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尽管买银行理财都是自负盈亏,但也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向银行索赔:在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之前,银行都会对投资者做一个风险评估,如果银行诱导投资者购买超出投资者风险评级范围内的理财产品,同时也没有明确告知投资者关于理财产品的风险情况。此时如果理财产品亏了钱,投资者就可以向银行索赔。
有;去年11月底,几十名投资者突然发现,他们在华夏银行上海嘉定支行购买的一种理财产品,到期后竟然血本无归,涉案金额上亿元。目前这一事件取得了重要进展,客户已经拿回了全部本金。投资人称,已与一家名为中发投资担保的公司签署了转让协议,这家公司是投资人购买的中鼎财富理财产品的担保公司。
曹先生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之后却无法赎回,血本无归,给他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对此,曹先生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了银行,要求银行赔偿自己的本金以及收益。涉及金额还是比较大的,在后续曹先生的诉讼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还存在有很多不稳定性。
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可能血本无归,但是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很小,除非银行倒闭了,银行倒闭是很罕见的,大型的国有控股银行是不可能倒闭的,所以不用担心买了银行理财产品自己亏的一分钱不剩,就像你买股票买基金,只要不加杠杆是不会血本无归的,更何况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小于股票。
同时,王某有投资理财经验,应当知晓签字确认行为效力;本案投资亏损的直接原因是金融市场的正常波动,并非该行的代理行为导致,王某亦应对投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故判决银行赔偿王某7万元。
北京王大爷在银行购买50万元基金后亏损21万元,起诉银行索赔,最终法院判决银行赔偿。这个案例引人关注,因为它挑战了通常的“买者自负”原则。尽管银行强调了理财产品风险,但王大爷的情况并非简单的自行承担。王大爷购买基金时,银行为客户经理提供了风险评估,他被评估为稳健型投资者。
是案件往往存在其他关联案件,如涉案的老年人还与其他的理财方或借款人存在类似案件,甚至因介绍其他老年人进行投资理财而产生纠纷。
在这件事情里,比较有争议的一个点就是主角是老人,其本身并没有太大的风险感知能力,一些老年人甚至是瞒着子女进行投资,很难有一定的警惕性,如果换了年轻人买理财产品亏损,这个钱就不一定能拿到了。虽然银行赔偿了7万,但王大爷损失还是比较严重的。
第三,银行员工的职责。在这一次的事情当中,之所以银行会要被判决赔偿7万块钱,主要就是因为银行理财工作人员在购买之前没有充分提及到这位理财产品的风险。因为任何的理财产品其实都是有很大风险的。尽管这位推销员一直保证这次低风险的产品。
老人购买理财产品 两个月亏20万 王女士起诉称,在某银行员工的推荐下,她购买了理财产品,银行员工介绍此理财产品不会亏损可放心购买,但王女士几个月后发现理财产品一直在亏损,只能卖出。后经评估得知,此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型。王女士认为银行存在过错故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