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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丨中体产业(600158.SH)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实现营业收入15.15亿元,同比下降24.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91.97万元,同比增长1.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57万元,同比下降60.23%;基本每股收益0.0572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 飞 光 纤 公告编号:临2021-012
债券代码:175070 债券简称:20长飞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1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预计将于2021年8月31日之前派发,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期末滚存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85,945,096元。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6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57,905,10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3,707,503元(含税)。公司2020年年度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1%,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上述现金红利预计将于2021年8月31日之前派发,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分红政策规定,实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60号)核准,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飞光纤”、“公司”、“发行人”)*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790,51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4,364,52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94,337,174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长飞光纤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长飞光纤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中金公司作为长飞光纤*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
1、尽职推荐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它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持续督导工作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规定,履行保荐职责: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核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会议记录及决议,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持续关注并核查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事项,确认募集资金按相关规定使用;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督导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核查报告及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无。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会计师、评估师及律师提供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按时参加保荐机构组织的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培训;全面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对于重要事项,发行人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聘请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在尽职推荐、持续督导期间,能够尽职开展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核查工作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事项,保证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获得信息机会平等,信息披露档案资料保存完整。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发行人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公司代码:601869 公司简称:长 飞 光 纤
债券代码:175070 债券简称:20长飞01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6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757,905,108股,以此计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3,707,503元,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专注于通信行业,是全球领先的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以及数据通信相关产品的研发创新与生产制造企业,并形成了棒纤缆、综合布线、光模块和通信网络工程等光通信相关产品与服务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及多元化和国际化的业务模式。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1.光缆业务
光缆是公司产品之一,一般用于通信网络建设,光缆业务的核心客户为电信运营商。2015年至2018年,受4G网络及光纤入户集中建设促进,光缆需求持续以较快速度增长,产品单价亦不断提升。自2018年下半年起,由于前期网络建设已过高峰而5G规模铺设尚未开启,客户需求转为疲软,进而导致在2019年上半年国内主要电信运营商进行的针对普通光缆产品的集中采购公告中,产品平均单价下降近50%。在2020年下半年运营商进行的集中采购中,普通光缆平均价格进一步下降约30%。该等极限施压价格将充分考验光纤光缆行业企业的利润水平。
光纤光缆是重要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尽管2020年年初国内通信网络建设受到新冠肺炎疫情负面影响,但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5G建设不断加速。根据工信部于2021年3月发布的数据,2020年国内5G基站建设数量、覆盖区域、终端连接数等主要指标均达到或超出预期,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在光纤光缆行业,2020年下半年运营商集中采购总量已较前期低点有所回升。5G持续的大规模铺设预计将为行业带来新一轮增长。
2.预制棒及光纤业务
预制棒用于拉制光纤,光纤是光缆的主要原材料。自2015年起,受市场短缺、利润水平相对较高及对5G规模部署预期的影响,行业企业开始布局预制棒扩产,而扩充的产能集中在2018年下半年向市场释放,与彼时市场需求拐点重合,造成行业供需关系的急剧变化及终端光缆产品单价的快速下行,而光缆价格的变动也同步向上游传导,影响预制棒及光纤的利润水平。随着光缆需求因5G规模铺设有所回暖、国内主要运营商客户光缆集中采购量企稳回升及行业供给结构在极限价格施压下的优化,该分部供需结构及市场环境有望改善。
3.产品与解决方案业务
公司提供光通信相关的产品及解决方案,包括数据中心布线、光模块和光器件、系统集成、轨道交通布线、“5G+全光”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等。随着5G、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的升级及应用,全球通信网络中的数据流量预计将持续增长,带动数据中心建设稳步发展,并将促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需求。
多模光纤光缆产品主要用于数据中心内部的连接。公司拥有的PCVD预制棒制造工艺在多模相关产品,特别是高端多模光纤产品中具有明显的技术领先优势和产能规模优势;公司拓展的光模块和光器件业务在2020年于通信市场及数通市场取得阶段性成果;公司根据当期5G网络部署特点提供的前传WDM解决方案在运营商网络建设中得到推广;同时公司的AOC产品亦在消费电子、医疗等场景得到规模应用。
4.国际化业务
全球数字化智能化对经济的拉动效应已成为共识,信息化建设浪潮此起彼伏。2020年,虽然海外市场通信网络建设进程受到了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但疫情也在逐渐改变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水平在国家竞争力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根据CRU在2021年2月发布的报告,2021年至2025年间,全球光缆需求预计将维持5%以上的年均增长率。
公司持续推进海外通信网络工程项目,尤其是在菲律宾建设项目中,公司当地团队克服疫情期间的各种不利因素按时完成了项目施工主要节点目标,充分展现了公司项目交付能力,为未来海外通信网络工程业务的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出具《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确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出具《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上述报告均已于2020年8月2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5.4
5.5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度,本集团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82.22亿元,较2019年约人民币77.69亿元上升约5.82%。本集团毛利为人民币17.88亿元,较2019年的人民币18.34亿元下降2.50%,而毛利率则下降至21.74%(2019年:23.60%)。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增及减少子公司的情况参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 飞 光 纤 公告编号:临2021-009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照《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送达各位董事审阅。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名(其中4名独立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马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告》
同意公司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的公告。
五、 审议通过《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九、 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6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757,905,108股,以此计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3,707,503元,约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1%。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十一、 审议通过《2020年度公司绩效考核结果》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审计相关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1)。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为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授权管理层决定适时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上网公告附件:
