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投资000900股吧(医疗保障基金)

2022-06-28 3:50:44 基金 yurongpawn

现代投资000900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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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丨现代投资(000900.SZ)公布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约85.56亿元,同比增长51.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66亿元,同比增长210.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4.56亿元,同比增长313.95%;基本每股收益0.3069元。




医疗保障基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35号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21年1月1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合法、安全、公开、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实行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相结合。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机制和基金监督管理执法体制,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第六条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医疗保障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医疗保障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应当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保人员代表等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意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监督。

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医药机构)等单位和医药卫生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医药服务行为,促进行业规范和自我约束,引导依法、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

第二章基金使用

第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支付范围。

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由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补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并报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国家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

第十条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做好服务协议管理、费用监控、基金拨付、待遇审核及支付等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与定点医药机构建立集体谈判协商机制,合理确定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保障基金预算金额和拨付时限,并根据保障公众健康需求和管理服务的需要,与定点医药机构协商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药服务行为,明确违反服务协议的行为及其责任。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服务协议订立、履行等情况的监督。

第十二条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服务协议的约定,及时结算和拨付医疗保障基金。

定点医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医药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维护公民健康权益。

第十三条定点医药机构违反服务协议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可以督促其履行服务协议,按照服务协议约定暂停或者不予拨付费用、追回违规费用、中止相关责任人员或者所在部门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解除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有权进行陈述、申辩。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违反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有权要求纠正或者提请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督促整改,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四条定点医药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由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

定点医药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相关制度、政策的培训,定期检查本单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及时纠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不规范的行为。

第十五条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定点医药机构应当确保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费用符合规定的支付范围;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提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的,应当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

第十六条定点医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处方、病历、治疗检查记录、费用明细、药品和医用耗材出入库记录等资料,及时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全面准确传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关数据,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所需信息,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参保人员有权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

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参保人员有权要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供医疗保障咨询服务,对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八条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过程中,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收受贿赂或者取得其他非法收入。

第十九条参保人员不得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定点医药机构不得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第二十条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等人员不得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第二十一条医疗保障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中医药、市场监督管理、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应当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建立沟通协调、案件移送等机制,共同做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服务协议管理办法,规范、简化、优化医药机构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程序,制作并定期修订服务协议范本。

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服务协议管理办法,应当听取有关部门、医药机构、行业协会、社会公众、专家等方面意见。

第二十四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创新监督管理方式,推广使用信息技术,建立全国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实施大数据实时动态智能监控,并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共享数据安全。

第二十五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医疗保障基金风险评估、举报投诉线索、医疗保障数据监控等因素,确定检查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第二十六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会同卫生健康、中医药、市场监督管理、财政、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对跨区域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行为,由共同的上一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检查。

第二十七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现场检查;

(二)询问有关人员;

(三)要求被检查对象提供与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等予以封存;

(六)聘请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和专业人员协助开展检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八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开展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

第二十九条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且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被检查对象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拒绝、阻碍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第三十条定点医药机构涉嫌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在调查期间,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采取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强费用监控等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定点医药机构拒不配合调查的,经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暂停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经调查,属于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依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处理;不属于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按照规定结算。

参保人员涉嫌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且拒不配合调查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暂停联网结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经调查,属于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理;不属于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按照规定结算。

第三十一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工作中获取、知悉的被调查对象资料或者相关信息用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以外的其他目的,不得泄露、篡改、毁损、非法向他人提供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定点医药机构、人员等信用管理制度,根据信用评价等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结果等情况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其他相关信息公示系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惩戒。

第三十四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检查结果,加大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侵害医疗保障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有关举报投诉,并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二)未履行服务协议管理、费用监控、基金拨付、待遇审核及支付等职责;

(三)未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

第三十七条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八条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一)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三)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四)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五)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六)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七)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九条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一)未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或者没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工作;

(二)未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处方、病历、治疗检查记录、费用明细、药品和医用耗材出入库记录等资料;

(三)未按照规定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传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关数据;

(四)未按照规定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所需信息;

(五)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

(六)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未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提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

(七)拒绝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第四十条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下列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

(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三)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四)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了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行为之一,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按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

