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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2-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于 2022年5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对公司下发的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28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核查,并进行了书面说明回复,现将回复公告
1. 年报显示,因对未来期间经营管理未能达成一致,你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始,对甘肃瑞康医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太原维康鸿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金凯惠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失去控制;自2021年10月1日始,对郑州源生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失去控制。前期我部对上述相关公司的控制权问题多次予以关注,你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及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均显示,虽然你公司因借款纠纷对上述相关子公司提起了诉讼,但你公司仍然对其拥有实际控制权,未提及可能对其失控的任何风险。
(1)请你公司逐家披露发现并认定上述子公司失控的具体时间、详细原因、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说明相关事项对你公司是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是否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了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因对未来期间经营管理未能达成一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始,对甘肃瑞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瑞康”)及其子公司、太原维康鸿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维康”)及其子公司、北京金凯惠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凯惠”)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2021年10月1日始,对郑州源生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源生吉”)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公司基于集团战略扩张需要,于2016年由全资控股子公司山西瑞康滨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收购太原维康及其子公司,并于当年完成股权收购工作。根据收购协议约定,公司向太原维康委派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实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股权收购后,为发展山西本地业务,瑞康医药对太原维康投入大额借款资金支持,帮助其扩张当地市场。2021年公司基于太原维康的业绩情况及公司整体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拟收回部分对太原维康的借款,对于借款归还时间、利息计算等事项,与太原维康少数股东出现分歧。为保证公司对太原维康借款的回收,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对太原维康借款返还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2021年2月2日收到财产保全裁定书,完成财产保全措施,并继续与太原维康少数股东沟通后续处置方案。2021年2月19日,为加强对太原维康的管理,公司召开太原维康股东会,审议批准更换公司此前委派到太原维康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但太原维康少数股东不配合在股东会决议签字盖章,并申请主管工商局冻结太原维康工商登记变更,导致公司更换太原维康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无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此后,公司进一步核查下发现,太原维康2021年的SAP业务管理系统中部分经营数据异常,业绩出现大幅下滑,公司责令其整改,但一个月内无有效整改行为,公司随即要求对太原维康进行内审,太原维康不予以配合。2021年6月13日,公司董事长、总裁及法务、审计、财务、运营等部门负责人共同召开专题会,对太原维康前期违反收购协议及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后续处理方案进行了讨论和研判,会议认为:(1)公司现委派至太原维康的管理人员已无法控制太原维康的财务和经营政策;(2)公司虽可通过法律诉讼方式,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行使股东权利及经营管理权,但诉讼周期较长,且自争议发生后太原维康业务流失、业绩持续下滑;(3)公司与太原维康少数股东已发生根本分歧,我公司虽有权更换不执行公司决策的相关管理人员,但考虑继续进行合作,已不满足集团战略及合作共赢目的。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公司决定继续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太原维康退还借款及要求太原维康少数股东退还股权转让款。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将太原维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基于集团战略扩张需要,于2018年由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康时代医药有限公司收购北京金凯惠及其子公司,并于当年完成股权收购工作。根据收购协议约定,公司向北京金凯惠委派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实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股权收购后,为发展北京本地业务,瑞康医药对北京金凯惠投入借款资金支持,帮助其扩张当地市场。2021年,公司基于北京金凯惠的业绩情况及公司整体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拟收回部分对北京金凯惠的借款,对于借款归还时间、利息计算等事项,与北京金凯惠少数股东出现分歧。为保证公司对北京金凯惠借款的回收,公司于2021年2月提起借款返还诉前财产保全申请,2021年3月1日收到财产保全告知书,完成财产保全措施,并继续与北京金凯惠少数股东沟通后续处置方案。公司进一步核查下发现,北京金凯惠少数股东李鹏存在私刻公章、职务侵占等行为,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到丰台区科技园区派出所报案,2021年5月25日少数股东李鹏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北京公安局丰台分局刑事立案,核查同时发现,北京金凯惠2021年的SAP业务管理系统中部分经营数据异常,业务出现大幅下滑,公司责令其整改,但一个月内无有效整改行为,公司随即要求对北京金凯惠进行内审,北京金凯惠不予以配合。2021年6月13日,公司董事长、总裁及法务、审计、财务、运营等部门负责人共同召开专题会,对太原维康前期违反收购协议及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后续处理方案进行了讨论和研判,会议认为:(1)公司现委派至北京金凯惠的管理人员已无法有效控制北京金凯惠的财务和经营政策;(2)公司虽可通过法律诉讼方式,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行使股东权利及经营管理权,但诉讼周期较长,且自争议发生后北京金凯惠业务流失,业绩持续下滑;(3)公司与北京金凯惠少数股东已发生根本分歧,且北京金凯惠少数股东已因刑事犯罪被立案,我公司虽有权更换不执行公司决策的管理人员,但继续进行合作,已不满足集团战略及合作共赢目的。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公司决定继续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北京金凯惠退还借款及要求北京金凯惠少数股东退还股权转让款。