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太难?小编带你从零经验变为炒股大神,今天为各位分享《「上海黄金第一网」震有科技股吧》,是否对你有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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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国际黄金价格一度跌破1330美元大关,目前现货黄金保持在1330美元/盎司上方。值得注意的是,金价一度逼近1336大关,不过上攻时受阻。对此,有机构称,黄金价格走势主要受到白色金属表现不佳的影响。
总的来看,国际黄金价格最近两个月上演着过山车行情。金价在2月中旬时超过1350美元大关,3月初时出现了*价,逼近1300美元关口。最近一段时间,受到中美贸易战升温影响,国际黄金价格震荡上涨,目前在1330美元关口上下震荡。
此外,齐鲁财富网从国内黄金价格走势图中看到,国内金价*价格为每克269.29元,工行纸黄金价格为269.60元,建行纸黄金价格为269343元。
齐鲁财富网了解到,上海黄金交易所拥有Au99.95、Au99.99、Au50g、Au100g等4个黄金现货实盘交易品种,以及 Au(T+5)、Au(T+D)两个黄金延期交易品种和Au(T+N1)、Au(T+N2)两个中远期交易品种。此外,交易所还拥有 Ag99.9、Ag99.99两个白银现货实盘交易品种以及Ag(T+D) 现货保证金交易品种。铂金方面,则有Pt99.95现货实盘交易品种。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黄金交易所今日金价显示,纯度99.99%的黄金价格为每克272.53元,含金量为99.95%的黄金价格为271.3元,Au100g黄金合约价格为271.8元, 纯度为99.95%的铂金价格为201.15元。此外,Ag(T+D)合约价格为3610元,Au(T+D)合约价格为271.49元。此外,mAu(T+D)黄金合约价格为271.4元。
本文来源:时代财经 作者:兰烁
(来源:图虫创意)
禁塑令之后,塑料污染治理方案要来了!
5月26日早盘,可降解塑料板块火力全开,截至收盘,Wind 可降解塑料指数(8841433)上涨5.82%,报收2118.63点,板块25家飘红,仅一只下跌,全天成交金额142.58亿元。
据时代财经统计,今日可降解塑料板块共11股涨停,其中,丹化科技(600844.SH)开盘即涨停,瑞丰高材(300243.SZ)、银禧科技(300221.SZ)、美瑞新材(300848.SZ)涨幅20%封板,国立科技(300716.SZ)、联创股份(300343.SZ)、美联新材(300586.SZ)跟涨,莫高股份(600543.SZ)、长鸿高科(605008.SH)、金发科技(600143.SH)等多只个股午时涨停。
上述个股中,金发科技以总市值571.6亿元居首,今日报收22.21元/股,涨幅10%,市值较昨日增加52亿元。
有投资者在瑞丰高材的股吧表示,“就挺突然的”、“第一次看见20cm”,也有金发科技的股民称“明天能给机会进吗?今天给震出局了!”
时代财经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相关人士近日在河南濮阳南乐生物降解新材料产业发展大会上透露,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制定《“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的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积极稳妥推广使用替代产品,要科学论证各种替代产品,包括可降解塑料不同技术工艺路线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海顺投顾产业分析师贾亦真5月26日向时代财经表示:“目前来说,(政策的)主要利好是提高了市场短线资金的关注度;长远来看,预计可降解塑料在2025年可能超过600亿元人民币的市场规模,发展空间还是比较广阔的。”
不过经过时代财经多方采访得知,目前部分上市公司中,可降解塑料的产能释放并不高,也有材料厂家告诉时代财经,“现在还没有涉及这块业务,预计还要等几个月”。
板块全线飘红,机构看好市场
可降解塑料风口来了!
