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太难?小编带你从零经验变为炒股大神,今天为各位分享《「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000683远兴能源股吧》,是否对你有帮助呢?
本文目录
根据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69号文批准,本公司股东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5%的股权转让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变更完成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本公司将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7日
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1、重要提示
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募集申请于2017年12月1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292号文注册,并于2018年9月1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机构部函[2018]2148号)。本基金于2018年9月13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若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并减去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即2021年12月10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并减去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2021年12月10日为本基金运作的最后一日。
本基金自2021年12月11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本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指定人员组成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本基金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292号《关于准予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01,045,936.87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62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9月1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1,170,488.2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24,551.37份基金份额。自2018年9月13日至2021年12月10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若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并减去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即2021年12月10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并减去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本基金自2021年12月11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财务报告
4.1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9,774,188.12份,基金资产净值总额10,781,739.04元。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1.1035元,基金份额9,484,543.02份,基金份额资产净值10,466,283.21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1.0891元,基金份额289,645.10份,基金份额资产净值315,455.83元。
4.2 清算损益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21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28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和存出保证金利息。
2、其他费用:银行间账户维护费及查询费9,300.00元,银行汇划手续费35.00元。
4.3报表附注
4.3.1基金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292号《关于准予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01,045,936.87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62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9月1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1,170,488.2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24,551.3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包括同业存单)、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主动投资股票和权证,因持有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应当在其可上市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山西国有企业债券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根据《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发布的《关于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截至2021年12月10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并减去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12月10日。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21年12月11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3.2清算原因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若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并减去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1年12月10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并减去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
4.3.3清算起始日
根据《关于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的清算起始日为2021年12月11日。
4.3.4清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4.3.1所述,自2021年12月11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因此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按附注4.3.5中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清算为基础进行编制。于2021年12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
此外,本基金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估值和会计核算方法及在财务报表附注4.3.5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4.3.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3.5.1清算期间
本清算期间为2021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28日。
4.3.5.2 记账本位币
本清算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3.5.3应收利息的确认和计量
应收款项按照未来应收取的款项金额计量。
4.3.5.4应付款项的确认和计量
应付款项按照未来应支付的款项金额计量。
4.3.5.5清算收益的确认和计量
清算收益按照实际发生的收益金额或未来应收取的款项金额计量。
4.3.5.6清算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清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或未来应支付的款项金额计量。
4.3.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5、清算情况
5.1 资产负债清算情况
自2021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28日止为本次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1年12月28日),各项资产负债清算情况如下: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1,545.89元,该款项尚未收回。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10,360.85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12月21日收回。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2,284.75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12月13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1.397.26元,其中银行间结算费用人民币1,190.00元已于2021年12月24日前支付,外汇交易中心交易手续费用207.26元暂未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基金管理费为人民币2,082.54元、应付基金托管费为人民币297.49元、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38.85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12月27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53,928.72元,包括应付审计费和应付律师费。其中应付审计费人民币33,928.72元,将于取得审计费发票后支付;应付律师费人民币20,000.00元,将于取得律师费发票后支付。
7、本基金在清算期间产生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4,264.16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12月14日支付。
8、本基金在清算期间支付2021年第4季度银行间账户维护费共计人民币9,300.00元,支付银行汇划费人民币35.00元。
