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期货合约而言,交割日是指约定进行商品交割的最后日期。
1、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或者因异常情况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到期合约交割日的下一交易日,新的月份合约开始交易。
2、股指期货是一类以股票指数为标的、到期以现金交割的期货。其交易规则详情如下:交易时间较股市开盘早15分钟,收盘晚15分钟,投资者可利用期指管理风险。涨跌停板幅度为10%,取消熔断,与股票市场保持一致。
3、股指期货交易规则是指在股指期货交易中应当遵循的规则。
1、国内的股指期货交割方式都是现金交割,在交割日,空方以及多方都不需要用到实物,也可以称为不需要用到股票组合,每一份合约在交割日的时候会自动平仓。
2、合约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交易方式。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0-9:15,其中9:10-9:14为指令申报时间,9:14-9:15为指令撮合时间。
3、市价指令每次*下单数量为50手,限价指令每次*下单数量为100手。合约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交易方式。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0-9:15,其中9:10-9:14为指令申报时间,9:14-9:15为指令撮合时间。
4、股指期货是金融衍生品,以现金交割。股指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以当日的股票指数作为标准,结算投资者的合约盈亏,终止合约,作为交割结果。
5、股指期货在到期的时候采用现金交割方式,计算买卖双方的盈亏,划转资金。空方不是拿着一篮子股票交到交易所,多方也不是从交易所过户一篮子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