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阿莫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待岗期间工资是怎么算的待岗培训期间工资规定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具体来说,如果员工在待岗期间没有提供劳动,那么企业应该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待岗工资。如果员工提供了部分劳动,那么企业应该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待岗期间工资标准法律的规定如下:企业因非职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期间,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待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失业救济限确定。
3、如果企业却是经营困难,甚至按法定程序申请破产,那么待岗期间发放最低工资80%的待遇是合法的,但不能永远待岗下去,参照下岗职工的相关规定最长时间为2年。
4、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仍待岗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如果企业生产经营并不困难,且员工没有待岗意愿的,企业让员工待岗是不合法的。同时公司出资安排员工参加培训,在培训期间,员工无法正常参与工作,可以视为待岗,为合法待岗。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法律主观:《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待岗,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规定,若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其待岗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法律主观:劳动法明确规定息工待岗期间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80%的工资,同时缴纳社保费。
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具体来说,如果员工在待岗期间没有提供劳动,那么企业应该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待岗工资。如果员工提供了部分劳动,那么企业应该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法律依据: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法律分析:劳动者待岗期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供正常劳动,支付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法律分析:因放假而待岗,待岗工资有合同约定按合同约定,没有合同约定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法律主观: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
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法律客观:《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具体来说,如果员工在待岗期间没有提供劳动,那么企业应该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待岗工资。如果员工提供了部分劳动,那么企业应该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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