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但个人部分还是需要你自己承担的。员工离职当月,原单位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其参保缴费,并自次月起暂停缴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分析:主动离职,公司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补缴,不能要求赔偿金。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未按实际工资交纳社保辞职没有补偿。单位恶意不交社保,个人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后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单位只是没有按照工资缴纳社保的,则不能要求补偿只能要求补缴。
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实际工资交纳社保辞职要给与劳动者补偿的规定,但劳动者可以争取。公司未按员工实际工资交纳社保,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主动离职,公司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补缴,不能要求赔偿金。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的,辞职没有补偿。经济补偿金仅适用于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与用人单位是否缴纳社保无关。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职工有权要求补交。若无法补交,职工可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如果当地社保缴费基数下限高于工资,那么用人单位不按照实际工资缴纳是合法的,否则,是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领取经济补偿。法律分析首先,在如果当地社保缴费基数下限高于工资的前提下,公司如果不按照实际工资来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离职工资计算方法:辞职后的工资应当按照:月工资÷275×实际出勤天数,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75÷8×加班小时数×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75÷8×加班小时数×3倍。
因此,不论工作时长,入职后即便未满一个月亦应有薪资发放。计算公式为:工资 = 日薪 × 实际出勤天数。【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法律分析:员工离职工资根据本月工资、本月应出勤天数和本月实际出勤的天数进行计算。比如一个月工资是3000的,本月应出勤天数是20天,而劳动者出勤的天数是10天,工资就是3000除以20乘以10等于1500。
法律分析:离职当月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75天×实际出勤天数(+补助-社保-公积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法律分析】员工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一次性结清员工的工资。并且,用人单位还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离职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主观:劳动法辞职工资结算 劳动者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
劳动法规定了离职工资的结算方式,即按照员工实际工作的天数或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雇主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公司的工资制度,计算员工离职前的应得工资,并在离职时一次性结清。离职工资结算时间 劳动法还规定了离职工资的结算时间。
1、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缴纳社保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B公司主张肖某系个人原因离职,故公司方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单位不交社保的话对于个人而言只能要求其补缴,但是没有赔偿的。用人单位不及时为员工参加社保的话,只能由当地社保机构等依据《 社会保险法 》相关要求对其进行处罚并督促其及时为员工参保,但是并不涉及到对员工的赔偿、补偿问题。
3、法律主观: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和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