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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品:邓亮 沈禾
首财-首条财经研究院
冲刺IPO五年多,渤海证券迎来大考。
6月6日,渤海证券发布更新后的招股书,上市终迎重要进展。
然5月20日,证监会发出42问,内容包括19个规范性问题,16个信息披露问题,6个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问题。涉及股东股权质押和冻结,主营业务发展情况、相关风险,以及应收账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风险隐患等。
面对诸多质疑,该如何接招呢?
1
自营依赖隐忧 高佣金费率持续多久?
公开信息显示,渤海证券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立足天津的证券公司,泰达国际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 26.96%股份。2016年10月,渤海证券接受上市辅导,2021年12月发布首次招股书,拟上交所主板上市。
作为一家综合性券商,渤海证券业务范围较广,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信用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业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证券研究业务、期货经纪业务和另类投资业务。在18个省及直辖市共设45家证券营业部和21家分公司。
可见,能谋求主板上市,渤海证券也有一定实力底气。
不过,问题隐忧同样扎眼。细分业务,自营、经纪总计占比超八成。
2019-2021年,渤海证券营收分别为27.21亿元、29.56亿元、30.07亿元,归母净利9.4亿元、11.05亿元、18亿元,2021年净利增速远超营收。
细分业务,2018 年到2021年1-6 月自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3亿元、15.4亿元、17.11亿元和8.7亿元,占营收比为33.19%、55.63%、57.89%和62.22%。
远超行业平均水平,且占比逐年提高,有无过于依赖之忧,后续有无天花板、发展稳健力如何?
不算苛求,近两年自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增速下降较快,2019年—2021年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为185.66%、13.01%、-0.58%;净利增速为262.18%、25.99%、4.79%。
细观渤海自营业务,以债券投资为主。2021年12月末,公司自营持有的债券账面价值355.95亿元,占期末资产总额55.92%。
行业分析师李晨表示,相较权益投资,债券投资更稳健。但随着投资规模增至一定程度,也面临业绩后续增长瓶颈、市场波动影响的隐患可能。尤其2022年以来,资本市场经历“倒春寒”,“看天吃饭”的券商受此影响,投资收益普遍不佳,继而拖累业绩表现。
所言不虚。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一季度近半上市券商自营收入亏损,近九成上市券商投资收益下滑,如海通证券亏损26.29亿元,国元证券也亏了7.17亿元。
对此,证监会要求渤海证券:按固定收益类和权益类披露自营业务的收入、成本及利润情况,逐一分析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报告期内投资类业务各类业务收益率波动较大的原因与合理性。
目前看,渤海证券自营业务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证券市场的市场风险、投资决策不当风险和投资产品的内含风险等。
另一厢,经纪业务也有烦恼:
2018年—2021年收入分别为3.59亿元、4.37亿万元、5.79亿元及6.1亿元,占营收比分别为22.50%、16.05%、19.59%及20.29%。其中2019年—2021年同比增速分别为21.73%、32.49%、5.35%,2021年增速下降明显。
净利0.12亿元、0.38亿元、1.04亿元、1.28亿元。其中,2019年—2021年同比增速分别为230.57%、170.78%、23.77%,连续两年增速大滑。
其中,证券代理买卖是该领域最重要的细分业务。报告期内,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客户数分别为62.96万户、66.34万户、74.09万户和78.52万户,其中个人客户交易占比分别为97.08%、98.29%、94.79%和93.71%,而机构客户交易不足10%。
