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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15:30-17:00参加在全景网举办的“真诚沟通 传递价值”河南辖区上市公司2022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人员有:公司总裁、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李昭欣先生,董事会秘书、执行委员会委员朱启本先生及相关工作人员,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川能动力(000155.SZ)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该公司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97亿元,同比下降2.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亿元,同比下降28.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6亿元,同比下降22.26%;基本每股收益为0.12元/股。
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风电业务销售收入8.26亿元,利润总额4.56亿元。此外,实现新能源综合服务销售收入11.7亿元,较2019年度减少11.67%。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1-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1年9月1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公司”,代表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的通知,渤海公司自2020年10月23日至2021年9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增1号平安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吴士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并管理产业投资基金;主要受托管理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提供相关投资咨询服务及从事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核准的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1、2020年6月11日,中原证券公告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于2020年7月6日至2021年1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在2020年10月23日至2021年1月2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中原证券股份33,642,200股,占中原证券股份总数的0.725%;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中原证券股份21,889,900股,占中原证券股份总数的0.471%。
2、2021年1月6日,中原证券公告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于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7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在此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中原证券股份92,857,694股,占中原证券股份总数的2.000%;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中原证券股份42,350,000股,占中原证券股份总数的0.912%。
3、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中原证券股份27,000,000股,占中原证券股份总数的0.582%。
4、2021年7月30日,中原证券公告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于2021年8月20日至2022年2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在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9月1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中原证券股份5,298,400股,占中原证券股份总数的0.114%;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中原证券股份12,300,000股,占中原证券股份总数的0.265%。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渤海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渤海公司仍在其最近一次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将督促其遵守相关承诺及减持有关规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日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原证券
股票代码:601375
信息披露义务人: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增1号平安大厦26楼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1号世纪都会写字楼42层4205
权益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原证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中原证券股份以外,在境内、境外拥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安排考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变动比例达到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中原证券于2021年7月30日披露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中原证券股份数量不超过92,857,694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中原证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占中原证券当前总股本的2%。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中原证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中原证券无限售流通股487,270,651股,占中原证券总股本比例约10.49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无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中原证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在工作时间供投资者查阅:
1、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址:http://www.sse.com.cn/
2、上市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联系人:朱启本
联系方式:0371-6917759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王立新
日期:2021年9月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义务披露人: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王立新
2021年9月 1 日
又一家券商因资管业务违规受到监管层处罚。
8月28日河南证监局公布对中原证券的“罚单”,因公司资管业务存在四类问题,河南证监局决定对中原证券实施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时任总裁助理等三名高管也收到警示函。
值得注意的是,8月27日中原证券公布的半年度报告显示,上半年公司因受计提减值准备同比增加等因素影响,净利润同比下滑近九成。鉴于多数上市券商上半年营收、净利润实现双增长,中原证券的业绩异动引人关注。
资管业务存四项违规
公司及相关高管收罚单
河南证监局官网显示,经查发现中原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是对投资标的的真实性核查不足,尽职调查缺失;二是债券交易管控存在漏洞;三是投资运作违反合同约定的投资策略;四是未能有效规避利益冲突。
河南证监局官网
河南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第二十七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第六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7号)第三条第一款,《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监机构字〔2003〕260号)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责令中原证券对上述问题予以改正,并表示公司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并开展内部合规检查,于2020年10月31日前就整改完成情况及合规检查情况提交书面报告。
作为公司资管业务的相关负责人,中原证券三名高管8月28日也收到了河南证监局的罚单。
河南证监局官网
河南证监局公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中原证券时任资产管理业务部门负责人张爱民、时任分管高级管理人员朱建民以及分管资产管理业务的时任总裁助理王晓刚,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三人实施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半年净利润下滑近九成
从业绩来看,中原证券是上半年上市券商中少有的营收、净利双双同比下滑的券商,其上半年净利润同比降幅接近九成。
根据中原证券披露的半年报,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0亿元,同比下滑2.8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5.08万元,同比下滑87.14%。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合计476.57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97.06亿元。
中原证券2020年半年报
对于净利润下滑,中原证券表示主要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自营及境外业务收入同比下降,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同比增加。上半年中原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合计0.50亿元,同比减少1.85亿元;境外业务收入合计-0.45亿元,减少1.27亿元。上半年中原证券信用减值损失增加6003.59万元,增幅74.70%,主要为股票质押业务预期信用损失增加。
根据中原证券此前披露的公告,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合并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267.15万元,减少2020年第二季度利润总额6267.15万元,其中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763.92万元,主要对涉及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该股票已被实施*ST)、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股票已被实施*ST)的股票质押业务计提减值准备3868.67万元以及信用风险较低的股票质押业务按模型计提减值准备894.38万元。
中原证券在半年报中表示,下半年公司固定收益投资业务将结合市场变化,适时调整投资策略,合理避免由于市场波动所引发的利润较大回撤或损失。通过综合运用各种衍生工具的投资组合,有效对冲利率风险,增加盈利机会。
中原证券通过子公司中州国际及其子公司开展境外业务,对于下半年境外业务,公司表示,中州国际将继续以轻资产、低风险业务为主攻方向,加强境内外市场融资服务能力,完善合规风控体系,主动降低杠杆和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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