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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6月4日讯 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贺行强在担任原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古墩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违规为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提供便利的行为;营业部员工陈华存在违规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为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提供便利的行为。
贺行强的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号)第十三条第六项、《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贺行强作为时任营业部负责人,负有管理不到位的责任。
按照《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依法对贺行强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贺行强于2020年6月9日上午10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浙江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按照《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依法对陈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陈华在2020年6月10日前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据
2019年6月26日,大通证券发布撤销公告称,经浙江证监局批准(浙证监许可[2019]6号),大通证券将撤销杭州古墩路营业部,届时营业部将停止营业并予以关闭。杭州古墩路营业部客户将整体迁移至大通证券杭州星光大道营业部。
当事人贺行强,硕士学历,于2011年12月23日在招商证券获得一般证券业务从业资格,于2015年9月11日离职注销;于2015年11月28日在大通证券获得一般证券业务从业资格,于2019年2月14日离职注销;2019年11月27日在中山证券获得一般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至今。
相关规定: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证券经纪人应当在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和证券公司授权的范围内执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二)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三)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四)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
(五)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六)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七)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八)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九)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证券经纪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的证券经纪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或者因管理不善导致证券经纪人违法违规、客户大量投诉、出现重大纠纷、不稳定事件的证券公司,可以要求其提高经纪业务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和有关证券营业部的分支机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金额,并依法采取限制其证券经纪人规模等监管措施或者予以行政处罚。
证券公司和证券经纪人的失信行为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系统。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证券公司的员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
证券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数量应当与公司的管理能力相适应。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开展各项业务,应当合规经营、勤勉尽责,坚持客户利益至上原则,并遵守下列基本要求:
(一)充分了解客户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诚信记录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二)合理划分客户类别和产品、服务风险等级,确保将适当的产品、服务提供给适合的客户,不得欺诈客户。
(三)持续督促客户规范证券发行行为,动态监控客户交易活动,及时报告、依法处置重大异常行为,不得为客户违规从事证券发行、交易活动提供便利。
(四)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督促工作人员勤勉尽责,防范其利用职务便利从事违法违规、超越权限或者其他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有效管理内幕信息和未公开信息,防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该信息买卖证券、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
(六)及时识别、妥善处理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公司不同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切实维护客户利益,公平对待客户。
(七)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
(八)审慎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对证券市场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扰乱市场秩序。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对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责令改正、监管谈话、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行政监管措施。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公司出现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控制不完善等情形的,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四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贺行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贺行强:
经查,你在担任原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古墩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违规为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提供便利的行为;营业部员工陈华存在违规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为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提供便利的行为,反映出营业部在动态监控客户交易活动、严格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号)第十三条第六项、《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你作为时任营业部负责人,负有管理不到位的责任。
