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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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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8日—2018年11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8日15:00~2018年11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苏州高新区浒青路12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14日
7、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沈明宏
8、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145,932,8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5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145,915,4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5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7,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699,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68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7,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会议审议了《关于签署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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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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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冯诚、曹睿颖
3、结论性意见:华软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编号:2018-106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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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金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铭”)系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马金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信”)的全资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为进一步整合公司现有资源,提高运营效率和管控能力,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公司决定注销西藏金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总经理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孙公司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注销主体介绍
(一)公司名称:西藏金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6T11G71Y
法定代表人:王剑
注册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康达汽贸城院内3-9
注册资本:1,000 万 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11 月10 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机械电器设备、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品)、玻璃制品、木材、建筑材料、通讯设备、办公用品、针纺织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农副产品、饲料、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Ⅰ类医疗器械、矿产品、有色金属及材料、化妆品、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不含婴幼儿奶粉);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注销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业务情况,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减少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注销西藏金铭。
近日,公司收到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注销登记的批准。截至本公告日,西藏金铭的注销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西藏金铭注销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月7日丨天房发展(600322.SH)公布,公司原定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现由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进展顺利,经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和沟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变更为2022年4月12日。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北京12月17日讯(
本次检查内容包括企业的机构与人员、厂房布局、设施设备、原辅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库房管理、贮运及交付控制管理、检验管理等情况,根据企业品种、生产工艺等实际情况,检查项目在100项左右。
检查结果显示,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蓝湾科技有限公司、唐传生物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安发(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保健食品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比较完善,缺陷项占全部检查项目的比例在6%以下。
福建省幸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保健食品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缺陷项占比在6%以上。检查共发现缺陷34项,主要存在问题为厂房及设施设备保养维修不到位、仪器仪表检定校验不及时、生产记录不规范、库房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经销商管理制度不完善等。
上述发现的问题在检查完成后及时移交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跟踪检查,限期整改,目前所有企业均已完成整改。
经
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8日,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大股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
华软科技成立于1999年1月13日,注册资本7.78亿元,于2010年7月20日在深交所挂牌,截至2020年11月12日,华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45亿股,持股比例18.66%。公司2019年年报显示,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紫晶存储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原审计团队离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并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将2019年度审计机构改聘为容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已与致同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双方对此无异议。
由于审计团队主要人员未发生变化,审计工作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不会影响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2016年7月12日,注册地址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圆融时代广场24栋B区302单元307-308室,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共有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860人,较上一年净增375人;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总计有2,853名从业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8,157.19万元; 2018年度业务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2018年承担110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11,245.3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工程地产(含环保)、软件和信息技术、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其资产均值为73.48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3年,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即2017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号。除此之外,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本期签字会计师:潘汝彬,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0年9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曾为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603366)、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002930)、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453)、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398)、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002384)、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358)、张家港中环海陆特锻股份有限公司(833879)、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9830)、浙江千吉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870975)、湖北阿泰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6264)等上市公司、IPO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晓鹏,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7月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0年10月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
(3)本期签字会计师:陈志达,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6年7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88086)、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603628)、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00102)、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096)、广东盛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4138)、厦门冠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2671)等上市公司、IPO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110万元(不含税)。本公司为新上市公司,无可比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 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5N
3、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5、执行事务所合伙人:徐华
6、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7、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7年
8、签字会计师连续服务年限:涂振连3年,陈志达3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因公司原审计团队离开致同并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将2019年度审计机构改聘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及审计团队的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进行充分考察,认为该所能够胜任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工作,拟将2019年度审计机构改聘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于审计团队主要人员未发生变化,审计工作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不会影响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公司就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已与致同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双方不存在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进行沟通的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不存在以下特殊事项
1、公司与前任会计师、前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存在异议;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系主动辞去已承接的审计业务,或已接受委托但未完成审计工作即被上市公司解聘;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间距离年度报告披露日较近,审计进度较往年延迟较多,甚至可能影响审计质量和年报按期披露;
4、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5、公司上一年度触及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等情形。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并于2020年3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因为承接公司业务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团队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因为承接公司业务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团队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审计委员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三)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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