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评级(海通证券评级准吗)

2022-07-08 9:55:25 证券 yurongpawn

海通证券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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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获悉,海通证券发布研究报告称,维持港交所(00388)“优于大市”评级,预计2022-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为219/240/269亿港元,同比+4%/+10%/+12%;归属于港交所股东的净利润为133/143/157亿港元,同比+6%/+7%/+10%,使用二阶段DDM对港交所估值,合理价值区间466.6-496.2港元,对应2022EPE分别为44.5-47.4倍。

海通证券主要观点

港交所发布2021年业绩:1)实现收入及其他收益209.5亿港元,同比+9.2%;归母净利润125.35亿港元,同比+9.0%。业绩增长主要由于现货市场交易额、沪深港通南向北向交易额均创新高。2)Q4单季实现收入及其他收益47亿港元,同比-7.2%,环比-10.9%;归母净利润27亿港元,同比-8.6%,环比-17.8%,环比下降主要是由于四季度交易量减少。3)全年派发股息8.87元/股,分红率维持90%。

现货市场日均交易额大增,现货分部收入大幅上涨。2021年现货分部实现收入61.3亿港元,同比+22.8%,收入占比29%。现货市场日均交易额同比上升29%至1667亿港元。沪深港通南北向交易额均创同期历史新高。北向交易日均交易额1201亿人民币,同比+32%;南向交易日均交易额417亿港元,同比+71%。债券通交易旺盛,2021年日均交易额266亿人民币,同比+34%。联交所IPO发行98家,同比减少56家。

10月推出MSCI中国A50指数期货;联交所衍生权证、牛熊证成交宗数、新上市衍生权证、牛熊证数均创历史新高。2021年股本证券及金融衍生品分部收入34亿港元,同比+6%。联交所的衍生权证、牛熊证及权证等日均成交金额同比+8%,期交所股票期权日均合约张数同比+21%创历史新高,期交所衍生产品日均合约张数同比-12%。新上市衍生权证数目同比增加38%,新上牛熊证数同比+13%,均创历史新高。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指数期货推出以来的平均每日成交合约张数11558张,年末未平仓合约张数31710张。

商品分部:2021年实现收入14.8亿港元,同比+1.7%。受全球经济不确定及新冠疫情影响,LME收费交易金属合约日均成交量同比-4%,交易费同比-2%。

现货市场结算费上涨,保证金投资净回报率大幅下跌。2021年结算收入80亿港元,同比+4.7%。收入增加主要是由于交易宗数增加及沪港深通北向交易费用收入创新高导致现货市场结算费大幅上涨。投资收益净额-57%,主要是由于低利率环境下投资回报减少,但保证金及结算所基金平均金额上升,抵销部分降幅。北向交易交收指示日均金额同比+54%,北向南向组合价值创新高,分别同比增长18%和7%。

公司项目:2021年实现收入9亿港元,同比下降10%。公司资金投资收益同比下降,主要是由于低息环境下利息收益减少所致以及集体投资计划公允价值收益减少,但长期股本投资估值收益抵销部分跌幅。投资净回报较2020年的2.75%,明显下降0.69pct至2.06%。

风险提示:中国香港现货及衍生品交易量大幅萎缩;互联互通进展停滞;LME改革效果不达预期,量价齐跌。




603556股票

4月29日盘中消息,9点31分海兴电力(603556)封涨停板。目前价格11.39,上涨10.05%。其所属行业电网设备目前上涨。领涨股为海兴电力。该股为智能仪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概念热股,当日智能仪表概念上涨1.47%,工业互联网概念上涨1.3%,物联网概念上涨1.23%。

资金流向数据方面,4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4.0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0.0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4.72万元。

近5日资金流向一览

海兴电力主要指标及行业内排名

海兴电力(603556)个股




海通证券评级下调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2020年第17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交易商协会对海通证券、海通期货、海通资管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同时,交易商协会已将其有关违规情况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