好在,佣金费率高于行业。其代理买卖股票和基金的平均佣金费率分别为 0.42‰、0.44‰、0.42‰和 0.42‰。行业平均佣金费率则为0.31‰、0.29‰、0.26‰、0.25‰。
考量在于,如此高企可持续有多少,渤海证券也称佣金费率的下调可能会造成不利影响。
对此,证监会要求披露:渤海证券平均佣金费率高于行业平均佣金费率的原因及持续性,报告期行业平均佣金费率持续下滑情况下发行人平均佣金费率未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经纪业务净佣金率未来是否存在大幅下滑的可能。
相较强悍的自营业务,投行业务则凸显弱势:
2018年—2021年,收入分别为2.13亿元、4.17亿元、1.55亿元和1.43亿元,占营收比重分别为13.32%、15.33%、5.25%和 4.77%;净利分别为0.93亿元、2.39亿元、0.26亿元、0.06亿元,均呈下滑之态。
对此,证监会要求:渤海证券说明投资银行业务的业务模式、经济效益等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明显差异,披露报告期投行类项目是否存在重大风险,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被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等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11月9日,证监会向渤海证券出具警示函,指出其存在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在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财务顾问项目中未严格履行内核程序等问题。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认为,经纪业务、投行业务与自营业务相比,后者风险较大。而渤海证券的自营业务占比高,对于渤海证券的投研、投资和风控能力都会有较高要求,这是其后续发展中需格外注意加强的地方,同时也意味此次IPO在信息披露方面,需进行充分业务结构说明和风险提示。
2
股东股权质押烦恼
股东方,也有审视点。
首先,股权质押比较高。
反馈意见指出,天津市国资委通过14家企业控制公司63.28%的股权,其控制的股权中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51%已质押;其余股东合计持有渤海证券36.72%的股权,其中12.38%已质押。
换言之,目前渤海证券共有42.89%的股权被质押。
同时,浩物嘉德(1.67亿股股份)、天物机电(1.67亿股股份)、青海合一(1亿股股份)、津京玻壳(115.13万股股份),均被法院裁定冻结。
根据新修订的《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券公司股东在股权锁定期内不得质押所持证券公司股权。股权锁定期满后,证券公司股东质押所持证券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得超所持该证券公司股权比例的50%。
行业分析师郝瑞表示,渤海证券已接近这一红线。如此高的股权质押比,易引发市场对实控权稳定性的担忧,不是IPO加分项。
招股书提示风险也称,泰达国际和泰达股份,分别为渤海证券控股股东和第二大股东。二者质押股权比例均较高,如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可能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不是刻意夸言。以泰达股份为例,营运资金并不乐观:经营活动现金流已连续三年大降,并于2021年转为负值。2019-2021年及2022年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2.75亿元、3.04亿元、-9.22亿元和-1.01亿元。
为补充流动资金,同期短期借款分别为61.59亿元、73.77亿元、80.07亿元和79.2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2.55%、82.05%、82.79%和83.11%。
3
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考量
其次,同业竞争风险。
如泰达国际主营业务范围包括: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金融产品设计、对金融机构的中介服务、金融及相关行业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的设计、资产受托管理等。
在公开募集投资基金及资产管理业务上,泰达国际与渤海证券存在同业竞争。
渤海证券全资子公司渤海汇金的主要业务为:资产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泰达国际控制的子公司泰达宏利的主要业务为:基金募集、销售以及资产管理。
