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期货(安徽建工股份股票)

2022-07-06 5:50:08 股票 yurongpawn

新世纪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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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月17日讯 中国证监会网站5月16日公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经查,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公司员工金朝璋作为从业人员以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资产管理业务存在委托人直接下单、第三方个人直接下单、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未经资产管理系统风控直接委托下单的情形。

上述事实反映出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和资产管理业务的内部管控存在漏洞,未有效建立并执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和流程,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应当于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另外,相关责任人金朝璋作为期货公司从业人员,存在以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的违规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金朝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金朝璋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金朝璋应当在2019年7月31日前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相关责任人焦岗汉作为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对于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第三方个人直接下单的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焦岗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焦岗汉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焦岗汉应当在2019年7月31日前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相关责任人陈跃民在2017年5月25日至2019年2月13日期间作为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分管资产管理业务,对于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委托人直接下单、第三方个人直接下单、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未经资产管理系统风控直接委托下单的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陈跃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陈跃民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陈跃民应当于2019年7月31日前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汪一青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5月27日期间作为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分管资产管理业务的副总经理,对于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委托人直接下单、第三方个人直接下单、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未经资产管理系统风控直接委托下单的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汪一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汪一青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汪一青应当于2019年7月31日前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期货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下列执业行为规范:

(一)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促进机构规范运作,维护期货行业声誉;

(二)以专业的技能,谨慎、勤勉尽责地为客户提供服务,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三)向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时,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不得作出不当承诺或者保证;

(四)当自身利益或者相关方利益与客户的利益发生冲突或者存在潜在利益冲突时,及时向客户进行披露,并且坚持客户合法利益优先的原则;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守法意识,抵制商业贿赂,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不正当交易行为;

(六)不得为迎合客户的不合理要求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七)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

(八)协会规定的其他执业行为规范。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期货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并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期货保证金存管等业务制度和流程,有效隔离不同业务之间的风险,确保客户资产安全和交易安全。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期货公司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监督管理措施。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守自律规则、行业规范和公司章程,恪守诚信,勤勉尽责。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期货公司*管理人员应当遵循诚信原则,谨慎地在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客户和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得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客户和公司利益的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本公司的商业机会。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期货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改正,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

(一)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隐患;

(二)未按规定报告*管理人员职责分工调整的情况;

(三)未按规定报告相关人员代为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未按规定报告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的近亲属在本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况;

(五)未按规定对离任人员进行离任审计;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改正,并对其进行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

(一)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二)未按规定参加业务培训;

(三)违规兼职或者未按规定报告兼职情况;

(四)未按规定报告近亲属在本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况;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公司员工金朝璋作为从业人员以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

二、资产管理业务存在委托人直接下单、第三方个人直接下单、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未经资产管理系统风控直接委托下单的情形。

上述事实反映出你公司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和资产管理业务的内部管控存在漏洞,未有效建立并执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和流程,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当于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19年5月13日

关于对金朝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金朝璋:

经查,你作为期货公司从业人员,存在以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的违规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你应当在2019年7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19年5月13日

关于对焦岗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焦岗汉:

经查,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第三方个人直接下单的违规行为。

你作为公司董事长,对于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 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你应当在2019年7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19年5月13日

关于对陈跃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陈跃民:

经查,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委托人直接下单、第三方个人直接下单、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未经资产管理系统风控直接委托下单的违规行为。

你在2017年5月25日至2019年2月13日期间作为公司总经理,分管资产管理业务,对于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十九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你应当于2019年7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19年5月13日

关于对汪一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汪一青:

经查,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委托人直接下单、第三方个人直接下单、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未经资产管理系统风控直接委托下单的违规行为。

你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5月27日期间作为公司分管资产管理业务的副总经理,对于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你应当于2019年7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19年5月13日




安徽建工股份股票

公司代码:600502 公司简称:安徽建工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一年度,不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不转增。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721,160,27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本次共计分配利润34,423.21万元。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此外,公司还拥有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服务、建材贸易、水力发电等业务。