按照《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依法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现要求你于2020年6月9日上午10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1号楼3楼)接受监管谈话。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0年6月1日
关于对陈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陈华:
经查,我局发现你在原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古墩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违规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为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提供便利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号)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六项的有关规定。
按照《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依法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应当在2020年6月10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2020年5月29日
北京3月25日讯 (
根据了解,该基金名为申万菱信安鑫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11054、011055),认购期为2021年3月23日到2021年4月26日。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充分挖掘和利用市场中潜在的投资机会,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为投资目标,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债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地方政府债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而从基金经理来看,这只基金似乎并没有给投资者带来多少信心。该基金由杨翰和廖明兵共同管理,杨翰曾任职于台湾凯基证券上海研究部等。2012年1月加入申万菱信基金,曾任行业研究员、信用分析师、专户投资经理等。2020年5月11日起担任基金经理,当时管理的是债券型基金,也就是说,本次新基金的发行是杨翰第一次管理权益基金。
廖明兵的资料显示,其2010年起从事金融相关工作,曾任职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0月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20年7月13日开始管理基金,目前尚不足1年,两人的投资管理经验尚浅。
与此同时,在申万菱信基金公司旗下52只权益基金中(各份额分开计算),自2月18日春节后至3月23日收盘,除2021年2月8日成立的申万菱信宜选混合A的收益率为0.06%外,其余51只基金的收益率均为下跌。跌幅超过10%的有31只,跌幅超过18%的共有9只。
申万菱信新能源汽车主题灵活配置混合(001156)以-25.13%垫底,作为新能源主题基金,其在过去两年里可谓是风光无限好。2019年和2020年净值收益率分别上涨了48.06%、110.76%。但面对累计涨幅巨大的新能源板块个股,无论如何也逃不出盈亏同源的魔咒,不仅节后至今亏损靠前,从近3个月、近1个月和近1周的净值表现看,跌幅同样远远超过同类产品均值和沪深300指数,四分位排名均为不佳。
申万菱信新能源汽车主题阶段涨幅一览(天天基金网)
去年四季报显示,其前十大重仓股为宁德时代、亿纬锂能、孚能科技、三花智控、新宙邦、隆基股份、天赐材料、华友钴业、当升科技、璞泰来。尽管其中大多数公司都为行业龙头,但即便从动态市盈率看,也有3只个股超过百倍,6只个股超过50倍。而基金经理周小波和熊哲颖二人担任公募基金经理的累计时间也仅仅为267天、19天。周小波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310328),净值收益率在节后也下跌了18.70%。
在申万菱信新能源汽车混合去年四季报里,周小波表示:“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我们始终维持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乐观态度,站在2021年的年初,我们仍坚定看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中长期成长空间,认为行业多维度的向上拐点是可持续的。长期来看行业潜在空间巨大,是未来3到5年甚至更长时间内都值得重点关注的方向。”
而在申万菱信新动力去年四季报里,周小波称:“展望2021年,我们认为2020年下半年以来的市场表现只是一个开始,市场资源将不断向*公司集中;管理人在股票选择上将立足长远,追求长期确定性,适度放宽估值约束,综合考虑行业景气变化,持续优化组合。”
但在公募基金行业里,*基金经理除了对公司研究上的全面和深入外,经历过多轮牛熊市转换也是必不可少,甚至是更难得的经验。从目前市场情况看,在美债收益率飙升和新兴市场加息阴霾下,A股高估值板块正在受到重压,周小波声称的“放宽估值约束”尽管有“适度”加持,但仍然让人忧心忡忡。
此外,申万菱信行业轮动股票(005009)以-21.96%的节后收益率表现紧随申万菱信新能源汽车之后,该基金去年四季度前十大重仓股为宁德时代、通威股份、亿纬锂能、隆基股份、中国中免、歌尔股份、立讯精密、锦浪科技、孚能科技、智飞生物。行业上集中于新能源、科技消费、医药生物等几大领域,而这些板块在过去两年同样一路高歌猛进。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基金经理的林博程,*管理公募基金是在2018年3月14日,当时其管理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但到了2019年4月2日离任,林博程的任职回报为-2.98%,跑输1.51%的同类均值。
而此后管理的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310358)、申万菱信行业轮动股票两只基金期间,A股都处于牛市当中,高收益的背后究竟是行情使然还是公司价值所在,同样需要市场的检验。
林博程历任基金一览(天天基金网)
申万菱信基金公司旗下权益基金春节后业绩一览
序号 | 代码 | 名称 | 节后复权单位净值增长率% | 累计单位净值元 | 规模 亿元 |
1 | 001156.OF | 申万菱信新能源汽车主题灵活配置混合 | -25.13 | 2.0020 | 35.9705 |
2 | 005009.OF | 申万菱信行业轮动股票 | -21.96 | 1.4266 | 0.7319 |
3 | 310388.OF | 申万菱信消费增长混合 | -19.87 | 3.2420 | 3.8921 |
4 | 515200.OF | 创新100 | -19.31 | 1.7232 | 2.9460 |
5 | 005433.OF | 申万菱信医药先锋股票 | -19.00 | 0.9098 | 8.7982 |
6 | 310328.OF | 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 | -18.70 | 3.7985 | 18.7679 |
7 | 163118.OF | 医药生物 | -18.30 | 1.6284 | 3.2723 |
8 | 007984.OF | 中证研发创新100ETF联接C | -18.19 | 1.5714 | 0.6235 |
9 | 007983.OF | 中证研发创新100ETF联接A | -18.16 | 1.5777 | 0.9351 |
10 | 010505.OF | 申万菱信创业板量化精选股票C | -17.87 | 0.9065 | 0.0036 |
11 | 009557.OF | 申万菱信创业板量化精选股票A | -17.84 | 0.9536 | 9.9794 |
12 | 007799.OF |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LOF)C | -16.80 | 1.6118 | 0.1038 |
13 | 163111.OF | 申万中小 | -16.78 | 2.2168 | 1.4939 |
14 | 005418.OF | 申万菱信量化驱动混合 | -16.00 | 1.4370 | 1.3743 |
15 | 310308.OF | 申万菱信盛利精选混合 | -15.93 | 3.8043 | 22.7072 |
16 | 010419.OF | 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LOF)C | -15.65 | 1.0905 | 0.0696 |
17 | 163114.OF | 申万环保 | -15.62 | 2.0258 | 3.2553 |
18 | 004951.OF | 申万菱信价值优利混合 | -15.37 | 1.6747 | 2.9046 |
19 | 005825.OF | 申万菱信智能驱动股票 | -14.29 | 2.5057 | 1.7771 |
