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投奔宁王,生活所迫。
上一个投奔宁王的药企已经挂了。
延安必康制药业绩预告称2021年归净利润9.50亿元至10亿元,时隔半年却修正为亏损7.80亿元至8.80亿元。4月30日起停牌,至今未披露2021年报及2022年一季报,面临退市风险。
市值100亿,闷杀10万散户。
还沉湎于新冠原料药余温的海辰药业,6月10日宣布将入局锂电。
在资本市场上追风的从来不是少年,而是中年普信男,面对日薄西山的生活做最后挣扎。
2019年,延安必康跻身陕西100强企业第54名,在中国的医药研发制造领域拥有全剂型。手握10多个*中药成方制剂,净利润连续5年下滑,2020年终于破防,亏损10.71亿元。
子公司九九久科技单骑救主,六氟磷酸锂产能为6400吨/年。延安必康2021年股价上涨139.42%。
六氟磷酸锂是锂电池电解液中最重要的溶质,价格从 2020 年 8 月份*价 7 万元/吨到 2021年10月27日*价 51.5 万元/吨,涨幅达到635.71%,
去年10月29日,延安必康预盈,九九久利润同比上升,对公司业绩提升有较大贡献度。
事实上,六氟磷酸锂价格随后一路上涨,今年1月冲上59万元/吨的高点,并维持到3月初,掉头向下,截至6月3日,报28万元/吨。
延安必康新能源业务(六氟磷酸锂)去年上半年收入6.7亿元,按理下半年应该更好。即使爆雷,也应该是今年半年报。
差公司在做得更差上从不让人失望,延安必康预盈变巨亏相差18亿元,承认“公司与年报审计机构在重大事项上未能达成一致”。
财务一团迷雾。2021年计提哪些坏账准备,至今未披露。14.8亿元现金收购实控人名下北盟物流,转身又以5万元卖出。截至6月9日,涉及的逾期担保与逾期债务合计金额为 24.12 亿元。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关联方日*占用余额达27.46亿元。
眼看他起高楼,在最*的去年秋季已现裂缝,三季报披露短期借款23亿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8.9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3亿元,而货币资金仅为2.6亿元。
海辰药业是一家平庸的仿制药企,经营也日渐窘迫,扣非净利润从2019年9521万元下滑至2021年2405万元,在集采打击下,7大品类几乎全线溃败。
截至今年3月末,短期借款6607万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978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亿元,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仅有8101万元。
账上快没钱了。
却有一颗不甘失败的心。2021年原料药及中间体收入715万元,同比下滑90%,占营收比重1.24%。
今年1月7日,有投资者向海辰药业提问新冠口服药中间体相关问题,熟悉的套路,随后股价两个20CM。2月20日公告控股子公司安庆汇辰年产100吨抗新冠药奈玛特韦原料药及其关键中间体建设项目取得备案,够直白,股价连续三个20CM。
海辰药业一季度医药中间体共实现销售额2296万元,销量3870kg,没有任何向辉瑞供货的迹象。公司也承认,奈玛特韦原料药和制剂未受到辉瑞授权。
股价从*86.77元持续跌至30元之际,一次祭出两个最强风口,定增1.5亿元用于年产5000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及150吨抗新冠原料药关键中间体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安庆汇辰。事非突然,锂电项目去年已完成备案,包括3000吨碳酸亚乙烯酯(VC)、1000吨氟代碳酸乙烯酯(FEC)、500吨二氟代碳酸乙烯酯(DFEC)、500吨硫酸乙烯酯(DTD)。
VC(碳酸亚乙烯酯)可使溶剂分子优先在负极表面形成致密的SEI膜,随着VC纯度的增加,形成的SEI膜致密性增加,从而增加锂电池的能量密度和使用寿命,是目前电解液中应用最广泛的添加剂。
VC生产配方公开,各家企业材料体系没有明显区别,不存在技术壁垒,属于典型的周期行业。2020年,行业产能过剩,一批添加剂企业因市场低迷而减产停产。2021年VC供应紧张,价格暴涨。
老牌添加剂企业山东亘元、江苏华盛、苏州华一启动VC产能扩充计划,从原来年产1000-3000吨扩充5-10倍,新建产能释放普遍集中在2022-2023年。
还有一批电解液企业和化工企业也切入添加剂赛道布局VC产能,且产能建设规模不逊色于添加剂企业。
待到海辰药业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投产时,可能一头撞上产能再度过剩。一个外行,如何在群兽撕咬中存活?
