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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晚间,新潮能源公告称,北京中金通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中金通合”)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撤销7月8日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目前,该案件已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并于8月9日召开听证会。公司*财报显示,中金通合持有新潮能源1.684亿股,占比2.48%,为十大股东之一。
今年以来,A股出现多起股权争夺案例,股东与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董监高之间的矛盾最终集中在公司治理等层面爆发,新潮能源的股权之争更是旷日持久且持续升级。在几方股东“你方唱罢我登场”的车轮战后,新潮能源面临治理僵局、历史违规担保以及岌岌可危的股价这“三座大山”压顶,公司将去向何方?
治理僵局难解
事件还原至今年的7月8日,多名新潮能源股东在上海自行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罢免公司刘珂、范啸川等6名董事及两名监事,并选举出新任董事、监事。
7月21日,新任董监高和股东来到新潮能源办公区所在的金地中心大厦A座10楼,依据股东大会决议对上市公司按照流程接管,不过,遭到现任董监高成员的拒绝。
而8月4日晚间的这则公告,再次表明了新潮能源股东对于上述股东大会合法性的质疑。原告方中金通合认为,上述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表决方式严重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及上述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据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同样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
尽管7月8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性陷入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最终或需法院做出裁定。不过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公司已经形成了两套董事会且有人员交叉的“双头”局面。
实际上,公司近年来不止一次出现股东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罢免现任董监高的情形。
2019年7月以来,金志昌盛、上海关山、宁波善见、绵阳泰合等股东多次联名提案,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新潮能源多名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不过,最终均被董事会否决。
公司一位股东则认为,“频繁的股权争夺战,让公司管理层疲于应付,分散了大量的精力;同时在治理僵局下,投资机构即使看好油气资源前景和盈利能力,也会对公司主动回避,这也导致公司股价表现欠佳,尽管公司资产质量优良,但公司股价已经跌到1.5元/股左右,*时达到1.34元/股。”
投资损失挽回无望
除了目前的治理困局外,新潮能源还需直面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对外投资和违规担保,给公司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2016年12月,新潮能源与深圳市华瑞矿业有限公司、张国玺、石永兵和合盛源公司签署《增资扩股协议》,投资6亿元参股合盛源公司,该公司最主要实体雅西铁矿却被政府关停,导致6亿元投资款无法收回。此外,2016年至2017年期间,新潮能源还先后进行了2亿元购买“方正东亚·华翔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全资子公司浙江犇宝出资1.7亿元认缴长沙泽洺有限合伙份额及向北京新杰出借1亿元等。但据公告显示,与6亿元参股合盛源公司一样,后三笔投资或借款也均未能收回。
“上述四项对外投资和借款本金合计10.7亿元,公司虽然诉诸法院并取得了终审判决胜诉,但裁决文书的支付义务方均无可供执行财产,至今血本无归。”新潮能源前述人士说,虽然上述损失在2018年度进行了全额计提,但另有两项违规担保将新潮能源轻装上阵的想法化为泡影。
2017年6月,新潮能源为广州农商行向北京华翔投资的25亿元贷款承担差额补足义务,该案涉案金额35.82亿元。同年10月,新潮能源就北京正和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唐万新的回购义务,向恒天中岩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该案涉案的金额6.77亿元。
新潮能源表示,目前恒天中岩违规担保案经公司协调原告已撤诉,广州农商行违规担保案尚在审理当中,对公司的具体影响还需看法院最终判决。
或陷退市危局
新潮能源正徘徊在退市的边缘。
有业内人士指出,退市新规的出台,加大了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行为的监管力度,同时对“双头”董事会的公司治理乱象也进行了约束。事实上近年来,已有数家上市公司因违规担保等事项被ST。