为避免同业竞争,泰达国际表示已挂牌出售所持有的泰达宏利的全部股权。并表示,2021年8月23 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具《国有产权交易证明》,泰达国际和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已经签署关于泰达宏利 51%股权转让的协议,股权转让的保证金已经支付。
不过截至招股书签署日,上述股权变更事宜尚在证监会审批中。
此外,渤海证券、泰达宏利存在关联交易。
2018年,泰达宏利向渤海证券租用证券交易席位,为此支付佣金85.35万元,占当期交易收入比例的3.35%;另外,渤海证券为泰达宏利处置关联金融资产,获得收益165.23万元。
2019年后,上述两项关联交易业务再未做披露说明。
同时,渤海证券还利用自身网点、客户资源为泰达宏利代理销售金融产品。2018年至2021年1-6月份,渤海证券从泰达宏利获得手续费、佣金收入分别为8.99万元、8.85万元、10.36万元、4.9万元。
对于费率水平,渤海证券称参考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与非关联方费率水平无明显差异。
行业分析师于盛梅表示,同业竞争容易引发委托代理问题,往期看,有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借此关系侵占上市公司利益。而关联交易,除影响企业独立性,也易存利益输送、财务数据美化的隐患。近年监管越发重视监管,有助保护投资者利益,也有助选出优质企业。
对此,证监会问询函要求渤海证券:核查是否审慎完整地披露了控股股东控制的全部关联企业、公司认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依据、和关联企业在采购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是否影响发行人独立性。
4
内控力待提升 等待黎明破晓
细想,上述发问是有良苦用心的。
无论同业竞争,还是关联交易,背后都指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经营独立性。放眼行业,目前传统券商正面临着来自银行、信托、互联网进入等多方面竞争。混业经营趋势下,券商如何守住业务地盘,进而做大做强是一个严肃考题。
尤其渤海证券这样的中型券商,面对大浪淘沙,核心竞争力是根基。如不能更好适应自身业务以及市场需要,可能面临竞争地位下降、市场话语权缺失,这是投资者不愿看到的。
一句话,既然主板冲击,打铁还需自身硬。
内控风控自然是重中之重。
2018年10月,渤海证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王蓓,因将小金库内的138.6万元据为己有获刑。
2020年8月,历任渤海公司重庆营业部总经理的代正琼,因借工作关系和职务便利违规套取资金、多次行贿被捕。
2020年11月,渤海证券及其子公司渤海汇金均收到证监会《警示函》:渤海汇金存在内核负责人管理与其职责相冲突的业务部门、项目主要人员收入递延支付机制不完善等违规问题。
2021年1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一则裁定书,渤海证券前高管违规交易致客户亏损1200万,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近700万。
招股书也披露,渤海证券还存一些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及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等,涉及金额累计超2.55亿元。
作为券商“看门人”,上述表现自然不是加分项。种种漏洞教训,拷问企业内控风控力。
2018年、2019年、2020年,渤海证券分类评价结果中的级别分别为B类BBB级、A类A级、A类A级,但2021年掉出A级券商行列,降为B类BBB级。
如何改变,管理层重任在肩。
2018年,渤海证券启动“一正三副”(1位总裁及3位副总裁)的社会化招聘工作,最终王修祥出任公司总裁,刘闯出任分管经纪业务的副总裁,马彦平任人力资源总监,陆玮任分管直投业务副总裁。
2021年1月,刘闯辞任副总裁;同年4月,王修祥不再担任总裁。之后,李辉、陶林担任副总裁,徐克非任总裁。2021年9月,陈桂平不再担任渤海证券投行总监。
客观而言,行业环境变化莫测,面对激烈竞争、又处IPO档口,高层调整也是常态,本无可厚非。
关键在于,能否把相应的制度体系完善好,扎牢风控篱笆,不给任何违规粗放留死角。同时,一番调整后,高管层平稳也是重中之重。
毕竟战略制定、实操执行都需时间成本,配合领悟的默契度、一致性很关键。
在首条财经看来,股权稳定、公司治理、同业竞争以及业务风险,已是证监会发审委关注重点。问题聚焦细化,意味着上市门槛提升、难度加大也是好事。毕竟烈火出真金,一时受阻正好磨内功。
