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工程一般都是国家投资,而且基本上是资金到位后,才开工,所以相对来说比较好结帐。
1、不可以,公司对公司签的合同按要求应把钱打入公司账户。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把工程款打到个人帐户的行为,违反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因此不可以这样做,不具有法律效力。打入法人账户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2、资金分开使用也很重要,可以开设一个结算账号,由你控制私人印鉴。挂靠协议对外的法律效力较低,*以挂靠公司业务部门的形式出现,以避免税务部门认为挂靠公司有虚开增值税的行为,以免受到重罚。挂靠公司经营涉及多个方面,需要全面考虑和准备。
3、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目前大多数合同都明确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只能拿到合同工程款的80%,待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才能拿到除质保金以外的剩余工程款,这就造成了工程款的滞后性。
4、CB33 工程价款月支付申请书( 年 月)(承包[ ]月付 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承 包 人:致:(监理工程)现申请支付 年 月(第一次)工程价款金额共计(大写) (小写) 元,请审核。附表:工程价款月支付汇总表。已完单元工程量汇总表。
水利工程预付款比例规定*为10%-30%,2022年11月7日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中表示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工程预付款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百分之10至百分之30。根据查询《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信息显示,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百分之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百分之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3预付款工程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20%,分两次支付给承包方。第一次预付的金额应不低于工程预付款的50%。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额度和分次付款比例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由发包方通过编制本合同资金流计划予以测定,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中,对于工程预付款有详细的规定,主要涵盖预付款的总金额、支付方式和扣回机制。预付款的总金额通常为合同价格的10%到20%,分两次支付给承包方。第一次预付款的金额不得低于预付款总金额的50%,其额度和支付比例需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
不好结。根据查询天眼查显示,中建三局承包的项目较多,材料、设备、劳务、专业分包单位也比较多,每年中建三局的项目结算工程款比较难拿,工程项目款项短则结算时间1-2年,长则2-3年甚至更长。
好结。中建三局承包的项目比较多,材料、设备、劳务、专业分包单位也比较多,但中建属于国营企业,正规单位,和中建进行合作的过程当中,只需要符合公司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款就很容易进行结清,也不会存在拿不到或者是不好拿的情况。
不好结。中建三局承包的项目比较多,它的材料、设备、劳务、专业分包单位也比较多,每年三局结算工程款比较难拿,一个原因与业主方结算审计流程与时间长,造成分包单位的款项不能正常到位,另一个原因业主方资金情况不好,无法进行结算。
中建三局的工程款最难拿。中建三局承包的项目多,其材料、设备、劳务、专业分包单位也多,与业主方结算审计流程与时间长,造成分包单位的款项不能正常到位;另外业主方资金情况不稳定,无法进行结算,所以中建三局的工程款最难拿。
你好,对于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结算,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一般按照合同约定来支付;*院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规定,当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也就是施工结束后,合同双方需要进行竣工结算,然后按照规定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法律分析: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在工程价款结算中,应在施工过程中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按完成工程数量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应支付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工程完工后办理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结算时,双方确认施工过程中的计量结果后14天内,按已完成的工程数量支付进度款。发包人应支付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