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2015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3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4年月平均工资。2015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1、法定公积金计提基数是指在计算企业应提取法定公积金金额时,所依据的财务数据。通常情况下,计提基数是企业在扣除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意味着,企业在计算法定公积金时,需要先确定其净利润,然后从净利润中扣除已缴纳的所得税,剩余的部分即为计提基数。
2、公积金的计提基数是职工的薪资总额。公积金的计提基数是计算缴纳公积金数额的基数,通常以职工的薪资总额作为依据。具体来说,公积金的计提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特定时期内的总工资收入。这个基数对于计算公积金的缴纳金额至关重要。首先,计提基数是确定公积金缴纳比例的基础。
3、公积金计提基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工资收入。公积金的计提基数通常是以个人的工资收入为基础的。这包括了基本薪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与工资相关的收入。无论是固定工资还是浮动工资,都会作为公积金计提的一部分。其他收入。
4、公积金基数是指缴纳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关于公积金基数的具体解释如下:定义 公积金基数是计算公积金缴纳金额的基础数据。它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用于确定本年度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和金额。计算方式 公积金的缴纳金额是根据公积金基数和缴纳比例来计算的。
1、计提单位部分公积金时: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说明:此步骤记录企业按规定计提的应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计提公积金的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当企业为员工计提住房公积金时,会计分录体现为管理费用的增加,这是因为住房公积金属于企业的福利支出,应计入管理费用。
3、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贷:银行存款重点内容:在进行计提工资公积金的会计处理时,需要明确区分公司负担部分和个人负担部分,并分别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和“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最终,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时,需将这两部分款项一并支付至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