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控股股东变更的基本情况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变更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号)。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钢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815,254,2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05%)、370,740,7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2%)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分别转让至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枣矿集团”)、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投资”)(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458,091,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57%)无偿划转至枣矿集团(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
本次协议转让和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枣矿集团合计将持有公司2,273,346,1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62%),与其一致行动人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515,083,4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09%),莱钢集团将持有公司1,045,293,8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高速投资将持有公司370,740,7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2%)。公司控股股东将由莱钢集团变更为枣矿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具体内容详见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于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9日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收购报告书。
二、本次控股股东变更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枣矿集团已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出具的函件,同意枣矿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鲁证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枣矿集团收购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三、本次控股股东变更所涉后续事项
本次控股股东变更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枣矿集团、高速投资的股东资格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权益变动进行合规性确认,本次股权变动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