IPO只是资本马拉松的开始,迷雾航海,唯有上下一体、众志成城,才能高效查漏补缺、快速精进优化,进而将更完善的自己展示在投资者面前,最终击破迷雾。
目前,有东莞证券、信达证券等10家券商排队上市,相比渤海证券的“已反馈”状态,还有6家处于“辅导备案登记受理”。
换言之,兜兜转转近六年,42问虽是大考,也是破晓前夜,曙光并不遥远。
本文为首财分享
近年来,基于互联网的跨境非法金融活动趋于活跃,这其中一些不乏非法代理外盘期货的平台和机构,为此吃过亏的投资者也不在少数。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孙天琦在第四届全球金融科技峰会上表示,近年来,包括境外机构为我国境内居民提供跨境炒股、期货和贵金属服务,外汇保证金交易,境外银行跨境向我国个人提供开户服务,跨境理财服务,跨境比特币、ICO交易、数字平台跨境***等在内的基于互联网的跨境非法金融活动趋于活跃。
据了解,当前,我国跨境交付模式的金融服务开放度是有限的,只在加入WTO时有限开放了部分保险服务、证券服务,金融信息数据等,大部分还尚未开放。
但随着我国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和普通老百姓理财意识的提高,境内居民跨境投资需求不断增强,在跨境投资合法、合规渠道有限的情况下,一些境内外非法机构肆意招揽投资者进行跨境投资,令无数不知内情的投资者趋之若鹜,最后损失惨重。近年来,倒在非法“外盘期货”血泊下的投资者不在少数。
那么,面对形形色色打着从事外盘期货代理业务的的网上交易平台,国内投资者到底该如何选择?有交易外盘期货需求的你,如何躲过各种陷阱和骗局?我国境内外盘期货交易的大门何时才能打开呢?且听小编一一道来。
正规外盘交易不可怕,误入非法平台和“陷阱”最可怕
说到外盘期货(也称“境外期货”)交易,是指在中国境外国家和地区交易所进行的期货交易,主要以美国、英国等国际成熟市场的期货合约作为交易标的,涵盖了原油、外汇、贵金属、股票指数等多个品种。
一直以来,外盘期货对我国境内投资者的吸引力很大,但由于外汇管制和金融开放程度还不够高等原因,在国内,外盘期货交易这道“口子”一直没有被放开。
在严监管的背景下,面对境内居民庞大且多样的跨境投资需求,不乏一些胆大的非法机构游走于“灰色地带”招揽投资者进行外盘交易,没有专业投资能力和辨识能力的境内投资者便会很轻易入套。近年来,我国境内投资者投资所谓“外盘期货”上当受骗的例子不胜枚举。
近日,据有关媒体报道,打着“对接远大国际期货的代理机构”旗号的非法机构,去年至今便骗了很多国内投资者。据了解,江苏的戴女士前前后后一共入金70多万元人民币,刚开始有亏有赚,后来几乎都是亏损。在最后重仓做空单,随后想要平仓时,戴女士却发现交易软件无法登陆,导致原本盈利的单子一直亏损,直到账户里的钱全部亏完。最后全部出入金计算下来,大概亏损了25万元。当戴女士反应过来并向“代理机构”及“客服”反映情况并索要赔偿时,平台方则互相推诿,最终无果,“客服”甚至将其拉黑。
同样,王先生去年在网上认识了自称“远大国际期货代理”的沈阳泓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泓业投资)的业务员,该业务员也是推荐通过远大国际期货做外盘期货,王先生前后入金15万元左右,其间交易软件“信管家”出现卡盘、不能平仓等情况,导致严重亏损。
经查,上述两家公司均没有经营期货业务的合法资质。
“现在,境内投资者参与外盘期货交易的风险主要就是非法平台或代理机构风险。”金山金融总经理程立军接受期货日报
上海期汩信息技术总经理顾明喆告诉
另外,据国际期货高级研究员、交易经理张庆介绍,目前,美国CFTC和NFA对美国境内投资者投资美国期货市场提供合法保护,若是美国境外的投资者通过非法途径或渠道进行美国期货交易时权益受到损害,美国的法律和监管机关均无法保护该投资者的权益。
因此,小编在此提醒投资者,当前国内投资者通过一些网络平台交易外盘期货的风险较大,需谨慎选择和投资。
一要认清披上“期货交易所”外套的不法分子。涉及茶叶、邮币卡、艺术品、文创商品或某种所有权等凡是没有在国内上市的品种,不法分子往往用虚构或者不稳定的期货交易软件,以T+0、双向交易、连续交易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伺机让投资者爆仓。
二要认清披上“场外交易”外套的不法分子。基于最近火爆的期权,很多不法分子以网络形式招揽客户,开展场外期权、二元期权或其它某种以“金融衍生品”为名目的场外交易,其本质就是和客户对赌,最终赖账或卷保证金跑路。
三要认清假装“帮助你”的不法分子。这类人往往在各种社交软件中活跃,表示可以帮你配资,帮你分析行情,甚至为你提供内幕消息。这些似乎有了他们你就能更好的赚钱的传销方式,是不合法且没有资质的,属于以莫须有的消息骗钱。
四要认清披上“正规期货公司”外套的不法分子。这类不法分子往往以某种分户软件,以规避开户条件等为名目吸引投资者交易,包括做股指期货不需要50w,期权开户条件超低等,从而通过系统的操作,使大多数投资者的资金不进入场内。
现行政策框架下境内无法直接参与外盘期货交易
