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运业股吧(002357富临运业股吧)

2022-06-07 2:18:42 股票 yurongpawn

富临运业股吧(002357富临运业股吧)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谨慎诚信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对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主动沟通、获取相关信息,为独立决策提供充分依据。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每项议案发表明确表决意见。本人对2021年度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保障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审核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必要的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2021年4月28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就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就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二)2021年8月26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关于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以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1年9月14日,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1年11月29日,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以上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业务拓展、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方面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便,通过微信、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及时掌握“5.14”道路交通事故进展,关注公司12月股价异常波动等重大事项情况,同时关注公司检测站修建、定制客运推进工作,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遵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详细规定,积极参与专项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一)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遵循《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和未来发展战略,针对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聘任公司*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核考察,详细核实候选人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积极履行委员职责。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内,为响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相关要求,结合 “上市公司专项自查清单”,逐一梳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并重点核查财务报告的审计、披露工作以及股权质押和财务投资等情况,提醒公司防范财务、法律风险,同时要求公司在对外项目合作上须加强对交易对手方资质及履约能力的考察工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忠实履行职责,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作了以下工作:

(一)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及经营管理: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一方面,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风险应对措施;另一方面,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对相关会议议案作出了审慎、公正、客观、独立的判断,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1年度任期内,主动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的法律及财务风险进行必要监督,要求公司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为投资者提供畅通的信息获取渠道。

(三)督促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治理的有关制度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督导公司加强内控风险防控基础工作,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四)努力提高自身履职能力:自新《证券法》颁布以来、康美药业重罚相关责任人员事件后,面对董监高责任的严监管,本人通过积极参加公司和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进一步提升个人履职能力,从而有效防范合规风险,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其它工作情况

(一)2021年度任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2021年度任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2021年度任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经自查,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满足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七、联系方式

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现将本人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电子邮件:hejunhui@grandall.com.cn

报告期内,本人能够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应尽义务,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独立董事:何俊辉

2022年4月26日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刘学生)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对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同时主动沟通、获取相关信息,为独立决策提供充分依据。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每项议案发表明确表决意见。本人对2021年度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采用实地现场考察、听取报告、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同时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5.14”道路交通事故进展、12月股价异常波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掌握公司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遵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工作细则》的详细规定,积极参与专项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一)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在任职期间关注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和*管理人员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董事、*管理人员尽职履责。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协调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认真审阅,掌握2020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对2020年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有效地监督,维护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以及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积极引导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就公司定期报告、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重点关注了年报审计、资产减值等事项,充分利用自身会计领域的专业知识,对内、外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要求公司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而且时刻关注行业税收减免政策并及时反馈给公司,督促公司落实执行。

(一)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及经营管理: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一方面,保持日常与公司管理层沟通,深入了解公司战略规划、对外投资、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另一方面,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对相关会议议案作出审慎、公正、客观、独立的判断,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1年度任期内,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并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切实维护好股东的利益。

(三)督促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持续监督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运作情况,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各项内部制度建设和执行,对公司日常运作中可能存在的法律法规风险因素,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四)努力提高自身履职能力: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在自身会计专业积累的基础上,积极学习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学习领会修订后的《证券法》精神,加深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新修订的各类监管规则、中国财政部修订的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等修订内容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增强自身的专业判断和履职能力,对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监督能力,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1年度任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电子邮件:18663736197@163.com

独立董事:刘学生

(葛永波)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谨慎诚信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对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通过主动沟通、获取相关信息,为独立决策提供充分依据。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每项议案发表明确表决意见。本人对2021年度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以上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实地考察,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经营战略的执行情况以及信息披露情况。同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包括“5.14”事故处理进展以及公共媒体相关报道、股价异常波动情况。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优势,积极向董事会建言献策,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遵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详细规定,积极参与专项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一)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对薪酬政策、考评依据进行了审查,结合行业、地区以及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对新任高管的薪酬标准合理性进行了评定;同时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内,本人遵循《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审阅核查第六届董事会相关候选人资质,积极履行委员职责。

(三)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内,本人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以及重大投资项目提出建议。由于四川新冠疫情多次反复,导致公司客运主业阶段性下滑明显,建议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客运场站闲置资源,拓展物流集散、汽车后服等多元化产业,并以城配物流为切入点,寻求合适时机介入危化品、混凝土等物流细分市场,同时关注资本市场再融资*政策,为新业务的拓展提供资金保障。

(一)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及经营管理: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一方面,就公司战略规划、对外投资、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有关人员进行了详细沟通,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员工作汇报,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风险应对措施;另一方面,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对相关会议议案作出了审慎、公正、客观、独立的判断,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1年度任期内,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披露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要求公司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为投资者提供畅通的信息获取渠道。

(三)督促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治理的有关制度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管理水平。

(四)努力提高自身履职能力:2021年度任期内,“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案”的判决进展,构建了对上市公司董监高的民事、行政、刑事一体化的责任追究体系,为新形势下董监高特别是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借鉴。本人通过积极参加公司和监管机构组织的专项培训,不断夯实理论基础,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电子邮件:yongboge@163.com

报告期内,本人能够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应尽义务,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葛永波

二二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地履行职责,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4月2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共11项议案。

(二)2021年8月26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两项议案。

(三)2021年9月14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四)2021年10月26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21年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进行了有效监督,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以及董事、*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对下列事项发表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报告期内的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和公司董事、*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董事、*管理人员在2021年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忠于职守,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定期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完善、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财务状况良好;经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已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随着公司的发展不断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所有关联交易遵循市场交易原则,202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控制在经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的范围内,未发现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发生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外,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也无其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关联方资金往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均为商业背景下发生的资金往来项目,不存在没有商业背景的资金往来,未发现利用关联方资金往来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2022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加强公司风险监管,注重协调对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切实履职尽责,促进公司发展。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收到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进行了核查,基于独立判断,就以上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我们对公司拟发生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均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参照行业公认的标准或市场价格履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能够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本次续聘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意见

控股股东本次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22-018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丰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八)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九)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监事陈丰山先生、苏海静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永锋集团有限公司之管理人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因非关联监事表决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2-016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董和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卫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雪涛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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