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将北京金凯惠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基于集团战略扩张需要,于2016年由瑞康医药收购甘肃瑞康及其子公司,并于当年完成股权收购工作。根据收购协议约定,公司向甘肃瑞康委派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实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股权收购后,为发展甘肃本地业务,瑞康医药对甘肃瑞康投入借款资金支持,帮助其扩张当地市场。2021年初,为加强对甘肃瑞康的管理,公司要求甘肃瑞康上线SAP系统,但甘肃瑞康迟迟未予执行。同时,公司基于甘肃瑞康的业绩情况及公司整体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拟收回部分对甘肃瑞康的借款,对于借款归还时间、利息计算等事项,与甘肃瑞康少数股东出现分歧。为保证公司对甘肃瑞康借款的回收,公司于2021年2月提起借款返还诉前财产保全申请,2021年3月15日收到财产保全告知书,完成财产保全措施,并继续与甘肃瑞康少数股东沟通后续处置方案。此后,公司进一步核查下发现,甘肃瑞康2021年业绩出现大幅下滑,公司要求对甘肃瑞康进行内审,甘肃瑞康不予以配合。2021年6月13日,公司董事长、总裁及法务、审计、财务、运营等部门负责人共同召开专题会,对太原维康前期违反收购协议及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后续处理方案进行了讨论和研判,会议认为:(1)公司现委派至甘肃瑞康的管理人员已无法有效控制甘肃瑞康的财务和经营政策;(2)自争议发生后,甘肃瑞康业务大量流失,业绩持续下滑;(3)公司与甘肃瑞康少数股东已发生根本分歧,我公司虽有权更换不执行公司决策的管理人员,但考虑继续进行合作,已不满足集团战略及合作共赢目的。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公司决定继续通过诉讼方式,要求甘肃瑞康退还借款。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将甘肃瑞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基于集团战略扩张需要,于2017年由全资控股子公司河南省瑞康药业有限公司收购郑州源生吉及其子公司,并于当年完成股权收购工作。根据收购协议约定,公司向郑州源生吉委派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实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2021年9月起,郑州源生吉的三家子公司强行卸载公司智能印章管理设备,同时,公司发现自2021年10月起,郑州源生吉SAP业务管理系统中部分经营数据异常,业绩出现大幅下滑,公司责令其整改,但无有效整改行为,公司随即要求对郑州源生吉及其子公司进行内审,郑州源生吉及其子公司不予以配合。由此,公司管理层研判后认为:(1)公司现委派至郑州源生吉的管理人员已无法有效控制郑州源生吉及其三家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2)自问题发生后,郑州源生吉业务大量流失,业绩持续下滑;(3)公司与郑州源生吉少数股东已发生根本分歧,我公司虽有权更换不执行公司决策的管理人员,但考虑继续进行合作,已不满足集团战略及合作共赢目的。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1年10月1日起不再将郑州源生吉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失去对上述公司控制权,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金额: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表中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范围的事项,均未达到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或需通过临时公告进行信息披露的重大事项标准。
(2) 请会计师事务所详细说明针对上述子公司失控事项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对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控制”的定义,说明发现了何种迹象或证据足以表明相关子公司已失去控制,并说明发现相关迹象或证据的具体时间。若相关证据发现于回复我部问询函件之后,则请说明将失控时点确定为2021年1月1日的原因、合规性,是否存在失控时点错报并导致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错报的情形,说明该事项对财务报告审计意见恰当性的影响,是否存在以标准无保留意见代替非无保留意见的情形;核查并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是否存在管控不力或管理失当情形,与子公司管控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是否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内部控制鉴证意见是否恰当,是否存在以无保留意见代替非无保留意见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详见《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年审会计师认为:
通过发现的迹象及获取的相关证据足以表明相关子公司已失去控制,发现相关迹象的时间为2020年年报问询函反馈期间,于2021年年报审计期间获取了公司管理层2021年6月13日召开的关于上述公司失去控制的会议研判结论。虽然相关证据发现于2020年年报问询函之后,但获取的2021年6月份之前的财务数据已不能真实完整的反映上述公司的经营成果,出于谨慎性原则,于2021年1月1日起,对太原维康、北京金凯惠、甘肃瑞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不存在失控时点错报并导致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错报的情形,该事项不影响财务报告审计意见恰当性,不存在以标准无保留意见代替非无保留意见的情形。
失控迹象发生于2020年年报资产负债表日后,不影响截至2020年12月31日控制权的判断,会计师回复时仅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已失去对相关子公司的控制及2020年将相关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编制范围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不存在管控不力或管理失当情形,与子公司管控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未发现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内部控制鉴证意见恰当,不存在以无保留意见代替非无保留意见的情形。
若相关证据发现于回复我部问询函件之前,则请说明不在回复公告中充分提示可能存在失控情形的原因,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情形。请独立董事、监事、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 公司回复:
2021年3月1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对重大诉讼临时公告的《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借款诉讼是否会导致公司失去对北京金凯惠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瑞康医药有限公司、太原维康鸿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井泉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4家子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在2021年3月24日的回函时认为,公司仍持有 4 家子公司 51%股权,理由为:(1)公司仍拥有该4家子公司股东会半数以上的表决权;(2)公司有权通过委派法定代表人、委派执行董事、控制其董事会、委派财务总监,能够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3)4 家子公司的执行董事、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由公司委派。
2021年4月19日,公司收到交易所关于2020年年报《问询函》,《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将相关子公司纳入2020年合并报表编制范围的理由。就此问题,公司开展了深入的核查,经核查发现,公司虽对北京金凯惠、甘肃瑞康、太原维康的股东会、执行董事具有控制权,但北京金凯惠、太原维康、甘肃瑞康已存在失控迹象,具体见本问题(1)的回复。