富祥药业也是业绩下滑,但未出现经营危机,同时沾上新冠原料药+锂电两个最强风口。新能源项目全部建成后,将具有年产15000吨VC和3000吨FEC产品的产能。预计到今年 6月底达到500吨/月的产能,预计全年实现3000吨-5000吨的产量。
今年一季度,富祥药业净利润2795万元,同比下降62%。
国内医药产业向创新转型过程中,落后或过剩的产能面临出清,属于正常新陈代谢。这些尾部公司的共同点是,产品结构老化,面临集采冲击或原材料涨价,经营沦入困境。他们在实体经济中对创新不敏感,但对资本市场的热点却看得很准。
新能源牛市又回来了?
迟暮之年,垂死挣扎。其实,在未成年创新药企中,也有类似现象。
他们走商业化半径最短的新冠*药路线,具有投机博弈性质,要么及时获批,带来巨大现金流,要么商业化无期,快速耗尽现金猝死。
并非所有跨界新能源都在蹭热点,掌握上游核心原材料和零部件的头部公司,具有全场景应用可能。
蓝晓科技以吸附分离材料及技术为核心,覆盖新能源、生命科学、半导体几乎所有热门赛道,既有类似纳微科技的色谱填料/层析介质业务,也有炙手可热的盐湖提锂业务。
盐湖提锂合同总金额达到15.78亿元,合计碳酸锂/氢氧化锂产能5.8万吨,同时将负责结则茶卡盐湖15年委托运营。大项目有望下半年逐步实现放量。2021年,生物医药业务收入2.01亿元,同比增长41%。生命科学领域的高附加值吸附分离材料设计产能已达2万升/年,抗体领域的高载量高耐碱性proteinA亲和填料,高刚性离子交换填料,复合模式填料已获得产业化订单以及寿命验证。基因工程与细胞治疗领域的多个重点产品也通过客户验证。今年还将继续新建5万升/年软胶生产线、基因工程实验室。
奕瑞科技是医疗影像上游核心零部件企业,为医疗器械、新能源、半导体行业的供应平板探测器,是全球少数几家同时掌握非晶硅、IGZO、CMOS和柔性基板四大传感器技术,并具备量产能力的X线探测器公司。全球十大医学影像公司中有5家是奕瑞客户,国内DR设备排名前十的企业中有8家是奕瑞客户。
工业X光检测设备可在不可拆卸的情况下检查动力电池内部结构,与可见光一起实现产品质量保证,在批量交付方面发挥正面协同作用。
弈瑞科技已间接同宁德时代合作,工业X光检测设备去年进入放量期,销售收入突破1.5亿元,获得正业科技、日联科技、贝克休斯GE以及国内主要新能源电池和电子检测设备供应商的认可。
本文由阿基米德君分享,欢迎关注,带你一起长知识!
沪深两市首份年报出炉,*ST华塑拔得头筹!
1月17日晚,*ST华塑发布2021年年报,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95亿元,净利润亏损564.51万元。在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营业收入仍超过1亿元。
公司同日公告,公司符合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在股吧里,投资者已封其为“2022第一摘帽股”!
公司证券部值班工作人员表示:“能否春节前摘帽,存在不确定性。”
天玑智谷贡献大部分营收
*ST华塑发布的年报显示,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95亿元,同比增长488.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64.51万元,上年同期为盈利755.9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1元。值得注意的是,公司2021年收购的天玑智谷为公司贡献了绝大部分营收。
*ST华塑公告
年报显示,天玑智谷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53亿元,实现净利润2057.3万元。公司确认的纳入合并的天玑智谷营业收入总额为2.42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82.28%。
*ST华塑公告
2021年9月6日,*ST华塑发布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全资子公司康达瑞信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润达持有的天玑智谷51%股权,交易价格为1.02亿元。2021年9月28日,天玑智谷51%的股权已过户至康达瑞信名下。
通过本次重组,上市公司增加了电子信息显示终端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服务业务,快速切入电子信息显示终端行业。
天玑智谷的客户集中度较高,第一大客户赛普特是显示科技行业的国际知名企业。2020年,在全球疫情带来的居家办公对显示产品需求增加的背景下,天玑智谷因较好保证了该客户订单的交付,已成为赛普特最稳定的供应商之一。
天玑智谷2021年内销与出口销售额均不断提升,在原有赛普特、创维等大客户的基础上,又成功开发了联想来酷、浙江大华、清华同方等行业内知名客户。
交易对方已承诺,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实现的净利润累积不低于6400万元。
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由于存在摘帽预期,*ST华塑近期市场表现强势。自公司发布业绩预告后,从2021年12月27日的收盘价2.75元/股到2022年1月14日的收盘价3.78元/股,半个多月时间里,公司股价已经上涨37.45%。不过在1月17日,公司股价以跌停收盘,报3.59元/股。
中证金牛座APP
2021年12月25日,公司发布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4亿元-3亿元,实现扣除后营业收入2.23亿元-2.83亿元;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00万元-600万元,上年同期为盈利755.99万元。
*ST华塑公告
因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4月1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0年虽然扭亏为盈,但扣非后净利润亏损2464.9万元,同时当年营收仅5008.44万元,不足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相关过渡期安排,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ST华塑公告
2021年业绩预告一公布,投资者纷纷表示:“今年一定摘帽!”
