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 股票)

2022-06-14 21:13:20 证券 yurongpawn

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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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 招商银行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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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数据显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第一创业)2021年全年股价整体下跌25.76%(按前复权股价算)。而在其股价整体下跌的背后,笔者注意到,2021全年,第一创业遭到两大股东合计减持超4600万股;与此同时,第一创业牵涉多次纠纷,曾两次被列为被执行人。并且,从业绩上来看,第一创业2021年上半年归母净利同比下滑更是超过16%,并且有三大业务的营收同比下滑超30%。

全年股价下跌超25%:两大股东合计减持超4600万股

公开数据显示,第一创业在2021年全年,其股价整体下跌。数据显示,2021年1月4日,第一创业当天收盘价为9.86元/股(按前复权),2021年12月31日当天收盘价为7.32元/股(按前复权),即全年股价整体下跌25.76%。

在第一创业2021年全年股价整体下跌的背后,笔者注意到,20121年全年,第一创业遭到了两大股东的减持。

其中,前十大股东之一(截至2021年9月30日披露)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4日、2021年4月8日减持了184万股、216万股;另外,前十大股东之一(截至2021年9月30日披露)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减持了4202.4万股。

对于上述两大股东的减持,第一创业在公告中表示,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基于“航民集团主业升级、产业布局调整等原因”减持;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是基于“经营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减持。

全年曾两次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均超过2000万元

笔者注意到,第一创业去年全年股价整体下滑的背后,其还多次牵涉纠纷,曾两次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并且,两次执行标的金额均超过2000万元。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2021年11月19日,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粤03执8473号,执行标的为32183744元。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创业另一条被执行信息显示,即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2021年08月16日,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粤03执6851号,执行标的为26317707元。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数据显示,在开庭公告一栏,第一创业作为被告牵涉多起纠纷,包括证券欺诈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

据天眼查,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号为(2021)粤0391民初5241号显示,原告毛某英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深圳枢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赔偿本金损失110万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深圳枢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赔偿自2016年2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11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1%计算的利息损失(暂计算至2021年2月2日,计605000元);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曙光建设有限公司对原告的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半年业绩整体下滑:归母净利同比下滑超16%、三大业务营收同比下滑超30%

股价下跌的背后,第一创业在2021年上半年的业绩并不乐观。第一创业《2021 年半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上半年,营收同比微增,同时有三大业务营收同比出现了较大幅度下滑;盈利方面,归母净利同比更是下滑超16%。

上述报告显示,2021年上半年,第一创业实现营收14.61亿元,同比增长2.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2亿元,同比下滑16.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7亿元,同比下滑16.58%。

作为一家上市券商,第一创业及下属子公司主要为机构客户、个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产品和服务,从事的业务有资产管理业务、固定收益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及另类投资业务、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在2021年上半年,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固定收益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分别实现营收1.81亿元、1.57亿元、0.52亿元,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分别下滑36.28%、36.10%、30.75%。

第一创业表示,2021 年上半年公司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 36.28%,主要系自营证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下降;2021年上半年公司固定收益业务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36.10%,主要系债券交易及咨询顾问收入下降;2021 年上半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 30.75%,主要系承销及保荐业务净收入下降。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上半年,第一创业旗下两家子公司出现了净亏损,即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亏损72万元、亏损2,447.21万元。

(图片来源:同花顺(300033)数据、巨潮资讯网、天眼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招商银行 股票

金融界4月15日消息 今日早盘,银行板块开盘走弱,市值超1万亿元的招商银行罕见大跌8%。以今日*价42.78元计算,股价单日蒸发超1000亿元。

3月18日,招商银行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该行(集团口径)实现营业收入3312.53亿元,同比增长14.04%;实现归属于该行股东的净利润1199.22亿元,同比增长23.20%;不良贷款率重回1%以下,而拨备覆盖率增至483.87%。

2022年一季报将于4月23日披露。

资料显示,缪建民为招商银行董事长,田惠宇为行长。

值得关注的是,在降准的利好下,今日银行板块却大幅走弱。此前人民银行宣布全面降准25个基点。25个BP的降准幅度,低于市场普遍预期。

中信证券研报指出,及时小幅降准+存款定价收紧+政策利率不变的操作组合,反映了央行综合考量宽信用/宽货币、支持实体/金融稳定、内部均衡/外部均衡而选择的货币政策优解。银行板块投资而言,随着稳增长政策的二次发力、地产政策有序优化,后续宏观经济与微观质量预期有望持续改善,长期看板块估值底部明确,短期看投资具备高性价比。