公司在回复2020年报《问询函》时考虑到:(1)《问询函》中关注的为4家子公司纳入2020年合并报表编制范围的理由,相关失控迹象发生于2021年,不影响4家子公司2020年纳入合并报表;(2)在回复交易所《问询函》前,相关迹象不足以必然导致公司失去北京金凯惠、甘肃瑞康、太原维康的控制权,尚需结合其他证据及公司管理层对相关子公司后续管控的进一步处理意见综合判断,无法在年报问询函给定的回函日前给出失去控制权的确定性结论。
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将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风险提示,保护投资者知情权,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二、 监事意见:
我们审查了公司就涉及甘肃瑞康医药有限公司、太原维康鸿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凯惠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郑州源生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事实、诉讼申请、保全认定书、判决等。我们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控制”的定义,公司对上述公司失去控制的财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控制”的标准,上述公司出表符合会计准则规定,不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情形。
三、 会计师意见:
公司年审会计师在对贵所于2021年4月19日下发的《关于对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32 号)中提及的“问题1、(3)请说明在需通过诉讼方式向子公司收回借款的情况下,你公司仍然认定能够实际控制相关子公司的合理性,并补充披露对相关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具体时间。请年审会计师对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控制”的定义,并结合上述情况,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详细说明你公司是否已失去对相关子公司的控制,你公司2020年将相关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编制范围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进行核查回复时,虽已识别出甘肃瑞康、太原维康、北京金凯惠存在失控迹象,但公司仍掌控了上述子公司公章、证照、银行U盾、人事任免权,仍可采取措施恢复控制。失控迹象发生于2020年年报资产负债表日后,不影响截至2020年12月31日控制权的判断,会计师回复时仅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已失去对相关子公司的控制及2020年将相关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编制范围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回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听取了公司就涉及甘肃瑞康医药有限公司、太原维康鸿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凯惠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郑州源生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问题的相关汇报。并要求公司从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积极应诉,依法维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控制”的定义,公司对上述公司失去控制的财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控制”的标准,上述公司出表符合会计准则规定,不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情形。
2. 年报显示,2021年度你公司通过协议方式处置11家子公司股权,合计确认投资收益1.22亿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处置上述子公司股权的原因、目的、交易对方、关联关系、评估计算过程及处置价款回款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资金的情况,是否及时就上述处置股权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独立董事和监事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2021年度公司通过协议方式处置11家子公司股权,合计确认投资收益1.22亿元。公司处置上述子公司股权的原因、目的、交易对方、关联关系、评估计算过程及处置价款回款情况
处置子公司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因市场环境变化,少数被收购控股子公司出现了业绩下滑甚至亏损的情况,无法符合公司“稳增长”的整体战略。公司对暂不能完成各项任务指标的控股子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对在经营和整合的过程中与公司经营理念存在差异,难以融入公司体系管理的控股子公司,依据前期并购协议有序解约退出。控股子公司退出主要由少数股东进行股权收购,股权转让价格在按不低于原投资金额+同期银行长期贷款利息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瑞康医药(贵安新区)有限公司的转让价格系基于标的公司净资产情况及业务情况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二)公司是否存在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资金的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资金驱动型行业,为满足相关收购控股子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及收购控股子公司的参股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为收购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在并表期间内,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借款,该借款和担保行为均在上述子公司作为公司51%控股子公司的期间内发生。截止2021年年末公司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7,295万元,借款余额2,229万元。
(三)是否及时就上述处置股权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处置上述子公司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未达到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或需通过临时公告进行信息披露的标准。在处置行为发生前,均已经过公司其他所需内部决策程序批准。
独立董事、监事意见:
公司处置11家子公司股权,系因市场环境变化,少数被收购控股子公司出现了业绩下滑甚至亏损的情况,无法符合公司“稳增长”的整体战略。控股子公司退出主要由少数股东进行股权收购,股权转让价格在不低于原投资金额+同期银行长期贷款利息的基础上或在标的公司净资产和业务情况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及收购控股子公司的参股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为收购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在并表期间内,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借款,该借款和担保行为均在上述子公司作为公司51%控股子公司的期间内发生。公司处置11家子公司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未达到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或需通过临时公告进行信息披露的标准。