1、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为公司传统施工主业之一,公司拥有2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先后承建了大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所属安徽三建为省内房建行业龙头企业,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公司房建业务与房地产开发、设计、咨询、监理、物业管理等相关业务协同,形成“开发+设计+施工+服务”的一体化优势,有利于保障公司房建业务健康发展。

2.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与投资。公司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涉及公路、市政、城市轨道交通、水利水电、港口航道等领域。公司拥有公路、市政、港航工程总承包等5项特级资质及多项一级资质,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具备突出的资质、业绩等优势。安徽水利、安徽路桥、路桥集团、安徽路港、安徽交航等子公司均具有突出的专业优势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基础设施投资业务是基础设施建设传统施工核心业务产业链的延伸。随着近几年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变化以及国家对PPP模式的大力推广和不断完善,公司持续巩固“投资+施工总承包”的业务模式,稳健发展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业务,承揽规范优质的PPP项目。公司基建投资业务覆盖交通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建设、城镇综合开发等领域,促进公司业务结构实现由单一施工业务为主向投资、施工、运营并举转变。

3.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为公司传统主业之一,拥有安建地产与和顺地产两个地产品牌。房地产开发业务不仅是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而且强力带动建筑施工、工程技术服务、建材贸易、仓储物流等关联业务发展。公司的融资、施工和技术服务能力,也为房地产开发业务提供坚实基础,从而形成主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顺应国家政策导向,不断优化项目业态结构,持续强化风险防控,更加重视投资安全和投资回报,切实提升房地产项目开发效率和效益。

4.装配式建筑。近年来,公司紧跟国家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政策导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业务,2014年开始投资建设装配式生产基地,已建成并投产运营基地2个,在建基地1个,筹建中4个,肥东基地和安徽建科先后获评“*装配式产业基地”和“*装配式研究基地”。2015年建成投产的肥东基地占地192亩,设计年产PC预制构件16万立方,经过数年运营,已建立与建筑产业化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体系、管理模式和营销能力。2020年12月投产运营的吴山基地占地133亩,设计年产预制构件5万立方和轨道交通预制管片5万立方。在建中的蚌埠基地位于蚌埠市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园,项目占地456亩,项目分两期投入建设,目前在建的一期项目设计年产各类预制构件16万立方,计划2021年建成投产。此外公司吴山地铁管片基地、芜湖钢结构基地已获批投建,淮北PC基地和铜陵PC基地积极筹备。安徽建科正在建设“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造实验室”,在装配式建筑领域具有突出的设计、检测等技术服务能力。

5.检测业务。公司及所属企业还从事工程勘察、规划、设计、咨询、检测、监理等业务,拥有设计甲级资质9项,监理甲级资质2项,检测甲级资质3项。公司所属共8家检测公司,业务覆盖房建、交通、水利、市政、轨道交通、建筑机械设备等检测领域,其中检测二站和路桥检测获批高新技术企业。房建类检测方面,检测二站检测类别、检测参数、综合检测能力均在全省领先,先后承接了九华山地藏菩萨露天铜像99m高锡杖倾斜度检测鉴定和合肥市轨道交通一到四号线见证取样、地基基础、结构工程检测以及沿线建筑物安全评估等一批大体量、高难度的项目。交通类检测方面,路桥检测和环通检测拥有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检测参数涵盖公路、水运、房建、市政、水利、轨道交通等领域。

6.建筑材料。所属子公司安建建材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干粉砂浆等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钢材、水泥、油料、沥青等建筑材料的贸易、仓储和物流,以及周转材料的租赁业务。安建建材系公司主要建筑材料集中采购供应平台,由其集中采购并供应大宗建筑主材,有利于公司施工业务降本增效。近年来,安建建材重视对外开拓业务,深耕省内16个地市,持续开拓陕西、山东、江西、河南等外埠市场,与中建、中铁建、中交、中电建等集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进一步提升了发展规模和盈利能力,该公司连续三年被中国建筑材料企业管理协会评为“中国建材企业50强”。

