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证券,中国平安证券客服

2022-07-11 1:43:14 基金 yurongpawn

中国平安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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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2021年7月5日,方正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方正集团”)变更为拟设立的新方正集团,后者控股股东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平安人寿”),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平安”)将间接控制公司。令市场关注的是,在已实际控制平安证券的背景下,中国平安未来仍需采取措施满足“一参一控”政策的合规要求。

控股股东变更落定

公告显示,方正证券于当日收到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获得法院批准暨重整进展的告知函》。函件显示,根据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根据法院裁定及生效的重整计划,方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方正证券股份将全部转入拟设立的新方正集团,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变更为新方正集团。平安人寿或其下属全资主体拟按照70%的比例受让新方正集团73%-***的股权,并成为后者控股股东,中国平安作为平安人寿控股股东拟间接控制方正证券。

此次权益变动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由方正集团变更为新方正集团;因中国平安无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方正证券实控人由北京大学变更为无实控人。数据显示,新方正集团将持有方正证券28.71%股份。

此前,受控股股东方正集团影响,方正证券进入多事之秋。2019年12月,方正集团20亿元超短融到期未能兑付,揭开其债务危机序幕。2020年2月,法院受理北京银行提出的重整申请。2020年8月,法院裁定对方正集团及其四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方正证券指出相关事宜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2021年1月,方正证券公告称方正集团重整投资者确定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控股股东尘埃落定,方正证券第二大股东却悬而未决。2021年6月,方正证券公告发布公告,称其第二大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公司10.9亿股股票被大连中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拍卖结果显示,拍卖无竞买人出价,此次拍卖流拍。

此次拍卖前,市场曾对中国平安出手竞拍的猜测颇多。拍卖流拍后,市场仍将注意力放在中国平安一方,并将其未出手竞拍原因指向“一参一控”的政策限制。

业内认为两家券商或将合并

此次中国平安入主方正证券后,将通过平安人寿间接控制后者。但启信宝数据显示,中国平安已直接和通过平安信托持有平安证券96.62%股份。

2008年4月,国务院颁布《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为避免同一股东旗下的证券公司间的管理交易和同业竞争,规定一家机构或同一实控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证券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证券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即“一参一控”。

受“一参一控”政策限制,中国平安势必需要解决同时控制两家券商的局面,市场则多认为中国平安有意将平安证券与方正证券合并。

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何南野向

允泰资本创始合伙人付立春分析认为,平安证券与方正证券在业务规模、牌照等方面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将平安证券注入方正证券,在部门整合等方面也更具可操作性。

何南野表示,控制方正证券是中国平安参与方正集团重组所获得的重要利益,因为方正证券属方正集团旗下较为优质的资产。对中国平安而言,控制方正证券,一方面,可以与旗下平安证券形成协同效应,甚至通过合并的方式快速做大做强,跻身行业第一梯队序列。另外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扩平安集团证券服务范围,扩大平安证券业务在北方市场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平安集团作为综合金融集团的竞争优势。

此前,市场上也有券商合并的例子。例如,中信证券曾成功并购广州证券,并借此推进了在华南地区的业务开展,广州证券变更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中信证券子公司。申银万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宏源证券,并终止后者上市地位,注销法人资格,合并后的申万宏源则登陆深交所。

至于两者的合并能否实现1+1大于2的效果,何南野表示,关键在于后续的整合。但从券商合并的案例来看,整合产生效果还是不错的。大多数券商通过两两合并,都产生了较好的协同效应,同时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地位也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中证协2020年券商业绩排名信息显示,方正证券与平安证券净资本分别为248.3亿元和284.17亿元,分列行业第19位和第15位;营收分别为69.33亿元和90.99亿元,分列行业第19位和第15位;净利润分别为10.96亿元和30.64亿元,分列行业第33位和第14位。

