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过,王某最终在赎回其购买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时,仅赎回77万多元,遂将银行告上法庭。查阅相关裁判文书发现,2015年,62岁的王某于某行龙潭支行签订协议,分别申请并购买一家券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金额为100万)和某公募基金(金额为70万)。
你好,如果你不承担,银行财务管理不是本金和利息保护产品。投资将有一定的风险。当金融产品市场不好时,可能会有本金损失。本金损失由投资者个人承担,与银行无关。一般来说,金融产品的合同中会注明银行不承担任何损失,投资收益和损失由个人承担,银行不会赔偿购买金融产品造成的任何损失。
如果是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则封闭期限后,如果本金亏损了,那么银行会进行保本;如果是净值型理财产品,则无论是收益还是本金亏损,银行都不需要赔钱。资管新规出台后,银行几乎都没有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了,大多都是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
银行理财亏损银行不承担责任,理财不是保本型产品,亏损本金需要投资者自己承担,投资者在购买理财时,理财合同中就会写明理财不保本,所以即便是理财亏损,银行也是不会赔付的,若投资者不能承担亏本的风险,可以购买定期存款,定期存款是保本保收益的产品。
不承担,银行理财并不是保本保息型产品,投资会有一定的风险,在理财产品行情不好时就会有亏损本金的可能,产生的本金亏损由投资者个人承担,与银行无关。一般在理财产品的合同中就会注明,银行不会承担任何亏损,投资收益和亏损都是由个人承担,对于购买理财产品所产生的任何亏损银行都不会赔付。
买方自己负责,因为银行的金融产品没有资本保护,也不享受存款保险的保护。赔钱后,投资者只能自己承认,银行不承担责任或赔偿。然而,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如果银行工作人员在银行购买金融产品时承诺保本或签订保本协议,并能提供相关证据,买方可起诉,并可获胜。
第银行并没有按照监管要求对客户进行能力评估,第并没有妥善保管相应的文件资料,所以也没有办法向法院以及监管部门提供各种会议记录,甚至视频等材料。第工作人员在推销产品的过程当中并没有提及亏损的方面,只是提及了各种强制分红以及回报率,所以属于一种诱惑性欺诈的方式。
个人认为极好是应该承担责任的,但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130万买理财到期变私募基金,产品到期后无法兑付。曹先生在广发银行上海金山支行有一定存款,银行工作人员向其推荐了一个理财产品,由于收益较高,工作人员又表示资金安全无风险,于是曹先生花130万元购买了这个理财产品。
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该起诉讼的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广发银行原理财经理郭某违规私自向焦某等客户销售理财产品,构成职务行为,相应法律后果由广发银行承担,因此该行被判承担焦某投资损失50%的责任。
法院最终是如何判决的? 法院在审理这起案件的过程当中,判定这家银行在不法分子非法集资的这件事情当中存在一定的责任,所以,最终法院判定这家银行需要承担50%的责任,也就是说,这名女子可以从银行方面拿回自己一半的损失。
虽然一审法院驳回了王某的诉求,但北京市二中院终审认定银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侵权行为,应对王某的本金损失承担约30%的赔偿责,判决银行赔偿王某7万元。
加上之前近5万元的分红,王某购买一家券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实际亏损了18%。最终,法院认为本案投资亏损的直接原因是金融市场的正常波动,并非银行的代理行为导致,王某亦应对投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在一审判决中,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这样的结果出来之后,网民意见不一。有的人认为理财本身就有风险,难道只能赚不能亏?银行不应该赔,王某自己应该承担全部的责任。但也有人认为银行这是诱导人进行高风险投资,而且大多数都是年龄比较大的人,所以需要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