海通证券、海通期货、海通资管各接罚单

具体来看,海通证券作为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及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参与者,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海通证券向下属子公司管理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下达交易指令,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了市场发行秩序;二是海通证券向下属子公司作为投资顾问或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下达交易指令,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规避人民银行〔2015〕第9号公告相关规定。此外,海通证券还存在内控管理不到位的违规情形。

海通期货和海通资管则作为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顾问或管理人,均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通过其作为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了市场发行秩序;二是通过作为投资顾问或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规避人民银行〔2015〕第9号公告相关规定。

2020年11月18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称,对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永煤控股)开展了自律调查,发现海通证券及其相关子公司涉嫌为发行人违规发行债券提供帮助,以及涉嫌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涉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交易所市场公司债券,交易商协会对海通证券及其相关子公司开展自律调查。

2020年12月20日,海通证券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对违反行业自律规则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北京债券融资部总经理夏坤、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厉栋、海通资管副总经理张士军、海通期货副总经理姚弘等相关责任人,公司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

1月8日晚间,海通证券也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分别于近日收到了交易商协会出具的《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决定书》,海通证券及相关子公司存在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交易商协会对海通证券及相关子公司予以警告,并责令海通证券及相关子公司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海通证券表示,将针对本次自律处分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优化内部流程,促进相关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因IPO项目收证监会罚单

此前,海通证券曾表示,以打造百年老店的胸怀全力推进公司发展。但近期海通证券除了深陷永煤债旋涡之外,其他业务也麻烦不断。

2020年12月30日,证监会发布对海通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曾军、周威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经调查,证监会发现海通证券在保荐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四方光电)*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在*提交的保荐工作报告等材料中未披露四方光电实际控制人熊友辉涉嫌行贿的事项。

证监会认为,海通证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四条的规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海通证券及曾军、周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020年,海通证券因保荐业务等多次收监管处罚措施。2020年9月18日,证监会官网发布公告称,海通证券在保荐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天楹)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过程中,对中国天楹及其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标的金额占申请人净资产的比例计算错误,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差异,邮件发送与光盘报送的反馈回复关于该部分内容的表述前后不一致;对中国天楹净资产收益率计算错误。因此,证监会决定对海通证券及相关责任人韩丽、金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2020年7月份,海通证券的两名保荐代表人陈新军、徐小明未重点关注科创板项目的异常资金往来,职责履行不到位,收到上交所的监管警示。

2020年7月19日,中证协发布消息称,关注到包括海通证券在内的8家证券公司,在中核融资租赁公司债券发行招标过程中,存在承销费报价偏低的情况。中证协表示,已对相关事宜启动自律调查。

整改影响有多大?

海通证券成立于1988年,注册地在上海,并于1994年在上交所上市。海通证券股权非常分散,三季报显示,除了H股外,海通证券A股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6%;第二大股东为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86%;第三大股东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68%。

根据交易商协会的表述,海通证券存在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等行为,即结构化发行。针对本次自律处分,海通证券在公告中表示,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且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那么,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现有业务有无影响、影响究竟有多大?海通证券公告中未作出表述。

“结构化发行”历来是监管所禁止的违规行为。2019年年末,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发行人不得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但发行人根据有关规定或合同进行提前赎回的除外。

人民银行〔2015〕第9号公告中规定,债券交易流通期间,发行人不得以自己发行的债券为标的资产进行现券交易。2020年11月,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严禁发行人“自融”,强化市场行为规范,进一步强调禁止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而海通证券及其两家子公司,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无疑在顶风作案。除给予海通证券及其两家子公司自律处分外,交易商协会也将此次海通证券及其两家子公司有关违规情况报送给了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

自律处分或将影响海通证券接下来的分类评级。根据近几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底稿,证券公司主承销或受托管理公司债券违约且受到处罚处分的项目数量则在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自评指标之中。“处罚处分”包括上一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管理/监管措施。

此外,海通证券参与主承销商的债券违约情况也值得关注。Wind数据显示,2020年海通证券参与主承销商的债券违约次数共计26次,主承销债券违约数居行业前列,其中债券违约不乏涉及北大方正、新华联控股等公司。




