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600252)股吧(筑博设计股吧)

2022-06-27 19:26:56 基金 yurongpawn

中恒集团(600252)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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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丨中恒集团(600252.SH)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实现营业收入31.62亿元,同比下降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亿元,同比下降45.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91.29万元,同比下降82.77%;基本每股收益0.09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7元(含税)。




筑博设计股吧

筑博设计2022年5月23日在深交所互动易中披露,截至2022年5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33万户,较上期(2022年5月10日)减少1500户,减幅为10.14%。

筑博设计股东户数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根据Choice数据,截至2022年5月20日建筑装饰行业上市公司平均股东户数为4.49万户。其中,公司股东户数处于1.5万~3万区间占比*,为35.10%。

建筑装饰行业股东户数分布

股东户数与股价

2022年4月8日至今,公司股东户数有所增长,区间涨幅为2.31%。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5月20日区间股价下降3.19%。

股东户数及股价

股东户数与股本

截至2022年5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1.03亿股,其中流通股本为3375万股。户均持有流通股数量由上期的2280股上升至2538股,户均流通市值6.47万元。

户均持股金额

筑博设计户均持有流通市值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根据Choice数据,截至2022年5月20日,建筑装饰行业A股上市公司平均户均持有流通股市值为15.93万元。其中,25.83%的公司户均持有流通股市值在8万~13万区间内。

建筑装饰行业户均流通市值分布

免责声明:本文基于大数据生产,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中恒集团(600252)股吧

中恒集团(600252.SH)发布公告,公司将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7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6月9日。




中衡股份600252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21-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独立董事王洪亮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36,081,657.38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2,819,966.23元,提取盈余公积金75,342,559.8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273,553,406.97元,减本期对2019年利润分配205,512,522.24元,减其他权益工具利得5,091,294.69元,2020年度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2,550,426,996.44,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977,649,609.2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利分配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3,425,208,70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6元(含税),向股利分配股权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294,567,948.54元(含税)。

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六、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七、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编制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八、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九、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新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已根据新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共计为93,944.44万元,符合置换条件的资金共计73,562.14万元,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中的73,562.14万元予以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十、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捐赠预算的议案》;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2021年度公司拟通过相关部门或慈善机构向社会各界进行款物捐赠,总额度不超过800万元,用于助力乡村振兴、教育支持、社会慈善等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捐赠事项的公告》。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产经营、基础建设、投资并购等活动过程中的资金需求,2021年公司将继续在各金融机构申请一定的融资授信额度。

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21年度拟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80亿元(含80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担保方式:

(一)公司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为中恒集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之间为彼此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中恒集团以其自有资产为其自有贷款或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四)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其自有贷款或为中恒集团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其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彼此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五)担保总额度不超过50亿(含50亿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策,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授信额度范围内以及在年度预算范围内办理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用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提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的相关手续,决定对内担保事项,并按规定履行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义务。

在年度预算范围内,具体融资金额及担保方式将视公司实际需求确定。

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直至新决议形成。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21年度拟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80亿元(含80亿元),担保总额度不超过50亿(含50亿),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公告》。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莱美药业参与投资重庆比邻星医疗知识产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莱美药业参与投资重庆比邻星医疗知识产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专项奖励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党委副书记、董事梁建生先生因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下午2点30分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100号中恒集团(南宁基地)会议室召开中恒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一)《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捐赠预算的议案》;

(七)《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21-2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中恒集团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强化了全面风险防控管理,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与会监事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一)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且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三)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七、《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21-27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公告

2021年3月29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

一、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产经营、基础建设、投资并购等活动过程中的资金需求,2021年公司将继续在各金融机构申请一定的融资授信额度。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21年度拟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80亿元(含80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二、授信担保方式包括:

三、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策,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授信额度范围内以及在年度预算范围内办理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用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提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的相关手续,决定对内担保事项,并按规定履行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义务。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直至新决议形成。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21年度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80亿元(含80亿元),担保总额度不超过50亿(含50亿元),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中恒集团关于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中恒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21-28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莱美药业参与投资重庆

比邻星医疗知识产权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公告

● 投资标的名称:重庆比邻星医疗知识产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 投资金额:合伙企业初期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药业”)认缴出资额为1亿元。合伙企业进行后续增资时,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6亿元,莱美药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1.6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及莱美药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在合伙企业后续经营中,可能存在项目实施、风险管控、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以及退出等多方面风险因素。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团队优势和全球视野下的投资能力,进一步围绕公司控股子公司莱美药业战略发展规划,布局抗肿瘤、消化道、眼科药物等细分领域投资标的和创新技术,寻求商业合作机会,提升莱美药业在上述相关领域的核心竞争力。莱美药业拟与杭州比邻星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比邻星”)签署《合伙协议》,参与投资设立重庆比邻星医疗知识产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合伙企业初期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莱美药业认缴出资额为1亿元。合伙企业进行后续增资时,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6亿元,莱美药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1.6亿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7人。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莱美药业参与投资重庆比邻星医疗知识产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须相关部门的审批。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

