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人负责筹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所需资金,并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缴纳。 挂靠人需要向被挂靠企业支付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并承担被挂靠企业派驻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工资。总之,建筑企业挂靠账务处理需要谨慎进行,以确保企业合规并有效管理财税风险。
1、若验收不合格,则根据以下两种情况处理:(1)修复后验收合格,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修复费用;(2)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方无权请求工程款折价补偿。此外,若发包方对建设工程不合格所导致的损失存在过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2、工程挂靠合同一旦被认定无效,处理工程款需分情况考虑。若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应按原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然而,如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修复工程。若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进行折价补偿。法律依据出自《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3、工程挂靠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如果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要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如果竣工验收不合格,经修复后仍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4、某省路桥工程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收到甲方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甲方”。- 拨付挂靠单位工程款时:借记“内部往来--某某项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 挂靠方提供发票时:- 材料、设备、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发票时:借记“工程施工--某某项目”,贷记“内部往来”。
1、按照合同价款提取百分点;按合同价款提取百分点后,还要按照结算价高出合同价款的部分再提取一个百分点;按照挂靠一次收取一定的固定费用。
2、某省路桥工程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收到甲方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甲方”。- 拨付挂靠单位工程款时:借记“内部往来--某某项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 挂靠方提供发票时:- 材料、设备、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发票时:借记“工程施工--某某项目”,贷记“内部往来”。
3、在工程施工中,挂靠方A公司应确保与被挂靠方B公司之间的财务独立性。A公司的账户应当是B公司在该项目上新开设的专用账户。无论是由B公司指派人员管理还是A公司自行管理,所有的账务处理都应以B公司的名义进行,A公司不应涉及其中。因此,A公司内部的账务记录只需做简单的应收款和应付款的流水账即可。
修复后验收合格,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修复费用;(2)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方无权请求工程款折价补偿。此外,若发包方对建设工程不合格所导致的损失存在过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验收合格,可以参照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相反,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经验收不合格,处理办法如下:如果修复后工程经验收合格,发包人有权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如果修复后工程仍不合格,承包人则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进行折价补偿。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程款到账后,你可以及时申请转走,挂靠公司一般会及时拨付给你,除非你不听从管理,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公司一般会要求你整改完毕后再拨给你,主要是怕你的项目出事,会给公司带来损失,缓拨是对你的控制措施。
其次,建议你聘请一位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律师将帮助你分析案情并提供法律意见。在律师的帮助下,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准备必要的法律文件。律师还会帮助你了解诉讼程序,并指导你如何进行有效的证据展示。最后,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挂靠公司无权扣留工程款。
挂靠的收费方式有多种,例如:张某以某省路桥工程公司的名义与甲方(建设方)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时,税金及附加由张某承担,并以某省路桥工程公司的名义缴纳。 某省路桥工程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收到甲方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甲方”。
挂靠的收费方式有多种,例如:张某以某省路桥工程公司的名义与甲方(建设方)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时,税金及附加由张某承担,并以某省路桥工程公司的名义缴纳。 某省路桥工程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收到甲方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甲方”。
挂靠经营的会计处理 挂靠经营会计处理分为两种情况:个人挂靠施工企业和无资质企业挂靠施工企业。 个人挂靠施工企业:以企业内部承包处理,避免违法和税务风险。挂靠人仅缴管理费,其他问题自行承担。收费方式有按合同价提取百分点、按结算价差额再提取百分点和一次固定费用。
不能这么处理,这么处理属于偷税漏税。预收账款在工程完工后或结算后应该转工程结算收入。
施工企业向挂靠公司支付的管理费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具体的会计分录为:借记管理费用-服务费,贷记银行存款。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来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该科目在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
修复后验收合格,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修复费用;(2)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方无权请求工程款折价补偿。此外,若发包方对建设工程不合格所导致的损失存在过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验收合格,可以参照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相反,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经验收不合格,处理办法如下:如果修复后工程经验收合格,发包人有权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如果修复后工程仍不合格,承包人则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进行折价补偿。
工程挂靠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如果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要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如果竣工验收不合格,经修复后仍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