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未竣工的工程,一般情况下不能办理结算。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办理:固定单价承包合同约定,可以分阶段结算的,可以按照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办理结算,但是必须经过,对设计的功能验收合格。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未竣工的工程,一般情况下不能办理结算。
1、法律分析:可参照签订原合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定额标准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结算工程款,主要是在因增减工程的性质、标准不宜适用原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结算工程款,或原合同约定不明无法适用的情况下选择的结算工程款方法。
2、按合同的结算条款对已经完成的部分进行结算,如果有包干的措施费,比如外脚手架使用费,可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 按合同的结算条款对已经完成的部分进行结算,如果有包干的措施费,比如外脚手架使用费,可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
3、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工资,所以应该在应付工程款之日起两年内到法院起诉。凭借欠条可以直接起诉建设单位,但是应当尽可能提供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文件。
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工程的,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索工程款。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根据《解释》的相关规定,建设施工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支付工程款条款的无效。你方可以按合同约定请求对方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至于具体的工程量,应当由你方承担举证责任,即你方到底做了多少的工程量,如果有双方认可的工程清单,应当以此为依据。
按合同的结算条款对已经完成的部分进行结算,如果有包干的措施费,比如外脚手架使用费,可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 按合同的结算条款对已经完成的部分进行结算,如果有包干的措施费,比如外脚手架使用费,可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未竣工的工程,一般情况下不能办理结算。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办理:固定单价承包合同约定,可以分阶段结算的,可以按照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办理结算,但是必须经过,对设计的功能验收合格。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未竣工的工程,一般情况下不能办理结算。
一)工程未竣工结算前的工程价款结算的会计核算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规定:“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工程的,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索工程款。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