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对婚前个人财产的法定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去世也没有子女的,那配偶就是*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没有遗产继承权。
1、女方父母签署个约定,表明房产是对女儿的个人赠予,不是对他们夫妻的赠予,去公证就可以了。或者立个遗嘱,证明财产以后由女儿个人继承。
2、如果女方父母是在女儿结婚前,将房子赠与女儿,只要实际过户到女儿名下,就是女儿的个人财产了,以后如果女儿和女婿离婚,女婿无权分房。但如果女儿先去世,女婿还是有继承权的,剥夺女婿的继承权,只能让女儿留下遗嘱指定其他人继承。
3、通常情况下,女方父母的遗产由女方及其他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而非女婿。只有在女方父母在遗嘱中特别注明将遗产留给女婿;或当女方离世时,女婿因承担主要赡养责任方能成为其岳父母遗产的继承人。
上门女婿离婚时能够分到的财产,主要取决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双方平均分割。以下是具体分析:婚前财产各自所有:上门女婿与女方结婚前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仍归各自所有,不属于分割范围。
法院处理离婚案件就上门女婿案与其他离婚案件没有区别。离婚不看身份和关系,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双方平均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下共同财产可予分割:(一)薪资、奖金及劳务报酬;(二)生产、运营与投资所获之收益;(三)知识产权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但排除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者;以及(五)其他应属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离婚过程中,对于财产分割,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假设男方名下有2万元,如果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这笔款项是女方赠予的,根据法律规定,这2万元将归女方所有。至于摩托车,无论购买了几辆或者丢失了几辆,均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摩托车是由哪一方购买并保管,离婚时都需要进行平均分割。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即各占50%的份额。当然,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法律对此不作强制性规定。但需要明确的是,任何分割方案都必须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