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集团公司简介(欧菲光集团公司简介天津)

2022-07-09 12:58:10 基金 yurongpawn

欧菲光集团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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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2-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净利润同比降幅较大的主要原因

1、境外特定客户终止采购关系产生的影响:

(1)公司与特定客户相关的产品出货量同比大幅度下降。

(2)公司承担了与特定客户业务相关的子公司在终止采购关系后所产生的运营成本。

2、因国际贸易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H客户智能手机业务受到芯片断供等限制措施,导致公司多个产品出货量同比大幅下降。

3、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4、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资产运营及使用效率,公司处置部分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对报告期内的利润产生了一定影响。

5、公司对参股公司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相关资产减值损失进行了补偿。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出售安徽精卓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6、公司相关参股公司报告期内经营出现亏损,导致公司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

7、公司在发展核心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新业务,布局智能汽车、VR/AR、工业、医疗、运动相机等新领域产品等光学光电业务,新业务研发投入较大,对报告期内利润产生了一定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业绩预告与最终审计结果存在一定偏差的可能。2021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本业绩预告相关数据综合考虑了各类资产减值测试结果可能带来的相关资产减值损失。截至目前,公司2021年度各类资产减值测试工作尚未完成,最终结果将由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3、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海南瑞泽吧(002596)股吧

7月13日丨海南瑞泽(002596.SZ)披露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1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900万元-3800万元,上年同期为盈利957.45万元。业绩变动主要原因系:

1、因原材料煤的价格上涨,同时水泥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导致公司水泥业务毛利率下降,利润下降;

2、公司市政环卫业务属于劳动密集性行业,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享受的疫情期间减免社保优惠到期,报告期人工成本增加,导致市政环卫业务毛利率下降,利润下降。




南昌欧菲光集团公司简介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1-1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

(1)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审议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此次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了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4)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5)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增加了单个发行对象认购上限。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及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6)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7)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1)。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8)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9)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了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0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7,524,11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529,999,976.6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514,587,002.7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590号验资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1)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已于2021年9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694,739,325股变更为3,262,263,437股。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蔡荣军的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29.77%被动减少至24.59%。本次发行认购方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92,926,045股,占公司总股本5.91%,成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2)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本次审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入金额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关于2021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该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审议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长赵伟先生、董事黄丽辉先生、关赛新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激励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不超过26,6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26,226.34万股的8.15%,其中*授权25,370.60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26,226.34万股的7.78%,*授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36元/股;预留1,229.40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26,226.34万股的0.38%,预留部分占股票期权拟授权总额的4.62%。

本激励计划*授权的激励对象不超过2,761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1)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公司拟筹划出售相关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资产,上述相关子公司范围不超过:广州得尔塔影像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慧光微电子有限公司、江西展耀微电子有限公司和江西晶润光学有限公司。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除本次出售广州得尔塔股权及晶润资产交易事项涉及的资产范围外,公司正积极筹划后续出售其他剩余与境外特定客户业务相关的资产。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投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与江西赣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赣江新区开投集团”)、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控股”)在江西省赣江新区签署《投资框架协议》,以公司所拥有的与境外特定客户触控业务相关的设备等经营性资产在江西省赣江新区出资设立公司全资子公司触控项目公司和新型材料项目公司。

赣江新区开投集团或其指定方、欧菲控股或其指定方、管理团队拟将共同出资设立投资主体SPV A(一家专门用于出资触控项目公司的特殊目的持股主体)和SPV B(一家专门用于出资新型材料项目公司的特殊目的持股主体)分别受让触控项目公司和新型材料项目公司的部分股权,并分别对触控项目公司和新型材料项目公司进行增资。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完成后,触控项目公司和新型材料项目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内。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4)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审议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蔡高校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次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西展耀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展耀”)拟于2021年10月13日与赣江新区群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专门用于出资触控项目公司的特殊目的持股主体,以下简称“赣江新区群益”)、赣江新区新祺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专门用于出资新型材料项目公司的特殊目的持股主体,以下简称“赣江新区新祺盛”)在江西省南昌市签署《关于江西卓讯微电子有限公司、江西新菲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暨增资协议》”),具体约定

