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企的利润通常归国家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国家出资企业的收入和利润应当按照规定向国家交纳所得税或者利润。此外,国企的利润分配应当按照出资人的要求进行分配,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等方面的规定。综上所述:国企的利润归国家所有。
公司设立子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具体来说:股东会决议的必要性:设立子公司属于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因此,设立子公司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决议通过。
设立子公司要经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要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同意。子公司是在国际商务中指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依法在世界各地设立的东道国法人企业。【法律依据】《公司法》第37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会计分录为: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贷:应付股息;借:应付股利;贷款:银行存款。借方和贷方金额为净利润的10%。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 贷:应付股利 当向投资者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时:- 借:应付股利 - 贷:银行存款 在进行利润分配前,需扣除盈余公积,因为盈余公积是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分配给股东利润,公司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股东年个人所得超过12万(含分红),应当由公司上报。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如果已经向子公司实际缴纳出资额500万元,则母公司对于子公司的债务无需再用母公司的其他财产来承担。如果母公司未向子公司实际缴纳或未全面缴纳注册资金500万元,那么母公司应当在未缴纳或未全面缴纳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子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算服务费,子公司不得在税前扣除国家出台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防止逃税和避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需要的,子公司经营活动交纳了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后净利润,形成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如果未分配利润分配给母公司,母公司应该作为投资收益,并入当年,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1、可见,财政部也是支持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作为利润分配依据的,母公司分配利润是以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净利润为基础的。但财政部、国资委2007年出台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基础收缴国有资本投资收益。
2、通过比较两种会计核算方法下的差异,可以看出,虽然合并报表中的净利润可以作为利润分配的一个参考依据,但其真实性和全面性仍有待考量。特别是在子公司没有全额分红的情况下,单纯依赖合并报表可能无法全面反映母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盈利水平。因此,对于利润分配的依据问题,还需结合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3、财政部会函指出,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公司的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不能作为母公司实际分配利润的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范运作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以母公司报表中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分配方案由公司自己定 账面处理按照各自的来,报表合并起来就可以了。
事业部的开销原则上应由子公司承担,但具体由哪个子公司承担却存在疑问。实际操作中,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在总部进行统一划账,将成本分配到各个事业部,再由事业部进行整体切分;另一种是由子公司承担费用切分。然而,这种由子公司承担的方式会给事业部带来巨大的压力,因为需要说服子公司接受费用的切分。
性质不同 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子公司完全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事业部是将相关的研究开发、采购、生产、销售等部门结合成一个相对独立单位的组织结构形式。
分权的事业部制结构 事业部划分:企业的第二级机构按照所经营的事业来划分部门,形成专业化生产的经营单位,即事业部。 分权化管理:各事业部拥有相对独立的经营决策权,高层管理者主要负责战略决策和协调。 利润责任中心:事业部作为一个利润责任中心,对其经营结果负责。
BU指的是业务单元(Business Unit),是集团内部负责特定业务线或产品线的独立运营单位。BU可能对应于事业部、子公司或分公司,但并不等同于它们。 BU作为业务单元,在集团架构中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负责自身的利润和损失。它们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战略自主决策,并具有一定的资源配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