(一)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二)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三)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了前款规定行为之一,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或者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取得其他非法收入的,没收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三条定点医药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医疗保障基金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5年内禁止从事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活动,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挪用医疗保障基金的,由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五条退回的基金退回原医疗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四十六条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篡改、毁损、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七条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疗保障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的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

第五十条本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

《 *** 》( 2021年03月13日 14 版)




000900现代投资是一家什么公司

6月15日丨现代投资(000900.SZ)发布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3日。




北京现代股票000900

证券代码:000900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公告编号:2022-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17,828,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形成了“一体两翼”的发展格局。“一体”为高速公路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公司下辖长沙分公司、潭耒分公司、怀化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湖南省怀芷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湘衡高速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长沙至永安、长沙至湘潭、衡阳至耒阳、溆浦至怀化、怀化至芷江、长沙至韶山至娄底、湘潭至衡阳西高速公路,运营里程521公里。“两翼”指金融服务业和产业经营。“两翼”板块包含大有期货、现代环投、现代财富、现代资产、现代担保、安迅小贷、现代房产和长沙现代凯莱大酒店,控股岳阳巴陵农商行,参股长沙、湘潭天易、澧县、祁东、怀化、中方、安乡农商银行。

二、行业情况

(一)高速公路板块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网的不断成熟完善,高速公路进入平稳发展期。根据《高速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我国将新改建高速公路2.5万公里,其中新建2万公里,扩容改造5000公里。东部地区以繁忙通道扩容改造为主;中部地区在加快打通剩余待贯通路段的同时,兼顾重点通道能力提升;西部地区以剩余待贯通路段建设为主。同时对高速公路智能化做出了重要部署。“十四五”时期,科学技术赋能交通运输行业改革进一步升级,建设智慧高速公路,智慧高速服务区,积极推进大数据支撑应用等。高速公路数字化、智能化变革是大势所趋。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谋划发展、加速建设,做强做优高速公路主体。

(二)两翼板块

我国金融市场逐步进入稳定健康发展、经济功能日益显现的良性轨道,给金融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加上当前受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摩擦及局部地区不稳定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将进一步催生更多产业客户的避险需求。为推动我国经济稳定发展,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给公司期货、银行、贸易金融、融租保理等行业带来一定发展机遇,打开了新的业务空间。环保业具有周期性、政策驱动性强、资金壁垒、技术壁垒、资质壁垒较高等特征,真正具备核心技术和运营经验的企业更具竞争优势。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我国提出“双碳”战略,新的政策背景下,催生了新能源和生态环保行业的新机遇,给生态环保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实现稳增长预期,中央要求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以及“十四五”重大规划项目加速落地。预计基建相关投资速度将会加快,给公司带来新的投资机会。

三、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市场地位

(一)高速公路板块

公司自成立以来投资、建设并运营多条高速公路,在道路保畅、应急救援、路产管理、收费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公司管理的道路品质指标和通行保畅能力均达到同行业领先的水平。2021年,成功竞购湖南湘衡高速公路公司51%股权,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里程增至521公里,高速公路主业可持续发展迈出坚定步伐。

(二)两翼板块

金融服务坚持稳中有进的总基调,充分发挥银行、期货、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融资担保、小贷等多牌照优势,为省内外企业和交通领域上下游产业链提供*的“一站式”服务;现代环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板块和生物质热电联产稳步运营,固危废处理处置业内领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股东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陆续增持公司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2021-002、2021-037、2021-049。

2.公司移交潭耒高速公路潭衡段收费权事项及后续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关于移交潭耒高速公路潭衡段收费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关于移交潭耒高速公路潭衡段收费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3.公司子公司现代环科与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确定为怀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联合中标体,后成立项目公司,并签订《怀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合同》,详见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关于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4.公司组织开展长永、长潭、潭耒(衡耒段)、溆怀及怀芷高速公路的2021-2022年养护工程,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湖南高速养护公司参与投标并确定为上述养护工程项目中标人,详见公司《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5.公司竞购获得湖南湘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51%股权,并完成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详见《关于参与竞购湖南湘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关于竞购湖南湘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51%股权的摘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关于竞购湖南湘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证券代码:000900 公告编号:2022-010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4月28日9:15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公司总部所在地。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日、2022年4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 点: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现代投资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罗荣玥 吕鑫