3. 截至2021年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20.47亿元,其中借款11.44亿元,股权款3.43亿元,较期初均有明显增长。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应收款项的形成原因、具体内容及期后回款情况,补充披露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 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逐项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存在无法收回风险,相应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特别地,请你公司就《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中提及的已撤资公司未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收回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说明上述款项的*回款情况及你公司采取的追偿措施,是否存在无法收回情形及相应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请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公司情况说明
(一)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20.47亿元,其中借款11.44亿元,股权款3.43亿元,上述应收款项的形成原因、具体内容及期后回款情况:
2021年末其他应收款-借款余额11.44亿元较上期末增加5.26亿元,增长85.07%,主要原因是公司对已出表控股子公司的借款,借款行为均在上述子公司作为公司51%控股子公司的期间内发生,公司在处置子公司股权后尚未收回的重要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2021年末其他应收款-股权款余额3.43亿元较上期末增加2.34亿元,增长216.48%,主要原因是处置子公司股权尚未收回的股权款,期末尚未收回重要的股权款明细
单位:万元
(二)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款项是否存在无法收回风险,相应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三)《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中提及的已撤资公司未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收回情况,上述款项的*回款情况及公司采取的追偿措施及相应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截止2020年底,已撤资公司的借款合计43,870.61万元,2021年1月至 2022年4月回款15,628.62万元。对于剩余款项,其中8,179万元公司已提起诉讼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就其他部分正在与欠款方积极协商偿还安排。对于上述款项,公司2021年已根据可回收性,计提减值2,439.97万元。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因、具体内容及期后回款情况未见明显异常;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未见异常,相关款项未发现无法收回情形;会计师检查并复核计算了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公司坏账政策及坏账准备计提符合准则要求,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中提及的已撤资公司未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收回情况、*回款情况及公司采取的追偿措施未见异常,未发现无法收回情形,会计师检查并复核计算了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公司坏账政策及准备计提符合准则要求,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4. 截至2021年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20.68亿元,主要为库存商品19.82亿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29.26万元,全部为库存商品计提。请你公司按细分品类补充披露库存商品的存放地点、主要品类名称及账面金额,补充披露存货跌价准备测算的依据及具体过程,并说明你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事务所说明针对存货真实性及跌价准备的充分性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说明对存货执行监盘的具体情况。
(一)截至2021年末,公司库存商品的存放地点、主要品类名称及账面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测算的依据及具体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公司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期末检查药品、器械的效期,盘点期末库存商品,并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情形以及期后销售情况,考虑是否需要计提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计算过程
存货跌价准备=存货成本-可变现净值
可变现净值=存货的估计售价-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
上述计算过程中的主要参数:
(1)存货的估计售价的确认:
A.对于期末有订单的库存商品,并且订单订购数量超过公司持有库存商品数量的,以商品的合同价格作为预计销售价格。
B.对于期末无订单的商品按照公司近三个月该商品的平均售价。
(2)使用的销售费用率为全年度的销售费用与年度营业收入的比率
(3)相关税费的税率为全年度发生的税金及附加与营业收入的比率
(三)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公司业务以医药商业流通为主,在纯销配送业务模式下,公司主要根据医院定期编报的药品、医疗器械采购计划进行货源组织、采购及配送。医院等下游客户往往采取小批量和多批次的采购方式,公司作为供货方则需要储备一定的安全库存,以保证能够快速满足客户需求,从而保障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及时供应。
公司的业务结构以规模以上医院及基础医疗市场的直接销售为主,客户主要是规模以上医院,公司通过在医疗市场的深度耕耘与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与医疗终端稳定的配送关系,公司建立了以销定采为主的业务模式,通过系统库存上下限管理,可以合理确定月度商品的采购量避免存货积压的风险;通过关注近效期的商品与供应商达成退换货条款避免造成存货的过期损失。
2、公司存货备货周期为55天左右,备货规模约为20亿元至30元亿左右,公司报告期末存货余额基本保持在公司1到2个月的销售额左右,公司存货不存在积压情况。
3、公司依托先进的存货管理体系,加强存货从采购、存储、配送环节的流向管理,确保存货价值的实现。药品存货管理是集科学、政策、管理为一体的繁重而细致的工作,是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因素,公司主要目标是保持合理库存量,确保药品不积压、不脱销。
4、公司与供应商约定因国家药品降价政策的影响,该部分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以保证公司配送的毛利率。
综上所述,公司建立了以销定采为主的存货管理模式,通过系统库存上下限管理,可以合理确定月度商品的采购量避免存货积压的风险,通过关注近效期的商品与供应商达成退换货条款避免造成存货的过期损失,并与供应商约定因国家药品降价政策的影响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公司存货的期后周转情况良好,不存在积压情况,因此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较低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针对存货真实性及跌价准备的充分性执行了充分的审计程序并获取相应审计证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5. 截至2021年末,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6.82亿元,报告期内增加5.62亿元,均为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投资性房地产增加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地理位置、建筑面积、取得时间、取得原值、具体用途,并说明相关会计处理。