1、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确认意见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 飞 光 纤 公告编号:临2021-010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照《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送达各位监事审阅。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告》
同意公司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的公告。
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编制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4、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 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 飞 光 纤 公告编号:临2021-011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0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67人,注册会计师92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70人。
毕马威华振2019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毕马威华振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44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2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毕马威华振2019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于2018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地方证监局给予的行政监管措施2次,相应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从业人员7人次。除此以外,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陈轶,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轶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轶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段瑜华,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段瑜华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段瑜华近三年尚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玉红。陈玉红199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玉红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份。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0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4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同比减少7.5%。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毕马威华振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以往年度毕马威华振在公司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
毕马威华振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期间,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品牌声誉良好。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 毕马威华振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 飞 光 纤 公告编号:临2021-013
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于2018年7月通过*公开发行A股募集的资金(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证监会《关于核准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60号)的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75,790,51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4,364,522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30,027,34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94,337,174元,此款项已于2018年7月16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上述资金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800350号验资报告。
(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2020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5,333,196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人民币66,110,834元,*性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9,222,36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12,592,844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人民币1,894,337,174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8,255,670元,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二) 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中心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已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之子公司长飞光纤潜江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内的余额*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监管专户,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将下列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余额*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
2、 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专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将下列募集资金四方监管专户余额*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四方监管专户。
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于2018年10月26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69,239,539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8)。于2019年1月,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金额569,239,539元已完成置换。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3日及2018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合格投资产品。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99,990,000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大额存单产品。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合格投资产品。于2019年度及2020年度,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
2020年度本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及收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本公司注销前的募集资金账户。
(五) 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9,222,362元(包括利息收入),为募集资金净额的2.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决定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将按合同约定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长飞光纤《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长飞光纤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和存放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不包含实际已先期投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完成置换的金额。
注2:2020年度,长飞光纤潜江有限公司自主预制棒及光纤产业化二期、三期扩产项目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33,193,843元。
注3: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人民币1,894,337,174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8,255,670元,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4月25日丨中体产业(600158.SH)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实现营业收入15.15亿元,同比下降24.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91.97万元,同比增长1.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57万元,同比下降60.23%;基本每股收益0.0572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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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讯 24日早盘,体育产业板块持续火热,中体产业(行情600158,咨询)、雷曼光电(行情300162,咨询)涨停,江苏舜天(行情600287,咨询)、探路者(行情300005,咨询)等涨幅靠前。昨日该板块大涨,中体产业等7股涨停。
在政策力挺、消费升级、冬奥申办的共同驱动下,中国体育产业正在进入快速发展期。特别是国际奥委会将于31日投票产生2022年冬奥会举办城市,冰雪产业将成为众多公司下一个争夺的蓝海,投资者可积极关注:江苏舜天(行情600287,咨询)、探路者(行情300005,咨询)、贵人鸟(行情603555,咨询)、中体产业(行情600158,咨询)、华录百纳(行情300291,咨询)、信隆实业(行情002105,咨询)等相关个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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