联系电话:0731-88749889

传 真:0731-88749811

邮 编:410004

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特别提醒

为配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公司建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关注防控政策,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拟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按照湖南省、长沙市两级政府的疫情防控要求,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扫场所码,体温正常、健康码和行程卡均为绿色,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现场参会,否则不得参会,请予以配合。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3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900”,投票简称为“现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通过互联*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本人(公司)对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证券代码:000900 公告编号:2022-005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6名,其中监事刘经纬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519,374,071.24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1,937,407.12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467,436,664.12元。

以2021年年末的股本总额1,517,828,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242,852,533.44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依照实际情况,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相关措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3月31日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证券代码:000900 公告编号:2022-008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2021年度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红利的方式,以2021年年末的股本总额1,517,828,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242,852,533.44元(含税),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度-2021年度分红规划》,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证券代码:000900 公告编号:2022-009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4.50亿元人民币,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3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1.2亿元。该额度不含之前已审批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该预计担保额度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以上担保范围包括贷款、信用证、票据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方式。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为此次审批的的*担保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会发生该等金额。在此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按规定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公司子公司及下属公司被担保额度统计表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1)湖南现代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6,189.80万元,负债总额173,093.4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35,309.7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7,766.48万元),净资产83,096.40万元,营业收入22,261.17万元,利润总额-2,930.72万元,净利润-3,402.42万元。

(2)现代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2,216.33万元,负债总额90,769.76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18,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0,572.3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于仲裁事项),净资产41,446.56万元,营业收入452,211.73万元,利润总额16,430.65万元,净利润12,307.21万元。

(3)上海沃谷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685.69万元,负债总额8,428.99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428.9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于仲裁事项),净资产7,256.70万元,营业收入137,247.25万元,利润总额868.71万元,净利润649.83万元。

(4)科尔沁左翼中旗现代星旗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1008.07万元,负债总额20915.19万元(其中银行长期贷款总额19667.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47.69万元),净资产10092.88万元。2020年-2021年,公司为建设期,2022年2月投入运营。

(5)红河州现代德远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265.43万元,负债总额9567.8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9567.81万元。),净资产3424.42万元,营业收入6860.41万元,利润总额2088.29万元,净利润1787.96万元。

(6)大安市现代星旗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3610.96万元,负债总额36459.49万元(其中银行长期贷款总额194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7629.88万元),净资产7151.47万元,营业收入7170.66万元,利润总额-3930.64万元,净利润-3921.06万元。

(7)湖南盈胜元商贸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3,300.36万元,负债总额29,620.97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9,582.6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于仲裁事项),净资产3,679.39万元,营业收入100,898.98万元,利润总额727.44万元,净利润542.19万元。

3.湖南现代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代资源有限公司、上海沃谷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科尔沁左翼中旗现代星旗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红河州现代德远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大安市现代星旗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湖南盈胜元商贸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均不是失信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

上述担保为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未签署协议,未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合同对象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次担保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高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公司在担保期内能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主要是基于满足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财务风险属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66,522.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4.63%。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11,522.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8.03%。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证券代码:000900 公告编号:2022-004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孟杰先生、独立董事李华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财务数据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2021年年末的股本总额1,517,828,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242,852,533.44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六)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2年公司计划完成营业总收入约17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63亿元。(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七)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4.50亿元人民币,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3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1.2亿元。该额度不含之前已审批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该预计担保额度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以上担保范围包括贷款、信用证、票据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方式。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为此次审批的的*担保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会发生该等金额。在此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按规定披露。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同意公司在未来三年内向银行申请期限不超过3年、额度不超过120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

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此授权自生效后有效期3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定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董 事 会

2022 年3月31日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证券代码:000900 公告编号:2022-011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年报线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为使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司定于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30-17:00举行2021年年报线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本次业绩说明会出席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马捷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唐前松先生、总会计师曾永长先生、董事会秘书朱成芳女士等。

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向投资者提前征集公司2021年年报线上业绩说明会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3日(星期三)16:00前,将相关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dongban@xdtz.net),或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或下方二维码留言提问,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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