【回复】:
(一)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6.82亿元,报告期内增加5.62亿元,均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本期新增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万元
(二)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会计处理: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截至2021年末,你公司无形资产账面原值5.56亿元,其中软件3.16亿元,报告期内因购置增加1.99亿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软件购置的具体情况,包括软件名称、具体用途、使用主体、款项支付对象及关联关系等信息。
【回复】:
截至2021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原值5.56亿元,其中软件3.16亿元,报告期内因购置增加1.99亿元。经核实,上述新增金额中的5,000万元为公司购买的中成药药品技术和药品上市许可,应归属于非专利技术,不属于软件。剩余1.49亿元新增软件情况
本期新增主要软件明细表
单位:万元
(一)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增价值9,580万元的软件系统
随着物联网、大数据、AI、免疫治疗、基因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居家远程医疗模式逐渐分流慢病患者,互联网医疗蓬勃发展,在线问诊、处方外流服务、药店+互联网、护理服务+互联网等新模式不断涌现。为抓住新模式下的发展机遇,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瑞康互联网医院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北京知信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信行”)80%股权,股权收购作价5,600万元。知信行拥有自主研发的互联网医疗相关软件系统具体
经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上述互联网医疗软件系统公允价值为9,580万元。
(二)控股子公司的参股股东以软件作价投资入股,软件作价1,935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股东以供应链金融吉祥天版平台软件作价投资入股公司控股子公司吉祥天(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取得。
7. 2021年度,你公司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9,351.37万元,全部来源于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截至2021年末,你公司衍生金融负债余额5,109.56万元,全部为或有对价-股权溢价款。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或有对价-股权溢价款的形成原因、具体内容,并列示其在报告期内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确认依据、计算过程,补充说明二者之间的勾稽关系,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请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核查意见。
2021年度,公司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351.37万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衍生金融负债余额5,109.56万元,全部为或有对价-股权溢价款。
衍生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计算方式、勾稽关系
单位:万元
注1:处置子公司时将前期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冲回,同时计入投资收益,该会计处理对合并报表利润无影响。
在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时签订了《股权转让暨增资协议》,协议中约定了对du条款:基于未来业绩完成情况确定相应的溢价款支付金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在收购控股子公司时根据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合并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并确认相应的资产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基于被收购公司未来业绩完成情况等因素予以确定,相应的变动计入报告期内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公司关于衍生金融负债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准则规定。
8. 2021年度,你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61亿元,近年来处于较高水平。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现金流的形成原因、具体内容及支付对象,并补充披露其与相关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勾稽关系。请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核查意见。
(一)公司2021年度现金流量表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61亿元,上述现金流的形成原因、具体内容及支付对象列表
(二)与相关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勾稽关系
报告期资产负债表科目,与现金流量表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核对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购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其他长期资产59,218.28 万元,其中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软件9,580万元,控股子公司的参股股东以软件作价投资入股金额1,935万元,合计11,515万元,扣除上述原因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其他长期资产47,703.28万元;报告期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6,108.58万元,差异金额1,594.7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购入长期资产的款项尚未支付。
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披露金额及与相关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勾稽关系合理。
9. 2021年度,你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6,422.6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政府补助的明细情况、领取主体、相应证明文件及会计核算科目。
【回复】
2021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6,422.6万元,政府补助的明细情况、领取主体、相应证明文件及会计核算科目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2-036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一、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 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 会议通知情况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220,599,3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6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87,491,8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4603%;