从牌照业务来看,方正证券全资持有方正承销保荐、方正证券投资、方正和生投资和方正香港金控等,控股方正中期期货和方正富邦基金两家子公司,并参股瑞信证券,旗下牌照涵盖投行、期货、公募、私募及境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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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指标公式网

对于期货的BIAS乖离率,确实不如KDJ、MACD等指标*。但是,没有被广泛的应用,并不代表BIAS指标不实用。也有过这么一句话——“越稀有的指标越准确。”虽然我也对指标没有好坏的区分,但是,我认为,每个指标都有它自己的适应性。并不是所有的指标你都会在交易中用上。对于常用的移动平均线,我通过它盈利,所以会常常使用,对于极少人了解的BIAS乖离率,我也会因为它为我带来了财富,而运用它判断趋势。


学习BIAS乖离率,第一步就是消除偏见。


BIAS乖离率是指收盘价(指数)跟一条移动平均价格之间的距离,它可以反映出一定周期内的价格跟MA偏离的程度。首先应该了解盘面中的乖离率曲线,他把各个BIAS值年初一条线,得到一条以0轴为横向中轴的波动中间垂线。


清楚乖离率与整个价格的关系后,要了解BIAS的使用价值了。

短线的BIAS小时间周期N设置为6天、12天、24天。


计算公式:

BIAS=(收盘价-收盘价的N天平均)/收盘价的N天平均*100

中长线的BIAS大时间周期M设置为38、57、137或者254,为了提高准确率,也有相应的中长线公式。EMA指的是稳定的指数移动平均值。


计算公式:

BIAS=(EMA(收盘价,N)-MA(收盘价,M)/MA(收盘价,M)*100


乖离率(偏移率)应用方法:1、作为判断偏离程度的BIAS,首先要参考均线,短线以5天或者10天均线为参考。当正偏离超过了正数8以上,可以判断为超买区间。当BIAS偏离到负值-8以下,判断为超卖区间。


2、趋势追踪上,在上升波段中,如果正偏离值不断放大,可以利用高抛低吸的原则获利平仓。在下降波段中,负偏离值在不断放大,也可以平空仓套利。以上的趋势追踪主力比较强大千万不要想着做回调,顺势交易是王道。


3、走势强度判断BIAS的参考值:


当操作品种变化强度弱,价格和移动平均线的偏离率高于6%时候,也是进入超买区域的预兆。价格与移动平均线的偏离率以-6%为参考线,低于进入超卖范围,可以按照超卖区间内的趋势强度开仓买多。


当操作品种的变化迅速,价格与移动平均线的偏移率以8%为超买区域的边界线。根据持仓量抓住空头机会。而活跃品种的超卖区域以-3%为交易的边界线,当BIAS少于3%时候,适合买多开仓。


从BIAS的实操应用中,我们可以看出乖离率以均线为参考值,当价格与移动平均线一致时候,判断它的乖离率为0。随着价格的强弱升跌,乖离率会周而复始地在正负值之间跳动,使交易更加简单化。弱势品种与强势品种的乖离率就为交易者提供了更加确切的买卖点。大道至简,适合自己交易的方法才是对的方法。




中国平安证券app官方下载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国家网信办会同公安部,重拳打击仿冒投资诈骗平台,*提示潜在受害人。今年以来,国家网信办反诈中心排查打击仿冒App4.2万个,并纳入国家涉诈黑样本库。目前,国家涉诈黑样本库已涵盖并处置涉诈网址380.4万个、App51.4万个、跨境电话41.5万个,互联网预警劝阻平台预警超20亿人次。