20 | 004769.OF |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 | -14.21 | 1.6031 | 2.2081 |
21 | 163109.OF | 申万深成 | -14.01 | 0.9213 | 10.6502 |
22 | 007804.OF | 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C | -13.22 | 1.4999 | 2.0540 |
23 | 310318.OF | 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A | -13.18 | 4.2743 | 6.9805 |
24 | 007795.OF | 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增强C | -12.89 | 1.6343 | 2.0777 |
25 | 002510.OF | 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增强A | -12.86 | 1.5275 | 5.1791 |
26 | 510600.OF | 沪50ETF | -12.25 | 1.6036 | 2.0813 |
27 | 163110.OF | 申万量化 | -12.03 | 3.1530 | 4.3884 |
28 | 010531.OF |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LOF)C | -11.48 | 0.9343 | 0.0203 |
29 | 163116.OF | 申万电子 | -11.46 | 1.0314 | 3.2512 |
30 | 163115.OF | 申万军工 | -11.34 | 1.8307 | 13.3589 |
31 | 310358.OF | 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 | -10.24 | 2.8564 | 11.2371 |
32 | 003602.OF | 申万菱信安鑫精选混合C | -9.48 | 1.4070 | 0.6901 |
33 | 003601.OF | 申万菱信安鑫精选混合A | -9.44 | 1.4120 | 4.9185 |
34 | 310368.OF | 申万菱信竞争优势混合 | -7.08 | 2.8940 | 0.3489 |
35 | 004135.OF | 申万菱信量化成长混合 | -7.06 | 1.2698 | 0.7604 |
36 | 007794.OF | 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C | -7.00 | 1.5435 | 0.3137 |
37 | 003986.OF | 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A | -6.97 | 1.7985 | 13.8814 |
38 | 008992.OF | 申万菱信安鑫慧选混合C | -5.09 | 1.2482 | 0.0003 |
39 | 008991.OF | 申万菱信安鑫慧选混合A | -5.05 | 1.2478 | 2.3293 |
40 | 163113.OF | 申万证券 | -4.25 | 1.9406 | 28.0542 |
41 | 001148.OF | 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A | -3.77 | 1.6560 | 0.0723 |
42 | 001724.OF | 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C | -3.74 | 1.5220 | 7.2084 |
43 | 003493.OF | 申万菱信安鑫优选混合A | -3.53 | 1.3930 | 5.6149 |
44 | 003512.OF | 申万菱信安鑫优选混合C | -3.48 | 1.3840 | 1.7767 |
45 | 001727.OF | 申万菱信安鑫回报混合C | -3.29 | 1.4680 | 6.7432 |
46 | 010735.OF | 申万菱信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发起式(FOF) | -3.27 | 0.9863 | 3.0144 |
47 | 001201.OF | 申万菱信安鑫回报混合A | -3.26 | 1.4790 | 0.3999 |
48 | 007800.OF | 申万沪深300价值指数C | -1.25 | 1.2096 | 0.0896 |
49 | 310398.OF | 申万沪深300价值指数A | -1.22 | 1.9189 | 9.4973 |
50 | 011485.OF | 申万菱信宜选混合C | -0.59 | 0.9939 | 1.0047 |
51 | 008895.OF | 申万菱信量化对冲策略灵活配置混合 | -0.41 | 1.0690 | 8.6017 |
52 | 011484.OF | 申万菱信宜选混合A | 0.06 | 1.0004 | 1.0006 |
数据同花顺(统计区间:2021.2.18-2021.3.23,规模截止日期:2020.12.31)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证券”)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主协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大通证券自2019年4月9日起增加代销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同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事宜公告
一、 适用基金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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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4月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大通证券任何渠道办理表一内处于开放期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通过大通证券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本公司自2019年4月9日起在大通证券开通上述除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亚洲领导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外基金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的收取方法及业务规则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基金间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大通证券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三、业务咨询
大通证券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者若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69-169
公司网址:www.daton.com.cn
2、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8日
摩根大通表示,将借此机会,进一步拓展研究团队对于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覆盖的深度和广度。此外,摩根大通将继续加大在股票业务领域的投入,加强系统和平台建设,帮助全球客户进入并投资于中国日趋成熟的资本市场。
摩根大通是债券和股票领域领先的承销商,同时在跨境并购、全球市场研究、分析和交易执行领域居于领先地位,在全球范围内为政府机构、大型企业和机构投资者提供服务。
摩根大通亚太区主席及首席执行官郭利博(Filippo Gori)表示:“对于摩根大通和我们的众多客户而言,中国是全球*的发展机遇之一,也是摩根大通全球及亚太区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摩根大通在华运营已近一个世纪,我们正全力以赴确保公司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我们将继续对各项业务领域进行全面投入,为中国以及亚太地区的客户提供支持,同时借助我们的全球网络和资源,引领更多的全球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
摩根大通中国区首席执行官梁治文表示:“这对摩根大通而言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我们将以更强大的实力,积极拓展在华事业。我们将调动全球资源、以专业知识为客户提供服务,支持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同时为中国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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