7.水力发电。公司控股运营水电站7座,总装机容量24.61万KW,权益装机容量18.81万KW,年设计发电量约10亿KWH,已全部建成发电,电站分别位于安徽省霍山县、金寨县和云南省怒江州贡山县。

(二)行业情况说明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我国建筑业攻坚克难,率先复工复产。全国建筑业企业(指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不含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下同)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6.39万亿元,同比增长6.23%;新签合同额32.52万亿元,同比增长12.44%;全年完成房屋施工面积92.67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7%。截至2020年底,全国有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116,716个,同比增长12.42%。综合来看,2020年全国建筑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小,建筑行业新签合同额及有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数量,较2019年有明显增长。

1.房屋建筑工程

2020年全年,我国房屋建筑施工面积保持逐月稳定增长。房建施工面积的稳定与房地产市场直接关联,统计报告显示,全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41,442.95亿元,比上年增长7.00%;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比上年增长3.70%。“房住不炒、稳房价、推动房地产行业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是未来房地产发展的主要方向。各地政府坚持实施定向微调、保障合理住房需求,房地产行业运行制度更趋完善。房地产市场的稳健发展,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房屋工程建筑市场的稳定。

2.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2020年,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稳增长、补短板效果显著,建筑行业从政策驱动向基本面驱动转变,经济回升、行业回暖和业绩提速等方面靠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统筹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根据《纲要》内容,“十四五”期间,基础设施仍为重要建设内容之一,投资结构将不断优化,投资空间持续拓展,主要建设领域包括“两新一重”重大工程、城镇化建设、区域一体化、生态环保建设等,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农村建设和民生保障等多个领域补短板仍待加快需求。基础设施投资持续发力,2020年完成PPP项目投资额达到2,725.49亿元,一些短板领域投资得到加强。随着国家对PPP模式的持续规范完善,管理库PPP项目质量不断提升,项目落地率、开工率逐步提升,PPP模式逐步进入稳定、可持续发展阶段。

3.装配式建筑

近年来,随着现有建筑工人老龄化、年轻建筑工人断档、人工费逐年提高,加之国家大力推行绿色施工的理念,具备“四节一环保”及五化(标准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特点的装配式建筑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左右,力争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确定了培育生产主体、健全产业链条、扩展市场需求、开拓发展空间、提升竞争能力、加强质量管理等六项重点任务,分别从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支持、人才培养等四个方面保障装配式建筑项目、产业基地园区、企业、人才发展。《意见》提出,到2025年,各设区的市培育或引进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不少于3家,全省培育50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3—5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30%,基本形成立足安徽、面向长三角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一系列重磅文件表明装配式建筑的相关顶层政策框架已逐步走向成熟。作为建筑业未来,装配式建筑在环保要求不断提升以及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发展趋势十分明确。

4.房地产开发业务

2020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土地市场成交量增加,商品房市场成交量有所上升,房地产行业相较于2019年有所回暖。全年房地产开发资金19.31万亿元,同比增加8.12%。土地市场成交量1.73万亿元,同比增长17.40%。商品房市场成交量2020年全年为176,086.2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60%。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49,850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9万平方米。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预计房地产行业未来会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国家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将会得到进一步落实。

5.工程检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安全、产品质量、生产生活安全性等问题的重要性和关注度不断提高,对工程建设实施全方位、分阶段的工程检测也成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无论是生态环境工程、建筑节能工程还是交通工程、港口工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均是工程质量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此外,我国的建筑行业发展正处于从追求建筑数量转变到建筑质量的转换期,工程检测未来发展可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69.72亿元,同比增长20.54%;实现利润总额17.26亿元,同比增长35.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6亿元,同比增长36.84%;年末公司总资产1058.07亿元,同比增长17.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1.67亿元,同比增长19.44%,公司运营总体平稳。

分部经营情况

1、工程施工业务(含房建工程和基建工程及投资)