(1)企业名称:杭州比邻星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7W25E3M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比邻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500号6幢4单元865室

(8)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9)出资结构:梁爽出资比例74.00%、李喆出资比例10.00%、杭州宇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10.00%、牛彦红出资比例5.00%、上海比邻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10)杭州比邻星合伙人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比邻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为梁爽、李喆、杭州宇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牛彦红。

(11)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杭州比邻星目前与公司及莱美药业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及莱美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杭州比邻星当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及莱美药业股份,无增持公司及莱美药业股份的计划。公司及莱美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杭州比邻星财产份额。

(12)杭州比邻星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13)备案情况:杭州比邻星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30243。

(14)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2019年财务数据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数据未经审计。

(二)有限合伙人

1、重庆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1)名称:重庆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科风投”)

(3)注册资本:33,598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徐辉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2028822328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33号(西亚广场商务大厦十五楼)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重庆科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1.53%、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3.39%、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7%

(10)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重庆科风投目前与公司及莱美药业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及莱美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不存在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截止2021年3月19日,重庆科风投直接持有莱美药业0.39%股份。公司及莱美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重庆科风投股份。

(11)重庆科风投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1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数据未经审计。

2、重庆科兴远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名称:重庆科兴远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徐辉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MA60KQP90A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时代天街16号1-12#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重庆渝中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重庆科兴远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

(10)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重庆科兴远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目前与公司及莱美药业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及莱美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重庆科兴远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当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及莱美药业股份。公司及莱美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未持有重庆科兴远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股份。

(11)重庆科兴远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成都市菁蓉创富投资有限公司

(1)名称:成都市菁蓉创富投资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向烈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5MA61U39Y6W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308号22楼2108室

(8)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5%、成都创新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

(10)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成都市菁蓉创富投资有限公司目前与公司及莱美药业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及莱美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成都市菁蓉创富投资有限公司当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及莱美药业股份。公司及莱美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成都市菁蓉创富投资有限公司股份。

(11)成都市菁蓉创富投资有限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注:以上数据已经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三、拟投资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重庆比邻星医疗知识产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2、合伙企业规模:初期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在后续增资完成后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6亿元。

3、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4、出资方式及出资金额:所有合伙人均为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各有限合伙人的首期出资在合伙协议签署日后三年内根据普通合伙人签发的缴付出资通知书分三期缴付,各合伙人的首期认缴出资额及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占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如下所示:

在后续增资期内,普通合伙人可自行决定接受现有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增加认缴出资额或接受新的有限合伙人认缴本有限合伙企业出资。

有限合伙企业在后续增资期的认缴出资总额达到60,000万元时,莱美药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16,000万元。普通合伙人承诺,普通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1%。

5、投资目标及方式:合伙企业的投资目标主要聚焦于医疗健康相关领域创新性企业,拟定投资范围包括眼科、肿瘤、心脑、肺、消化、代谢、免疫疾病相关的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和耗材、细胞基因生物技术、以及生命科学仪器和诊断。在投资阶段上,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成长期企业,兼顾其他阶段。投资方式为对企业进行股权/以股权投资为目的的投资和/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从资本收益中为合伙人获取良好回报。

6、合伙期限: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合伙期限为七年,或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变更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

7、投资和退出机制:任何投资项目之投资及退出决定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包括关键人士)表决通过后方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资方式、认缴出资、出资缴付

(1)所有合伙人均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2)认缴出资

①全体合伙人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

②本有限合伙企业在后续增资期的认缴出资总额达到60,000万元时,莱美药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16,000万元。

③普通合伙人承诺,普通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本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1%。

(3)出资缴付

①各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在本协议签署日后三年内根据普通合伙人签发的缴付出资通知书分三期缴付。缴付出资通知书应载明各有限合伙人该期出资占其各自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出资比例”)、该期出资应缴付金额和该期出资到账截止日。

②原则上各有限合伙人的首期出资的出资比例为40%,第二期出资比例及第三期出资比例分别为30%和30%。每一期出资均由各有限合伙人同期按照其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分别缴付。

③普通合伙人发出各期后期出资通知受限于如下条件得到满足:(本有限合伙企业已经支付的费用+本有限合伙企业已投项目的投资成本)/本有限合伙企业届时的实缴出资总额大于70%。