公司在17日晚的公告中表示,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ST华塑目前主要从事医疗服务业务。公司此前多次转型,也经历了多次实控人变更。
*ST华塑表示,未来,公司将紧跟中长期发展战略,基于天玑智谷在技术和客户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业务布局,打造上市公司新的竞争优势和业绩增长点,掌握电子信息显示终端未来发展先机,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又见股东大手笔减持!
7月16日晚间,近期热门牛股延安必康(002411,SZ)突然发布公告称,7月1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宗松先生、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北度”)出具的《减持告知函》,新沂必康、李宗松、陕西北度前期所质押股份存在的被动减持情况并未得到全部解决,仍需与相关质权人进行积极沟通,未来可能存在被动减持的情形。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拟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5,968,517股(按照今日收盘价估算,这部分市值约为3.74亿元),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遵守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此外,公告还表示,截至2021年7月15日,新沂必康持有公司股份472,030,2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81%;李宗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6,393,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5%;陕西北度持有公司股份14,180,9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新沂必康、李宗松先生、陕西北度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根据规定,陕西北度、新沂必康、李宗松先生将合并计算减持股份的比例。目前,李宗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在通过多种途径解决股权质押问题,降低平仓风险。
消息一出,延安必康股吧热度急剧飙升,网友们纷纷留言。有人表示,“周一关灯吃面,有可能还是长寿面”,还有网友表示,“今天追进去的好好给我在山顶站岗,站稳了山顶冷”。
截至收盘,该股报收8.14元,成交14.91亿元,换手率达到11.68%,*市值为124.7亿元。需要强调的是,该股自6月30日的低点5.18元启动大涨,至今新高8.67元,半个月股价大涨60%。
同时,延安必康还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公司2021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30,000万元至33,000万元,与上年同期上升157.92%至183.71%。除法定披露媒体公告或公共媒体转载公司已披露的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其他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综合上市公司公告、股吧
(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或者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2-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1)粤03民初2922号之一、(2021)粤03民初2923号之一、(2021)粤03民初3411号之一、(2021)粤03民初1551号之一,对前期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分别进行补正裁定。关于上述诉讼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4日、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23日、2021年7月28日、2022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2021-068、2021-093)、《关于收到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关于公司债券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现将补正裁定情况公告
一、《民事裁定书》(2021)粤03民初2922号之一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诉讼事项的裁定情况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作出的(2021)粤03民初2922号民事判决书进行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第七项、《*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
一、(2021)粤03民初2922号民事判决书中第16页第十三行“必康公司所出质的股权系面向全体债券持有人,股权处置款项权益归属于全体债券持有人,而非仅限于债券持有人金元证券,因此金元证券关于其就股权处置款项按债券持有比例(1亿元/7亿元)进行受偿的主张本院予以支持,但其关于按债券持有比例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张因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补正为“必康公司所出质的股权系面向全体债券持有人,股权处置款项权益归属于全体债券持有人,而非仅限于债券持有人金元证券,因此金元证券关于其就股权处置款项按债券持有比例(1亿元/7亿元)进行受偿的主张本院予以支持,但其关于按债券持有比例相较其他债券持有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张因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二、(2021)粤03民初2922号民事判决书中第17页判项三中“对被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的87.24%股权处置后所得价款,按其持有的债券比例(七分之一)在股权处置款范围内受偿,不足部分由被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清偿”补正为“对被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的87.24%股权处置后所得价款,按其持有的债券比例(1亿元/7亿元)在股权处置款(七分之一)范围内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被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清偿”。
二、《民事裁定书》(2021)粤03民初2923号之一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作出的(2021)粤03民初2923号民事判决书进行补正。