报告期,公司工程施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95.77亿元,同比增长11.00%,实现毛利38.25亿元,同比增加19.98%,工程施工业务毛利率9.67%,同比增加0.73个百分点。

报告期,工程施工业务新签合同322项,合同总金额627.34亿元,新签合同金额同比增长18.64%。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2、房地产开发业务

报告期,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9.22亿元,同比增长22.04%,毛利12.67亿元,同比降低25.42%。毛利率14.98%,比上期降低8.53个百分点。实现签约销售面积89.57万平米,签约销售金额58.38亿元,房地产销售在当前政策调控形势下仍然取得较好业绩。新增土地储备面积约927亩,期末土地储备面积约649亩。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预收款项、其他流动负债、存货、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预计负债、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47,061,254.37元,其中盈余公积为-381,924.83元、未分配利润为-46,679,329.55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预收款项、其他流动负债、存货、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7,259,024.74元,其中盈余公积为-381,924.83元、未分配利润为-6,877,099.91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本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

本报告期内新增及减少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1-017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一、2015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01号文《关于核准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向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国贸联创投资有限公司、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998.01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1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2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62.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98.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289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1,883.51万元,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853.84万元,扣除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4,344.16万元,募集资金专业账户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1,810.2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6,154.4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5年7月10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车站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车站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0162650805300732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3006010018170415553),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1月21日,本公司与贡山县恒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贡山县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贡山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4152101040020762),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目前该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本账户已注销。

2017年12月26日,本公司与南平市延平水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3006020018880014628),本次签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4月12日,本公司与南平市延平水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050167243300000415),本次签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4,853.8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变更原“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本次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和理财投资收益合计29,790.29万元用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水美城市”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

具体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2017年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配套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91号文《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金寨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安徽水利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安徽中安资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1,804,276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4元。截至2017年7月25日,公司已向上述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5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862.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658.0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7]4477号《验资报告》。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27,928.35万元,2019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本年度全部归还,本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万元本年度已归还25,300.00万元。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1,601.89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9,356.1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358.3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9,714.4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8月14日,公司与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中国建行银行合肥钟楼支行、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稻香楼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21801021000935558)、中国建行银行合肥钟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48860800001127)、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80100100145930)、中国光大银行合肥稻香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740188000097104),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5月29日,本公司与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徽商银行合肥曙光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21801021000957060),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与泾县安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61060102100007126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与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29820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与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29437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8月10日,本公司与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80100100173157),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9月25日,本公司与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301670),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12月7日,本公司与安徽省交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313042),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单位: 万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11,601.8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淮北市中湖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已获得银行债务融资,可以满足项目建设,不再需要募集资金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变更原“淮北市中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PPP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15,520.48万元用于“泾县生态文明提升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自本次变更通过董事会审议至募集资金最终投资期间,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和投资收益亦投入该项目,并相应减少公司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0年8月8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变更原“PC构件生产基地(二期)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23,654.99万元和原“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17,721.51万元(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2,097.54万元继续投入施工机械购置项目),变更后用于装配式建筑吴山PC构件生产基地项目、蚌埠市固镇县南城区生态路网PPP项目和S246太湖至望江公路太湖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具体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见附表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0227号和容诚专字[2021]230Z0228号)。报告均认为:公司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一)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徽建工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安徽建工变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安徽建工在2020年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二)独立财务顾问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

2020年度,独立财务顾问通过资料审阅、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安徽水利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0227号)。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0228号)。

七、备查文件

(一)安徽建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二)安徽建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单位: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1

单位:万元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单位:万元

附表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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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讯期货消息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因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及资产管理业务存违规行为,被浙江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董事长焦岗汉、公司总经理陈跃民、公司分管资产管理业务的副总经理汪一青以及以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的违规行为当事人金朝璋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传统经纪业务及资管业务双双违规 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遭警示

浙江证监局公告称,经查,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公司员工金朝璋作为从业人员以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

