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对拥有1套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贷款*限额、期限。贷款*限额调整到40万元,同时,取消对单身职工贷款额度的限制。
其中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按已缴契税额度的50%补贴;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的,按已缴契税额度的20%补贴。
随州二手房过户费: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80元/套;非住房,550元/套。转让手续费 住宅按6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非住宅按18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
具体收税办法是14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2%,140平方米以上的4%。简单的说*一套的140平方米以下的1%收税,其他2%。维修基金有两个标准,一个是按总房价的2%收;另一个标准是按多层28元/平方米,小高层39元/平方米,高层和别墅房屋的业主按50元/平方米收。以后一个标准为准则。
1、随州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自购住房。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首付款或全款购房;二手房住房转让。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二手房交易中的首付款或抵付房价。如果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则需将提取的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在城市租赁住房。
2、在随州申请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缴存时间需超过6个月。若在1年内有欠缴公积金的情况,则无法申请贷款。 职工的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购房时,可由职工本人或配偶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
3、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4、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贷款条件。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6000元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签订缴存贷款协议,承诺按规定续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工资标准,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
5、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综上,武汉市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随州贷款购房。
对武汉籍职工而言,公积金仍然是“单向通”。 八市州可用公积金异地购房 目前已有恩施、黄石、孝感、鄂州、咸宁、随州、荆门、黄冈等市州出台公积金异地购房政策。在上述市州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使用公积金贷款在省内异地购房。
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市支持,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专款专用,只能用于购买、翻修和租赁住房等与住房有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其他消费。如果发现挪用住房公积金,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随州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相对灵活,既能满足职工购房需求,也能支持租房等多种住房选择。
据不完全统计,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已有超过35个城市推进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合作机制。比如,2021年12月3日公布的《武汉城市圈住房公积金同城化发展3年行动方案及2021年工作要点》,拟于近期推动实现武汉城市圈9城(武汉、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天门、潜江)的公积金互认互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