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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弘业股份股吧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债券代码:124017 债券简称:TCL定转2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债券代码:124017
债券简称:TCL定转2
回售价格:100.038元/张(含息税)
回售条件满足日:2022年4月18日
回售申报期: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6日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自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4月18日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TCL定转2”转股价格的70%,根据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的《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认购协议》以及《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的方案,“TCL定转2”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于2022年4月19日披露了《关于“TCL定转2”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现将“TCL定转2”回售有关事项提示
一、“TCL定转2”回售条款概述
“TCL定转2”的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内容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锁定期结束后,如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则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行使提前回售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金额回售给上市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二、“TCL定转2”转股价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2021年3月10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13,546,581,599股为基数(总股本14,030,788,362股减去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484,206,76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
根据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调整“TCL定转2”的转股价为7.8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19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三、“TCL定转2”本次回售原因及方案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根据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的《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认购协议》以及《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的方案,自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4月1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TCL定转2”转股价格(7.88元/股)的70%,*满足“TCL定转2”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TCL定转2”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持有人可行使回售权一次。
(二)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的《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认购协议》以及《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的方案,本次回售价格为“TCL定转2”票面金额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IA=100*0.1%*140/*=0.038元/张
本次“TCL定转2”回售价格为100.038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TCL定转2”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回售实际所得为100.030元/张;
2、对于持有“TCL定转2”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34]号)等规定,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0.038元/张;
3、对于持有“TCL定转2”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0.038元/张,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回售权利
“TCL定转2”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TCL定转2”。“TCL定转2”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四、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每五个交易日至少发布一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并在回售期结束后公告回售结果及其影响。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TCL定转2”持有人应在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6日的回售申报期内按照相关要求向公司进行申报。
回售申请一经发出,不能撤销。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发送回售申请,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如已申请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在司法冻结、质押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请业务将作为无效处理,公司已支付回售款项的,债券持有人应将该等款项加算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公司,在公司收到债券持有人返还的款项后,该债券持有人继续持有“TCL定转2”并享有其所对应的权利义务。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售“TCL定转2”,公司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在回售期结束后五个交易日内向原债券持有人支付回售款项,具体以回售申请人到账时间为准。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五、联系咨询
主承销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部门:中信证券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23835239
发行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国际E城G1栋10楼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33311668
邮箱:ir@tcl.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关于实施“TCL定转2”回售的申请;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2019年9月20日,弘业股份A股开盘8.40元,全日下跌1.79%,股价收报8.22元。自2019年9月18日以来,弘业股份收盘价连续三日收于年线(250日均线)之上。
前次回顾
Choice数据显示,弘业股份股价前一次连续三日收于年线之上为今年的7月3日,当日收盘价为8.37元(前复权)。次日弘业股份股价有所上涨,涨幅为0.60%,但下一日便向下跌破支撑价位8.37元,区间*涨幅为1.19%。
历史回测
回溯近一年股价,弘业股份共计实现6次连续三日收于年线之上。历史数据显示,次日股价涨多跌少,共计实现上涨4次,*涨幅为10.03%;遭遇下跌2次,*跌幅为1.76%。
市场统计
统计2018年3月30日至2019年3月29日的全市场数据,Choice数据显示,共有2939只个股连续三日收与年线之上5870次,其中2739次第二日股价上涨,2989次股价下跌,142次股价无变动,全市场次日平均收益率为-0.09%。若将期限拉长,一个月(20日)、三个月(60日)、六个月(120日)平均收益率分别为2.92%、-2.56%、-4.21%。
免责声明:本文基于大数据生产,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363,958,516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2、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050,002,585.75元=13,666,683,905股×0.15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461089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461089元/股=2,050,002,585.75元÷14,030,642,421股)。综上,在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61089元/股,具体以实际结果为准。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2022年4月27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13,666,683,905股为基数(总股本14,030,642,421股减去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363,958,516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050,002,585.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971,326,768.2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63,958,516.00股后的13,666,683,90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23日至登记日:2022年6月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 “TCL定转2”转股价格调整及权益分派期间暂停转股
具体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TCL定转2”转股价格及权益分派期间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二)2022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数量上限调整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根据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因此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8.00元/股调整为7.85元/股,回购数量按回购总金额上限5.5亿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8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7,006万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国际E城G1栋10楼;
咨询联系人:张博琪
咨询电话: 0755-33311668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6月15日TCL科技(000100)涨9.60%,收盘报4.68元,换手率4.95%,成交量664.68万手,成交额30.32亿元。资金流向数据方面,6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26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82亿元,散户资金净流出5.44亿元。融资融券方面近5日融资净流出3060.02万,融资余额减少;融券净流入277.52万,融券余额增加。
重仓TCL科技的前十大公募基金
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10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7家,增持评级3家;过去90天内机构目标均价为4.91。
根据2022Q1季报公募基金重仓股数据,重仓该股的公募基金共28家,其中持有数量最多的公募基金为兴全沪深300指数(LOF)A。兴全沪深300指数(LOF)A目前规模为40.07亿元,*净值2.2448(6月14日),较上一交易日上涨1.03%,近一年下跌17.22%。该公募基金现任基金经理为申庆。申庆在任的基金产品包括:兴全中证800六个月持有指数A,管理时间为2021年2月9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10.61%。
兴全沪深300指数(LOF)A的前十大重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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