一、(2021)粤03民初2923号民事判决书中第16页第十六行“必康公司所出质的股权系面向全体债券持有人,股权处置款项权益归属于全体债券持有人,而非仅限于债券持有人江海证券,因此江海证券关于其就股权处置款项按债券持有比例(3亿元/7亿元)进行受偿的主张本院予以支持,但其关于按债券持有比例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张因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补正为“必康公司所出质的股权系面向全体债券持有人,股权处置款项权益归属于全体债券持有人,而非仅限于债券持有人江海证券,因此江海证券关于其就股权处置款项按债券持有比例(3亿元/7亿元)进行受偿的主张本院予以支持,但其关于按债券持有比例相较其他债券持有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张因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二、(2021)粤03民初2923号民事判决书中第17页至18页判项三中“对被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的87.24%股权处置后所得价款,按其持有的债券比例(七分之三)在股权处置款范围内受偿,不足部分由被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清偿”补正为“对被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的87.24%股权处置后所得价款,按其持有的债券比例(3亿元/7亿元)在股权处置款(七分之三)范围内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被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清偿”。
三、《民事裁定书》(2021)粤03民初3411号之一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作出的(2021)粤03民初3411号民事判决书进行补正。
一、(2021)粤03民初3411号民事判决书中第16页第五行开始“必康公司所出质的股权系面向全体债券持有人,股权处置款项权益归属于全体债券持有人,而非仅限于债券持有人光大证券,因此光大证券关于其就股权处置款项按债券持有比例(1亿元/7亿元)进行受偿的主张本院予以支持,但其关于按债券持有比例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张因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补正为“必康公司所出质的股权系面向全体债券持有人,股权处置款项权益归属于全体债券持有人,而非仅限于债券持有人光大证券,因此光大证券关于其就股权处置款项按债券持有比例(1亿元/7亿元)进行受偿的主张本院予以支持,但其关于按债券持有比例相较其他债券持有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张因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二、(2021)粤03民初3411号民事判决书中第17页判项二中“律师费10,000元”补正为“律师费100,000元”;
三、(2021)粤03民初3411号民事判决书中第17页判项三中“对被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的87.24%股权处置后所得价款,按其持有的债券比例(七分之一)在股权处置款范围内受偿,不足部分由被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清偿”补正为“对被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的87.24%股权处置后所得价款,按其持有的债券比例(1亿元/7亿元)在股权处置款(七分之一)范围内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被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清偿”。
四、《民事裁定书》(2021)粤03民初1551号之一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李宗松
2、本次诉讼事项的裁定情况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作出的(2021)粤03民初1551号民事判决书进行补正。
一、(2021)粤03民初1551号民事判决书中第17页第七行“必康公司所出质的股权系面向全体债券持有人,股权处置款项权益归属于全体债券持有人,而非仅限于债券持有人浙商银行,浙商银行关于其就股权处置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张,没有合同依据和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补正为“必康公司所出质的股权系面向全体债券持有人,股权处置款项权益归属于全体债券持有人,而非仅限于债券持有人浙商银行,浙商银行关于其就股权处置款项相较其他债券持有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张,没有合同依据和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二、(2021)粤03民初1511号民事判决书中第18页判项四中“对被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的87.24%股权处置后所得价款,按其持有的债券比例(七分之二)在股权处置款范围内受偿,不足部分由被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清偿”补正为“对被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的87.24%股权处置后所得价款,按其持有的债券比例(2亿元/7亿元)在股权处置款(七分之二)范围内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被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清偿”。
五、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针对上述诉讼事项,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18必康债利息及本金归还,公司将按照判决书执行。本项诉讼涉及律师费41.4万元,案件受理费393.13万元,保全费2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诉讼事项对2021年度利润影响金额为3,039.13万元(利息),对利润的影响已在2021年度更正业绩预告中考虑。截止2022年5月20日,该诉讼事项对2022年度利润影响金额为1,548.70万元(包含利息、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粤03民初2922号之一;
2、《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粤03民初2923号之一;
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粤03民初3411号之一;
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粤03民初1551号之一。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延安必康》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延安必康、2022年有可能摘帽的st股相关的财经新闻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