近期,国家网信办反诈中心监测发现多起仿冒投资平台进行诈骗的事件。诈骗分子仿冒京东金融、马上金融、360借条等平台,推出大量“李鬼”式App,以相似标志和产品介绍以假乱真,以“小额返利”等诱导网民进行访问下载,进而实施诈骗。部分诈骗平台甚至宣称具有“国企背景”,以“国字头”名义吸引用户,以“拉人头”模式发展下线,给一些网民造成巨大财产损失。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同志指出,诈骗分子仿冒投资平台诱导欺诈网民,让网民遭受严重的财产损失,还可能带来个人信息泄露,应引起足够关注。广大群众需通过官方正规渠道下载App;出现非官方客服联系的情况,要注意核查对方身份,切勿进行转账操作。App商店等平台应加强对可供下载App的安全性审核,防止虚假App浑水摸鱼,坑害广大网民。

为提高人民群众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国家网信办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

一、2022年1月,四川省吴某某在网上看到了“农E贷”仿冒App的宣传信息,因资金紧张便点击下载,并填写了信息申请贷款,但显示放款失败。所谓的在线客服与吴某某进行“沟通”,称其账户信息不匹配,需先进行资金验证。吴某某信以为真,便向指定账户转账3万元,事后发现被骗。

二、2022年2月,河北省姜某下载了“”仿冒App进行相关投资操作。期间姜某收到一条信息,显示其进行了一笔20万元的第三方汇款,因未报备属于违规操作,且已移交风控部门处置,姜某需缴纳20%的风险保证金4万元,否则账户将被冻结,姜某转账后发现被骗。

三、2022年6月,山东省秦某某在“马上金融”仿冒App申请贷款10万元,平台要求先交1万元金融贷款保险,否则不能提现。秦某某按要求交钱后依然无法提现,平台要求再交5万元验资费,并承诺会将保险费和验资费一并返还,秦某某充钱后合计被骗6万元。

四、2022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张某某下载了“中邮证券”仿冒App,跟着微信群里的“老师”进行投资操作。一开始投入了10万元,盈利后又追加了30万元,结果发现投资持续亏损,张某某打算将剩余的钱提现,但多次提现失败,且平台催促其继续追加投入。张某某察觉异常,随后平台无法访问。

五、2022年1月,江西省彭某在“安逸花”仿冒App申请贷款,提现时提示银行卡号错误,账户被冻结。平台让其转账1万元以证明是本人操作,彭某转账后账户恢复正常,随后发现又被冻结,平台声称彭某操作失误,需继续验证,彭某发现被骗。

六、2022年5月,辽宁省章某经朋友推荐下载了“平安证券”仿冒App,先后投入了18万元。不久章某收到了平台升级的通知,并按提示进行了升级操作,但平台显示其账号为“风险账户”,存在洗钱嫌疑,需要向监管部门的“安全账户”进行转账验证,否则无法正常使用。章某多次进行转账,合计被骗25万元。

七、2022年3月,河南省钱某某在“长城资产”仿冒App上进行期货投资。平台客服以免费提供增值服务为由添加其微信,并告知钱某某缴纳2.5万元即可成为“VIP用户”,可享受手续费打折并优先获取相关市场信息。钱某某信以为真,便向指定账户进行了转账,最后被平台客服拉黑。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

法治日报




中国平安证券客服

红周刊丨汪佳蕊

由于保荐人平安证券已被暂停保荐资格,很有可能会撤回对伟测科技的保荐,即使未撤回,伟测科技也很有可能无法在发行批文有效期内完成上市。一旦对du条款效力恢复,公司可能会出现不符合上市发行相关要求的情况,导致此次IPO“折戟”。

6月2日,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测科技”)在科创板IPO成功过会后正式提交了注册申请。不幸的是,在其即将上市之前,却因保荐机构问题,陷入“临停”危机。

《红周刊》注意到,平安证券于6月24日被深圳证监局暂停保荐资格3个月。平安证券兼具股东和保荐人双重身份,其执业的公正性、客观性难免令人生疑,由此可能触发的对du协议恢复条款或也将构成其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通过梳理招股书,《红周刊》还发现,伟测科技有多项发明专利或难逃突击申请、凑上市指标之嫌。此外,作为晶圆测试的重要技术环节,目前伟测科技却不具备独立生产探针卡的能力,需要从外部购买,其研发能力及技术独立性也为其能否成功上市画上问号。