①赣江新区群益拟以10,542万元的价格受让江西卓讯微电子有限公司(触控项目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卓讯”)相应股权,同时以3,700万元增资江西卓讯。受让股权及增资完成后,赣江新区群益、江西展耀将分别持有江西卓讯71.80%、28.20%的股权,江西卓讯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②赣江新区新祺盛拟以33,500万元的价格受让江西新菲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材料项目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菲”)相应股权,同时以15,000万元增资江西新菲。受让股权及增资完成后,赣江新区新祺盛、江西展耀将分别持有江西新菲70.73%、29.27%的股权,江西新菲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③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展耀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及其他资金需求安排,决定就上述事项放弃同比例增资权。

(5)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4、修订《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事项

(1)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次修订《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兆豪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 赵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兆豪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1-108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14:3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8日以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赵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逐项表决,董事会同意提名蔡荣军先生、赵伟先生、蔡高校先生、黄丽辉先生、关赛新先生、马敬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与会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项表决,表决结果

1、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蔡荣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赵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蔡高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黄丽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关赛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马敬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经核查,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没有发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蔡荣军先生、赵伟先生、蔡高校先生、黄丽辉先生、关赛新先生、马敬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逐项表决,董事会同意提名蔡元庆先生、张汉斌先生、陈俊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1、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蔡元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张汉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陈俊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经核查,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没有发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蔡元庆先生、张汉斌先生、陈俊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经对公司上述增加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对于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示认可。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次审议的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其它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对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监事会意见: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关联董事蔡高校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了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根据目前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计划,公司有完善的还款计划,有能力偿还其借款,并解除相应担保,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判断,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荣军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汕头大学;2002年至今供职于公司,2002年至2004年9月任公司总经理,2004年10月至2020年6月任公司董事长。

蔡荣军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1,259,162股,持股比例为0.65%,通过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30,424,488股,持股比例为10.13%,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351,683,65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10.78%。蔡荣军先生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蔡高校先生系兄弟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蔡荣军先生于2019年12月因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不准确且修正不及时等事项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1次,除上述纪律处分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蔡荣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蔡荣军先生系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在推进公司战略管理、创新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有关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项,公司已进行整改,提名蔡荣军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基于上述情况,为保持公司的业务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提名蔡荣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赵伟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武汉轻工大学;2005年3月至今供职于公司,历任光电事业部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7年11月担任公司监事,2017年11月至2020年1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赵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03,693股,持股比例为0.019%;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伟先生于2021年7月因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不准确且修正不及时等事项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1次,除上述处纪律处分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赵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或*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蔡高校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广东商学院。2002至2004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0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蔡高校先生通过裕高(中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84,251,960股,持股比例为8.71%,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蔡荣军先生系兄弟关系,为一致行动人。蔡高校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或*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丽辉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北江汉石油学院。2007年至今供职于公司,历任CTP事业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担任公司深圳基地总裁;2014年8月起先后担任公司品质中心副总裁、副总经理、CCM影像事业群总裁、Delta影像事业群总裁;现任精密光学事业群总裁。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黄丽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262,752股,持股比例为0.069%,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或*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关赛新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0年至今供职于公司,历任触摸屏事业部研发中心副总裁,2014年起担任公司生物识别事业群总裁。2017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关赛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29,900股,持股比例为0.007%,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或*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马敬仁先生,中国国籍,1955年生,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大学毕业,1985年7月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1994年9月调到深圳大学任教至今。曾任吉林大学政治学系副系主任、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等。现任深圳大学养老服务中心研究员、深圳红心养老产业研究院院长,珠海科技学院教授,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欧菲光外部董事。兼任全国考委公共管理类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行政区划与区域规划促进会行政管理与体制改革专委会主任、广东省行政管理学会学术顾问等。2017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