二、资产管理业务存在委托人直接下单、第三方个人直接下单、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未经资产管理系统风控直接委托下单的情形。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事实反映出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和资产管理业务的内部管控存在漏洞,未有效建立并执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和流程,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应当于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焦岗汉作为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第三方个人直接下单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焦岗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焦岗汉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应当在2019年7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陈跃民在2017年5月25日至2019年2月13日期间作为公司总经理,分管资产管理业务,对于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委托人直接下单、第三方个人直接下单、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未经资产管理系统风控直接委托下单的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十九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陈跃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陈跃民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应当于2019年7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汪一青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5月27日期间作为公司分管资产管理业务的副总经理,对于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委托人直接下单、第三方个人直接下单、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未经资产管理系统风控直接委托下单的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汪一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汪一青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应当于2019年7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金朝璋为期货公司从业人员,存在以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的违规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金朝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金朝璋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应当在2019年7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创新业务发展滞后 2017年净利润较峰值接近腰斩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是1993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册成立的国内第一批专业期货公司,也是国内首批获得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及金融期货代理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5亿元。截止2017年,净资产为3.08亿元。

作为一家成立于1993年的老牌期货公司,浙江新世纪期货近几年的发展并不如人意。

据期货业协会数据显示,浙江新世纪期货2017年手续费收入5509.12万元,较2010年峰值8620.99万元,减少3111.87万元,下滑36%,净利润1494.02万元,较2010年峰值2840.51万元,减少1346.49万元,下降幅度超47%。

在传统经纪业务收入不断萎缩的情况下,期货公司纷纷布局创新业务以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但是浙江新世纪期货在创新业务方面的发展却稍显滞后。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3日通过中期协备案,获得资产管理业务牌照。但直到当年5月21日才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第一只资管产品。

在开展资管业务后,浙江新世纪期货当年的手续费收入较上一年增长5.7%至5154.41万元,净利润大涨82%至1424.73万元。在取得好的开局后,浙江新世纪期货却并未乘胜追击,大力发展资管业务。

和讯期货查询中国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浙江新世纪期货至今仅备案27只资管产品,其中2015年成立10只产品,2016年成立7只产品,2017年成立10只产品。2018年后至今再未有新产品成立。

而作为期货公司的重要“增量”,浙江新世纪期货至今都还未开展风险管理业务,已远远落后于其他期货公司。

此次浙江新世纪期货在传统经纪业务以及资管业务方面双双受罚,反映了其在日常经营当中的风险管理缺失,对其自身经营来说可谓是是雪上加霜,同时也对公司管理层敲响了警钟。浙江新世纪期货未来何去何从,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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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宣布释放原油储备,昨日外交部给出了回应。

11月24日,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表示,作为全球的主要石油生产国和消费国之一,中国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国际石油市场稳定,愿与各有关方面就维护市场平衡和长期稳定保持沟通,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挑战。同时中国也长期致力于保障自身能源供应安全,建立了独立完备的国家石油储备体系。中方会根据自身实际和需要,安排投放国家储备原油,以及采取其他维护市场稳定的必要措施,并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赵立坚指出,中方注意到,近期主要消费国采取释放储备行动,以应对市场波动和变化。中国正在与有关方面,包括石油消费国和生产国就此保持密切沟通,希望通过沟通和协作,确保石油市场长期平稳运行。

昨日,据《华尔街日报》报道,沙特和俄罗斯正在考虑改变OPEC+产油政策,作为对美国联合石油消费国释放战略原油储备的报复行动。否则,OPEC+原本计划每个月都提高产量40万桶/日,直到明年该联盟的产油量重回疫情前水平,即扭转疫情后*的庞大减产。

据悉,沙特认为多国释放战略原油储备可能会增加全球供应,进而降低油价,为了平衡这种短期的意外供需失衡,该国或建议OPEC+暂停增产。不过,过去一年与沙特产生油产政策分歧的阿联酋和科威特都不同意暂停增产,阿联酋周初还称OPEC+没有必要调整生产计划,更不用超量增产。

