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阿莫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法院起诉已结算工程款建设施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能否就其已完成工程主张工程款 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可以,但前提必须已完工工程质量合格。《*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3、建设工程合同被法定解除后工程价款是否应当支付,需要看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即比如说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4、如果已完成的工程合格,发包人应遵循合同约定,支付相应工程价款。反之,若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将不予支持。依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在合同解除后,已合格的工程,发包人需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如下处理: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6、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需要对以下事项进行处理:工程结算:施工单位在解除合同后,仍然享有按约向发包人结算工程款的权力;损失赔偿。依照规定,因发包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应赔偿因此而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其它善后工作。
工程款付多了可以起诉退回,毕竟对于当事人来说,工程款是需要根据实际确定的来进行。如果多付的话,那么就可以到法院来进行起诉。如果双方当事人私底下能够退还款项的话,当然也可以。
双方可以就多付的工程款协商,要求承包方返还。如果承包方不返还的,承包方构成不当得利,此时发包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承包方构成不当得利要求其返还多给付的工程款。
多付工程款是否属于不当得利纠纷属于不当得利纠纷。建设单位多付工程款后,施工单位不返还多付工程款的,施工单位取得多付工程款是没有合法依据的,所以是属于不当得利。
律师解可以起诉至法院。可以起诉至法院。从工程款结算完毕之日起,拖欠的工程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也就是说,在两年诉讼时效期内,你不但可以主张工程款,还可以主张利息。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打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要注意打电话的时候记得录音,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还可以通过挂号信的方法给施工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用来阻断诉讼时效。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
可以给欠款方直接打电话或发信件去催收欠款。每次给施工欠款方达电话,要记得录音,经常打电话联系去问他们工程款入账没有。电话录音保存好作为证据保留,以防万一。还可以直接上门去催要,这一般是比打电话和发信件的效果要好。
包工头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一:建筑工程做完后,工地包工头拖欠工钱可以联合其他工友一起找包工头讨说法,如果包工头电话打不通人也找不到,工友们就可以一起去找建筑工地的工程项目部负责人,要求项目部写承诺书。也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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