马敬仁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或*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元庆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毕业于日本广岛大学法学专业。曾于1991年-1993年担任山东省济南市税务局税务专管员,于2001年至今担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师,2007年晋升法学教授。现任公司、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蔡元庆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或*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汉斌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生,无境外*居留权,国际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境外会员。曾任深圳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调查委员会委员、深圳市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委员会评估专家、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及第五届理事。现任深圳铭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督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创新科技委员会专家、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家及深圳市专家人才联合会发起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宏信悦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深圳麦科田生物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汉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或*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俊发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1月生,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学士、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曾任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维明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助理、深圳市中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现任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道泽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中共深圳市资产评估行业委员会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监事会主任。2017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俊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或*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1-109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下午15: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勇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经第四届监事会逐项表决,监事会同意提名海江先生和林红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与会监事对以上候选人逐项表决,表决结果

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海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林红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海江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生,毕业于北京大学。2010年11月起至今供职于公司,先后担任市场中心副总裁、触控事业群总裁。2018年11月起至今担任智能汽车事业群总裁。2017年11月起任公司监事。

海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7,500股,持股比例为0.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海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红平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9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法务部经理、总监及副总经理;现任法务部和合规部负责人、合规委员会负责人。2021年3月起任公司监事。

林红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000股,持股比例为0.0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红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欧菲光集团公司简介天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2-02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述

1、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智能手机、智能汽车及新领域业务。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包括光学影像模组、光学镜头、微电子及智能汽车相关产品等,广泛应用于以智能手机、智能家居及智能VR/AR设备等为代表的消费电子和智能汽车领域。

公司深耕于光学光电领域近20年,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产品持续创新升级,通过产业链的平台化整合,在光学影像领域发展迅速,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跻身于行业前列。

2、经营模式

公司积极顺应新时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按照市场和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建立了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研发方面,公司围绕《未来五年(2021-2025年)战略规划》,通过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强化前瞻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导入,构建了规范、标准、高效、持续的研发体系,保持技术领先地位;采购方面,本着“质量优先、注重成本”的原则,公司采购委员会在全球范围内通过比质比价、议价等采购模式,筛选适合的原材料供应商,并通过技术合作、签署长期供应协议等方式与供应商紧密合作,以保证原料、设备的技术先进性、可靠性以及成本竞争力;生产和销售方面,公司坚持科学、合理的客户导向,用高质量的产品赢得客户信赖,增强客户粘性,与客户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3、主要的业绩驱动

公司将以智能手机业务稳健发展为基础保障,加速发展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及其他新领域等创新业务,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开拓新市场,构建智能手机、智能汽车和新领域三大板块的业务架构体系,提升自有完整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光学服务。

(1)智能手机

坚持科学、合理的客户导向,整合产业链资源,布局垂直一体化产业链,不断优化商业模式,推进产品化进程,提高技术创新附加值,加强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良率,增强业务盈利水平。公司将合理配置研发资源,提升研发成果转化率,大力发展高端镜头、摄像头模组等光学核心业务,以及3D ToF、指纹识别等微电子核心业务,逐步巩固和提升市场份额,保持全球光学光电领域龙头地位。

(2)智能汽车

公司自2015年起开始布局智能汽车,目前已取得20余家国内车企的一级供应商资质。公司将智能汽车业务作为重点开拓的业务领域,从研发、销售和生产等全方位加大资源配置,力争实现到2025年智能汽车业务收入规模行业领先。

公司将依托在光学光电领域的技术优势,深度布局智能驾驶、车身电子和智能中控,以光学镜头、摄像头为基础,延伸至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抬头显示(HUD)等产品,丰富产品矩阵布局,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产品和服务。

近年来,智能汽车领域迎来快速成长期,新车企、新品牌不断涌现,智能手机、互联网厂商亦相继宣布启动造车计划。公司将依托领先的光学制造能力与经验,以及智能汽车产品的供应商资质,推动智能汽车业务全面发展。

(3)新领域

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新领域相关产品,多方位布局智能家居、VR/AR、工业、医疗、运动相机等新领域光学光电业务。公司将借助高速增长的行业市场规模、良好的客户储备和先进的研发能力等核心优势,将新领域的收入占比明显提高,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的增长贡献领域。

(二)报告期经营情况概述

2021年度,在全球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全球经济恢复仍然不稳固、不均衡,多领域呈现出显著的分化态势。全球芯片供应持续紧张,消费电子和智能汽车等多个行业均出现了原材料上涨、供应短缺等问题,消费类电子产业发展放缓,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各项变革措施和战略投入仍在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8.44亿元,同比下降52.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5亿元。主要原因