2、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19人,代表股份33,107,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003%;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33,107,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00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五、 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93,628,636股,反对 63,000股,弃权26,907,667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87.7739%、0.0286%、12.197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36,739股,反对63,000 股,弃权26,907,667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358%、0.1903%、81.2739%。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220,474,303股,反对 63,000股,弃权62,0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33%、0.0286%、0.02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982,406 股,反对63,000股,弃权62,00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24%、0.1903%、0.1873%。
表决结果:通过。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14,589,564股,反对5,947,739股,弃权62,0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7.2757%、2.6962%、0.02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097,667股,反对5,947,739股,弃权62,00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8478%、17.9650%、0.1873%。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0,513,303股,反对86,0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10%、0.039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021,406股,反对86,000股,弃权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02%、0.2598%、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20,474,303股,反对63,000股,弃权62,0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33%、0.0286%、0.02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982,406股,反对63,000股,弃权62,00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24%、0.1903%、0.1873%。。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7,711,997股,反对6,040,139股,弃权26,847,167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85.0918%、2.7381%、12.17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0,100股,反对6,040,139股,弃权26,847,167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48%、18.2441%、81.0911%。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 会议备查文件
1、《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市场中的国家队
休假归来,恢复更新。从这一篇开始,我们来谈谈股票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在分类介绍完主要的投资者之后,时间也差不多到了八月底,上市公司中报发布的截止时间也要到了。我们会进一步根据中报披露的十大股东来汇总各类投资者的*持股信息,看看会有什么有趣的发现。
在我国的股票市场里,主要的投资者类型有两个大类,即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按照机构投资者的背景,大致可以分为以汇金、证金、社保和外管局为代表的国家队,以保险资管、券商资管、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为代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按照资金规模和专业水准,个人投资者可以分为大户(500万元以上)、中户(50-500万元)为代表的专业个人投资者和散户(50万元以下)为代表的其他个人投资者。
在这一篇中,我们先来看看大家经常谈到的股市里的国家队,到底是哪些。同时,给大家做个推荐,炒股软件中大智慧的“股东研究”功能做得很好,可以很方便的查看上市公司股东的历史持股变动情况,以及某个股东的所有持股变动情况。
中央汇金
中央汇金的全称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6日,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投资控股公司,主要职能是代表国家行使对重点金融企业的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支持其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国家注资的安全并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
中央汇金直接控股参股金融机构包括六家商业银行、四家证券公司、两家保险公司和四家其他机构,具体参见下图。
中央汇金的持股公司
2007年9月,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从中国人民银行购买中央汇金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将上述股权作为对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公司”)出资的一部分,注入中投公司。2007年9月29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后,中央汇金变为后者的全资子公司。
历史上,中央汇金为稳定股票市场,多次在市场处于风雨飘摇之际出手救市。
2008年9月18日,沪指跌至2200点,汇金公司宣布在二级市场自主购入工、中、建三行股票,承诺期一年。9月19日市场涨幅为9.46%,9月22日涨幅为7.77%,到9月26日,累计涨幅为21.67%。2009年9月,汇金首轮增持结束,期间总共买入工、中、建三行股票4.91亿股,买入市值合计21.1亿元。2009年10月11日,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分别公告,三行均于10月9日收到股东汇金公司通知,汇金公司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三行A股股份,汇金共增持工行2.81亿股,约占其总股本的0.08%;增持中行8160.7万股,约占其总股本的0.03%;增持建行1.29亿股,约占已发行总股份的0.06%。汇金公司并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身名义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三行股份。此次增持后,上证指数连续3个月飘红,涨幅达到18%左右。2011年10月10日,“十一”黄金周过后的首个交易日,沪深两市高开低走,沪指盘中创下15个月来新低。据新华社报道,中央汇金公司为支持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发展,稳定国有商业银行股价,中央汇金公司将在二级市场自主购入工、农、中、建四行股票,并从即日起开始有关市场操作。根据四大行公告,汇金增持工行A股14584024股,农行39068339股,中行3509673股,建行7384369股。此次增持,总计耗资约为2亿元。2012年10月10日,A股持续低迷,汇金公司宣布自2012年10月10日起,在二级市场购入工、农、中、建四行股票,承诺期6个月。截止2013年4月,四大行纷纷出公告披露汇金增持情况,累计资金达20多亿元。2013年6月13日,汇金公司动用了3.6亿,增持工行股票1932.14万股,增持农行股票4293.49万股,增持中行股票1846.59万股,增持建行股票2449.04万股。另外,还增持光大银行股票2204.62万股和新华保险股票206.05万股。当年6月,上证指数跌至1849点之际,汇金再次出手大量申购指数类ETF基金,令市场止住下跌趋势。2015年12月30日,中国银行的一则公告让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的*动作浮出水面。中央汇金近期已成立了一家名为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项目投资和投资管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6日,注册资本50亿元,汇金公司是惟一股东。从上市公司公告的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东可以看出,自2015年底以来,汇金公司的新增投资主要是依赖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的。