根据我国现行有关规定,未经批准,境外投资机构和个人在我国境内不得经营境外期货业务,境内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从事境外期货交易。境外机构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期货服务也是不被允许的。
“现在境外期货机构是不允许在我国境内展业,因此没有任何一家境外期货机构可以在我国境内开展外盘期货业务。”张庆说。
因此,对于市场上存在的自称是境外期货交易所中国总代理,可以代理客户开立境外账户,进行黄金、外汇、原油等期货合约交易的投资机构,通常在境内无实际经营场所,投资者要学会抵制诱惑,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对有投资外盘期货需求的投资者来说,我国境内也有正规合法的投资渠道。据了解,就个人投资者而言,可以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来参与境外期货交易。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QDII基金的投资范围较广,主要有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另类投资基金等。其中,另类投资就包括了能源(石油、天然气)、大宗商品、贵金属等。
“目前,境内居民想要直接投资外盘期货,只能自己去找境外的金融机构开户,将外汇打入境外期货经纪商账户进行保证金交易,基本路径大概是这样。”顾明喆说,此外,我国境内不少期货公司已经在香港开设分支机构并拿到了香港证监会的相关业务牌照,这些机构不仅受中国证监会监管还受香港证监会监管,但目前还不能直接在境内展业。
据悉,自2006年监管机构允许符合条件的内地期货公司到香港设立分支机构以来,南华期货、格林大华、永安期货、广发期货、中国国际、金瑞期货等数十家期货公司先后赴港设立分支机构。截至2017年年底,内地有20家期货公司已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我国境内期货公司也在加速“出海”,将服务拓展到海外市场,为未来的国际化业务做准备。
有监管才安全 境外期货交易放开还有长路要走
从整个行业监管的角度看,孙天琦表示,目前暂不开放“跨境交付”模式的金融服务的原因有四点:一是法治尚不健全;二是市场尚不成熟;三是监管能力较为薄弱,协同机制还不健全;四是投资者、消费者投资经验有限,识别风险能力较弱。
孙天琦也表示,我国“跨境交付”模式的金融服务也需要进一步开放。从短期看,可要求外资机构以设立“商业存在”的方式提供金融服务。中长期看,跨境交付模式开放应该采取正面清单、最后采取负面清单管理,不断扩大开放度。
而更加开放的金融市场,需要更加有效的金融监管。跨境交付模式下的金融服务,必须有有效的准入监管标准、审慎监管体系、行为监管体系和国际监管合作机制。
“严监管,广需求,乱象丛生。”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境外期货交易放开还有长路要走。
但同时也要看到,境内投资者的跨境投资需求日益强烈。在程立军看来,外盘期货投资是国内期货投资的有力补充,外盘期货交易的品种多样,能覆盖更多行业更多地区、更多市场。总体上,从广度到深度,境内投资者对外盘期货的需求会越来越大。
顾明喆认为,对于境内投资者来说,有监管,才有安全。面对目前我国境内跨境投资庞大的需求,如果能给境内投资者打开一个合法合规的投资通道,相信市场上的非法外盘交易等乱象会少很多。“在打开外盘期货交易通道上,可以借鉴境内期货市场的运作模式、监管机制,同时也要和境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制度结合起来。”顾明喆说。
张庆也建议,为匹配境内投资者的跨境投资需求,我们可以为提供一个境内投资者直接投资境外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合法途径和渠道,或者境内交易所深化合作,尝试境外期货品种在境内交易所挂牌交易。
总的来看,境外期货经纪服务商鱼龙混杂,互联网上也不乏假外盘、对赌类代理公司,有外盘期货投资需求的投资者,不仅要擦脸眼睛,通过合法、合规渠道投资,以防误入陷阱和骗局,而且还要下足功夫,熟悉外盘品种、国际交易手法、境外法律制度等,做好投资前的各种准备。
警惕非法境外期货买卖服务,防范投资风险
一些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与境内互联网公司合作,通过境内互联网公司的平台网站或移动客户端为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提供交易渠道和服务。例如,一些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声称可以提供美股、港股等境外证券的买卖服务,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可以参与么?