海通证券评级准吗

北京8月27日讯 昨日晚间,海通证券(600837.SH)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今年上半年,海通证券实现营业收入234.71亿元,同比增长31.9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70亿元,同比增长49.0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8.97亿元,同比增长54.5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7.58亿元,同比增长14031.01%。

今日,海通证券股价小幅上涨,截至收盘报12.43元,涨幅0.97%。

截至今年6月30日,海通证券资产总额7230.92亿元,同比增长4.18%;负债总额5497.99亿元,同比增长4.54%;资产负债率为71.48%,较上年同期增加0.25个百分点;流动比率为2.07%,较上年同期增加5.61个百分点;速动比率为2.07%,较上年同期增加5.61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海通证券基本每股收益为0.63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31.2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0%,较上年同期增加0.84个百分点。

海通证券公司主要业务有财富管理、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交易及机构、融资租赁等。

报告期内,财富管理业务营业收入为51.89亿元,同比增长4.92%,毛利率为62.68%,比上年增加21.88个百分点;投资银行业务营业收入为30.08亿元,同比增长45.60%,毛利率为54.55%,比上年增加1.65个百分点;资产管理业务营业收入为24.16亿元,同比增长36.98%,毛利率为62.62%,比上年增加1.33个百分点;交易及机构业务营业收入为64.73亿元,同比增长36.92%,毛利率为68.95%,比上年增加6.84个百分点;融资租赁业务营业收入为24.22亿元,同比增长10.59%,毛利率为32.91%,比上年增加0.77个百分点;其他业务营业收入为39.64亿元,同比增长89.21%,毛利率为-0.80%,比上年减少0.37个百分点。

财富管理业务,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财富管理客户数量(剔除休眠账户)1386.5万户,较报告期初增长5.4%,期末客户总资产2.64万亿元,较去年底增长9.5%,报告期内,公司股票基金交易金额8.19万亿元,同比增加11.8%

投资银行业务,2021年上半年,完成35个股权融资项目发行上市,共募资402.7亿元。其中,完成11单科创板项目挂牌;完成7单创业板项目挂牌;共完成22单IPO项目挂牌,发行金额165.3亿元。截至2021年6月末,IPO、再融资的在审及待发项目数量分别为53家与22家。

在境外股权融资业务方面,海通国际2021年上半年完成了22个IPO项目。在海外资本市场共计完成8单股权融资项目,其中包括5单美股股权融资项目和3单印度股权融资项目。

境内债券融资业务方面,公司于报告期内主承销各类债券488期,合计承销金额2378亿元。其中,企业债承销金额260亿元;公司债承销金额767亿元。

在境外债券融资业务方面,2021年上半年海通国际共计完成了136个债券发行项目,包括27笔绿色债券。

2021年上半年,海通证券信用减值损失为10.25亿元,上年同期为29.00亿元,同比减少64.67%。其中,融出资金减值损失2.85亿元,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损失4.98亿元,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1.32亿元,其他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1.61亿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海通证券应付职工薪酬为68.85亿元,2020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为64.78亿元。

2021年上半年,海通证券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38.98亿元,上年同期为35.69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海通证券集团雇员人数11433人。其中公司雇员人数6077人,子公司雇员人数5356人。

证监会7月23日公布的2021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显示,2021年,海通证券评级为BBB,较2020年AA评级下降两级。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A、B、C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其类别、级别的划分仅反映公司在行业内业务活动与其风险管理能力及合规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相对水平。D类、E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因发生重大风险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

报告期内,海通证券及个别分支机构被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6次。

2021年2月,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1〕14号),对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该监管函认定公司在履行重组上市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程序,未按规定对所利用的会计师工作进行审慎核查;在担任财务顾问过程中,未通过函证、访谈等方式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进行核查。

2021年2月,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6号),对公司采取警示函措施。该监管函认定公司对挂牌公司内控情况、股权情况等核查不充分。