(1)境外特定客户终止采购关系产生的影响:

①公司与特定客户相关的产品出货量同比大幅度下降。

②公司承担了与特定客户业务相关的子公司在终止采购关系后所产生的运营成本。

(2)因国际贸易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H客户智能手机业务受到芯片断供等限制措施,导致公司多个产品出货量同比大幅下降。

(3)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4)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资产运营及使用效率,公司处置部分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对报告期内的利润产生了一定影响。

(5)公司对参股公司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相关资产减值损失进行了补偿。

(6)公司相关参股公司报告期内经营出现亏损,导致公司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

(7)公司在发展核心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新业务,布局智能汽车、智能家居、VR/AR、工业、医疗、运动相机等新领域产品光学光电业务,新业务研发投入较大,对报告期内利润产生了一定影响。

(三)行业发展概况

1、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

(1)消费电子

消费电子行业是典型的科技驱动行业,随着芯片领域竞争的进一步加速,在重塑行业业态的同时,也带来了新兴的产业需求。随着5G、人工智能及物联网等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终端产品的持续技术创新,消费电子产业持续向智能化和集成化快速发展,正逐渐步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消费电子和5G技术应用的加速落地带动消费电子行业的稳步发展,后续行业将进入平稳发展期,智能汽车、智能家居、VR/AR和智能穿戴等新产品成为拉动行业增长新的重要动力。光学零组件的升级将成为行业内重要的创新和增长领域。工信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印发《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从标准体系构建、产业基础强化、信息消费升级、行业应用深化、社会民生服务等方面提出了8大专项行动,为未来5G应用发展指明了方向,开启了5G应用繁荣发展的新征程。网络覆盖的日渐完善和终端性能的持续提升,促使5G终端和用户数量稳步攀升。

①智能手机

智能手机是摄像头模组的主要应用市场,尽管每部手机搭载摄像头数量增长放缓,但摄像头规格升级和整体行业稳定发展的趋势没有改变。随着5G智能手机换机需求的提升,以及下游消费者对手机影像功能的需求日益多样化,智能手机厂商和摄像头供应商持续推进行业变革。智能手机单机搭载摄像头数量持续增长、多主摄化的趋势赋予高像素摄像头产品更多价值和创新空间,驱动我国手机摄像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光学镜头是光学成像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对成像质量起着关键作用。目前各手机厂商正不断加速光学镜头的更新换代。为提高成像质量,手机光学镜头趋向多层镜片组合;同时,随着拍照功能的进一步升级,潜望式镜头、ToF镜头等产品的渗透率正逐步提升。此外,光电子技术、互联网、物联网、5G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有利于光学镜头产品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宽,除手机、PC等传统移动终端外,还被广泛用于消费电子、工业领域、智能家居及VR/AR等领域。

随着智能化时代的到来以及人们对于信息管理安全性和便捷性需求的提升,生物识别应用日渐广泛,目前各类生物识别技术中以3D Sensing和指纹识别技术最为普及。随着众多手机品牌广泛使用3D解锁技术,3D Sensing市场进入快速成长期。目前市场上3D Sensing共有三种主流技术:结构光、ToF、双目立体视觉。ToF作为3D Sensing的方案之一,因其测量距离长、成本低、功耗不高等优势,已经被多个手机品牌使用。市场上的指纹识别技术主要分为电容式、光学式和超声波式三种。随着市场对高屏占比、薄机身的追求,传统电容式指纹识别将逐渐被光学式、超声波式屏下指纹识别或人脸识别替代;其中光学式指纹识别方案凭借产业链的初步成熟及供应链的进一步完善,应用规模正在显著扩大。

②新领域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智能门锁技术在不断变革和提升,从以前的单机锁、2.0单机锁、管家锁、联网锁,到现在的指纹门锁、人脸识别门锁。目前主流中高端智能门锁产品采用3D人脸识别技术,3D人脸识别解决方案在安全系数、识别*度及抗光线干扰能力等方面更加成熟。3D人脸识别方案主要采用结构光和ToF技术,而ToF和结构光相比,拥有有效点云深度信息多、测距远、体积小和成本低等优势,推动智能门锁行业进入新阶段。