(4)后续增资

①普通合伙人可以自行决定接受新合伙人认缴本有限合伙企业出资或接受现有合伙人增加认缴出资额的期限,即自1)本有限合伙企业备案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届满日止;2)本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达到人民币60,000万元。(二者孰早)

②莱美药业对在后续增资期内,医疗产业背景的新有限合伙人的增加有一票否决权。

2、投资业务

(1)投资目标

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目标主要聚焦于医疗健康相关领域创新性企业,拟定投资范围包括眼科、肿瘤、心脑、肺、消化、代谢、免疫疾病相关的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和耗材、细胞基因生物技术、以及生命科学仪器和诊断。在投资阶段上,本有限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成长期企业,兼顾其他阶段。投资方式为对企业进行股权/以股权投资为目的的投资和/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从资本收益中为合伙人获取良好回报。

(2)投资及退出

各合伙人确认,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退出封闭期的初始期限为七年,从备案完成之日起算。其中,前四年为投资期,剩余时间为管理期。

(3)投资限制

①本有限合伙企业不得主动投资于不动产或其他固定资产、动产、二级市场公开交易股票、开放或封闭式基金等。但是以下情形除外:被投资公司上市后,本有限合伙企业所持被投资公司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

②未经咨询委员会会议通过,本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对同一被投资公司进行超过本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20%的投资。

③未经合伙人会议通过,本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内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或对外举债。

= 4 \* GB3 \* MERGEFORMAT ④如果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可转债投资的,应当以股权投资为目的,且可转债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年。

3、合伙事务执行

(1)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全体合伙人以签署本协议的方式一致同意选择普通合伙人杭州比邻星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本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决策、执行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管理、维持和处分本有限合伙企业资产等。

4、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有限合伙企业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3名成员由普通合伙人指定,1名成员由莱美药业指定,1名由有限合伙人重庆科风投指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投资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任何投资项目之投资及退出决定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包括关键人士)表决通过后方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莱美药业对非本协议约定的投资目标和方向的项目有一票否决权。

5、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主持。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1)听取普通合伙人的年度报告;

(2)批准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提出的向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的议案;

(3)批准取得咨询委员会成员名额的有限合伙人不再持有咨询委员会成员名额;

(4)执行事务合伙人(即普通合伙人)除名;

(5)批准普通合伙人提出的本有限合伙企业对外举借债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6)除本协议明确授权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外,本协议其他内容的修订;

(7)本有限合伙企业的解散及清算事宜;

(8)批准普通合伙人向非其关联人的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本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议案;

(9)属于咨询委员会决定事项,但咨询委员会会议未在普通合伙人合理指定的期限内召开会议作出决议的,或普通合伙人自主判断认为咨询委员会决议不合理的;

(10)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合伙人会议讨论上述第(4)、第(7)及第(8)项所列事项时,由合伙人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合伙人会议讨论其他事项时,由合计持有本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合伙人通过方可作出决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6、咨询委员会

(1)咨询委员会对下列事项进行讨论并作出批准决定或向普通合伙人提出建议:

①批准需由咨询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事项;

②批准普通合伙人提出的关于本有限合伙企业对同一被投资公司的投资总金额超过本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20%的议案;

③批准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团队关键人士变动的议案;

④批准普通合伙人提出的关于更换本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需由咨询委员会评议的事项;

⑥普通合伙人认为应当征询咨询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7、分配与亏损分担

(1)分配

①本有限合伙企业因对外投资取得的现金所得包括但不限于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被投资企业预分配现金,转让对被投资企业投资的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清算所得或其他根据本协议约定进行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入,但需扣除本有限合伙企业就该等现金所得应缴纳的税费(如有)。

②本有限合伙企业取得可分配现金所得,则按如下分配步骤进行分配:

第一轮分配:本有限合伙企业取得对外投资现金所得首先按照各合伙人的调整后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直至所有合伙人均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额。

第二轮分配:如经过第一轮分配后,本有限合伙企业仍有可分配的现金所得,则向全体合伙人按其各自调整后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使得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对应的各笔实缴出资实际占用天数的投资年化单利收益率达到8%。

第三轮分配:如经过前两轮分配后,本有限合伙企业仍有可分配的现金所得,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本轮分配取得的金额相当于第二轮分配以及本轮分配金额之和的20%。

第四轮分配:如经过第三轮分配后,本有限合伙企业仍有可分配的现金所得,则该等可分配现金所得及之后所有可分配现金所得中的80%由全体合伙人按其各自调整后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③非现金分配

在本有限合伙企业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努力将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普通合伙人自行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普通合伙人可以提出,并经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2)亏损和债务承担