截至今日收盘,Wind可降解塑料指数(8841433)上涨5.82%,报收2118.63点,板块25家飘红,仅一只下跌,全天成交金额142.58亿元,其中共11股封板涨停。
实际上,除了《“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的行动方案》外,今年1月1日,史上“最严限塑令”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各地纷纷推出地方版限塑措施,专项整治工作逐步推进,新旧塑料产业迎来升级挑战。而作为对传统塑料*替代优势的生物降解塑料,逐渐成为市场“新宠”。
海顺投顾产业分析师贾亦真5月26日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目前来说,(政策的)主要利好是提高了短线资金的关注度。“其实可降解塑料在1月份时市场就有所反映,经过几个月的休整之后,相关公司的股价也出现了明显调整”。贾亦真表示,“昨天的消息更多的是催化剂,再度点燃了资金对于可降解塑料的关注。”
时代财经查询相关数据得知,目前中国是全球*的塑料生产与消费国家,2019年全国塑料制品产量达8184.2万吨,同比增长3.9%;2020年1-5月产量为2755.4万吨,同比下降4.2%。
禁塑令管控最严的购物袋、农膜和外卖包装袋,国内一年消费可超过900万吨。
另一方面,塑料污染的情况也触目惊心。时代财经查阅相关资料得知,此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报告称,全球塑料垃圾的产生量持续增加,每年超过3亿吨流入环境中,对旅游和渔业造成负面影响,各种损失达到每年约130亿美元。报告指出,塑料垃圾的一部分可以焚烧和回收利用,但丢弃和填埋的塑料垃圾不断在环境中增加,预测到2050年达到约120亿吨。
基于此,可降解塑料有望迎来新的市场机遇。
东吴证券分析师柴沁虎在研报中指出,预计到2025年,国内可降解塑料年需求量将提升至250万吨/年,当前国内供给不足20万吨/年,可降解塑料需求空间广阔。
贾亦真告诉时代财经,从长远看,预计可降解塑料在2025年可能达到超过600亿元人民币的市场规模,发展空间还是比较大的,相关公司也有望受益。
天眼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超过350万家经营范围含“塑料”,且状态为在业、存续、迁入、迁出的塑料相关企业。2020年全年,我国新增可降解相关企业近2300家,同比增长38%。
多数厂家还在“准备”
受益于政策利好,二级市场预先给出期待,那么实际业务情况如何?
时代财经采访得知,目前包括上市公司和材料厂商在内,在可降解材料方面有所布局,但整体产量并不高,更多的是“依市场需求而定”。
5月26日,佛山顺德区一位新材料销售经理谭宇(化名)告诉时代财经,现在公司有做这块业务,客户下的订单大多是地膜,用于塑料袋之类的产品,吸管、饭盒这类就比较少。“目前的价格大约是2.1万元/吨,比上个月的2.3万元/吨还降了,预计下个月还会降一点”,谭宇说道,“工厂暂时没有扩产的计划,不过现在的产能也能满足市场需求了。”
同时,时代财经向重庆、山东、深圳多地的塑料制品厂家咨询,得到的答复均是“目前没有做这块业务”,其中一名营销总监表示,“你说的是禁塑令的影响是吧?不过厂家没这么快反应的,至少也得等几个月。”
上市公司方面,瑞丰高材一名相关人员告诉时代财经,“我们还是很看好这块市场的,目前公司在建年产6万吨降解材料的项目,预计9月份左右完工投产,二期也是年产6万吨,还没有开始。”
据了解,瑞丰高材主要从事ACR加工助剂、ACR抗冲改性剂、MBS抗冲改性剂、MC 抗冲改性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PVC管材制品、磁卡材料以及其他功能膜材料等领域。财报显示,今年一季度瑞丰高材实现营收3.97亿元,同比上涨超90%;实现净利润3069万元,同比上涨13%。
此外,今日早盘封板的丹化科技的一名相关工作人员在回复时代财经时表示,“其实我们在这块业务上还没有产量,处于试验阶段,什么时候投产还不好说”。
时代财经从财报中了解到,丹化科技2017年在江苏成立了一家新材料公司,研发可降解塑料原料PGA,并外购其他可降解原料进行后期改性研发,目前已试产出部分日用品,2020年该部分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058万元。
今年一季度,丹化科技实现营收2.67亿元,净利润则亏损3035万元。该人士告诉时代财经,公司一季度亏损主要是因为原材料价格的高涨。不过从过往财报来看,丹化科技仅在2018年实现净利润867万元,2019年~2021年前三季度均处于亏损状态。
金发科技相关人士也答复时代财经称,“我们有这块业务,但是占比不高。暂时也不好说预期,会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据了解,金发科技的主营业务为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改性塑料、完全生物降解塑料、特种工程塑料、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轻烃及氢能源和医疗健康高分子材料产品等6大类。今年一季度,金发科技实现营收90.57亿元,同比上涨63.6%;实现净利润7.67亿元,同比上涨437%。
同日,时代财经致电银禧科技、美瑞新材、联创股份等询问相关事宜,截至发稿尚未获得相关回复。
中国网财经12月28日讯 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网站消息,上海黄金交易所对《上海黄金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制度的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具体涉及频繁报单、大额撤单、自成交超限指标等内容。
以下为《规定》全文:
上海黄金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制度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在监控中,发现交易出现异常的,有权采取控制交易频率、限制开新仓、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化解风险。
第三条 会员或客户的交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交易所视为异常交易行为:
(一)会员或客户的交易导致价格异常;
(二)会员或客户出现以下报单异常:
1.通过批量下单、快速下单,单日报单笔数可能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情况。
2.在某一合约上频繁申报并撤销申报,可能影响交易价格或误导其他客户进行交易的行为。
3.客户单日在某一合约上出现多次大额申报并撤销申报,可能影响交易价格或者误导其他客户进行交易的行为。
4.交收申报过程中大额申报并撤销申报,可能操纵延期补偿费方向的行为。
5.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报单异常情况。
(三)会员或客户出现以下交易异常:
1.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互为对手的交易;
2.同一账户自买自卖的交易;
3.大量或者多次进行高买低卖的交易;
4.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异常情况。
(四)会员或客户存在以下持仓异常:
1.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合并持仓超过交易所持仓限额规定;
2.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持仓异常情况。
(五)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交易所认可的情况除外。
第四条 实际控制是指行为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对他人(包括自然人、法人)账户具有管理、使用、收益或者处分等权限,从而对他人交易决策拥有决定权的行为或事实。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行为人对他人资金或实物账户的交易具有实际控制关系:
(一) 行为人作为他人的控股股东,即行为人的出资额占他人资