此外,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有关要求,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山东证监局也就辖区内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发文,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在2020年年报披露前完成资金清偿和担保风险化解工作,否则严肃处理。
截至5日收盘,新潮能源股价为1.53元/股。有业内人士表示,违规担保、公司治理僵局、岌岌可危的股价,叠加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如果上述困局无法及时得到扭转,新潮能源或将徘徊在退市边缘。
“目前的新潮能源正陷入破窗效应中,由于公司缺乏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又较为分散,导致股东之间不断合纵连横,谋求公司董事会控制权。公司内斗不断,也是公司股价低迷的重要因素”,一位熟悉新潮能源过往的人士介绍说,无论是对外投资和违规担保,还是多次筹划的资产注入,无一不是锚定了上市公司良好的资产。
而对于即将于8月9日召开的听证会,事态会如何发展,
(编辑 崔漫 孙倩)
三月第二个交易日,苹果期货主力合约AP2105下跌2.78%,收于于5657元/吨,*触及56275元/吨,再度刷新苹果期货上市以来新低。距离2018年底,苹果期货的“疯狂行情”,跌幅已过一半还多。
现货端,据绿果网资料显示,3月2日,超市中常见的品类红富士80(*直径)基本再1.8元左右,红富士75基本在2元左右。总的来说,全品类苹果鲜少有超过2元的报价。在线下超市,苹果的报价也在3元至6元不等。这个价格在两年前,根本无法想象。
苹果价格连连下跌,难道是大家不爱吃苹果了?
供应端库存居高不下 为历史同期*水平
方正中期期货生鲜商品组分析师侯芝芳表示,目前苹果市场的供应端主要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冷库库存情况,二是次新季苹果产量预期。全国库存居高不下仍然是当前供应端的主要矛盾。
据卓创资讯的统计数据,截至2月25日,全国苹果库存量为898.27万吨,仍然为历史同期*水平,略高于历史同期的次高值889.41万吨,分地区来看,山东地区的库存量为344.79万吨,略低于历史同期*值346.41万吨,陕西地区的库存量为225.65万吨,略低于历史同期*值259.37万吨。
历史同期对比来看,去年全国苹果库存处于高位有一部分新冠疫情的突发干扰,目前疫情表现远远好于去年,而产区库存却高于去年,进一步反映当前苹果市场供应充裕的局面。新季苹果一般4月份开始进入生长期关键期,距离新季苹果开花期越来越近,天气扰动对市场的影响有所增强。
需求方面,侯芝芳则认为,新冠疫情对于市场的干扰仍在,整体水果消费仍然处于弱势环境,不过同比来看略有好转,整体过程仍然较为缓慢。春节期间水果消费好于预期提振苹果市场信心,不过节日消费的持续性较差或继续拖累3月苹果消费,此外还需要关注柑橘类、香蕉水果对苹果市场的影响,综合各因素对3月苹果消费维持同比略减的预期。
除去高库存、低需求外,市场人士认为,今年替代品水果价格普遍偏低。替代品柑橘、车厘子价格低廉,也冲击了苹果市场。
苹果将迎重要消费期
中信建投农产品研究在研报中表示,站在3月的门口,苹果将迎来本季最后也最重要的消费期,库存的消耗有望加速,但时间窗口有限,很难形成对现货价格的支撑。现货价格偏弱的环境下,我们认为还需要考虑几个关键问题:1.储存到5月的苹果“一般”来说以优果为主,再去化两个月之后,可以选择用来交割的果源会更少,影响期货相对于现货的升贴水;2.在已经处于历史低点的期货价格条件下,进一步的下降需要期现货的相互推动,如果说前期期货价格的回落更多依赖库存压力的预期,后市期货价格的进一步空间就需要现货空间的真实打开来实现。
“三十五亿多,至少要3个趺停板了!本以为与公司没有关系,结果雷还是爆了,17年埋下的雷!太惨了!”一位股民感慨万分,在新潮能源(600777.SH)股吧里中留下这么一段留言。
所言不虚, 新潮能源真的爆出了一个“超级大雷”。
3月3日晚,新潮能源发布涉及诉讼公告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农商行)就贷款违约事项起诉包括公司在内的11家公司及7名自然人,涉案金额达 35.82亿元。
由于相关金额实在过于巨大,上交所也在当日对新潮能源下发了工作函, 要求该公司尽快披露该诉讼事项所涉及的相关信息。
祸起四年前的一笔贷款
新潮能源披露的公告称,2017年6月27日,广州农商行与国通信托签订了一个《国通信托华翔北京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信托规模25亿元人民币,预计期限为48个月,自信托成立之日起计算。”随后,广州农商行于2017年6月28日、2017年8月3日分别将信托资金15亿、10亿元划转到国通信托指定的信托财产专户,信托计划成立。
这笔钱究竟是谁用的呢?广州农商行称,根据《信托贷款合同》(日期为 2017年6月27日,落款主体为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翔投资)与国通信托)的内容显示,“国通信托向华翔投资提供贷款金额并约定贷款期限、利率等条款。”国通信托也分别于2017年6月28日、2017年8月3日向华翔投资先后发放贷款15亿元、10亿元。
由此看来,按照广州农商行的诉称,25亿元的信托贷款由国通信托转给了华翔投资使用,本次诉讼事项涉及的信托贷款债务人应该是华翔投资。
按道理说,这里面没有新潮能源的事情,但是广州农商行在起诉时提供了一份《差额补足协议》,该协议的签署日期为2017年6月27日,落款主体就是新潮能源与广州农商行。