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近日,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第一创业)再次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三千多万元。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11月19日,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粤03执8473号,执行标的为32183744元。

需要注意的是,三个多月前,第一创业亦曾被列为被执行人。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2021年08月16日,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粤03执6851号,执行标的为26317707元。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数据显示,在开庭公告一栏,第一创业作为被告牵涉多起纠纷,包括证券欺诈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

据天眼查,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号为(2021)粤0391民初5241号显示,原告毛某英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深圳枢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赔偿本金损失110万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深圳枢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赔偿自2016年2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11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1%计算的利息损失(暂计算至2021年2月2日,计605000元);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曙光建设有限公司对原告的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月12日,于2016年5月11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其主营业务包括从事证券经纪、财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外的公司债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以及资本中介等业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从事直投、期货经纪、金融产品投资和其他另类投资等业务,通过控股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和基金管理业务。据第一创业*财报即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今年第三季度,实现营收9.56亿元,实现归母净利2.73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24.17亿元,实现归母净利6.25亿元。

(图片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天眼查)


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张经理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预计在2021年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昕宇”)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华基金”)及其他关联方发生交易。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涉及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预计与首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杨维彬、林伟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2)预计与华熙昕宇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兴、张轶伟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3)预计与航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天相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4)预计与银华基金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王芳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5)预计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在审议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时,关联股东需相应的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参照公司以往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现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以下公司关联方2021年度以及2022年1月1日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单位:元

(三)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公司全年未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元

2、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向关联方珠海一创创新科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鲲鹏一创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砖一创(厦门)智能制造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晟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元山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管理费或综合服务费,2020年确认收入13,192,983.63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首创集团

首创集团注册资本为3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贺江川,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2号楼一层。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首创集团***的股权。首创集团主要业务包括环保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和金融服务等。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首创集团总资产40,186,063万元,净资产10,328,007万元,营业收入5,296,446万元,投资收益324,411万元,净利润380,842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经查询,首创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华熙昕宇

华熙昕宇注册资本为9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燕,住所为北京市密云区冯家峪镇政府南文化中心院内115室。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图文设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熙昕宇总资产699,518.63万元,净资产482,953.65万元,营业收入180.49元,投资收益80,251.90万元,净利润53,376.26万元(为母公司口径数据且未经审计)。经查询,华熙昕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航民集团

航民集团注册资本为5.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朱重庆,住所为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经营范围为:轻纺产品的制造、加工、开发、销售;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仓储服务;出口自产的纺织印染面料、染料、服装;进口自营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航民集团总资产1,122,211.47万元,净资产646,631.94万元,营业收入1,061,509.72万元,投资收益36,569.66万元,净利润82,063.61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经查询,航民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银华基金

银华基金注册资本为22,22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珠林,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凭基金管理资格证书A012经营)。截至2020年12月31日,银华基金总资产530,270.31万元,净资产323,667.73万元,营业收入325,579.53万元,投资收益6,594.41万元,净利润82,781.67万元(相关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查询,银华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关联方

公司预计的其他关联方是指,根据《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10.1.5条、第10.1.6条,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除上述第(1)项至第(4)项关联方以外,公司的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首创集团、华熙昕宇均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航民集团为原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银华基金是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银华基金26.10%股权,公司董事兼总裁王芳女士任银华基金董事,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其他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10.1.5条、第10.1.6条,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过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履约,各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因正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有:

(1)向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或劳务、销售金融产品(以实际发生的交易类型为准);

(2)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含金融服务)或劳务、购买关联方的产品(以实际发生的交易类型为准);

(3)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4)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并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当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水平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1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为“新租赁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主要变化在于租赁的识别、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列报与披露等方面。根据现行租赁准则要求,经营性承租资产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确认为相关资产或费用。修订后,承租人首先应识别是否构成一项租赁,对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初始确认时,经营性承租资产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租赁负债及其他成本(如初始直接费用、复原成本等)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进行折旧并确认折旧费用,同时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支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根据衔接规定,本公司不重述可比期间信息。