我国《证券法》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我国《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在境内经营证券业务,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目前除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沪港通”机制外,中国证监会未批准任何境内外机构开展为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证券交易提供服务的业务。
提醒投资者注意:境内投资者通过境内互联网公司的平台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参与境外证券市场交易,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且证券投资账户及资金均在境外,一旦发生纠纷,投资者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护。请勿参与此类投资,以免遭受损失。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境内居民可以通过购买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基金产品份额、参与“沪港通”交易等合法渠道投资境外证券市场。请您通过合法渠道参与境外证券市场投资,以免上当受骗。
此外,市场上还有投资公司自称是境外期货交易所中国总代理,可以代理客户开立境外账户,进行黄金、外汇、原油等期货合约交易,这种情况,投资者可以相信吗?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公司经营期货业务(含境外期货经纪业务)。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办法,由中国证监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中国证监会目前尚未向任何机构颁发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许可,并且尚未出台境内单位或个人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办法。
提醒投资者注意:境外期货代理的机构及人员通常在国内无实际经营机构,投资者参与此类交易造成的损失,一般难以追回。由于开户的投资公司不是期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在查处非法期货交易中职责分工的通知》规定,凡非法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案例,由工商部门牵头查处。投资者应当直接向该投资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应。如果涉案的金额较大,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处理。
5月23日,小编了解到,于5月20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证监会)
从反馈意见来看,此次证监会反馈意见共计涉及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问题及其他四个主要方面,涉及问题42个。
例如在规范性方面,针对公司股东中,证监会发现,天津市国资委通过14家企业控制渤海证券63.28%的股权,其控制的股权中占渤海证券发行前总股本的30.51%已质押,未质押部分股份数量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2.77%。
除天津市国资委控制的股权外,其余股东合计持有渤海证券36.72%的股权,其中占渤海证券发行前总股本的12.38%已质押,未质押部分股份数量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24.34%。
此外,浩物嘉德持有渤海证券1.67亿股股份,天物机电持有渤海证券1.67亿股股份,青海合一持有渤海证券1亿股股份以及津京玻壳持有渤海证券115.13万股股份均被法院裁定冻结。
基于以上事实,证监会要求渤海证券披露:(1)发行人股东所持股份质押的原因、质押期限、质押取得资金的用途、偿还能力情况,是否存在质押股权被执行的风险,是否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性;(2)发行人部分股份冻结的原因及诉讼仲裁进展情况(如有),是否存在股权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证监会要求渤海证券保荐人光大证券在30日内就上述反馈意见提供书面回复,如未能按期提交反馈意见,证监会将予终止审查。
2021年报显示,2021年,渤海证券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30.07亿元,净利润18.0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3%和62.75%。
据了解,渤海证券于2015年完成混改增资扩股,随后于2016年10月与光大证券签约启动IPO上市辅导,而直到去年12月底,其IPO申报才正式获证监会受理。
这也意味着渤海证券自启动IPO上市辅导以来,排队等待时间已经超过5年,已经为当前进入上市辅导的券商中排队时间最长机构。
此前于2022年2月24日夜间,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22年第1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东莞证券(网友分享)获通过,东莞证券由此结束了长达7年的IPO排队期。
而其余排队券商中,截至目前,万联证券于2018年6月在广东证监局办理了辅导备案登记,辅导机构为瑞银证券,不过今年3月16日,万联证券又主动申请IPO终止审查。
信达证券和首创证券均于2020年8月启动上市辅导,且当前均处于预先披露更新阶段。
除此之外,据资本邦不完全统计,当前还有6家券商仍处于上市辅导备案阶段,分别包括财信证券、华宝证券、华金证券、国开证券、华龙证券、东海证券等。
12月28日,渤海证券公开披露了IPO预披露材料。这也意味着,历时5年之久,渤海证券IPO终于进入了新的阶段。
披露材料显示,渤海证券的优势业务为自营,该项业务不仅在公司内部营收占比高,而且在整个行业的排名也多年保持在前20。上市后,渤海证券将继续增加自营的投入。此外,渤海证券还将通过增设证券营业网点或外延式并购等方式,拓展业务覆盖面,提高服务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全面提升经纪业务和信用业务的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