目前,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持有工农中建四大行、光大银行、新华保险、申万宏源和中信建投这几家公司,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东均为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证金公司
证金公司全称是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证券类金融机构,2011年10月28日成立,注册资本金75亿元人民币。其中上交所、深交所各出资30亿元,中国结算出资15亿元。
2012年10月28日,经证监会批准,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完成第一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加至120亿元,股东单位扩大到7家,四大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成为证金公司的新增股东。
从成立之初,证金公司的主要业务职责就是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转融通服务。所谓“转融通”,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以融资业务为例,证金公司通过较低的利率从市场上募集资金,然后加上利差借给券商,券商再加上利差借给融资的客户,从而形成稳赚不赔的资金借贷业务。融券业务,也与此类似。
真正让证金公司声名大振的是在2015年股灾的时候,在杠杆牛短期暴涨之后,市场出现杠杆资金难以为继导致的断崖式下跌。在次期间出现连续的千股跌停现象,市场一片哀鸿遍野。这个时候,证金公司以“平准基金”面目出现,火力全开,大力救市。
7月3日,证监会对外公布证金公司将进行第三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从240亿元增至1000亿元;7月6日,21家券商出资的1280亿元划拨证金公司账户,同一天,证金公司开始入场买入蓝筹股;7月8日,证金公司向21家券商提供2600亿元信用额度,用于增持股票,同一天证金公司向五家基金公司申购2000亿元主动型基金;7月9日,央行继8日之前向证金公司再贷款不少于1200亿元资金之后,表示继续向其提供流动性支持;截至7月13日,17家商业银行总计借予证金公司1.3万亿元,证金公司获商业银行授信规模约2万亿元;截至9月30日,Wind资讯统计显示,证金公司、中央汇金共现身1*家上市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占据A股49%,其中沪市561只、深市主板233只、中小板354只、创业板217只。如果以7月1日为入市起点,8月14日为终点,再剔除出汇金公司此前持有的6只金融股,以在此期间的平均股价计算,国家队扫入以上1*家个股耗资约1.23万亿元。证金公司救市的通道众多,除了以自身名义直接买入以外,还包括如下一些通道:
十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证金公司通过工银瑞信基金、南方基金、中欧基金、博时基金、大成基金、嘉实基金、广发基金、华夏基金、银华基金、易方达基金10个基金专户买入并持有上市公司。五只国家队基金:证金公司出资2000亿人民币认购了五只公募基金,这五只公募因此称为国家队基金,这五只基金99%以上都是证金持有。这五只基金是易方达瑞惠、嘉实新机遇、招商丰庆、南方消费活力、华夏新经济。证金公司的投资通道
相对于汇金公司而言,证金公司配置则较为灵活,对个股增减持变化明显,是反映“国家队”动向的重要参考主体。
社保基金
社保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个人账户上的基金)、企业年金(企业补充保障基金)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统称,它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作为老百姓的“养命钱”,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因而,社保基金在股票市场的投资中,是有着严格的比例限制的。
我国社保基金进入股票市场的时间并不长,至今约15个年头。2003年6月2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与南方、博时、华夏、鹏华、长盛、嘉实6家基金管理公司签订相关授权委托协议,全国社保基金正式进入证券市场。
类似于证金公司,社保基金的投资通道也有多种: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一般为国有股转持;社保基金投资组合:由社保基金选聘的公募基金进行管理的社保基金专户,一般采取稳健的指数化投资方式目前,社保基金组合共计有76 个,境内的委托管理人共计18 个,合计大约是4000 亿元;名称显示为全国社保基金***组合,其中***为基金组合的三位数字代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组合:从2017年5月开始,有18个养老金账户开始参与网下配售,同时少数账户少量买入A股;名称显示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组合,其中***为基金组合的三位数字代码。社保基金的投资平台
每次股市低迷的时候,社保基金入市的消息就会不胫而走。所以,观察社保基金的投资动向,特别是新增资金入市的消息,是市场是否进入底部区域的一个重要参考。
外管局
外管局的投资平台在2016年初开始得到市场的持续关注。起因在于2015年底,包括梧桐树投资在内的外管局三大A股投资平台悄然入市。根据2016年初的统计,外管局合计持股市值达到271亿元,主要配置于银行股。
梧桐树投资,全称是梧桐树投资平台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 年11 月5 日,注册资本为1 亿元,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全额出资的子公司,是外汇局投资A 股市场的平台,继证金公司、汇金资管后的又一国家层面的A 股投资平台。
梧桐树投资又有两家全资子公司凤山投资和坤藤投资,由于不为大家所熟悉,身份更为“隐蔽”。这三家公司共同构成了外管局的A股投资平台。
外管局的投资平台
外管局投资平台一般很少出手,一旦出手,就耐人寻味。此外,坤藤投资曾用名凰山投资,与凤山投资一道,取梧桐树引来的凤凰之意。所谓,“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
总结
最后,我们将四大国家队做一个汇总,供大家参考。
国家队的四大金刚
大小新闻客户端3月8日讯(
福布斯“2018中国最杰出商界女性排行榜”中,张仁华荣居医药界第6位。二十多年来,是爱心与责任、使命与担当成就了瑞康创业的成功,分享了瑞康温暖的光芒。“我们只有一个工作重心,只要社会需要,瑞康人就能做到;只要客户需要,瑞康人就能做到。”张仁华的事业,承载着大爱与信任。
瑞康医药的发展,是伴随着中国医药体制改革而逐步成长起来的。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中国医药市场的大背景让张仁华下定决心下海创业。“最开始基本上是下岗职工,慢慢扩展到十二三个人,就形成了我们自己的小团体。”张仁华告诉
24年艰苦奋斗,瑞康人形成了自己的品牌优势,确立了在医药和医疗器械配送行业的领军地位。24年砥砺奋进,瑞康已拥有130余家子公司、12000余名员工,销售网络遍及全国31个省市,直接服务42000余家医疗机构、业务几乎覆盖所有规模以上国内外生产厂商。
在张仁华的带领下,瑞康与山东省内全部区县98%的医院建立了业务关系,并且有专人供应药品,保证了医院任何时候需要任何药品都能迅速调配。“爱是瑞康事业发展的源泉,也是公司文化的精髓。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是公司发展的根本保障。饮水思源,回报社会,是我们应尽的本分。”张仁华说。