本总额 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他人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 行为人作为他人的开户授权人、指定下单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或者其他形式的委托代理人;
(三) 行为人作为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等,或者行为人与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等一致的;
(四) 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配偶关系;
(五) 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关系,且对他人资金或实物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六) 行为人通过投资关系、协议、融资安排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对他人资金或实物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七) 行为人对两个或者多个他人资金或实物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八)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控制人和被控制人,均应通过各自开户的会员主动向交易所报备相关信息。交易所在日常自律管理中发现客户具有疑似实际控制关系但尚未报备的,可以通过会员进行问询。对于具有实际控制关系但不如实报备相关信息、不如实回复交易所询问、隐瞒事实真相、故意回避等行为的会员或客户,交易所可以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交易所将采取限制交易的监管措施。
第七条 会员或客户的异常交易行为,具体认定指标如下:
(一) 在某一合约上频繁申报并撤单,单日撤单次数超过 650次(含 650 次),可能影响交易价格或误导其他客户进行交易的行为;
(二) 客户单日在某一合约上的大额撤单次数超过 50 次(含50 次),构成日内出现多次大额申报并撤单,可能影响交易价格或者
误导其他客户进行交易的行为;黄金合约单笔撤单量达到 100 千克以上(含 100 千克)、白银合约单笔撤单量达到 1000 千克以上(含 1000 千克),视作大额撤单;
(三)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或同一账户,单日互为对手或自买自卖次数超过 5 次(含 5 次);
(四)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之间单日黄金合约超过 100 千克(含100 千克)、白银合约超过 1000 千克(含 1000 千克)的交易;
(五)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异常情况;
(六) 以上认定指标不包括 FAK 和 FOK 指令,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除外。
第八条 客户日内频繁报单、频繁撤单、大额报撤单、自成交行为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的,交易所对客户所在会员进行电话提示要求报告情况,会员应及时将交易所提示转达客户,并对客户进行教育、引导、劝阻及制止。同一客户异常交易行为发生在多个会员的,交易所对频繁报单、频繁撤单、大额报撤单、自成交行为发生次数最多的会员进行电话提示要求报告情况。
第九条 客户参与交易,出现频繁报单、频繁撤单、大额报撤单、交等行为,多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的,交易所在必要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客户第一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的,交易所对客户所在会员的指定联系人进行电话提示,要求会员及时将交易所提示转达客户,责令其对客户进行教育、引导、劝阻及制止。客户第二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的,交易所将该客户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同时将客户异常交易行为向会员通报。客户第三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的,交易所对客户采取限制交易的监管措施,限制交易的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1 个月。第十条 会员参与交易,出现频繁报单、频繁撤单、大额报撤单、自成交等行为,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的,交易所在必要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第一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的,交易所对该会员的指定联系人进行电话提示要求报告情况。第二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的,交易所约见该会员的*管理人员谈话。第三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的,交易所对该会员采取限制交易的监管措施,限制交易的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3 个月。
第十一条 交易所限制会员或客户的交易,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进行:
(一) 在指定合约或交易所全部品种上限制交易频率;
(二) 在指定合约或交易所全部品种上限制开新仓;
(三) 在指定合约或交易所全部品种上限期平仓;
(四) 在指定合约或交易所全部品种上强行平仓;
(五) 交易所认可的其他限制方式。
第十二条 限制会员或客户交易的单次持续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 个月,具体时间以交易所书面决定为准。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交易所可以延长限制交易的时间。
第十三条 对于未按照交易所要求对客户尽到通知、教育、引导、劝阻及制止义务的会员,交易所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对其采取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公开谴责、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监管措施。
第十四条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监管要求,适时调整并提前公布相关异常交易行为的标准。
第十五条 本规定以中文书写,任何其他语种和版本之间产生歧义的,以最近的中文文本为准。
第十六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于交易所。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张倩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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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海黄金TD价格走势图
黄金网行情检测中心数据显示,今日上海黄金TD价格开于*报330.81元/克,日内跌幅0.23%。
来源: 黄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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