今天凌晨,美联储公布了11月份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OMC)货币政策会议的纪要文件。会议纪要显示,美联储官员在本月早些时候的会议上讨论了通胀担忧和减码购债的问题,并表示如果价格继续上涨,他们愿意加息。

纪要显示,官员们承认经济的道路继续取决于疫情的发展,并上调了对美国通胀的预期,认为价格回落可能需要更长时间。部分与会者强调了价格上涨已经变得更普遍这一事实。与会者预计,显著的通胀压力会持续得比他们此前预期得久。

纪要显示,官员们表达了对通胀的担忧,并表示如果价格继续上涨,他们愿意采取行动。许多与会者表示,美联储可能需要提前加息。纪要指出:“多位与会者指出,如果通胀继续高于与委员会目标一致的水平,委员会应准备好调整资产购买步伐,并比与会者目前预期的更早提高联邦基金利率的目标范围。”

美联储官员还强调了收缩购债和加息时机都需要灵活。纪要显示:“与会者强调,在风险管理考量的基础上,保持实施适当政策调整的灵活性,应当是政策执行的指导原则。”

美国商务部数据显示,被美联储密切追踪的通胀指标个人消费支出(PCE)物价指数在10月飙升至31年新高。

国家发改委昨日表示,初评发现部分煤炭价格指数行为存在不合规问题,电厂存煤继续快速增长,煤炭供应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据唐山发布24日消息,根据气象预测,自11月24日起,唐山市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短时可达严重污染,达到橙色、甚至红色预警级别。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限度减轻污染程度,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021年11月24日15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相应生产调控措施也已出台。焦化企业方面,西山焦化、美锦焦化自主减排;B级企业焦炉负荷降至生产负荷的80%以内,C级企业焦炉负荷降至生产负荷的65%以内,D级企业焦炉负荷降至生产负荷的50%以内,以延迟出焦时间计;禁止湿熄焦作业。其中,国创焦化延迟出焦时间至25.5小时,汇丰焦化延迟出焦时间至60小时。

钢厂方面,22家钢厂超70座高炉生产受限。具体限产信息点此。

11月24日,郑商所发布《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及相关公告,调整动力煤期货及期权的限仓标准。具体内容为:自2021年11月25日起,动力煤期货2112及后续合约各阶段限仓标准分别调整为2000手、1000手、400手和200手;按单边计算的标的月份为2202及后续的动力煤期权合约投机限仓标准调整为2000手。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郑商所将密切跟踪期现货市场情况变化,及时完善规则制度,持续强化一线监管,切实防范风险隐患,维护期货市场平稳运行。

国内外原油品种齐涨

周三,国内原油期货携两燃料油齐涨。截至收盘,原油期货主力2201合约上涨4.52%,报收于513.4元/吨,创一周新高;燃料油期货主力2201合约大幅上探4.82%,报收于2891元/吨;低硫燃料油期货主力2202合约大涨5.08%,报收于3768元/吨。

国际原油期货结束连续两日收涨的势头,美国WTI 1月原油期货收跌0.14%,报78.39美元/桶;布伦特1月原油期货收跌0.07%%,报82.25美元/桶。

对于昨日国内原油期货价格的大涨,海证期货能化研究员郑梦琦表示,这主要是因为战略石油储备释放量不及预期,利空出尽所致。

之前美国要求OPEC+12月增产幅度由40万桶/天上调至60万—80万桶/天,但OPEC+并未理会美国这一要求,继而拜登政府多次表示将释放战略石油储备,油价振荡下行。然而,此次美国协同印度、日本、韩国、英国释放的战略石油储备量不及预期,美国虽然释放5000万桶战略石油储备,但对当前市场影响较大的仅为1800万桶,剩余的3200万桶将在未来几个月释放,且释放后将在未来3年内补足。印度和英国释放的战略石油储备仅为其一天的消费量,日本释放的战略石油储备也只达到其1.5天的消费量,占其战略石油储备量的比重较小。

