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主观:常见的如下: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故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
1、分包合同中约定,待总包人与发包人进行结算且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后,总包人再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的,该约定有效。因总包人拖延结算或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致使分包人不能及时取得工程款,分包人要求总包人支付欠付工程款的,应予支持。
2、在分包合同中,若规定总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后,再向分包人支付款项,此条款通常视为有效。然而,若总包人因拖延结算或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导致分包人无法及时获得工程款,分包人有权要求总包人支付其应得款项。对此,法院应予支持。
3、法律主观:(1) 适用该约定的前提是分包合同有效,如果分包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中的付款限制约定也当然无效,不再适用。
可以私下协商调解,如果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诉诸法院让法院裁决。现实中很多工程款超付的案例,付款方都是一不当得利作为案由提起诉讼的。但是也有法院认为工程款超付的根本法律关系为建筑工程合同导致的纠纷。通常由当地法院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立案方向。
工程结算扣了800万应该起诉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及老板,要求索赔。诉讼费用根据欠款数额的一定比例确定,最后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与律师协商确定。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有工程结算单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去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获取责令支付的文件,包括:劳动监察大队向用人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还包括《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生效《民事判决书》,以及各级信访机关向用人单位送达批转的文件。
如果是劳动关系,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审计局对工程审计是正常的事情,审计出的问题90万元或多、或少是依法进行的,只要您是按照工程结算的程序进行结算的,结算额多了就削减,少了再填上,不会提起检察院如何、如何。
可以委托律师,让其给你提供法律帮助。你可以看一下审计局说给你多审了90万,有何证据?你是否真的是在虚报工程?如果你干得工程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一点虚假,你的合法权益一定会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你构不成犯罪,即使检察院拘留你,起诉科把你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会重证据依法处理的。
不过个人认为审计审出问题后,应该是先要求进行整改,交出违法所得吧,另外检察机关好像没有权利拘留人,预算出现超额不是很正常么,只要在合理范围内,就是合理的,只有违法行为才会报送司法机关,上级监察机关等处理,一般不会交给司法机关。谁的错误谁承担,他们多审,是他们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