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中央企业根据行业不同,按适用比例从税后利润提取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国库。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以支付股利股息形式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的决议是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未分配的利润会投入到再生产过程。
央企的性质是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
中央企业,是指由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或委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出资人职责,领导班子由中央直接管理或委托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其他中央部委管理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
央企的单位性质是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从经济作用上分为提供公共产品的。
国企,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
央企:在中国,中央企业通常指由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企业。相对于其他一些国家来讲,中国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范围是比较窄的。国有企业长期以来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国企一般指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央企一般指中央企业。
央企:全称中央企业,是一种特殊的国企,或者说是更高级别的国企。央企也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
中央企业,是指由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或委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出资人职责,领导班子由中央直接管理或委托中组部、国资委或其他等中央部委(协会)管理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
央企指的是中央企业,是由中央人民政府或委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出资人职责,领导班子由中央直接管理或委托中组部、国资委管理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
央企即中央企业,指由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或委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出资人职责,领导班子由中央直接管理或委托中组部、国资委或其他等中央部委(协会)管理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
央企指的是中央企业。中央企业,是指由中央人民政府或委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出资人职责,领导班子由中央直接管理或委托中组部、国资委或其他等中央部委=管理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
央企是指中央企业。中央企业(Chinese central State-owned enterprises),为“中央管理企业”的简称。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
中央企业,简称“央企”,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
1、国有资本收益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的国有资本投资收益,具体包括:应交利润,国有股股利、股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收益。
2、中央收益:是指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直接解缴给中央金库的国有资产收益,其主体部分是归属中央直接管辖的国有企业的经营利润。
3、收益是指就该财产收取天然的或法定的孳息,收益权也可以依法律的规定或所有人的同意,而归非所有人取得。收益是结果性质、结论性质的数据,收益比收入更能体现投资风险与收益率的关系。
4、如果在企业实收资本中全是国有资本,这意味着该企业纯属国有企业,因为企业的资本金是国家财政拨款,企业的所有权是国家的,如现在的国有军工、航天等企业。现在是市场经济,提倡所有制的多元化。
5、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应属于分配红利处理。股东分红权,即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红的权利。
6、据统计,从2007年至2009年,共收取央企国有资本收益1572亿元,其中2007年139亿元,2008年446亿元,2009年987亿元(包括电信企业重组专项资本收益6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