“几大消费国联合抛储利空出尽,油价止跌回升,成本端推动下,燃料油、低硫燃料油价格也有所回升。”郑梦琦告诉期货日报

新世纪期货大类资产*研究员黄臻分析指出,欧佩克的态度非常强硬,预计其在12月的会议上将对增产计划作出相应的调整,这将使得全球原油供应回归到紧平衡的状态。此外,当前在德国能源机构暂停北溪2号管道审批的情况下,欧洲能源危机依然存在,石油对天然气的逆向替代仍将显著增长。“多因素的共振使得昨日油价出现大幅反弹。”

展望后市,郑梦琦认为,美国想借联合抛储来施压OPEC+增产,但OPEC+对此并未明确表态,且OPEC在其月报中提出明年一季度原油需求走弱,大幅提高产量将导致油价下跌,不符合OPEC+成员国利益,因此,不排除OPEC+在明年1—2月份放弃40万桶/天的增产。另外,高盛、巴克莱等机构继续唱多原油,多头信心增强。

“短期来看,抛储量少,并未改变当前供需紧平衡的格局;中期来看,仍需关注OPEC+是否调整当前的减产政策。”郑梦琦表示,虽然当前抛储已经被计价,但潜在的利空风险仍不容忽视,美联储缩减购债,提前加息预期较强,欧洲疫情再度加重等等,后市原油仍以振荡运行为主。

黄臻表示,虽然在OPEC+拒绝增产并表示全球油市将将转为过剩状态、美国要求亚洲盟国释放石油储备、全球石油需求复苏态势放缓等因素的影响下,市场预期发生逆转,但在OPEC+坚持缓步增产、美国石油产量远未恢复疫情前水平、中国需求依然保持稳健、德国暂停北溪2号管道审查程序导致石油逆向替代需求增加的情况下,当前定论全球油市供应过剩状态为时尚早,油价虽短期出现回落,但他依然持续看好中长期的油价。

铁矿石盘中涨幅超6%

昨日,国内商品期市黑色系涨幅较大。截至收盘,焦煤期货主力合约涨幅12.4%,铁矿石主力合约涨幅5.84%,螺纹钢、热卷期货主力合约涨幅均超3%。夜盘收盘,焦煤主力合约涨超6%,动力煤、铁矿石主力合约涨超4%,焦炭、螺纹钢主力合约涨超2%。

中银期货黑色金属研究总监吕肖华告诉

东吴期货黑色研究员朱少楠认为,钢厂补库的逻辑也是近日铁矿石价格上涨的原因。目前钢厂总体铁矿石库存偏低,11月下旬基本也进入补库周期,这将会减轻港口累库的压力,支撑铁矿石现货价格。

对于螺纹钢和热卷的上涨,朱少楠认为,一方面是炉料价格的上涨,带动炼钢成本的抬升,螺纹钢和热卷跟随上涨,不过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地产政策边际的改善,带来短期需求的好转。此外,限产一直持续进行中,虽然静态看钢厂有复产预期,但采暖季限产的政策依然会约束粗钢产量,且重污染天气也是影响产量的另一个重要原因,24日15时唐山再次启动了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展望后市,朱少楠认为,螺纹钢和热卷供需双弱的局面其实并没有改变,供给受限产的影响边际回升的空间比较有限,而需求虽然短期有所好转,但地产用钢需求的转好预计还需要一段时间。目前现货价格同比来看较高,利润也尚可,进入淡季后现货有下行的压力,因此后期盘面继续上涨的动力不足,12月需求季节性转弱,价格可能还有下行的压力。

对于铁矿来说,短期需求的边际好转预计仍将带动价格有所反弹,预计走势会继续强于螺纹钢和热卷,但需密切关注铁水产量,如果日均生铁产量一直保持在205万吨以内,矿价还会继续走弱。

吕肖华则认为,11月底的价格可能是钢材未来半年内的价格低点,而铁矿石的价格在明年一季度也将易涨难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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