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能,是犯法的。工程款打到私人账户的做法是没有法律效力,并且违反了《支付结算办法》。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把工程款打到个人帐户的行为,违反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法律依据:《支付结算办法》 第六十七条 未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个人持票人,可以向选择的任何一家银行机构提示付款。
在使用将工程款直接打给个人的请况时,应注意与这个指定的人履行委托授权手续,此手续应咨询有关人员,需要履行规范的手续。许多问题的发生是因为在签署委托授权手续时不够规范,让一些心存不轨的委托人钻了法律的空子,从而让他们逍遥法外。
法律分析:如果是和私人签约的,由该私人完成工程,则工程款支付给私人并无不当。但如果是和公司签约的,那么即使支付给私人,则存在偷漏税的嫌疑,可能会承担税法上的责任;此外,即使支付给私人也需要签订合同的公司出具发票并确认私人是代该公司收款,否则将可能被公司追索,导致两次支付同一笔工程款。
对方需要发票的则开具发票;无需发票的则不开发票,但同样要确认收入,申报缴纳税费。工程款走个人账这种做法没有法律效力,并且违反了支付结算办法。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把工程款打到个人帐户的行为,违反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
对于工程款的支付,如不能使用现金,当选择个人承包时,账务处理需遵循相关财务规定,确保资金流动的透明与合规性。首先,一笔款项在支付给个人承包商时,需进行账务记录,以反映资金的流出情况。此时,应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体现对外支付的款项。
合同中应清晰标注款项应支付给特定个人的条款,据此进行转账操作。确保转账金额准确无误,将工程款直接转入合同中指定的个人账户内。在转账时,不妨在附言栏内注明“工程款”字样,以确保对方明确款项用途。通知相关包工头,公司已完成款项支付,同时将汇款回单保存作为内部记账依据。
甲方(委托方)与乙方(付款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委托付款协议,由乙方直接向丙方(收款方)支付欠款。详情如下:甲乙双方在年7月签订的《合同》中,结算出总价款为 元,乙方已支付 元,尚欠 元未支付。根据协议,甲方委托乙方支付欠款 元,付款日期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
甲方:乙方:甲公司,因与丙公司业务往来,存在欠款情况。现乙方欠甲公司工程款项,总额为万元。甲公司特委托乙方,将部分工程款项万元,转至支付给丙公司。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纠纷,甲公司独自承担,与乙方无关。特此声明,感谢乙方协助办理。
甲方在办理完全部贷款手续后,需将所购车款的指定比例作为首付款存入在银行开设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该账户信息和户名应在协议中详细列出。同时,甲方授权乙方对首付款进行止付操作。乙方在收到甲方购买商品的正式发票后,将已止付的首付款从甲方账户划出,转账至商品销售单位的银行账户。
现经三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向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内容如下: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向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元)。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通过乙方账户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向丙方支付合同价款。丙方收到合同价款后,向甲方开具发票。
委托付款协议书 委托付款协议 委托人与受托人就欠款纠纷一案,签订本协议,委托受托人作为委托人参加非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全权代理此事。委托权限包括协商、调解、和解、收集证据、诉讼、控告。所有追收的欠款或现实所有权益直接汇入委托人指定的账户,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