VR/AR设备将现实场景与虚拟场景结合,利用大量摄像头实现环绕式体验。根据现阶段已有的相关头显设备的系列参数来看,VR产品的近眼显示、渲染处理与感知交互等方面均得到了全面的优化,极大地改善了用户体验,但整体发展阶段仍处于部分沉浸阶段。

在工业、医疗等领域专用摄像系统里,光学镜头扮演着重要的作用;在非球面技术、精密凸轮技术等方面的提升,增加了成像的清晰度与辨识度;在专业相机方面,专业相机镜头分为变焦镜头、定焦镜头及广角镜头。镜头生产厂家依据每种专业相机的应用场景、技术要求制造出符合特定需求的专业相机镜头。

(2)智能汽车

随着汽车电子产业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对智能汽车安全性、舒适性和娱乐性追求的不断提升,相关技术的应用领域日益扩大,智能汽车相关产品正逐步走向电动化、智能化和网联化。其中,自动驾驶系统、网联系统、车载信息系统、智能中控等细分汽车电子产品领域渗透率不断提高。

在《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及《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路线图2.0》等各类政策鼓励下,各整机厂商及自动驾驶系统算法端对摄像头参数配置的要求越来越高。车载摄像头是智能汽车收集、分析信息及图像的重要途径,与算法结合从而实现车道偏离预警、汽车碰撞预警等功能,是*自动驾驶辅助系统ADAS中感知层的重要解决方案之一,而汽车智能化将成为继智能手机后另一个推动摄像头等领域增长的重要动力。据Allied Market Research数据,全球车载摄像头市场规模将有望于2025年达到241亿美元,对应2018-2025年复合增长率为9.7%。

智能汽车逐步进入到自动驾驶时代,数字化和智能网联化进一步升级。2021年以来,L3级别自动驾驶能力的多款车型相继发布。在政策、造车新势力、传统车厂、方案商及科技大厂等多方共同推动下,自动驾驶有望加速落地。在自动驾驶系统中,车载摄像头是实现众多预警、识别类功能的基础,超过80%的自动驾驶技术都会运用到摄像头。

车身电子控制领域的技术不断迭代和人们出行、生活方式的改变,将促使车身电子控制系统的配置需求持续提升。汽车车身电子控制系统逐渐成为汽车的标准配置,在中低端车型的应用比例不断提升。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智能手机

在智能手机摄像头模组领域,具备单摄像头模组量产能力的厂商较多。高像素摄像头模组技术壁垒有所提升,行业主要供应商集中在中国大陆、日韩等国家和地区。随着摄像头不断创新升级,如CIS面积持续增大、新型潜望式摄像模组等,模组封装技术难度逐渐增大,不断提升的技术门槛和制造难度使得手机摄像模组市场格局趋向集中化。公司自2012年进入光学影像系统领域,凭借光学创新优势和在消费电子领域积累的核心客户优势,以及自主开发的AA对焦工艺、高自动化水平的产线和大规模量产能力,已成为行业内的高像素摄像头模组的主流供应商。

公司2015年正式量产出货指纹识别模组,2016年底开始,公司指纹识别模组单月出货量稳居全球前列。公司充分发挥在光学、3D Sensing模组、指纹识别模组的复合产业优势,在光学屏下指纹识别模组和超声波屏下指纹识别模组均处于龙头地位,成为目前屏下指纹识别模组的主要供应商。公司自2017年布局3D Sensing领域,同步研发结构光和ToF方案,率先实现了结构光3D Sensing模组和3D ToF模组的量产,成为国内3D Sensing模组的主力供应商。

(2)智能汽车

公司自2015年开始进军智能汽车领域,通过收购华东汽电和南京天擎,顺利成为国内整车厂商的Tier 1供应商,目前已取得20余家国内汽车厂商的供货商资质,并积极进行国外汽车厂商的供应商资质认证。2018年,公司收购富士天津镜头工厂,进一步加强在车载镜头方面的布局,推动智能汽车业务发展。公司依托在光学光电领域的技术优势,深度布局自动驾驶、车身电子和仪表中控,以光学镜头、摄像头为基础,延伸至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抬头显示(HUD)等产品,丰富产品矩阵布局。

