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协商解决。大家记住:遇到任何法律纠纷,首先肯定是双方友好协商,毕竟工程领域大家都知道,很多时候说是做工程,其实更多的是做关系,所以如果能够协商的尽量协商。当然了,我们也知道,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协商都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如果双方会按照合同约定来支付工程款的话,早就协商解决了。
1、法律分析:工程未结算是可以起诉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是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
2、法律主观:工程未结算可以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原告为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3、工程没结算能起诉,这种行为构成违约,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同时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
1、当事人也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法院等进行调解。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合同纠纷,寻求司法解决。
2、若工程款项未结清,您可以向劳动局、仲裁委员会或司法机关寻求帮助,这些机构包括公安局和人民法院。 在项目法人或出资方资金已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诉讼对象。 若施工单位拖欠工资,受害者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3、工程不结算可以找劳动局、仲裁委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当区别情况处理: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工程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工程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不能收回的金额应当在发生时立即作为工程合同费用,不确认收入。
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对承包方而言,未结算工程款,导致债权难以实现,资金压力巨大。因此,承包方应积极向发包方要求结算,必要时可诉诸法律,主张权利。未交付工程时,承包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部分,以防影响后续验收与结算。
解决工程价款结算纠纷,通常通过以下途径:双方协商解决、依据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调解、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为《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发包方和承包方没有结算清工程款,可以去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十分重要的工作,结算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是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竣工验收后结算。 工程款未结算法院如何执行?工程未结算,起诉到法院,法院是能够支持的,并且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处理未结算工程,主要从两个角度进行考虑。发包方或业主角度来看,工程未结算不影响其合法性,判断依据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然而,工程未结算可能造成无法进行竣工验收、无法交付使用,从而影响业主权益,因此,发包方或业主应尽快结算以避免纠纷。
当工程完工后,如果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结算款项,承包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与甲方确认无争议的项目成本,并列出有争议的项目。如果甲方没有协商的诚意,承包商可以尽快对整个竣工结算成本或有争议的部分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法律分析工程款拖欠会带来较多的社会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影响社会稳定。我国政府前几年在春节前都要帮农民工讨工钱,表面看是施工方拖欠,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业主方拖欠工程款。业主拖欠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就没钱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