按照这份协议显示,“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原告(即广州农商行)在任一信托合同约定的核算日(含利息分配日、本金还款日以及信托提前终止日)未能足额收到信托合同约定的投资本金或收益时,应向原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公司(即新潮能源)承诺:‘甲方保证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的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本协议未经甲方所需的各项授权和批准事项,不成为甲方减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差额补足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按照广州农商行的这份《差额补足协议》来看,等于是新潮能源为华翔投资的信托贷款提供了担保。
与此同时,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圳金志昌顺)股东决定以持有的新潮能源34275.7575万股股票为华翔投资债务提供担保。此外,北京市梧桐翔宇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梧桐翔宇)、深圳金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深圳金昌资产)、蔡红军等其他15名被告分别为上述《信托贷款合同》的履行以不同协议条款承诺提供担保。
结果,广州农商行称,华翔投资应于2018年6月28日归还本金5000万元、2019年6月28日归还本金1亿元而未归还,“截至起诉之日,未偿还任何债务,差额补足义务人、股权质押人亦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广州农商行于2020年11月3日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一气之下,广州农商行将包括华翔投资、新潮能源、深圳金志昌顺、北京梧桐翔宇、深圳金昌资产、“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玉环捷冠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俊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丽云、蔡红军、张龙、霍佳美、闫莉等11家公司和7名自然人”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受理时间是2020年11月23日。
六家子公司股权被冻结
根据新潮能源的公告显示,原告广州农商行此次起诉请求达到24项,其中涉及到新潮能源的有3项,分别是“被告新潮能源向原告承担35.82亿元(截止至2020年11月6日)差额补足义务;深圳金志昌顺在新潮能源34275.7575万股股票价值12.13亿元范围内向原告承担连带责任;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由被告承担。”
资料显示,新潮能源总部位于烟台,此前名为新潮实业,1996年11月登陆上交所挂牌上市的。2013年12月,新潮实业的第一大股东烟台东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东润投资与深圳金志昌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东润投资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9019.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2%)转让给深圳金志昌顺,双方商定的交易价格为7.88元/股,而停牌前新潮实业的股价仅为5.54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润投资将不再持有新潮实业股份,深圳金志昌顺将接盘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发生变更,而深圳金志昌顺是深圳金昌资产的全资子公司,后者的股东为刘志廷和刘志臣(各持有50%的股权,二人为兄弟关系)。
此前,新潮实业是主营房地产开发和电子元器件制造业的企业,自从在2013年末被深圳金志昌顺收购后,逐渐处置旗了下9家房地产公司,注销了两家全资子公司,正式开启产业结构调整之路,进军油气资源行业。
2016年7月,新潮实业更名为新潮能源。
从收购之后的情况来看,新潮能源的业绩还是不错的,其2017年至2019的净利润分别是3.67亿元、6.01亿元和10.78亿元,但是2020年前三季度的净利润大幅下降,仅有0.92亿元,同比下降90.82%。
根据新潮能源2021年3月3日晚的公告显示,公司在得知被广州农商行起诉之后,“经书面征询核查,2020年11月1日起至今公司全体员工的电子邮箱及公司收件记录,未发现媒体报道中所描述的发自广州农商行的函件”。
至于所涉及的35.82亿元事情,新潮能源明确表示,“经查询公司档案,公司档案中既没有上述《差额补足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也没有涉及为广州农商行信托产品提供差额补足的协议、法律文件、信函的原件或复印件;经查询公司用印记录,公司用印记录中无上述《差额补足协议》或其他涉及为广州农商行信托产品提供差额补足的法律文件及信函的用印记录。”