①本有限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合伙人根据本协议之规定承担。

②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8、本协议生效

任何一名有限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即对该有限合伙人生效。

五、设立投资合伙企业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莱美药业通过本次投资比邻星医疗知识产权基金,充分利用*基金管理团队的专业投资能力和全球资源网络,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创新技术和*创业团队,通过投资拉动,创造深度业务合作和发展机会,为公司及其股东的长期发展创造更多机会,创造更多有竞争力的创新增长点。本次投资有利于莱美药业借助专业机构资源丰富肿瘤、眼科药物相关品种,有利于莱美药业在肿瘤、眼科等相关领域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有助于公司及莱美药业经营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及莱美药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在合伙企业后续经营中,可能存在项目实施、风险管控、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以及退出等多方面风险因素。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本次合作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合伙协议》;

2、中恒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2021-29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100号中恒集团(南宁基地)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登陆互联*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 法人股东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 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100号中恒集团(南宁基地)会议室。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1年4月28日前公司收到为准)进行登记。

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100号中恒集团(南宁基地)会议室

(二)邮政编码:530000

(三)联系电话:0771-2236890

(四)传真电话:0774-3939053

(五)联系人:赵丹

(六)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中恒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授权委托书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252 公司简称:中恒集团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36,081,657.38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2,819,966.23元,提取盈余公积金75,342,559.8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273,553,406.97元,减本期对2019年利润分配205,512,522.24元,减其他权益工具利得5,091,294.69元,2020年度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2,550,426,996.44元,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977,649,609.2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利分配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3,425,208,70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6元(含税),向股利分配股权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294,567,948.54元(含税)。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方可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中恒集团以医疗医药健康领域的传承与创新为责任,以提升人类生命质量体验为发展使命,提升人们生活品质,传承健康文化,提倡医养结合,造福社会大众。中恒集团是一家以医药制造为核心主导产业,涵盖医疗防护、食品制造、医药研发、医药流通、中药材产业等领域的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可分为医药及医疗防护用品制造、食品制造、中药材种植及医药流通等板块。各业务板块的经营主体及情况

① 医药及医疗防护用品制造板块

公司的医药制造板块已形成“中药-化学药-生物医药”三位一体发展格局。

公司旗下的梧州制药主要从事中成药生产制造业务。梧州制药在近百年的发展历史中,已成为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型制药企业,梧州制药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医药制造业百强企业、国内心脑血管中药注射剂代表性生产企业之一。公司的主要产品有注射用血栓通(冻干)、中华跌打丸、妇炎净胶囊、结石通片、炎见宁片、安宫牛黄丸、蛇胆川贝液、荧光素钠注射液等,并拥有“中华”、“晨钟”等*商标。产品治疗范围囊括了心脑血管、神经内科、内分泌、骨科、眼科、妇科、儿科、呼吸、泌尿系统、保健等领域。其中注射用血栓通(冻干)为心脑血管疾病用药,是梧州制药的核心医药品种,中华跌打丸为梧州制药原研生产,国家发明专利产品,为国家药典品种。

公司2020年并购的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06.SZ)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通过直接持有股份和接受表决权委托形式控制莱美药业。莱美药业主要产品涵盖抗感染类、特色专科类(主要包括抗肿瘤药、消化系统药、肠外营养药)、大输液类、中成药及饮片类等。莱美药业重点产品有纳米炭混悬注射液(卡纳琳)、艾司奥美拉唑肠溶胶囊(莱美舒)等,此外,还包括艾司奥美拉唑钠、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氨甲环酸氯化钠注射液、盐酸克林霉素注射液、氨曲南、葡萄糖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五酯胶囊、西洋参等。

为打造广西(*)应急医疗物资保障基地,公司自2020年初涉足医疗防护用品制造领域,公司旗下广西中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现已建成两个10万级洁净口罩车间,已投入口罩生产线10条,同步投入防护服、额温枪等生产线,主导建设的应急医疗物资保障基地被纳入2020年第二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

② 食品制造板块

中恒集团旗下的双钱实业专业从事龟苓膏、龟苓宝、龟苓膏粉、六堡茶、坭兴陶、即食粥类、饮料和固体饮料,双钱实业是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生产企业。从1993年创建至今,双钱实业不断发展壮大,开创了龟苓膏现代化生产的先河,成为龟苓膏产品工业化的先驱,在全国首创了“双钱”牌易拉罐装龟苓膏和塑料碗装龟苓膏。双钱实业在传承和发扬梧州龟苓膏的历史文化中,成功培育了梧州龟苓膏中的正宗品牌——“双钱”牌,其主导产品“双钱”牌龟苓膏连续荣获“广西*产品”称号;2007年被评为“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2007年双钱实业主持申报“梧州龟苓膏”,被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08年双钱龟苓膏获梧州市政府批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2010年双钱龟苓膏获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银奖;2011年荣获第一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产品金奖,同年,“双钱”商标荣获“中华*”称号,2020年双钱实业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③ 中药材种植板块