经评估,此次变更预计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2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合称“第一创业”)对有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在2020年1-6月已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公司2020年7-12月(以下简称“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0,721.02万元,2020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2,208.32万元。详见下表: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第一创业的影响

第一创业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0,721.02万元,减少第一创业本期利润总额10,721.02万元,减少第一创业本期净利润8,040.77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第一创业本期共计提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8,594.31万元,其中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计提4,970.47万元,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计提3,623.84万元。

2、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第一创业本期共计提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准备434.72万元。

3、长期应收款及应收保理款减值

第一创业本期共计提长期应收款及应收保理款减值准备合计907.57万元。

4、商誉

第一创业期末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第一创业本期对收购子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80.00万元。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2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总裁的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总裁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王芳女士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王芳女士的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附件:

王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王芳女士2000年6月至2004年9月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支持部经理。2004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副总裁、合规总监、常务副总裁、总裁。2016年8月至2019年2月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2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和首席信息官的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和首席信息官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马东军先生、邱巍先生、朱剑锋先生和尹占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继续聘任马东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继续聘任卢国聪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继续聘任王国峰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继续聘任何江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上述任期均为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刘红霞女士自本次董事会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

马东军先生、邱巍先生、朱剑锋先生、尹占华先生、卢国聪先生、王国峰先生、何江先生的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一、副总裁、财务总监 马东军先生简历

马东军先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居留权,1968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马东军先生1991年8月至2001年12月先后任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1年12月至2003年5月任深圳同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05年7月至2007年3月任日域(美国)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国际财务总监,2007年7月至2012年1月任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稽核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马东军先生于2012年2月加入公司,曾任计划财务部负责人,2013年8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3月至2017年10月任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6月至2016年4月任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6年4月至2020年5月任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兼任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马东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副总裁 邱巍先生简历

邱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8月出生,*经济师,北京大学世界经济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邱巍先生于1990年9月至1994年7月任汕头大学科研处科员,于2000年7月至2011年3月任深圳发展银行(现更名为平安银行)广州分行公司部和零售部总经理、科韵支行行长、总行贸易融资部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4年5月任广东南粤银行总行副行长。邱巍先生于2014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广东一创恒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邱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副总裁 朱剑锋先生简历

朱剑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5月出生,厦门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中央财经大学国民经济学博士。朱剑锋先生1996年至2006年就职于中信银行,曾任办公室主任,2006年至2009年就职于渤海银行,曾任战略发展部总经理,2009年至2012年就职于广州银行,曾任深圳分行副行长,2012年至2016年就职于中信证券,曾任经发管委营销管理部总监、广东分公司总经理。朱剑锋先生于2016年10月加入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2018年8月调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朱剑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副总裁 尹占华先生简历

尹占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3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尹占华先生1997年8月至2001年8月任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数学教师;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信贷审批部经理;2005年6月至2008年4月任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信用评审委员会委员兼结构融资部负责人;2008年4月至2010年3月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工程研究员;2010年4月至2012年1月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养老金部企业年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兼固定收益团队负责人;2012年1月至2017年10月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总监。尹占华先生于2017年11月加入公司,2017年11月至2020年4月任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人,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尹占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合规总监 卢国聪先生简历

卢国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8月出生,经济法学硕士。卢国聪先生具有执业律师资格,2006年7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深圳证监局,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2015年6月至2018年7月就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合规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兼广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卢国聪先生于2018年7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合规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卢国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形。

六、首席风险官 王国峰先生简历

王国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9月出生,西北工业大学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博士。王国峰先生2003年8月至2005年5月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计算机用户杂志社总编辑助理、副总编辑;2006年5月至2006年8月任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技术部研究员;2006年9月至2014年7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裁、*副总裁;2014年7月至2017年6月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7年7月至2021年1月任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原华菁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王国峰先生于2021年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截至本公告日,王国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形。

七、首席信息官 何江先生简历

何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9月出生,西南大学计算机应用硕士。何江先生1998年7月至2003年3月就职于西南证券,曾任营业部电脑部经理;2003年3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上海金信管理研究有限公司,曾任信息技术部技术总监;2005年5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国金证券,曾任金融工程部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7年8月就职于广发证券,曾任信息技术部董事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华泰证券,任信息技术部首席创新顾问;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就职于联储证券,任总裁助理分管信息技术部。何江先生于2019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首席信息官,兼任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截至本公告日,何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2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彭文熙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彭文熙女士的简历见本公告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9楼

