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找劳动局,付款应该是给承包商还是施工方,关于付工程款的事情,建设单位必须把工程款付给承包商,这是法定的道理,然后承包商再把工程款付给施工方。
按照你说的情况,作为班组只能发给分包单位,结算单经分包单位专业工程师审核完工程量、商务人员审核造价以后,即可以向分包单位申请支付结算款。注意,这样的时候一定不要越级向总包单位等提供类似资料,分包单位会很忌讳的。
凡是恰商、工程工作联系单都由技术部门出具,总工签字才有效;只是说有些与预算有关的措辞需要预算人员来参与,如何写好,是项目部门协调的事;但最终还是由技术部门出具。
到监理单位办公室接收监理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在其右上角注明日期和时间。 根据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的内容,确定所涉及的人员,以确定复印的份数。 复印好后,填写好发文本,将文件发给相应的管理人员及班组长。问题收到图纸后的工作流程: 到监理单位办公室接收监理单位发出的施工图纸。
1、律师解不算。不算违法分包。班组承包协议约定的是总承包人的内部任务分配事宜,合同的一方是项目经理部,另一方是施工班组,双方属于隶属管理关系,不涉及发包人同意问题。
2、班组承包方式并不构成违法分包的相关情况。在这一承包模式下,协议的签署方为项目经理部与相应的施工班组,二者间存在着明确的从属管理架构。同时,协议内容仅涉及总承包商对其内部任务范围进行合理分配这一事项,并不触及到需获得发包方认可或审批的相关环节。
3、班组分包不违法,具体如下:当一个项目的规模较大,需要多个班组协同工作时,可以进行班组分包。通过将项目划分为若干个独立的任务或模块,然后将其分配给不同的班组进行负责,可以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当某个班组在某个特定领域或技能上具有专长时,可以考虑将其作为班组分包的对象。
4、班组承包不属于违法分包的情形。班组承包协议的协议双方是项目经理部和施工班组,二者是隶属管理关系,且双方约定的是总承包人的内部任务分配事宜,并不涉及需要发包人同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