平安证券被暂停保荐资格

恐影响公司上市进程

6月24日,证监会在官网发布了《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监管措施的决定》,根据相关内容显示,平安证券因在保荐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执业过程中,尽职调查未勤勉尽责、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中发行人财务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8号)第四条第*、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平安证券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的监管措施,暂停期间自2022年6月23日至9月22日。深圳证监局表示,对于上述有关问题平安证券应深入整改,切实提升投资银行业务质量,并在暂停期间届满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事实上,早在今年3月20日平安证券就已经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彼时,平安证券曾对媒体回应称:“公司已收到事先告知书。近十年来,公司已持续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合规风控水平持续提升。公司将本着客户至上原则,依法依规的基础上与监管积极沟通,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但事实上,平安证券在近十年中,有多个IPO项目曾被监管机构采取出具警示函等措施,甚至因为定期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而被证监会处罚,执业质量堪忧。在伟测科技的IPO项目中,也一定程度上存在信披瑕疵问题。

根据第二轮的审核问询函,上交所要求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全面梳理“重大事项提示”各项内容,突出重大性,增强针对性,强化风险导向,删除针对性不强的表述,按重要性进行排序,补充和完善相关内容。而此次在伟测科技IPO的关键节点上暂停保荐业务,不但会影响到伟测科技的上市进程,也会对平安证券在手的多个IPO项目和定增项目产生影响。

此外,对于伟测科技来说,平安证券不仅仅是公司的保荐人那么简单,通过股东穿透核查,平安证券还间接持有伟测科技0.0039%的股份,其集团公司也间接持有公司1.46%的股份。

一般来讲,在保荐机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下,为保证IPO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发行人应设联席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但据招股书显示,伟测科技并没有联席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这也就意味着,平安证券兼具着股东和保荐人的双重身份,在有了利益纠葛的情况下,具体业务的操作就很难避免会存在不客观的情形。在如此情况下,平安证券作为保荐人能否保持执业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就十分令人怀疑了。

专利存突击申请之嫌

技术独立性似有不足

伟测科技是国内知名的第三方集成电路测试服务企业,主营业务包括晶圆测试、芯片成品测试以及与集成电路测试相关的配套服务。

据招股书介绍,公司测试的晶圆和成品芯片在类型上涵盖CPU、MCU、FPGA、SoC芯片、射频芯片、存储芯片、传感器芯片、功率芯片等芯片种类。在工艺上涵盖7nm、14nm等先进制程和28nm以上的成熟制程,在晶圆尺寸上涵盖12英寸、8英寸、6英寸等主流产品。那么,伟测科技的技术研发能力如何呢?

招股书显示,公司主要的核心技术来源于自主研发,相关技术在生产应用过程中不断升级和积累,并运用于公司主要产品中。公司的技术先进性主要体现在测试方案开发能力强、测试技术水平领先和生产自动化程度高三个方面。但《红周刊》发现,伟测科技的技术先进性却是存在着关键设备和实用新型专利依赖外部的情况。

在专利方面,截至2022年4月末,公司取得专利共29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其中6项为原始取得,1项为专利转让)、实用新型22项。

在第一轮问询中,上交所曾对伟测科技6项原始取得的发明专利在主营业务中的具体应用情况进行了询问,公司回复称,其主营业务为晶圆测试和芯片成品测试,6项发明专利均实现了产业化并应用到了公司的主营业务中。2019年-2021年,公司应用发明专利相关技术产生的相关收入分别为0.75亿元、1.52亿元和4.72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77%、97.21%和96.39%。

有意思的是,据招股书披露,伟测科技的7项发明专利均是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集中取得,其中3项是2021年3月才取得,那么上述应用发明专利相关技术所产生的相关收入是如何计算得出的呢?着实令人难以理解。