2019年,中恒集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倡导“中医药企业自建或以订单形式联建稳定的中药材生产基地”的要求,以产业扶贫为切入点,积极探索现代农业生产新技术与中药材种植相结合,在梧州藤县金鸡镇投入近八千万元打造3000亩中药材种植产业扶贫创新示范基地。种植凉粉草、苦玄参、广金钱草、百部、五指毛桃、两面针等近20余个品种,并用3到5年时间将中药材种植面积发展到3万亩以上,争取创建*中药材标准种植、科技创新及产业扶贫示范区;同时建设中药材加工、仓储、物流及贸易基地,推动集团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最终打造形成10亿元规模的中药材产业群,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做出贡献。

④ 医药流通板块

2020年公司依托控股子公司广西广投医药有限公司,组建了以西药、中药和医疗器械批发、物流配送、零售连锁以及第三终端为核心业务的医药流通中心,目前广投医药已与国内近3000家知名药品生产厂家、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并与广西区内80%以上二、三甲综合医院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在广西区内14个地级市中均建立了比较健全的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广投医药还被列入广西主要“军民融合”医药企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储备和配送药品、医疗器械。

(2)经营模式

① 采购模式

梧州制药主要原料为三七、苦玄参、五指毛桃等中药材,通过在全国各地建立中药材种植基地以及可追溯体系,满足大部分中药材的需求,其他原辅料,则采取对外采购的形式。

莱美药业主要产品以化药制造为主,原材料以外采为主。全面实施以品质、技术、价格、服务为主的采购策略,通过供应商管理机制,对供应商实施发展培养、优胜劣汰的策略,引入优质、具有竞争性供应商,保障原料供货稳定及质量提升。

② 生产模式

梧州制药采取的是“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莱美药业主要由生产部负责制定生产计划,保障市场供应,保持合理库存。生产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生产,保证生产环境、生产全过程符合GMP的规范要求及公司各类生产标准,并由质量中心对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全方位监控。

③ 销售模式

公司根据不同的产品、主要的流通渠道和业务方式采取不同的销售模式。

梧州制药主要销售模式有直营推广模式、代理销售模式等。

莱美药业根据产品特性设立了新业务事业部和化药事业部。新业务事业部负责全面推广重点产品卡纳琳。化药事业部下设消化发展部、招商发展部两个销售部门,消化发展部主要负责推广重点产品莱美舒,招商发展部主要负责推广抗感染类等普药类产品。公司销售团队与国营、国资和上市的大型商业公司合作,销往医院及各级销售终端。

双钱实业主要销售模式为经销代理、社区社团、特通团购和线上网销以及线下直营店。

④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梧州制药一方面通过及时调整产品学术策略、加强与代理商共管模式,大力拓展血栓通市场,使血栓通顺利加入县级医疗机构临床路径;另一方面突破普药营销思路升级产品包装,不断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莱美药业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于卡纳琳、莱美舒等抗肿瘤、消化道领域重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双钱实业通过终端试吃拉动、买赠促销、客户搭赠促销和线上广告等形式,进行消费者引流,加强产品销售。

(3)行业情况

① 行业发展阶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0.8%。生产和销售稳定恢复,为利润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64,516.1亿元,比上年增长4.1%。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210元,比上年名义下降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4.0%。其中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843元,下降3.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7%。

② 行业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需求刚性较强,与宏观经济的相关度较小,行业周期性较弱。影响医药需求的因素主要是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医药市场需求也将不断扩大。在消费不断升级、群众对健康保健更加重视,以及其医疗可支付能力得到提升的背景下,未来几年中国医药医疗市场的需求也将迎来爆发式增长。

③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以医药制造业为核心主导产业,涵盖医疗防护、食品制造、医药研发、医药流通、中药材产业等领域的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备领域优势和产品优势,经营风格稳健,盈利能力显著。现已形成完整的医药产业链经营模式,集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公司医药制造业位居中国制药工业百强企业名单,在行业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及忠诚度,为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广西龙头药品生产企业。“中华”牌也成为了现今我国医药领域*的一个获准使用的“中华”商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下转D266版)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中恒集团(600252)股吧》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中恒集团(600252)股吧、筑博设计股吧相关的财经新闻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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