同时,新潮能源表示,经向公司现职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公司员工书面征询,现职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公司员工均未以公司名义参与签署上述《差额补足协议》。“经查询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存档资料,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监事会也未曾审议过涉及为上述函件提及的信托贷款提供差额补足的相关议案。”
也就是说,新潮能源表示公司压根就不知道有《差额补足协议》这件事情。
但是,新潮能源也坦言,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广州中院已对公司所持有的佳木斯新潮纺织有限公司、宁波鼎金*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新潮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扬帆投资有限公司、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子公司股权进行了冻结。“因涉案被告及第三人数量众多,送达和保全程序尚在进行中。”
由于涉及金额实在太大,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在3月3日当天就对新潮能源下发了工作函,要求新潮能源核实披露“华翔投资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时任及现任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持股、任职、资金往来、业务往来等情形。”
启信宝信息显示,华翔投资成立于2014年5月27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是王秀珠,但是其股东分别是闫莉、霍佳美。这二人此次也是被广州农商行起诉的自然人。
同时,因广州农商行诉讼请求,金志昌顺以其持有新潮能源34275.7575万股股票价值范围内向原告承担连带责任。上交所要求新潮能源核实并说明,“深圳金志昌顺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是否存在冻结的情况,是否已按照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上交所工作函中对于那份《差额补足协议》,要求新潮能源核实说明“是否曾签订上述《差额补足协议》,并详细说明具体核查方法;如曾签订上述协议,请说明具体签订时间、签订人、协议内容、是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就上述诉讼事项及《差额补足协议》是否进行会计处理,是否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涉及的《差额补足协议》显示日期为2017年6月27日,新潮能源表示“公司将联系《差额补足协议》签约时时任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印章管理人员,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
因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预计该案对新潮能源的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
智讯 06月07日10时21分,新潮能源(600777)出现异动,股价大涨。截至发稿,该股报价2.37元/股,换手率2.48%,成交额3.53亿,主力净流入0.00元,振幅7.17%,流通市值147.70亿。
【主力强度】
融资融券
最近一日(2022-06-02)融资融券数据为:融资余额4.45亿元,融资买入额3965.23万元,融券余量40.33万股,融券卖出量2.42万股。
【行情回测】
涨跌停表现
过去一年,该股有9次涨停,涨停后第二个交易日上涨7次,下跌2次,上涨概率为77.78%;
而过去一年,该股没有发生过跌停。
【价值分析】
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开采、销售;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开采技术咨询及工程服务;石油及天然气相关专业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能源产业开发、经营;新能源产品技术研发、生产、销售。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投资;矿产品加工、销售。同轴及数据电缆、宽带网络产品的生产、销售;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外投资及管理、咨询。国内贸易;金银制品的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食用农产品、电子产品、矿产品(除专控)、纺织品、轻工业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燃料油(除危险品)的销售。煤炭经营。(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机构评级
最近3个月内,共有0家机构发布评级,整体评级为无评级。
成长分析
2022年一季度营收16.82亿元, 同比增长38.74%,2022年一季度净利5.27亿元, 同比增长108.08%,市盈率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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