智能驾驶系统方面,公司全面布局车载摄像头、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等产品,产品矩阵丰富,打造车载摄像头方案、毫米波雷达低速解决方案,和基于弱监督学习算法的感知融合方案。目前智能汽车市场上的低速雷达传感器配置以超声波雷达为主,公司短距毫米波雷达能实现近场、低速检测,且各项指标处于业内领先水平;在探测范围、速度、角度等方面超越超声波传感器,实现汽车准确判断周围环境、减少擦碰等情况;对低速时的MEB(紧急制动)有跨越式的性能提升,能够适配更多的场景,其性能远高于超声波雷达,在行业内竞争优势显著,开启低速短距雷达的新时代。

车身电子方面,公司自2015年布局智能汽车,在软件方面沉淀深厚,技术优势明显。同时,公司秉持开放共享的原则,为客户提供高标准的软件,同时自产硬件,从而产生成本优势,最终产品性价比高,收获了广大的客户群体。

智能中控方面,欧菲光组建一支专业仪表和信息娱乐融合的特色团队,开发出高端三屏互动智能座舱和全数字智能仪表,不仅达到汽车安全可靠性要求,同时融入娱乐和信息互联功能和体验。欧菲光在超声波指纹识别和人脸识别领域积累的优势,在智能中控系统中也有多个方面的应用。

(3)新领域

公司凭借优势的光学技术和生产制造自动化能力,布局智能家居、VR/AR、扫地机器人、运动相机、工业及医疗相关产品等领域的光学镜头、影像模组、光机模组和整机组装等环节,目前已有部分产品实现量产。

公司不断研发升级3D Sensing模组并将其应用领域拓宽至智能家居、AI机器人等领域。公司已与PMD&IFX携手将扫地机领域开发的3D ToF方案成功应用在扫拖领域,实现前置ToF摄像头与高精度传感器的融合,可通过精确计算和智能感知,快速实现对障碍物的测距和避障,避免卡困。凭借着在光学光电领域的优势和对各类技术的研发突破,公司的产品应用领域拓展至智能家居、VR/AR、智能穿戴、智能工业、智慧医疗、新零售、新物流和教育等领域。

2021年,公司先后入围2021中国企业500强、2021年《财富》中国500强、2021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021年度电子信息竞争力百强企业、2021年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2021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100强和2021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等,相继荣获国家制造业单项*示范企业(2021-2023年)、深圳知名品牌等奖项。

(四)行业发展趋势

1、智能手机

智能手机已从增量市场时代过渡到存量市场时代,并且全球智能机品牌的集中度逐年提升,整体市场已经接近饱和,消费者对于智能手机的需求逐渐减弱。据调研机构Canalys称,不利的经济形势和典型的季节性需求低迷导致2022年第一季度全球智能手机总出货量同比下滑11%。

2、智能汽车

2020年2月24日,发改委发布《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明确提出:到202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基础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形成;同时,实现L3规模化生产,L4在特定环境下市场化应用,车用无线通信网络(LTE-V2X)实现区域覆盖,新一代车用无线通信网络(5G-V2X)在部分城市、高速公路逐步开展应用。当前自动驾驶技术正处于L2向L3级别转化的阶段,预计2022年L3级别的智能汽车渗透率会进一步提升,带动相关产业链快速发展。未来自动驾驶系统中的感知层将会呈现出以配置摄像头、超声波雷达、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等多传感器融合方案的发展趋势。汽车感知系统由摄像头、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等组成,其中摄像头在汽车感知中的应用最为广泛。

