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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晚间,新潮能源(600777,股吧)公告称,公司收到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16份民事判决书,针对公司参股子公司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密合盛源”)的案外执行人执行异议申请及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均判决撤销执行裁定书,不得追加原告新潮能源为被执行人,并退还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
回顾哈密合盛源一案,新潮能源始终坚持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原则,通过不懈努力,使得案件终于在近日迎来重大转机。根据新潮能源之前发布的系列公告显示:
2018年5月份,公司参股子公司哈密合盛源与其客户因债务发生纠纷,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上述案件时在未告知公司的情况下冻结公司7个账户,合计冻结资金28,326,376.14元。
2018年6月15日,新潮能源作为哈密合盛源执行案件的案外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向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及“执行异议之诉”。2018年8月1日,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对公司提出的执行异议之诉,全部予以正式立案。
2019年2月16日,新潮能源收到法院判决书,裁定公司针对被告吕坤(原申请执行人)的执行异议之诉一审败诉。公司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积极准备提起上诉。
2019年6月17日,针对新潮能源的上诉请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裁定,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重审。
针对上述16案件一审胜诉,公司称鉴于以上判决为一审判决,尚不能预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的影响。但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裁决和本次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的16份判决来看,新潮能源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迎来重大转机,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风险有望得以解决。
据了解,自2018年新管理层上任后,新潮能源将经营目标调整为专注油气主业经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截止目前,新潮能源多个诉讼案件均进展顺利并频频告捷,历史遗留问题清理硕果累累。
1月30日,针对子公司上海新潮石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潮”)与北京农电九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涉讼事项,上海新潮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142.5万元采购款、资金占用损失及维权费用12.05万元。最终虹口区人民法院支持了上海新潮全部诉讼请求。
2019年上半年,关于对中润资源(000506,股吧)2.5亿元担保事项,经双方积极沟通解决,化解相关担保风险。
7月24日,在贝泽公司要求新潮能源子公司浙江犇宝对长沙泽洺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一案中,浙江省*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该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9月17日,针对新潮能源与霍尔果斯智元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元投资”)信托受益权转让纠纷一案,山东省*人民法院判决智元投资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支付信托受益权转让款及违约金合计约2.5亿元。
在公司经营方面,新潮能源也同样取得显著成就。根据三季报数据显示,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286.66 亿元,同比增长15.83%;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43.80 亿元,同比增长23.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1 亿元,同比增长53.74%。
公司三季度产销量石油产销量比去年同期增长18.31%,达到433.22万桶;天然气产销量比去年同期增长60.51%,达到88.53万桶油当量。
三季报预测,2019年经营业绩预期同比增幅超50%以上。在四季度产量、WTI价格及汇率水平保持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公司2019年全年经营业绩预计将在前三季度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增长。
06月01日讯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新华优选分红混合,代码519087)05月29日净值上涨2.54%,引起投资者关注。当前基金单位净值为1.0422元,累计净值为3.9909元。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基金成立以来收益730.31%,今年以来收益17.07%,近一月收益8.93%,近一年收益43.02%,近三年收益64.86%。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基金成立以来分红24次,累计分红金额18.99亿元。目前该基金不开放申购。
基金经理为赵强,自2017年05月17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61.34%。
*基金定期报告显示,该基金重仓持有浙江鼎力(持仓比例7.21%)、恒立液压(持仓比例6.82%)、金科股份(持仓比例5.21%)、海螺水泥(持仓比例4.84%)、凯利泰(持仓比例4.23%)、保利地产(持仓比例4.16%)、美的集团(持仓比例3.87%)、海尔智家(持仓比例3.54%)、华兰生物(持仓比例3.13%)、大博医疗(持仓比例2.7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新冠肺炎的爆发,使得全球经济都遭到严重打击,国际市场出现大幅下跌,各种风险资产都无一幸免,投资者也不断见证了百年未遇的大幅市场波动。国内市场经历过短暂反弹后,也随着国外市场的暴跌出现了一定的调整。目前,国内疫情已经基本得到控制,虽然国外疫情还处于高发阶段,但我们认为只要各国政府重视,采取严格防控措施,科学救治,疫情就一定能得到抑制,我们对未来并不悲观。