渤海证券表示,公司将以上市为契机,优化业务结构, 持续增强综合经营实力,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向一流券商迈进。
自营收入行业排名靠前
渤海证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少于893,021,610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公司是唯一一家注册地在天津的证券公司,各项经营资质齐全,具有较好的业务发展基础。经过二十余年的稳步发展,公司已成为具有独特区域优势的综合性证券公司。
公司业务资质齐备、经营风格稳健、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在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中的级别分别为B类BBB级、A类 A级、A类A级和B类BBB级。
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13.98亿元,实现净利9.3亿元。截止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约610亿元,行业排名第34位。
据了解,目前,渤海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互换市场和国债期货市场产品交易量方面位居市场前列,形成了较强的投资能力。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8年、 2019年和2020年,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入排名分别位列行业的第21名、第17名和第16名。未来,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将继续坚持稳健的自营投资盈利模式,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争取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
据了解,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 月,渤海证券自营业务分部收入分别为53,026.43万元、 151,384.82万元、171,139.18万元和86,959.30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19%、55.63%、57.89%和62.22%。
股东方面,天津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市国资委最终控制的发行人的股东家数为14家,控制的股权比例合计为63.28%。具体而言,泰达国际持股26.96%,泰达股份持股13.07%,华侨城股份持股9.14%,渤海国资持股6.34%。
将增设营业网点
对于本次的募资用途,渤海证券列明的第一个目的,就是要推动传统经纪业务转型,稳步扩大信用业务规模。
渤海证券表示,公司将在发展传统证券代理买卖服务之外,大力推动综合理财服务创新,增加并优化网点布局,不断拓展和延伸经纪业务的业务和服务范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产品、全业务、全方位的服务,持续推动传统经纪业务向综合理财和财富管理转型。
本次发行后,公司将投入更多的资金,通过增设证券营业网点或外延式并购等方式,拓展业务覆盖面,提高服务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全面提升经纪业务和信用业务的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
小编注意到,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渤海证券已在全国设立了45家营业部,其中以天津、上海等地为主。
自营业务也是渤海证券投入的重点。渤海证券称,目前公司已逐步形成中低风险、中等收益的自营投资模式,自营投资业务已发展成为本公司的主要业务,形成了较为稳健的盈利模式,积累了大量的投资经验。公司将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扩充资本金,在风险可控范围内,适度加大投资规模,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行业竞争优势,保持其在市场的领先地位,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此外,投行业务、资管业务、互联网金融业务、中后台建设、下属子公司等等,也都是本次募资的投入方向。
曾多次市场化公开招聘
早在2018年,渤海证券就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总裁及3名副总裁,其中曾任天津证监局副局长的王修祥在2019年出任总裁一职。此外,马彦平、刘闯、陆玮也进入公司高管序列。
进入2021年,渤海证券再次面向社会招聘3名副总裁,而前述提到的王修祥、马彦平、刘闯和陆玮等4位高管已有3位离职,仅剩马彦平继续担任渤海证券行政总监。
根据招股书信息,目前渤海证券的高管团队中,除董事长安志勇为2019年进入渤海证券,公司总裁和副总裁均为2021年新进加入。
其中,曾任信达证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的徐克非于2021年9月出任渤海证券总裁。曾任中泰资管总裁助理兼机构投资部总经理的李辉于2021年7月出任渤海证券副总裁,曾在民生证券任职的陶林也于2021年9月出任渤海证券副总裁。
漫长的上市之路
早在2016年,渤海证券就开始接受上市辅导。从最开始接受上市辅导,到如今的招股书预披露,已经历时5年。
作为渤海证券的辅导券商,光大证券于2016年10月与渤海证券签约后,相继于2017年5月,2017年11月,2020年6月,2021年1月和2021年8月共发布过5期辅导进展报告。
根据今年8月最新的进展报告,渤海证券彼时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此前获取的由证监会出具的监管意见书已经到期,相关审批手续仍在推进中。二是在三年一期各银行账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工作中,仍存在少量账户的余额调节表尚未编制完成。
渤海证券称,公司将持续健全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企业活力和效率,让科技创新驱动和人才驱动发挥重要作用,将渤海证券打造成为高效的实体经济服务平台,成为投资者交易和财富增长的重要载体,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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