值得一提的是,上交所于2021年4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内容的相关要求:“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5项以上,软件企业除外”。如此看来,伟测科技集中在几个月内申请发明专利,难逃突击申请、凑指标之嫌。

此外,《红周刊》还注意到,探针卡是公司晶圆测试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种重要耗材,因此,探针卡的设计和开发是晶圆测试方案开发中非常重要的技术环节,但是伟测科技目前却不具备独立生产探针卡的能力,相关产品及专利使用许可均主要依靠外购。

根据披露,伟测科技与探针卡相关的12项许可专利使用权均是从供应商普铄电子处购买而来。对于探针卡持续外购、专利来自外部授权的情况,伟测科技则解释称,探针卡的设计和制作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和专业要求,且市场上探针卡的生产厂家较多,供应相对稳定。公司还表示,通过获得普铄电子许可专利和相关技术支持,保障了公司晶圆测试较高的测试良率和生产稼动率,形成了一定的技术优势,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及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但这似乎也说明了伟测科技对于来自外部的探针卡相关实用新型专利,已经产生了一定的技术依赖。

如此看来,作为冲刺科创板的企业,伟测科技的技术独立性是存在一定不足的,因此,如何加快提升独立研发能力,实现探针卡研发、设计和制作技术的自主可控,恐怕是伟测科技需要加以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清理对du协议不彻底

上市进程或陷“临停”危机

为吸引投资者,不少拟IPO企业会在上市前以对du协议的方式向投资机构抛出橄榄枝。但由于对du协议本身会对IPO企业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的稳定性造成威胁,因此原则上在IPO审核中,对du是不被允许的。

但根据证监会发布的《网友分享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中对du协议的相关规定,原则上要求发行人在申报前进行清理,但同时满足以下“四个要求”的可以不清理:一是发行人不作为对du协议当事人;二是对du协议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三是对du协议不与市值挂钩;四是对du协议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据招股书披露,伟测科技控股股东蕊测半导体和核心高管骈文胜、闻国涛、路峰与苏民无锡、无锡先锋、江苏疌泉、深圳南海、江苏新潮、南京金浦等投资者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中,存在股权回购、业绩激励补偿等对du条款。

根据相关对du条款的主要内容来看,如伟测科技出现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合格的上市申报材料、未能在约定时间前上市、财务指标恶化到一定程度、净利润未达预期等情况,亦或是出现欺诈、相关资质许可被吊销或终止的情况,对du义务人将承担全部或部分回购义务。

虽然伟测科技实控人及各方已经签署了清理对du及特殊权利条款协议,同意协议中涉及伟测科技作为义务人的回购义务、赔偿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条款终止执行,且自始无效,对各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从四个方面详细说明对du安排符合审核问答的四个条件,并顺利过会。但根据协议第二条约定,如果发生提交上市申请材料后主动撤回、终止审查或被否决、保荐人撤回对公司的上市保荐、未能在发行批文有效期内完成上市,协议中第二条中相关条款可以自动恢复效力。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保荐人平安证券已经被证监局暂停保荐资格,很有可能会撤回保荐,若未撤回,伟测科技也很有可能会触发未能在发行批文有效期内完成上市的约定。一旦对du条款效力恢复后,便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会因对du问题的恢复,导致公司不再符合发行上市的相关要求。

若考虑到,对du协议安排被要求必须不可撤销的终止,且相关股东应确认该安排自始无效的IPO项目窗口指导意见,即使以公司IPO失败为恢复对du协议的条款,恐怕也会影响IPO进程的推进。

结合伟测科技招股书披露的对du协议,公司专利等技术独立性问题,保荐人暂停保荐资格等多方面因素来考虑,目前被多项实质性障碍缠身的伟测科技,其上市进程或许会陷入“临停”危机。

(本文已刊发于7月2日《红周刊》,提及个股仅为举例分析,不做买卖建议。)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中国平安证券》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中国平安证券、期货指标公式网相关的财经新闻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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