2021年3月,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海通证券、海通资管在开展投资顾问、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相关违规行为行政监管措施,其中对海通证券采取责令暂停为机构投资者提供债券投资顾问业务12个月、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监管措施;对海通资管采取责令暂停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产品提供投资顾问服务12个月,以及暂停新增私募资管产品备案6个月的监管措施;对多名直接责任人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年等监管措施。

2021年4月,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江煌、张舒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32号),对公司及两名保荐代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该监管函认定公司及两名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报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发行预案披露的收购对象间接股东的股权结构与发行保荐工作报告载明的股权结构不一致。

2021年4月,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李明嘉、朱文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34号),对公司及两名保荐代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该监管函认定公司及两名保荐代表人在发行人报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发行预案披露的收购对象间接股东的股权结构与发行保荐工作报告载明的股权结构不一致。

2021年5月,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46号),对公司南通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该监管函认定南通营业部在异常交易预警、监控及处理,员工系统权限及客户交易委托记录要素等方面存在不足。

此外,自报告期初至本报告披露日,海通证券集团尚未披露的新增(金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已披露且有新进展的诉讼、仲裁事项6起。

第一起为公司与南一农公司、红太阳集团、南京世界村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因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南一农公司”)拒绝依约履行股票质押购回义务,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要求融资人南一农公司支付本金人民币30,0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债权实现费用等,要求担保人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红太阳集团”)、南京世界村汽车动力有限公司(简称“南京世界村”)承担保证责任。2020年5月19日,上海金融法院正式受理本案,并于2020年11月12日开庭,2021年4月上海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公司诉讼请求。2021年6月南一农公司已被南京高淳区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公司将根据南一农公司破产重整进展进行债权申报、参加债权人会议等。

第二起为公司与红太阳集团、南一农公司、杨寿海、杨柳、南京振邦、江苏振邦融资融券交易纠纷案。因红太阳集团融资融券期限到期后未能按照《融资融券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融资本金、证券及利息等相关费用,构成违约。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要求融资人红太阳集团支付融资负债本金人民币25,771.18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债权实现费用等,并要求南一农公司、杨寿海、杨柳、南京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南京振邦”)、江苏振邦农作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振邦”)承担相应担保责任。2021年1月13日,上海金融法院正式受理本案,目前尚未开庭。

第三起为海通资管与孙军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因孙军质押其持有的吉药控股(证券代码:300108)股票并向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资管”)管理的资管计划融入资金,质押交易违约,海通资管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支付本金10,8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债权实现费用等。2020年4月1日,法院正式受理该案件,2020年11月19日一审开庭,2021年1月2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海通资管诉讼请求。海通资管已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起为邮储银行与富诚海富通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华泰美吉特灯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生实质性违约,专项计划持有人之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邮储银行”)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要求原始权益人昆山美吉特灯都管理有限公司及包括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富诚海富通”)在内的相关中介机构对其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诉请金额为本金人民币52,657.98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等。2020年11月12日,法院正式受理本案,并于2021年7月9日第一次开庭。目前法院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第五起为海通资管与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因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红太阳(证券代码:000525)股票并向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资管”)管理的资管计划融入资金,质押交易违约,海通资管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支付本金人民币32,0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债权实现费用等。2020年1月2日,法院正式受理该案件,2020年8月7日一审开庭,2020年12月3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海通资管诉讼请求。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后上诉至上海市*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6月23日维持原判。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6月3日受理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法院已指定管理人。后续海通资管将代表资管计划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该案件涉及的潜在损失已在交易之前予以充分考虑,未来对本公司及海通资管的潜在损失风险较小。

第六起为海通资管与王悦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因王悦质押其持有的恺英网络(证券代码:002517)股票并向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资管”)管理的资管计划融入资金,质押交易违约,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支付本金人民币13,0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债权实现费用等。2020年5月11日,法院正式受理该案,2020年10月29日一审开庭,2021年2月2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海通资管诉讼请求。海通资管已申请强制执行。该案件涉及的潜在损失已在交易之前予以充分考虑,未来对本公司及海通资管的潜在损失风险较小。

除上述案件外,海通证券集团内(除境外上市子公司)尚处于执行阶段的案件共8起,涉及案件金额132,382.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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