5.2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1年12月28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0,770,035.40元,其中银行存款余额为10,821,782.83元,未变现其他资产为2,388.55元,未了结负债为54,135.98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该类基金份额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1年12月29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及结算保证金等产生的利息亦归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通过后在规定媒介向基金投资者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便于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全部资产,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划入托管账户,用以垫付截至清算款划款日未变现的应收利息(不含清算款划款日当日的应收利息)及存出保证金。基金管理人所垫付的资金以及本次清算款划出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清偿完毕之后所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亦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应收利息为预计金额,可能与实际发生或支付金额存在差异,资产回收时以银行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清算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与实际返还金额的差额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6、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6.1.1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6.1.2《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书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108-108。
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2年1月27日
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1年12月11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报告全文于2022年1月27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fund108.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108-108)咨询。
关于《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方案已经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信建投山西国企债
基金代码:00552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9月13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1年12月10日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时间
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后,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12月11日刊登了《关于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12月10日。
三、本基金的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自2021年12月11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本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指定人员组成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制作《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基金清算报告”),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基金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基金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月26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清算报告等备案文件。
四、本基金的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根据基金清算报告的安排,本基金的清算期间为2021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28日。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1年12月28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次清算款划出日(2022年1月27日)前一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如下表所示:
五、其他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22年1月27日将本次清算款从本基金托管账户划至登记机构清算账户,登记机构于当日从登记机构清算账户将清算款划至各销售机构。各销售机构将投资者清算款划至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的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安排为准。
六、备查文件
1、《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关于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3、《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4、《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七、特别提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进行咨询。
格隆汇7月20日丨远兴能源(000683.SZ)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收购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进行增资事项,预计该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正处于筹划、磋商阶段,尚未确定方案,亦未签署任何协议,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文源自格隆汇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原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在邓小平同志支持下,由荣毅仁同志于1979年创办的。成立以来,公司充分发挥经济改革试点和对外开放窗口的重要作用,在诸多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与创新,成功开辟出一条通过吸收和运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创新发展之路。
2002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进行体制改革,更名为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成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2011年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更名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集团),并发起设立了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股份)。2014年8月,中信集团将中信股份***股权注入香港上市公司中信泰富,实现了境外整体上市。
中信集团按照“践行国家战略、助力民族复兴”的使命要求,以“打造卓越企业集团、铸就百年民族品牌”为发展愿景,以“深化国企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和融入区域战略”为工作主线,深耕综合金融、先进智造、先进材料、新消费和新型城镇化五大业务板块,致力于成为践行国家战略的一面旗帜,国内领先、国际*的科技型卓越企业集团。2021年中信集团连续第13年上榜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位居第115位。
中信股份(SEHK:00267)是香港恒生指数成份股之一。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信股份的总资产达港币106,855亿元,归属于普通股东的权益为港币7,514亿元。
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0月,2003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2011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是*家A+H股上市的证券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公司的经营宗旨和愿景:践行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致力于成为全球客户最为信赖的国内领先、国际*的中国投资银行。
中信证券业务范围涵盖证券、基金、期货、外汇和大宗商品等多个领域,通过全牌照综合经营,全方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国内外企业客户、机构客户、高净值客户、零售客户提供各类金融服务解决方案。目前拥有7家主要一级子公司,分支机构遍布全球13个国家,中国境内分支机构400余家,华夏基金、中信期货等主要子公司都在各自行业中保持领先地位。
中信证券规模优势显著,是国内首家资产规模突破万亿的证券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连续十余年保持行业第一,各项业务保持市场领先地位,在国内市场积累了广泛的声誉和品牌优势,多年来获得亚洲货币、英国金融时报、福布斯、沪深证券交易所等境内外机构颁发的各类奖项。
中信建投
中信建投证券成立于2005年11月2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大型综合证券公司。公司注册于北京,注册资本77.57亿元,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有313家分支机构,并设有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子公司。公司在为政府、企业、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提供优质专业的金融服务过程中建立了良好的声誉,自2010年起连续12年被中国证监会评为目前行业*别的A类AA级证券公司。
2016年12月9日,中信建投证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6066.HK,公司A股于2018年6月20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601066.SH。公司拥有实力强大的股东背景,主要股东有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拥有雄厚资本实力、成熟资本运作经验与较高社会知名度的大型企业。
中信建投证券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经纪、与证券交易和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销售贵金属制品以及监管部门批准的其它业务。
自成立以来,中信建投证券各项业务快速发展,在企业融资、收购兼并、证券经纪、证券金融、固定收益、资产管理、股票及衍生品交易等领域形成了自身特色和核心业务优势,并搭建了研究咨询、信息技术、运营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专业高效的业务支持体系。公司具有行业领先、均衡全能的投资银行业务,连续8年保持行业前3名;具有产品丰富且富有竞争力的财富管理业务,公司拥有900万证券经纪业务客户,托管证券市值4.31万亿元,位居行业第2名;具有强大的销售能力与研究实力、综合全面的机构客户服务业务以及增长快速、具有深厚发展潜力的投资管理业务。
2005-2020年,中信建投证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396亿元,实现净利润530亿元;累计完成超过8,000单股票及债券主承销项目,主承销金额超过5万亿元,累计完成股票基金交易量超过80万亿元。凭借高度的敬业精神与突出的专业能力,中信建投证券主要经营指标目前均位居行业前10名。
中信证券,2020年6月24日股票价格24.2元,2022年5月26号股票价格19.62元。中信建投,3450点的时候股价56.18元,2021年6月份股价35元左右,2022年5月26日股价22.02元。
以上图片及股票为发文引用所需,股市投资有风险,文章内的股票仅为研究所需。
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进一步完善客服邮箱的功能,自2021年12月20日起,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邮箱变更为cfund@csc.com.cn,原客服邮箱service@cfund108.com将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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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