响。
针对其捐赠收入,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秘书长吴冲介绍说,从2012年初到现在,基金会共募款4500万,同比去年约增长40%,已经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但是“对比以往的增长率,40%算是很低的”。
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2008年8月成立,由国内曾从事金融行业的专业人士以私人财产创立。因为每年详细公开审计报告和财务资料,并从2009年开始公开举办年报释出会,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因而成为国内首家按照上市公司标准公开发布年报的基金会。
但是,即便如此,2011年,基金会投资还是出现了亏损,虽然亏损总额不到10万元,但是,“我能明显感觉到经济的虚脱。”吴冲坦言。
公募基金会“没什么影响”
相对于非公募基金会的“心里没底”而言,有着 *** 背景的公募基金会受经济危机的干扰则要小得多,捐赠收入几乎没什么影响。
“企业对基金会的捐赠,并未因经济危机而减少。”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理事长魏久明说。他表示,今年共收到捐赠8000多万,其中有655次企业捐赠,一共捐了4300多万,个人捐赠近3900万。按百分比算下来,企业捐赠占54%,个人捐赠占46%。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长涂猛虽然表示,基金会起初对于经济形势的下滑,的确“没有信心,而且感觉不安全”。但现在看来,“今年募款达到目标问题不大(2.5亿元)。”但他也表示,企业税社会公益式的捐赠是财富创造的效应,经济下滑肯定会受影响。
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也感受到了来自经济形势下滑带来的压力和挑战,但值得高兴的是,“大额捐赠下降,小额捐赠却在稳定持续的增长。”秘书长杨鹏表示,因此壹基金现在还是筹到了3470万元,预期年底会达到4500万元,比去年增长20%左右。
但杨鹏也坦言,即便这样,在进行结构分析时却发现企业的捐赠下降。企业捐赠下降不是企业捐赠数量的下降,而是单个企业的捐赠额下降。“比如原来说好捐100万,因今年经济不好只给30万。”
作为大型的、老牌的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却没有受到经济形势的影响,反而做了一笔大单,“他们赚了10亿。”王振耀笑着说。
王振耀称,在今年10月17日,中国扶贫基金会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微小贷款扶贫试点合作协议,将双方合作金额由2亿元提高到10亿元,用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小额信贷扶贫专案,这是目前国内小额信贷领域*的一笔批发贷款。
对此,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执行秘书长窦瑞刚没有感到惊讶,他表示,在中国,企业与公益组织合作的动机大多都是与 *** 的沟通与博弈,即通过向公益组织的捐赠来和 *** 换取利益。原因在于,“公募基金会有 *** 资源,它们可以给予捐赠企业以各种各样的荣誉和隐形好处,所以很多大企业会选择给传统公募基金会捐款。”
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是由腾讯公司发起的,成立于2007年6月。基金会成立之初,董事会就承诺将企业每年不超过一定百分比的利润捐赠给基金会。“所以我们基金会也不存在募款问题。”窦瑞刚笑着说。
窦瑞刚还分析说,从美国来看,经济形势好坏与否,基金会决不会讨论筹资问题,只会说因为股市不好,投资收益少了,所以只能减少资助支出。“基金会有筹资问题,恰恰说明在中国没有美国典型意义上的基金会。”窦瑞刚说。
走出筹资困境
自2004年以来,我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迅猛。截至11月20日,2012年中国非公募基金会数量达到1591家。但因为生非贵胄,筹资问题就成了非公募基金会发展永远的“硬道理”,而在经济形势趋紧时期,这一问题变得尤其重要。
魏久明就在会场上分享了儿慈会的三个募款经验:一是先专案后募款。“专案是基础,把救助和募款相结合,比如基金会为打拐的孩子募款,设计了一个专案叫‘回家的希望’,受助儿童会得到生存救助和医疗救助两方面共计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救助。我们把这个专案设计出来,钱说清楚,拿着专案再向社会募捐。”魏久明说。
二是“合作募资”,即设立专项基金。魏久明举了个例子,有一个老板捐了5万元要救助西部儿童,于是基金会就专门设立了一个“西部儿童救助基金”,让老板自己来管理,基金会再配备专职人员一起做。
第三个方法就是奉行“把捐赠者当上帝”的原则,做好捐赠者和受助者的服务,“基金会要求在收到捐赠后,5天之内一定要把感谢信和发票寄给捐赠人,捐一块钱的也要寄,感谢他为基金会、为社会做出的贡献。所有善款的去向及时公开,用公开透明来增加机构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