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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泰股份公告,6月20日,三门峡粤泰已偿清相关借款,公司为三门峡粤泰1200万元借款提供的担保责任已解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21日收盘,粤泰股份(600393)报收于1.64元,下跌4.65%,换手率8.57%,成交量84.72万手,成交额1.41亿元。资金流向数据方面,6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47.2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21.0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68.26万元。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工具显示,粤泰股份(600393)好公司评级为0星,好价格评级为1.5星,估值综合评级为0.5星。(评级范围:1 ~ 5星,*5星)
粤泰股份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为杨树坪。公司总经理为杨硕。
1月14日晚间,*ST新亿称,1月14日,公司及实控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的立案告知书,塔城公安局告知新疆证监局对于其移送的*ST新亿、公司实控人黄伟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一案,塔城公安局认为,符合立案标准,现已立案侦查。
同日,公司还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工作函,要求*ST新亿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立即进行披露并说明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充分提示风险。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及时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在1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即下发了问询函,其中明确提及,“获悉新疆证监局收到塔城公安局的立案告知书”,并要求公司及时报告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披义务。此后,*ST新亿才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公告。
在1月初,*ST新亿的年报审计机构堂堂所刚被证监会重罚。从证监会公布的信息中可知,堂堂所在明知*ST新亿年报审计业务已被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拒接”的情况下,与*ST新亿签订协议,承诺不在审计报告中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并要求如发生被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ST新亿应予补偿。证监会拟对堂堂所采取“没一罚六”的行政处罚,相关主体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公安机关。而更早之前的2021年2月19日,证监会即对堂堂所承接多家ST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相关事项进行回复,并表示,在2020年下半年,证监会针对堂堂所执行的*ST新亿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其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在堂堂所被重罚的信息公布之后,有投资者公开表达了对*ST新亿未来担忧的情绪,认为公司2021年年报能否正常披露都是未知数。而随着1月14日晚间公告的发布,有投资者坦言,“针对受到的损失,会考虑起诉索赔。”
经营状况业看,*ST新亿2020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4月27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此外,*ST新亿当前持续走低的股价,也是一大潜在风险。截至1月14日收盘,股票收盘价为1.07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价格低于1元/股,*ST新亿可能会面临因连续20个交易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编辑 张明富)
乐居财经6月16日,截至15:09收盘,粤泰股份(600393.SH)涨10.06%,现报1.86元。成交额1.98亿元。总市值47.17亿元。
据粤泰股份2022年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一季度净利润-0.72亿元,同比下降460.00%;营业收入1.75亿元,同比增长6.71%;公司总资产139.17亿元,同比下降1.70%。
粤泰股份6月20日公告,2022年6月17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寄达的《应诉通知书》,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公司向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边农商”)偿还融资本金4亿元及截止2021年12月21日利息1.27亿元及相应罚息、违约金;诉请判令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北京东华虹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据悉,2018年4月,案外人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信托公司”)与延边农商签订了《资金信托合同》,合同约定,延边农商将4亿元委托给华鑫信托公司,以华鑫信托公司名义向公司发放贷款并管理信托财产,与北京东华虹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合同等。华鑫信托公司与公司签订了《信托贷款合同》,延边农商按合同约定于2018年4月向华鑫信托公司支付4亿信托资金,华鑫信托公司向公司履行了放款4亿元贷款的义务。2020年9月,延边农商与华鑫信托公司签订债权转让等协议,协议约定将上述信托财产以债权转让方式原状返回给延边农商。因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本金及利息,延边农商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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