“让你放心,我能够”;“让你满意,我能够”。为了这个承诺,瑞康每年都要销毁十几万元、大多数药品经营企业不愿储备的过期冷备药品。每年这个时候,瑞康职工都觉得心疼,中层管理人员也提出削减冷备药品的数量,但是每次都被张仁华断然拒绝。“冷备药品是救命的,也是瑞康人的良心。十几万元的损失在人的生命面前,不值一提,也只有这样,瑞康人心里才能不留遗憾。”张仁华对
如何让老百姓买到质量好、价格便宜的药?人命关天,必须守住底线。药品购进、入库存放和出库,瑞康都有与国际接轨的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为确保药品质量,张仁华创新建立了质量控制体系,对药品的进、销、存等各个环节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为提高管理效率,她在公司建立之初即投入资金建立信息系统。经过多年的升级改进,公司在多个领域已走在国内医药行业的前列,目前已构建起山东、华东、华南、华西、华北、华中六大运营中心,实行“一个指挥中心、十个统一管理”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实现了由区域性配送公司向全国性企业集团的飞跃质变。
在取得自身大发展的同时,张仁华也带领瑞康员工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回报社会。她投入100多万元,成立了“烟台瑞康医疗救助基金”和“瑞康烟台贫困母亲救助基金”;捐款140万元,用于在西藏修建希望小学、危房改造、先天性心脏病病人的救治。近年来,累计捐款上千万元,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1-042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21年10月29日上午在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瑞康医药在全国化业务的发展,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充足率,公司控股股东韩旭、张仁华夫妇控制的公司山东瑞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拟无偿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 3 年,公司可在有效期和借款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循环提取使用,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本次财务支持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关联董事韩旭、张仁华、韩春林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1-043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21年10月29日上午在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吴丽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做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监事签署对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为支持瑞康医药在全国化业务的发展,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充足率,公司控股股东韩旭、张仁华夫妇控制的公司山东瑞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拟无偿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 3 年,公司可在有效期和借款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循环提取使用,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本次财务支持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监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1-044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支持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康医药”)全国化业务的发展,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充足率,公司控股股东张仁华、韩旭夫妇旗下公司山东瑞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祥口腔”)拟无偿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 3 年,公司可在有效期和借款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循环提取使用,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2、截至目前,张仁华、韩旭夫妇持有公司 31.5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21年 10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韩旭、张仁华、韩春林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山东瑞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韩旭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峰山路 1 号
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2326163125R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韩旭(持股比例 60%);张仁华(持股比例 40%);
2、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目前,瑞祥口腔的实际控制人为张仁华、韩旭夫妇,张仁华、韩旭合计持有公司31.5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控股股东本次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财务支持具体内容
1.交易金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2.用途: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充足率
3.借款期限:有效期 3 年,公司可在有效期和借款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循环提取使用,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4.其他情况说明:本次财务支持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是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的积极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控股股东本次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体现了其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扩展公司融资渠道,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扩展公司融资渠道,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1-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和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3、报告期内现金流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韩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芸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庆岩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56,807,732.72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韩旭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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