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劳动法规定有残疾认证的员工离职应该如何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的本人工资外,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由企业照发原工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
第五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年度差额人数和所在县(市区)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职工比例计算安排不到一人的单位,应按规定比例差额计算交纳“保障金”。
如果发工资就是,但不发工资就不存在这个问题的。
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不足1人而在0.5人以上的,按安排1名残疾人计算;不足0.5人的可免于安排,但需按比例缴纳保障金。安排1名盲人或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的,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保障金计算公式为:(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5%-上年度单位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单位应缴纳保障金数。
法律分析:如果残疾不是工伤导致的,则辞退残疾人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残疾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要看具体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单位的经济补偿中,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主观:残疾人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有补偿。其可以获得补偿的前提是残疾人是基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而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残疾人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赔偿。
残疾人被单位辞退处理方法如下:如果是因为工伤致残的,不得辞退,辞退的话,则辞退劳动者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上述标准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主观:员工长期请病假,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司不可以辞退,若辞退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
如果是因工伤致残的,则辞退劳动者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上述标准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