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管理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责,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1、狭义的投资公司,则专指公司型投资基金的主体,这是依法组成的以营利为目的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经由购买公司股份成为股东,由股东大会选定某一投资管理公司来管理该公司的资产。
2、基金管理公司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与投资公司的区别是前者以公募为主,只能做银行间市场和证券市场投资;后者大多私募,投资灵活。而对于投资公司则是大概念,包括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概念不同:基金: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理财:对财务(财产和债务)进行管理,以实现财务的保值、增值为目的。分类不同:基金: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
4、投资管理公司是一种新型的投资控股公司。主要是为其它公司提供战略策划以及资金引进等资金管理服务,并且为企业解决存在的一些限制发展的不利因素。
5、基金一般是指经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可以发行公募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这类公司一般运营比较规范,但受到的限制也比较多。投资公司是指未经证监会批准的,但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保护基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活动,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行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活动,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七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对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五千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五千万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