车载摄像头中功能各不相同,包括前视(前向驾驶辅助)、后视(倒车摄像头)、环视(全景环视系统)、侧视(盲点监测)和内视(驾驶员疲劳监控)等,不同类型的车载摄像头单价、功能、配置和性能需求均有所差异。根据IDC数据,2024年全球L1-L5自动驾驶汽车出货量预计5,425万辆,2020至2024年C*R约为18.3%;中国2024年自动驾驶汽车出货量预计将达到2,325万辆,占全球出货量的43%,2020-2024年的C*R约为26.3%,其中L3级别以上预计出货达到29万辆。目前L2级别摄像头搭载量在5-8颗,L3级别能到8颗以上,部分车型车身摄像头搭载量分别为11、12、13颗。从*新能源车和传统车企ADAS系统搭载的传感器数量来看,各大车企*车型搭载的摄像头数量*已经达到14颗,且像素以500-800万高像素为主,各主流新能源车型对于摄像头(包含激光雷达等)的需求将会持续提升、放量。目前自动驾驶技术尚处于辅助驾驶阶段(ADAS),伴随ADAS技术的不断创新发展,车载摄像头和镜头单车配备数量也会大幅增多。一方面,高层次的ADAS解决方案需要车载摄像头可以对环境信息进行快速感测并深度辨识周边环境,且逐步从单目向双目、多目转变,进一步提升识别精确度;另一方面,车载芯片算力提升,能够支持搭载更多摄像头。随着ADAS系统渗透率不断提高,车载摄像头行业快速增长。据Yole数据,2023年全球平均每辆汽车搭载镜头将从2018年的1.5颗增加至3颗,未来车载镜头将为镜头产业贡献明显增量。据Allied Market Research数据,2017年全球车载摄像头市场规模约114亿美元,2025年将有望达到241亿美元,对应2018-2025年复合增长率为9.7%。

目前大部分L2及以上级别的智能汽车均搭配毫米波雷达,其具有集成度高、探测精度高、探测距离远且受外界环境影响小等特点,常用于盲区监测、车道偏离预警、车道保持辅助、自助紧急制动等应用场景。近年来,智能汽车的发展加速了车载毫米波雷达渗透率的提升,其中77GHz方案市占率未来会进一步提高,有望成为车厂主流解决方案。据头豹研究院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毫米波雷达市场规模将达到927亿元,2018-2023年C*R为33.3%,增速较快。

车身域控制模块是汽车内最重要的模块之一,主要负责汽车内共享数据的传输功能(雨刮、灯光、车门、发动机启动、车身控制、信息娱乐、远程信息处理及ADAS系统等车身功能)。融合以太网的车身控制系统有利于更好地实现人性化、便捷性、舒适性及安全性等特性,将逐渐成为未来的发展方向。

3、新领域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5G网络等技术快速发展,除智能手机外,光学摄像头技术的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展至智能汽车、智能家居、VR/AR设备和3D Sensing等领域。未来随着市场不断提高对VR/AR相关设备经济型、舒适性、沉浸性等方面的要求,其终端产品逐步从PC机、一体机延伸至纯头显等类型的产品,从娱乐为主向办公、教育、工程、医疗及军事等领域进一步突破。根据IDC相关报告显示,2021年全年全球AR/VR头显出货量达1,123万台,同比增长92.1%,其中VR头显出货量达1,095万台。预计2022年,全球VR头显出货1,573万台,同比增长43.6%。

随着终端应用产品市场的迅速兴起,下游行业的发展对光学镜头的设计水平和精密生产加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其与日俱增的市场需求也为光学镜头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契机。部分VR/AR产品将广泛采用超短焦菲涅尔透镜,具有可增加视场、减少重量和厚度等优势,将成为未来光学技术的发展方向,更具娱乐性和实用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2-024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15:00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18日以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蔡元庆先生、张汉斌先生和陈俊发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监事会意见:经核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2,624,971,644.7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1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0元。

鉴于公司近年来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符合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监事会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监事会意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经对公司上述增加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对于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示认可。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次审议的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其它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对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监事会意见: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关联董事蔡荣军先生、蔡高校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了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根据目前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计划,公司有完善的还款计划,有能力偿还其借款,并解除相应担保,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判断,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2-036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23日14:30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的召开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7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案编码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

2.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提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相关证券媒体上刊登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公司证券部。

3. 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4. 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5. 会议联系邮箱:ir@ofilm.com

6. 联系人:周 亮 毕 冉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56;

2. 投票简称:欧菲投票;

3.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2. 股东通过互联*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2.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不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2-025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15:30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勇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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