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确的计算可以从预结算书中详细地把水电费分析出来,按照定额中所含的水电费扣除,这样计算比较精确,但是所需要做的工作量太大。
1、工程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工程结算,也可以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文件。
2、工程施工、工程结算都是作为中转科目,按完工百分比法或者实际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认收入和毛利。
3、工程完工决算后,应将“工程结算”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冲抵,冲抵后“工程施工”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均为零。施工企业合同完工并结清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账户时 借:工程结算(按账面累计余额);贷: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中的水电费用承担问题主要集中在工程移交之前。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负责直接向供水供电单位支付水电费,这部分费用被计入施工成本,体现在工程的竣工结算中,比如在混凝土浇筑等定额项目中已经包含了水电消耗。定额中的工序已经考虑到一定的用水用电量,包括在临时设施的架设费用里。
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之前的水电费均由建设方提供;但是费用的缴纳是由施工方缴纳的,最后由建设方在工程款里给施工方。施工单位是要付水电费给供水供电单位的。作为成本又与发包方(建设单位)在竣工结算中计算(具体体现在套用的定额项目中所含的施工发生水电费用)。
在建筑工程中,水电费的收取方式主要取决于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情况。首先,水电费用的计费通常由施工单位负责,他们会自行安装表具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在工程预算中,甲方通常会将水电费用作为整体成本的一部分,从工程总价中扣除。对于临时用水电,建设单位一般会提供至工程中心50米范围内,并设立计量表。
法律分析: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之前的水电费均由建设方提供;但是费用的缴纳是由施工方缴纳的,最后由建设方在工程款里给施工方。
在建筑工程中,水电费的收取方式和责任分配有一定的规则。首先,施工单位通常负责施工现场的水电表安装和费用支付。如果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区域内的生活用水电,这部分费用自然由他们自行承担。对于临时的水、电源供应,建设单位通常会提供到距工程中心50米范围内,并安装计量表。水电费用的计算分为几种情况。
工程预算中水电费用,一般甲方是直接从工程总价中扣出来的 建筑工程水电费收取具体要求:临时水、电源,建设单位应供应至距单位或构筑物工程中心50米的范围内,并设表计量。施工单位生活用水、电,由施工单位负担。
1、工程结算审计把总包挂表的水电费从总包结算中按实扣除,甲方的分包商用的水电都是通过此表,请问分包是否要付费给总包,总包是否可以问甲方要这些费用。... 工程结算审计把总包挂表的水电费从总包结算中按实扣除,甲方的分包商用的水电都是通过此表,请问分包是否要付费给总包,总包是否可以问甲方要这些费用。
2、分包单位应当付水电费给总包单位。因为分包单位的工程直接费中已包含有水电的消耗。不但要付水电费,总包单位提供了场地,水电临时设施,和垂直运输,分包单位还要付给总包单位“分包服务费”(建设部107号文)。计算方式是:按分包单位工程主材设备总价的3%计算。
3、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之前的水电费均由建设方提供;但是费用的缴纳是由施工方缴纳的,最后由建设方在工程款里给施工方。施工单位是要付水电费给供水供电单位的。作为成本又与发包方(建设单位)在竣工结算中计算(具体体现在套用的定额项目中所含的施工发生水电费用)。
1、分包单位应当付水电费给总包单位。因为分包单位的工程直接费中已包含有水电的消耗。不但要付水电费,总包单位提供了场地,水电临时设施,和垂直运输,分包单位还要付给总包单位“分包服务费”(建设部107号文)。计算方式是:按分包单位工程主材设备总价的3%计算。
2、工程结算审计把总包挂表的水电费从总包结算中按实扣除,甲方的分包商用的水电都是通过此表,请问分包是否要付费给总包,总包是否可以问甲方要这些费用。... 工程结算审计把总包挂表的水电费从总包结算中按实扣除,甲方的分包商用的水电都是通过此表,请问分包是否要付费给总包,总包是否可以问甲方要这些费用。
3、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之前的水电费均由建设方提供;但是费用的缴纳是由施工方缴纳的,最后由建设方在工程款里给施工方。施工单位是要付水电费给供水供电单位的。作为成本又与发包方(建设单位)在竣工结算中计算(具体体现在套用的定额项目中所含的施工发生水电费用)。
4、应该在施工前在专业分包(消防)用水、用电处安装单独的测量装置,如果与总包方共用供水、供电线缆,则与总包方协商缴纳金额,缴纳后,总包方需开具相应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