电话:0755-23838868

传真:0755-23838877

电子信箱:IR@fcsc.com

彭文熙女士,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彭文熙女士自2007年7月加入公司以来,曾在投资银行部、法律合规部工作;2010年7月入职董事会办公室,现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总监,兼任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彭文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彭文熙女士已于2016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1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刘学民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林伟董事委托杨维彬董事代表参会并行使表决权,彭沛然独立董事视频参会,其余董事现场参会,公司监事和部分*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列明的各项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现有总股本4,20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68,096,000.00元,占公司2020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460,786,324.96元的36.48%。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五)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预计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杨维彬、林伟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2、预计与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兴、张轶伟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3、预计与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天相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4、预计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王芳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5、预计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2021年度自营投资限额的议案》

1、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自营投资额度上限:(1)2021年度公司权益类证券及衍生品自营投资的合计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2)2021年度公司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投资的合计总额不超过净资本的500%。

2、当净资本等监管指标政策调整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净资本状况和市场情况,在监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确定公司2021年度自营投资限额。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具体内容包括:

1、债务融资工具规模

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额的300%(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规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上限的规定及各类风险控制指标的相关要求。

2、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次级债券、次级债务、收益凭证、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及监管机构许可的其他债务融资品种。

上述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3、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发行无固定期限品种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5、担保及其他增信安排

债务融资工具的担保及其他增信安排依每次具体发行结构而定。

6、募集资金用途

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到期债务,补充公司净资本、流动资金、项目投资,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允许的用途等(如监管机构对于募集资金用途有具体规定的,则应符合监管机构要求)。

7、发行价格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依照每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依法确定。

9、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事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

10、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及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总裁(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必须另行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融资方式除外),在确保杠杆率、风险控制指标、流动性监管指标以及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风险限额等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在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限额内,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按照维护公司利益*化原则,全权办理在本决议有效期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发行条款、产品方案、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发行价格、面值、利率确定和调整方式、偿付顺序、定价方式、发行安排、(反)担保函/支持函/维好协议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赎回条款等特殊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如适用)、还本付息方式等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并就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申报、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适用),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反)担保协议/支持函/维好协议等信用增级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等)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决定和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如适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及本公司及/或第三方提供(反)担保、支持函或维好协议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11、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如果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主体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及修订对照表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九)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十)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经营报告》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六)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及ESG履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20年度社会责任及ESG履行情况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七)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20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八)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九)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补选独立董事龙翼飞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补选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为独立董事刘斌、董事蔡启孝、独立董事龙翼飞,其中刘斌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公司合规负责人2020年度考核报告》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2020年度公司*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及薪酬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股东大会尚需听取《关于2020年度公司*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及薪酬情况的说明》。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王芳女士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关于续聘公司总裁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和首席信息官的议案》

1、同意继续聘任马东军先生、邱巍先生、朱剑锋先生和尹占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刘红霞女士自本次董事会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

2、同意继续聘任马东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3、同意继续聘任卢国聪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4、同意继续聘任王国峰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5、同意继续聘任何江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关于续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和首席信息官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彭文熙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关于续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2021年度自营投资限额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的议案》共10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股东大会还需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分别提交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及《关于2020年度公司*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及薪酬情况的说明》等非表决事项。

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其他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1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钱龙海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杨鸿监事视频参会,其余监事现场参会,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列明的各项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十)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1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24号)核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中介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137,299,793.87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对截至2020年7月7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138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规定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4,137,299,793.87元已全部用于扩大投资与交易业务规模、扩大信用业务规模及其他运营资金安排;募集资金存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间所产生的利息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二)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9年6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证券公司次级债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333号),公司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符合转让条件。

2020年3月19日,公司发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总额8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798,04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期次级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用于偿还同业拆借款。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1)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方(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联席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签订的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2020年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2)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签订的上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截至2020年12月31日,《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金额大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原因系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金额包含当时尚未划转的中介费等发行费用。

(2)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本表中募集资金净额、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均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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