本基金在一季度仓位波动不大,继续保持中高仓位,虽然其中也经历了市场的大幅波动,净值出现了一定的调整。但是我们还是坚持一贯的风格和策略,重点持有稳健成长的白马蓝筹股,主要是性价比比较明显、回报率较高,现金流优异的高端制造、医药、地产、家电、建材、食品饮料等行业龙头。在公司选择上,我们继续坚持选择具备核心竞争优势的白马龙头公司,通过深入的基本面和财务分析,把公司的投入资本回报率(ROIC)和公司业绩增速(g)与公司估值(pe)三者结合起来甄选个股,特别是高ROIC、自由现金流良好、估值合理的优质公司是重点配置的对象。我们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高ROIC的优质公司一定会给投资者创造丰厚的回报,历史也不断验证了我们的判断。在投资上,我们坚持专注、坚守理性、独立和长期的投资理念,不参与短期博弈和趋势投资,坚持与优质公司共同成长,通过对优质公司的深入研究和挖局,来控制市场风险。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0.902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7%,同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5.01%。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二季度,当前的疫情对中国乃至全球的经济冲击都较大,预计上半年上市公司业绩整体会普遍较弱,但中国政府的逆周期调控的力度也会加大,财政政策更加积极,货币政策更加灵活,全球各主要经济体的利率都加速下行,资金面会比较宽裕,政府稳增长和完成今年小康目标的决心很大,因此市场可能并不悲观,特别是海外疫情一旦得到抑制,国内市场将具备一定结构性的投资机会。我们看好受益于中国消费升级和老龄化的消费、医药行业,以及受益于中国工程师红利的先进制造业的投资机遇。我们希望长期持有这些能够穿越周期的优质公司,来抵御市场的波动风险,给投资者创造长期的价值回报。(点击查看更多基金异动)
2019年11月20日,中润资源(000506)强势封涨停板,当日成交1.11亿元,换手率4.3%,该股近12个月涨停6次。
涨停原因揭秘:热门板块
该股属于有色金属热门板块。11月20日,该板块上涨0.78%,同板块中还有金力永磁、银河磁体涨停。
历史表现:
除本次外,该股近12个月共涨停5次。次日有2次上涨,涨占比40.00%;3次下跌,跌占比60.00%。次日涨跌幅*为1.12%,最小为-9.56%。
上市日期 | 1993-03-12 |
东财行业分类 | 有色金属 |
涨停日期 | 2019-01-18,2019-03-21,2019-04-11, 2019-05-14,2019-06-18,2019-11-20 |
涨停次数(不含当日) | 5次 |
历史涨停后的次日上涨概率 | 40.00% |
历史涨停后的次日*涨幅 | 1.12% |
历史涨停后的次日最小涨幅 | -9.56% |
数据Choice数据
免责声明:本文基于大数据生产,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12月22日晚间,新潮能源(600777,股吧)公告称,公司收到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16份民事判决书,针对公司参股子公司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密合盛源”)的案外执行人执行异议申请及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均判决撤销执行裁定书,不得追加原告新潮能源为被执行人,并退还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
回顾哈密合盛源一案,新潮能源始终坚持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原则,通过不懈努力,使得案件终于在近日迎来重大转机。根据新潮能源之前发布的系列公告显示:
2018年5月份,公司参股子公司哈密合盛源与其客户因债务发生纠纷,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上述案件时在未告知公司的情况下冻结公司7个账户,合计冻结资金28,326,376.14元。
2018年6月15日,新潮能源作为哈密合盛源执行案件的案外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向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及“执行异议之诉”。2018年8月1日,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对公司提出的执行异议之诉,全部予以正式立案。
2019年2月16日,新潮能源收到法院判决书,裁定公司针对被告吕坤(原申请执行人)的执行异议之诉一审败诉。公司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积极准备提起上诉。
2019年6月17日,针对新潮能源的上诉请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裁定,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重审。
针对上述16案件一审胜诉,公司称鉴于以上判决为一审判决,尚不能预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的影响。但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裁决和本次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的16份判决来看,新潮能源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迎来重大转机,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风险有望得以解决。
据了解,自2018年新管理层上任后,新潮能源将经营目标调整为专注油气主业经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截止目前,新潮能源多个诉讼案件均进展顺利并频频告捷,历史遗留问题清理硕果累累。
1月30日,针对子公司上海新潮石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潮”)与北京农电九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涉讼事项,上海新潮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142.5万元采购款、资金占用损失及维权费用12.05万元。最终虹口区人民法院支持了上海新潮全部诉讼请求。
2019年上半年,关于对中润资源(000506,股吧)2.5亿元担保事项,经双方积极沟通解决,化解相关担保风险。
7月24日,在贝泽公司要求新潮能源子公司浙江犇宝对长沙泽洺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一案中,浙江省*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该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9月17日,针对新潮能源与霍尔果斯智元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元投资”)信托受益权转让纠纷一案,山东省*人民法院判决智元投资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支付信托受益权转让款及违约金合计约2.5亿元。
在公司经营方面,新潮能源也同样取得显著成就。根据三季报数据显示,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286.66 亿元,同比增长15.83%;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43.80 亿元,同比增长23.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1 亿元,同比增长53.74%。
公司三季度产销量石油产销量比去年同期增长18.31%,达到433.22万桶;天然气产销量比去年同期增长60.51%,达到88.53万桶油当量。
三季报预测,2019年经营业绩预期同比增幅超50%以上。在四季度产量、WTI价格及汇率水平保持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公司2019年全年经营业绩预计将在前三季度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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